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凯恩斯的基本物价方程式
1930年,凯恩斯出版了《货币论》一书,提出了两个“物价水平的基本方程式”,对传统的货币数量论公式进行了彻底的修正,把利率和现金余额数量与各种价格水平的决定联系起来。“物价水平基本方程式”是:

(1)式为消费品价格水平的表达式,
❷式为一般物价水平的表达式。其中:O为社会总产量,E为社会总收入(即各生产要素的总收入,也就是生产费),包括工资、正常报酬、利息、地租。因此,E/O即表示单位产品生产费。I表示投资,指社会财富纯增加量的价值,因而它包括储蓄加利润;储蓄由S代表,表示社会总收入与现在消费的差额即剩余;因而I-S即表示利润。根据凯恩斯的定义,利润是指资本家所得到的实际报酬与正常报酬之间的差额,也就是资本家获得的意外报酬,I-S/O即表示单位产品的利润,因此,(2)式即表示:
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生产费+单位产品利润
凯恩斯认为,利润即意外报酬产生于货币量过多所引起的物价上涨,利润的存在通常将引起就业率与生产要素报酬率提高,因而是现存经济制度下经济波动的主要原因。因此凯恩斯指出:经济均衡的首要条件是使价格稳定于生产费,利润为零。而物价水平能不能稳定于生产费,关键是储蓄与投资是否一致。而储蓄与投资是否一致,又取决于市场利率能否与自然利率相等,因此,要达到上述目标,必须废除金本位,建立一个与黄金没有联系的,以稳定物价为目标的可调节的通货制度。通过银行对货币量的调节,使市场利率与自然利率一致,从而储蓄等于投资,物价等于生产费,经济达到均衡。不能稳定于生产费,关键是储蓄与投资是否一致。而储蓄与投资是否一致,又取决于市场利率能否与自然利率相等,因此,要达到上述目标,必须废除金本位,建立一个与黄金没有联系的,以稳定物价为目标的可调节的通货制度。通过银行对货币量的调节,使市场利率与自然利率一致,从而储蓄等于投资,物价等于生产费,经济达到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