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16号法令》Act of 17716
秘鲁的土地改革法。1969年6月24日以胡安·贝位斯科·拉腊陆军中将为首的军政府颁布实施。经过莫拉莱斯政府,直至1980年5月人民行动党贝朗德执政后终止,历时11年。主要内容是废除劳役制和租用关系;私人在沿海和内地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各为150公顷和55公顷(后者1978年后也扩大到150公顷)最低为3公顷,超过者均予没收;被征收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一律由政府以现金和债券方式抵偿;庄园主可自由雇佣劳动力和出卖土地。至1979年6月,全国共征收土地953万公顷,其中865万公顷分配给37万无地或少地农户,建立1894个农业合作社。经过11年的土改,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努力,但农村庄园制和封建制剥削形式仍然继续存在,秘鲁的土地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