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反暴君”论与“君权神授”论的对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反暴君”论与“君权神授”论的对立 “反暴君”论与“君权神授”论的对立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在英国、法国等掀起的政治法律思想浪潮,是新教徒(主要是加尔文主义教派)和旧教徒(天主教派)之间的争论。新教徒派一般都主张“反暴君论”,反对中央的绝对君主制。代表人物有:英国的约翰·诺克斯(JohnKnox.1505—1572)和盖尔基·布长南(GeorgeBuchanan1506—1582),法国的弗朗西斯科·浩特曼(FranciscoHotmanus,1524—1590)和菲利浦·莫耐(PnilippeDuplessisMornay1549—1623)(化名布鲁塔)。天主教派一般都主张“君权神授论”,拥护中央的绝对君主制。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布拉克尔德(AdamBlackwood1539—1608)和巴克利英王詹姆士一世(James 1 1566—1625)、梅因威灵(Rogar Maimuaring)、罗伯特·菲尔麦(Robert Filmer 1589—1653)、法国的路易十四(Louis Xiv 1643—1715)和保修埃(Jacques Benigne Bossuet,1627—1704)。反暴君论者发表了《反对女人畸形政治的怒吼》(诺克斯著)、《论统治苏格兰人的君权》(布长南著,1579年印)、《法兰克——高卢》(浩特曼著,1573年印)、《论拥护对抗专制君主的自由》(莫耐著)。在这些著作中,反暴君论者首先提出了契约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批判了君权神授。如布卡南认为,君主的权力来自契约,这种契约通过君主的宣誓仪式来表达,君主以维护社会的公正为己任,君权的大小和增减由人民来决定。其次,君主更改法律要由人民总投票来表决。莫耐提出了两种契约论,即上帝与君主、人民间的契约和君主与人民之间的契约,君王与人民之间,人民应忠实地服从,君王应公正地命令;第二种契约提出了人民主权思想,“人民的全体高于君主”,人民有立法权,君主只有行政权,从而对于暴君“全体人民”完全可以反抗,甚至个人的反抗也是对的。君权神授论者宣扬批判反暴君论者的观念,在《论国王和王权》(巴克利著)、《自由君主的正宗法律》(詹姆一世著,1589年)、《(圣经)话中导出的政治论》(保修埃著)等著作中,主张君王一切都是命定的,上帝有的权力君王也同样有,君王要以法为治,君王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不受任何约束,人民要绝对服从君主;“君权神授”论者也攻击契约论,说“没有谁参加过这种契约的签订,也没有充当确定是否破坏契约的裁判官”,从而钻了契约论的漏洞。 ☚ 牛李党争 文艺与政治关系的论争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