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拥有固定资产增加
1992年末,平均每户农民家庭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1 330.55元,比1983年增加801.17元。其中,拥有役畜、产品畜价值562.28元,占42.26%;大中型铁木农具64.89元,占4.88%;农林牧渔业机械185.52元,占13.94%; 工业机械73.5元,占5.52%;运输机械113.07元,占8.50%;生产用房屋261.97元,占19.69%,其他固定资产69.32元,占5.21%。1992年末,平均每百户拥有拖拉机5.04台,比1983年增长1.64倍,机动脱粒机0.65台,增长1.83倍;水泵2.1台,增长20倍;抽水机1.81台,增长18倍;机动船0.15艘,增长4倍;役畜74.06头,与1983年基本持平。从1982年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经过10年的发展和积累,农户的生产能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