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来自非农产业收入比重上升 2.来自非农产业收入比重上升随着劳动力的转移, 产业结构的变化, 农牧民非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增加很快。 1997年农牧民家庭经营中二三产业纯收入人均137.46元, 比1980年增长14.6倍。 农牧民从非农产业得到的纯收入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25.6%, 比1980年上升了9.5个百分点。 ☚ 1.家庭经营收入成为纯收入的主体 3.现金收入大幅度增长 ☛
2.来自非农产业收入比重上升 2.来自非农产业收入比重上升1995年,全省2 773.04万个农村劳动力中,从事二、三产业的有1 231.71万个,比重由1978年的16.1%上升到44.4%。随着劳动力的转移,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民的非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增加很快,1995年为1 109.97元,比1983年的80.7元增加1 029.27元,增长12.8倍;比1978年的8.1元增加1 101.87元,增长136.0倍。农民从非农产业得到的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已上升到40.8%,比1978年的5.2%上升了35.6个百分点,比1983年的22.6%也上升了18.2个百分点。 ☚ 1.家庭经营性收入成为收入的主体 3.来自乡村集体企业的收入迅速增加 ☛ 00030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