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問:‘武王、周公達孝’,小注雙峯饒氏曰‘達孝是承上章三“達”字而言’。○答:不但饒説為然,上章‘武王末受命’,小注雲峯胡氏曰‘周公推文武之意,以及大王、王季’,‘又推大王之意,以及組紺’以上,‘又推此及諸侯、大夫、士、庶人’,‘孝心上下融徹,禮制上下通行,此周公所以謂之達孝也’。二氏所以釋達孝之意理或然也,然與章句所謂‘天下之人通謂之孝’者不同,當以章句為正。
問:善繼人、善述人。○答:此人字親也。
問:注‘下文又以其所制祭祀之禮,通于上下者言之’。或曰‘下文’乃上節之下文,所謂‘斯禮也,達(于)〔乎〕諸侯〔大夫〕及士’也,此説何如?○答:我國先儒亦如此看。然‘下文’似指此下文‘春秋修其祖廟’以下而言也。
問:‘春秋修其祖廟’,注‘春行羔、豚、膳、膏、香之類’。○答:行,用也。香,牛膏也。言春祭用羔豚而調膳之。膏,則牛膏也。
問:序昭穆。○答:章句所謂‘宗廟之次,左為昭,右為穆’,言死者之昭穆也。所謂‘子姓、兄弟、羣昭、羣穆’,言生者之昭穆也。
問:序爵。○答:序爵,所以貴貴。
問:序事。○答:序事,所以賢賢。
問:旅酬下為上。○答:下者,章句所謂‘賓弟子、兄弟之子’也;為上者,所謂‘各舉觶於其長’也。
問:燕毛。○答:燕毛,所以親親。蓋‘序爵、序事、旅酬’合同異姓而言,至祭禮已畢,尸既出,異姓之臣皆退,獨燕同姓。
問:注‘子姓’。○答:姓,生也。辨疑。
問:注‘宗祝有司’。○答:宗及祝及有司也。
問:注‘以有事為榮’。○答:上文所謂‘有事於宗廟’,則此‘事’字言祭事也。此所謂‘以有事為榮’,則此‘事’字謂執事也。‘各舉觶於其長’,是亦有事也。
問:注‘逮及賤者’。○答:執事之役逮及於賤者也。
問:‘踐其位’,注‘反而亡焉’。○答:反,謂反哭也。
問:‘郊社之禮’,注‘不言后土者,省文也’。○答:當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后土’,而不言后土者,是省文也。
問:注‘四時皆祭’。○答:四時祭名礿、祀、蒸、嘗也。
問:注‘記有詳略’。○答:論語略,而中庸詳也。
第十九章小注,朱圈者五段,朱圈中有黑點者五段。
問:‘夫孝者’,小注‘西山真氏曰’一段,何朱中有黑耶?○答:其曰‘當持守而持守,固繼述也;當變通而變通,亦繼述也’者,此名言也。然‘變通’之説非此章之旨,故朱之而有黑點耶。更詳之。
問:小注‘新安陳氏曰’一段,何朱中有黑耶?○答:其曰‘祖父有欲為之志而未為、有已為之事而可法’,所以釋志事者固善。然‘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章句曰‘皆繼志、述事之意也’。饒氏曰‘“踐其位”三句是善述事,“敬所尊”二句是善繼志’,此則未必皆是欲為而未為之事也。陳説其義似有未備者,故朱之而有黑點耶。
問:‘春秋修其祖廟’,注‘官師一’下小注禮記王制‘天子七廟’一段,何以朱之耶?○答:所以言昭穆之制者詳備,故朱之歟。兼下二段皆可考也。
問:注‘宗器’,小注‘書顧命’一段,何以朱之耶?○答:所以言‘赤刀、大訓、天球、河圖’者詳矣,故朱之歟。
問:注‘裳衣’,小注‘周禮天官冢宰’一段,何以朱之耶?○答:所以言‘春行羔、豚、膳、膏、香’之義備矣,故朱之歟。
問:‘宗廟之禮’,注‘宗廟之中,以有事為榮’,小注朱子曰‘旅酬禮下為上’一段,何朱中有黑耶?○答:此言酬酢之禮詳矣。然‘先一人如鄉吏之屬升觶,或二人舉觶獻賓’云者,與章句‘賓弟子、兄弟之子’之説不同,禮有異耶,文有省耶?所謂二人是其子弟否?更詳之。
問:小注‘酬導飲也’一段,何朱中有黑耶?○答:所謂‘主人酌以獻賓,賓酌[1]主人曰酢。主人又自飲,而復飲賓曰酬。其主人又自飲者,是導賓使飲也。賓受之,奠於席前,至旅而後舉,主人飲二杯,賓只飲一杯’云者,所以明獻、酬、酢之禮詳矣,有可考觀也。
問:注‘燕毛,祭畢而燕’,小注雲峯胡氏曰‘序爵,所以貴貴’一段,何以朱之耶?○答:其曰‘序爵,所以貴貴,賤者宜在所略。旅酬〔下為上〕,賤者得以伸其敬〔矣〕。序事,所以賢賢,老者若在所簡。(而)燕毛〔則於老者〕獨加敬矣’[2]云者,語意明白詳備,故朱之歟。
問:小注東陽許氏曰‘“宗廟之禮”一節五事’一段,何朱中有黑耶?○答:所以釋‘五事’之意者可謂備矣。然序昭穆曰‘明同姓之尊卑’,則宗廟之次,左昭右穆之義闕矣。序爵指公侯卿大夫助祭陪位而言,則‘所以辨貴賤’者,其禮自是如此也。序事指宗祝有司之職事而言,則‘所以辨賢’者,其禮自是如此也。今曰‘既以有事為榮,事不及之者豈不有恥?則又有序爵以安其心’云者,未知制禮之意果如是否。
問:‘郊社之禮’,注‘記有詳略’,小注‘此申言武王與周公能盡中庸之道’一段,何以朱之耶?○答:小注無‘先儒氏曰’,亦皇明儒臣所以為説歟。此則與十八章小注陳氏曰‘此章言文、武、周公能盡中庸之道’云者同義,故並朱之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