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领导
省委、省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老区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早在1952年4月就成立了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省政府主席邵式平亲自担任主任委员。翌年4月,省政府决定撤销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其工作交省民政厅主管。1980年6月,省委决定重新组建江西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万绍芬、吴官正、舒圣佑等主要领导先后任主任委员。全省各地(市)、县,除南昌、新余等不属老区的市、县外,都相继成立了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其主任委员均由地(市)、县委书记或专员(市长)、县长担任。省、地(市)、县(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为加强老建扶贫工作的领导,1989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建立扶贫联系县的通知》,确定兴国等17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作为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以上15位领导的扶贫联系县。各地(市)、县也都实行了领导联系贫困县、乡、村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各级党委、政府对老建扶贫工作的领导,有力地促进了扶贫攻坚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