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真抓实干,狠抓落实
(1)抓宣传发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小康意识。小康建设是全民的事业,农民是小康建设的主力军,加快小康建设进程,必须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小康建设的积极性。因此在小康建设中河北省始终坚持舆论先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板报,发放明白纸,组织小康文艺活动等各种宣传手段,大造小康建设声势,使小康建设活动深入人心。同时,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了致富奔小康的大讨论,在讨论中定规划,选路子,定措施,使广大基层干部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广大农民认识到小康建设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直接关系着自身切身利益,调动了奔小康的积极性,形成了想小康,议小康,一心一意干小康的浓厚氛围。
(2)建立健全县、乡、村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省委经过调查研究和反复讨论,先后制定了 《关于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激励约束机制试行办法》和 《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对县、乡两级班子的工作目标、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奖惩作了明确规定,把小康建设列入市、县、乡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委通过严格考察,兑现奖惩,大胆提拔了一批在小康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群众信任的干部。对政绩平平不求进取的36个县 (市、区)的49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调整,真正做到了以小康建设的政绩论功过,在干部队伍中树立了正确的导向,把各级干部的主要精力引导到真抓实干奔小康上来。
(3)建立省级领导同志和省直部门小康建设联系县制度。省级领导同志,包括省委书记在内的9位常委、7位正副省长、5位人大正副主任、4位政协正副主席,分别联系一个县 (市)。这些领导同志定期到自己的联系县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帮助谋划发展思路,研究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措施。省委还研究制定了 《省直单位服务小康建设意见》,省直各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积极支持、服务农村小康建设。27个省直部门还制定了具体的小康建设专项规划,省直85个部门确定了83个联系县,共派出250多名干部包县驻村,协助县 (市、区)抓小康建设。
(4)组建小康工作队到乡村组织推动小康建设。1994年以来,全省共抽调3万多名机关干部,进驻到1.3万个村,具体帮助制定小康规划,寻找致富门路,各地切实加强了对小康工作队的管理,实行 “队员当代表,部门做后盾,领导负全责。” 所包村不能按期建成小康不撤点,有效地调动了部门、工作队员的积极性。驻村工作队积极为乡村出谋划策,搞宣传、订规划,帮助引进了大量项目、技术、资金,解决了许多具体问题,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
(5)建立小康建设指挥系统。省委确定由主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李炳良同志任小康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农工部作为省小康建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市、县委多数由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五大班子齐抓共管,并设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乡镇有专门班子,村有专人负责。各县还把小康建设的专项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明确目标。各部门都把能否完成小康建设的专项指标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纵向抓到县乡村,横向抓到各部门,形成了党委统一组织领导,五大班子齐抓共管,各行各业协作共建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领导管理体制,形成了建设小康的强大合力。
(6)认真抓好对小康建设的考核验收。为确保小康建设规划的落实,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小康建设,省委、省政府还加强了对小康建设的考核检查工作。省委专门印发了 《关于农村小康建设考核验收的试行意见》,《关于小康县 (市、区)考核验收试行办法》、《关于农村小康建设经济指标监测考核的试行方案》,按照“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简便易行,乡级负责” 的原则,对每一批小康县、乡、村,都经过认真监测、考核和验收,并要取得广大群众的认可。到1996年,全省有37个县 (市、区)实现了小康目标。这些县小康建设的实践,为全省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同时也使省委、省政府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以采取相应措施,引导全省小康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