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皮、毛、尾、鬃收购价格
皮、毛、尾、鬃等畜产品,主要供国家外贸出口,也是毛纺、制革、制刷等轻工业原材料,其收购价格随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而变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60年,畜产品收购价格较高,1983年以前曾多次提高其收购价格,但提高幅度比较小。1984年以后,畜产品的收购价格逐步放开或实行最高限价。由于国内、外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大,其购销价格也在不断上涨。1990年与1953年相比,绵羊皮收购价格提高153.79% ,山羊板皮提高224.3%,绵羊毛提高289.3%,猪鬃、马尾等其它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2—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