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刘攽其人其学《祭刘贡父文》:呜呼!子之强学博敏,超绝一世,肇自载籍,孔墨百氏,太史所录,俚问野记,延及荒外,阴阳鬼神,细大万殊,一载以身,下至律令,老吏所疑,故事旧章,在廷不知,有问于子,归如得师。直贯旁穿,水决矢飞,一时书林,众俊并驰,满堂贤豪,视子麈挥,逸足奇毛,不受絏羁。摈守列郡,吏民畏思,治盗宛朐,不事诛斩,他严见欺,子爱不犯。中斤于南,人忧子怡,归来白首,晚职训词。子之来归,亦既疾病,惟其精明,犹足以永。谁云如子,竟止斯耶!国失君子,善人之嗟。方其盛时,弛不得张,亦既有遭,而蛊其强。谁与子仇,败子百方,虽然今日,竟何有亡。惟我与君,同年进士,申以婚媾,兼恩与义,平生谈笑,樽席安喜,其当此耶,临此酒胾。 (宋)张 耒:《张右史集》卷45。 刘贡甫旧与王荆公游甚款,荆公在从班,贡甫以馆职居京师,每相过,必终日,其后荆公为参知政事,一日贡甫访之,值其方饭,使吏延入,书室中,见有稿草一幅,在砚下,取视之,则论兵之文也。贡甫性强记一过,日辄不忘,既读,复置故处,独念吾以庶僚谒执政,径入其便坐,非是,因复趋出待于庑下,荆公饭毕而出,始复邀入坐,语久之,问贡甫近颇为文乎?贡甫曰,近作兵论一篇,草创未就,荆公问所论大概如何,则以所见稿草为己意以对,荆公不悟其尝见己之作也,默然良久,徐取砚下稿草裂之。盖荆公平日论议必欲出人意之表,苟有能同之者,则以为流俗之见也。 (宋) 徐 度: 《却扫编》 卷中。 《宋史·刘攽传》: 攽字贡父,与敞同登科,仕州县二十年,始为国子监直讲。欧阳修、赵概荐试馆职,御史中丞王陶有夙憾,率侍御史苏寀共排之,攽官已员外郎,才得馆阁校勘。熙宁中,判尚书考功、同知太常礼院。 诏封太祖诸孙行尊者为王,奉太祖后。攽言:“礼,诸侯不得祖天子,当自奉其国之祖。宜崇德昭、德芳之后,世世勿降爵,宗庙祭祀,使之在位,则所以褒扬艺祖者著矣。”后二王绍封,如攽议。 方更学校贡举法,攽曰:“本朝选士之制,行之百年,累代将相名卿,皆由此出,而以为未尝得人,不亦诬哉。愿因旧贯,毋轻议改法。夫士修于家,足以成德,亦何待于学官程课督趣之哉。” 王安石在经筵,乞讲者坐。攽曰: “侍臣讲论于前,不可安坐,避席立语,乃古今常礼。君使之坐,所以示人主尊德乐道也;若不命而请,则异矣。”礼官皆同其义,至今仍之。考试开封举人,与同院王介争詈,为监察御史所劾罢。礼院廷试始用策,初,考官吕惠卿列阿时者在高等,讦直者反居下。攽覆考,悉反之。又尝诒安石书,论新法不便。安石怒摭前过,斥通判泰州,以集贤校理、判登闻检院、户部判官知曹州。曹为盗区,重法不能止。攽曰: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至,则治尚宽平,盗亦衰息。为开封府判官,复出为京东转运使。部吏罢软不逮者,务全安之。徙知兖、亳二州。吴居厚代为转运使,能奉行法令,致财赋,乃追坐攽废弛,黜监衡州盐仓。 哲宗初,起知襄州。入为秘书少监,以疾求去,加直龙图阁、知蔡州。于是给事中孙觉胡宗愈、中书舍人苏轼范百禄言:“攽博记能文章,政事侔古循吏,身兼数器,守道不回,宜优赐之告,使留京师。”至蔡数月,召拜中书舍人。请复旧制,建紫微阁于西省。竟以疾不起,年六十七。 攽所著书百卷,尤邃史学。作 《东汉刊误》,为人所称。预司马光修 《资治通鉴》,专职汉史。为人疏俊,不修威仪,喜谐谑,数用以招怨悔,终不能改。 (元) 脱脱等:《宋史》 卷319。 《编年纪事》十一卷(先谦案:袁本十一) 右皇(先谦案:旧钞宋)朝刘攽因司马温公所撰编次。 (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五,(清) 王先谦合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