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价格变形
为了说明有关装船费用等的划分,买卖双方在FOB价格术语后加列各种附加条件所产生的各种价格变形。在FOB价格条件下,有四种价格变形: (1)FOB班轮条款,装船费由轮船公司负担,卖方不负担有关装船费用。(2) FOB理舱,由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为了使装船货物按照舱图妥善放置和合理装载,货物落入船匏舱底之后,需要进行垫舱和整理的费用。(3) FOB平舱,由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为了保持航行时船身平稳和船身结构不受损害. 对成堆装入船舱的散装大宗货,需要进行整理、填平补齐所需的费用。(4) FOB吊钩下交货,卖方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有关装船各项费用由买方负担,卖方不负责装船费用。以上四种FOB价格术语的变形,只是在费用上有所变化,它们仍具有FOB的性质,风险转移仍以装运港船舷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