“台湾独立革命军”事件
1971年8月,移居巴西的温连章,经巴西“台湾同盟会”负责人王瑞踪介绍,抵美国加州接受“都市游击战法”训练。9月,温连章又抵日本受训,并被任命为“台湾独立革命军”第二组负责人。10月10日温连章返回台湾,发展组织并准备开展推翻台湾国民党政权的暴力行动。温连章吸收其好友姜启我、林国祥和张世明加入该组织。1972年1月28日,温连章、姜启我到下营周仔农路附近蕃薯园内进行爆炸试验,3月被试爆成功。温连章等拟定一连串的行动计划,准备大干一场。不料张世明向警方自首并供出了其余四人。4月21日,温连章外出联络返家途中突遭台南“警察局”及便衣人员逮捕。当晚,林国祥、柯文士、姜启我也相继被捕。1972年2月29日,经“军事法庭”判决:温连章、姜启我触犯“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温连章判处有期徒刑15年,姜启我判处有期徒刑12年,柯文士、林国祥触犯“惩治叛乱条例” 第五条,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