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御製條問曰:朱子嘗云,索隱,‘知之過’者,行怪,‘行之過’者;又嘗以鄒衍之推五行為索隱,陳仲子之廉潔為行怪,則索隱、行怪當分兩種人。然觀章句以‘深究隱僻之理,而過為詭異之行’二句總釋‘索隱行怪’,且於二句之間用一而字過接,則又若以二者並作一人之事者,何也?下文‘君子遵道’一節既是一人之事,則此章之‘索隱行怪’亦不必分兩種人。執此以究,則當以章句之釋為晩年定論耶?
臣對曰:索隱者必行怪,行怪者必索隱,索隱行怪祇是一人事。朱子之以知行言,亦不過以類分排,而知過者行必過,行過者知必過,恐不當分作兩人看。且以輯注所證言之,鄒衍之推五行,索隱底意多,故引以為索隱二字之解而已;仲子之居於陵,行怪底意多,故引以為行怪二字之證而已。豈可以鄒衍、仲子之非一人,而遂分索隱行怪為兩種人耶?章句要人如是解得,故必以一而字説去。而經文下一節亦以一人之事言之,與此節一人相對,則章句之為晩年定論,斷然無疑矣。
御製條問曰:索隱行怪,過於中者也;半道而廢,不及於中者也。然則雖以上一節為賢知者之事,下一節為愚不肖之事,亦無所不可耶?且知行二者交須共貫,半道而廢者未必不由於知之不及,而章句以為知足以及之者,何也?
臣對曰:索隱行怪,失之過,朱子以為賢知之過是也;半道而廢,失之不及,先儒以為愚不肖之不及是也。深求人之所不能知,過為人之所不能行,此非所謂賢知之過者乎?知未及乎真知,行未及乎力行,此非所謂愚不肖之不及者乎?且知行二者交須並用,半道而廢者,初既遵道而行,則纔着行字便可見知底意。蓋其始也,知有所及,行亦有始也;其終也,行之不力,知亦無終也。朱子於章句曰:‘知雖足以及之,而行有不逮。’又嘗曰:‘只為知處不親切,故守得不安穩。’此可謂互相發明。
御製條問曰:‘依乎中庸’之依字最好潛玩。依者,憑依、依歸之謂也。堯之執中,即此依也;舜之用中,亦此依也。以至顔子之拳拳,夫子之慥慥,無往非依中庸之事。苟或有須臾間斷,則便不可謂依。故章句曰:‘依乎中庸而已。’觀於而已二字,政可見離中庸一步便無可依之意。如是看,未知如何?
臣對曰:天下只有一條正路,中庸是也。聖人由之而行,是謂之依。此依字如‘依於仁’之依,而亦有不可離底義。堯舜孔顔皆是之依也,如禹謨之精一相傳,鄉黨篇飲食衣服,陋巷之不改其樂,何莫非依中庸一事耶?彼異端之學失其所憑依,馳騖於空空恍惚之域,無所依歸,則此可見離中庸一步地便無可依據處,其至矣乎!昔柳宗元乃以中庸為可以入堯舜之道,而又嘗有‘適於中庸’之語,則是不識聖人之所依者中庸也,豈可與語依中庸之義者哉?章句之着‘而已’字,可謂竭盡而無餘矣。聖問中推演發揮更無餘藴,臣不勝欽仰之至。
御製條問曰:章句云‘不為索隱行怪,則依乎中庸而已。不能半道而廢,是以遯世不見知而不悔’。‘依乎中庸’一句,則必用則字斡轉;‘遯世不見知’一句,則必用‘是以’字斡轉。話勢相似而用字異例者,何也?
臣對曰:‘依中庸’句結索隱行怪,‘遯世’句結半道而廢,語勢雖若相似,而用字不得不異例。蓋索隱行怪與依中庸相反,不深求隱僻之理,則知可以擇善;不過為詭異之行,則行可以用中。故曰:‘不為索隱行怪,則依乎中庸而已。’不能半道而廢,非力行而成德者不能,成德然後方可以不易乎世,不成乎名。故曰:‘不能半道而廢,是以遯世不見知而不悔。’章句之於上句必着則字,然後可知不為索隱行怪者,自可以依乎中庸;於下句必着‘是以’字,然後可知不能半道而廢,故能遯世不見知而不悔。其斡轉之妙,自可見矣。
御製條問曰:此章以上十章,即此書之第二大節,朱子所謂‘子思引夫子之言’以釋首章之義者是也。試就經文參互較看,則不能無可疑者。戒慎恐懼,首章所以指示工夫之肯綮者,而以上十章何無一言發揮?天地位、萬物育,首章所以推論功效之極致者,而以上十章何無一言提及也?天命之性,專以本然言,而知愚賢不肖,則皆以氣質言之。中和之中,專以未發言;而時中用中,則皆以已發言之。祇見其相反而未見其相發,則惡在其釋首章之義耶?
臣對曰:此以上十章之發明首章之義者多矣。首章言戒慎恐懼,而下章言擇善固執,則其主敬之工一也。首章之位育言致中之極功,而下章之仁知言擇中之工夫,則其自然之效在是矣。知愚賢不肖之有過不及,各以氣質之偏,而皆非所謂本然之理,則此非發明天命之性者乎?時中、用中之無過不及,雖是已發之中,而莫非本於未發之中,則此非發明中和之中者乎?先儒嘗謂此上十章之論知、仁、勇,便是能存養以致中而天命之性立,省察以致和而率性之道行,而教亦在其中矣。然則通此十章之言,總是首一章所包之意,而亦可見相發而互契,豈可曰一言之無所提及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