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説】
史記、荀子並以伐燕為湣王時事,而孟子作宣王時事,陳新安以孟子為傳寫之誤,又以為未能的知伐燕之為先君事與嗣君事,深恐未安。夫以孟子之聖,初見梁襄便即去之,則以齊湣之昏暴,豈足以久稽賢者乎?伐燕者苟非齊宣,則孟子之杜撰無異於中説,何可遷就而彌縫之耶?此當以孟子為正,而史記為誤。若荀卿,則楚人也,相去絶遠,何以詳知其事實乎?綱目載赧王元年丁未,齊伐燕取之,其下書孟子去齊。二年戊申為齊湣王元年,則孟子去齊之年,宣王卒而湣王立,在楚之荀卿庸或認之為嗣君事,而在齊之孟子豈不親見其為宣王事乎?所可疑者,燕人之畔,孟子在齊見之,抑其纔取而遂畔歟?史籍已經秦火,年條舛錯而然歟?史記,取燕二年,燕人畔云。此直以義理斷之而已。孟子之久於齊,蓋為宣王之可與有為,而取燕之後便有可去之幾,故不得已而去齊。若湣王,則必不以萬鍾留賢,而孟子必不以三宿出晝矣。嘗見明儒考校,言齊宣王八年丙戌,孟子至齊,十九年丁酉,孟子去齊,即周顯王之四十五年也。年條未的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