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推行阶段
1973年,根据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汇报会的精神,计划生育工作得以全面开展。
❶开始制订五年、十年规划。制订人口增长指标,实行承包责任制;
❷制订相应的生育政策。1974年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提出按照晚、稀、少的要求,大力提倡晚婚;提倡每对夫妇生两个孩子为好,提倡生育间隔期4年以上。1979年9月省政府发出文件,进一步明确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要求,具体规定晚育的年龄为女性满25周岁生育;对只生一个孩子的,发给独生子女证,并给一定的优惠待遇;对超生夫妇征收超生费;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❸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各地都采用了电影、广播电视、报刊、幻灯、图片、文艺、宣讲和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
❹落实综合节育措施。1973年国家为全省1/3的公社卫生院装备了输精管结扎等四项节育手术所需器械。1983年成立了省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在全省农村组建了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管理网,各县也都建立了避孕技术指导站。1984年推广了“防、早、小”的科学孕检方法,提高了避孕效果。五是健全计划生育机构,培训提高计划生育队伍。并开展了向全国计划生育战线先进人物浑江市三岔子镇计划生育助理员谭玉玲学习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