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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14_184第二十章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14_184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小注東陽許氏曰:擇善然後可以明善。擇者,謂致察事物之理;明者,謂洞明吾心之理。合外内而言之,擇善是格物,明善是知至。
按:擇善與明善,以擇取而言則曰擇善,以明察而言則曰明善,非有事物吾心内外之殊。且格物是工夫,知至是功效,而明善不可專作功效。本文‘不明乎善,不誠其身’,明善與誠身對言,正著工夫處。或問以‘格物致知’,‘真知至善之所在’為明善,又以‘擇之之明’為言,其不以明善為功效明矣。許氏之以‘格物、知至’分‘擇善、明善’,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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