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御製條問曰:擇乎中庸,自博文而致者,知之事。服膺不失,自約禮而致者,行之事。至於‘得一善’一句,屬之知耶?屬之行耶?以為行,則卻在‘(眷眷)〔拳拳〕服膺’之前;以為知,則‘得’便有‘行道有得’之意。然則‘弗’屬知不屬行,而别有此一等境界耶?
臣熙洛對曰:這‘得’字或以為知得,不是行得,此如下文‘弗得(不)〔弗〕措’之得。或以為行得,弗是知得,此如大學‘慮而後能得’之得。由前之説,則‘得’字上屬於‘擇中庸’而不屬於‘服膺’;由後之説,則‘得’字下屬於‘服膺’而弗屬於‘擇中庸’。二説俱有所偏,既曰‘擇乎中庸’,而下起‘得一善’;又曰‘(眷眷)〔拳拳〕服膺’,而上承‘得一善’。則這‘得’字蓋是知得,而含了行得意思。若論地界,其不在‘博文’之後‘約禮’之前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