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南塘曰‘此章三性字,皆以本性言。若氣質之性,則氣質之性亦可盡者乎?人物之性果同,而聖人不能使物做人底事,豈可謂盡物之性乎’云云。
愚按:如以聖人之不能使物做人為不盡物之性,則其所謂‘盡人之性’者,亦豈能使天下之人人各盡其性分之所有,皆如聖人之盡性哉?若令億萬生民皆如聖人之盡性,然後謂之盡人之性,則雖堯舜之君,決不能如此。夫四凶之不得為堯舜,與物之不得為人同。如以物之不得做人,謂物之性不同,則亦將以四凶之終不得為堯舜,謂四凶之性不同於堯舜耶?其為氣所偏而不能全其性,則四凶之不得為堯舜,物之不得為人,均一塗轍也,豈惟四凶哉?凡衆人之不得盡誠,皆氣故也,亦可曰‘衆人之性不同於聖人’耶?然則其曰‘盡人之性’者,亦非謂能使人人皆如堯舜之盡性,則其曰‘盡物之性’者,亦可推此而可知矣。北山録,己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