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项工程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建设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洛阳拖拉机厂等。当时,中国和苏联两国政府经过多次谈判,商定由苏联方面分批分期,以帮助设计、提供成套设备和主要建设物资等形式,对我国扩建174个建设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建设条件不具备等原因,取消18个,形成156个项目。其中,扣除两项重复计算和4项因厂址等问题没有建设,实际正式施工的项目为150个,但习惯上仍称为“156项工程”。这批项目是我国开始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建设的核心部分。它们的建成,使新中国从无到有形成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这批项目都是大中型的,由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设速度快,质量好,投资的微观和宏观效益都比较好,是我国基本建设历史上较突出的成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