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惠王】
問:孟子七篇,作之者誰歟?
翁曰:按史記曰,當是時,秦用商鞅楚魏用吴起齊用孫子、田忌,天下方務於合從連衡,以攻伐爲賢。而孟軻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韓昌黎則曰:‘孟軻之書非軻自著。軻既没,其徒萬章、公孫丑相與記軻所言焉耳。’至朱子乃曰:‘孟子一書決是孟子所自作。不是孟子,如何寫得精意如此透徹,首尾如此貫串,看他是甚麽樣文氣?若當時門下有人寫得如此意思出,亦不可謂“軻之死,不得其傳”矣。故曾南豐謂書二典亦皋夔輩人所作。以公孫丑、萬章平日所問難於孟子者觀之,似未能寫出孟子七篇文字如此精粹圓活也。’退之之説恐無所據,當以朱子之言爲正。趙氏名岐,字邠卿東漢人。云:‘七篇,凡二百六十一章,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五字。’
問:孔子之書目之爲論語,而孟子之書直以孟子爲目者,何也?
翁曰:論語是孔門弟子相與集而論纂,故謂之‘論語’;孟子七篇皆是孟子之所自述,故總謂之‘孟子’。然孟子没後,大道遂絀,孟子、莊子一例並稱,乃以其書號爲‘諸子’。故逮至秦焰,經籍俱滅,而孟子七篇得不泯絶云。
問:然則莊子之書或稱南華經,而孟子之書獨不稱經,何耶?
翁曰:至漢儒始以孟子七篇與論語、庸、學並列于經,或以爲兼經,或以爲小經。
問:‘梁惠王’爲篇目,無或近于猥慢之嫌歟?
翁曰:孔子時,諸侯問疑質禮,若弟子之問師也,故論語或以弟子名篇,而有衛靈公、季氏之篇。孟子亦以大儒爲諸侯師,是以‘梁惠王’、‘滕文公’題篇,與公孫丑等而爲之一例者也。
問:孟子不遠千里而來見梁惠王者,意欲勸王行王政,而不待禮聘歟?
翁曰:孟子雖欲行其道,豈有不待禮聘之理乎?孟子生卒年月考曰:‘魏世家云:“惠王三十一年辛巳,徙都大梁。三十五年乙酉,卑禮厚幣以招賢者,孟軻等至梁。”故六國表於三十五年特書曰“孟子來”。’
問:自鄒至梁,果爲千里之遠耶?
翁曰:梁之地,自河西逶迤而至河南,幾將二千里云。見四書釋地又續。而鄒隔在河之東偏,則其間相距似爲千有餘里。然他無的證,當更考。
問:集注既曰‘利心生於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又引程子之言曰‘君子未嘗不欲利’,然則利心生而亦不害爲君子歟?
翁曰:財利之欲,君子之心所絶無;而利益之求,雖君子之心固未嘗無也。此章正義云:‘上“利”以財利爲言,下“利”以利益爲言。’一利字如是分屬,則上下文義可以融會矣。
問:論語每單言一仁字,孟子則兼言仁義。仁義之説自孟子始發歟?
翁曰:朱子答歐陽希遜書,‘孔子雖不以義對仁,然每以智對仁。’即此以觀,仁義禮智,或單言,或對舉,無所不可。但四端之説,自孟子始發。
問:萬乘、千乘、百乘之車,能辦取於千里、百里、五十里之田賦中歟?
翁曰:公羊‘用田賦’,何休注:‘軍賦十井不過一乘。’疏:‘何氏以爲公侯方百里,若不十井爲一乘,則不合。’由是觀之,十井一乘亦有不給之意。然諸説聚訟紛紜,不可殫記,姑以十井一乘見其大略而已。
問:利與仁義有如陰陽淑慝之相反,而集注謂‘仁義未嘗不利’者,何也?
翁曰:‘未有仁而遺其親’,‘未有義而後其君’,則豈不有利於化民成俗之治歟?蒙引曰:‘蓋“仁義未嘗不利”亦是就人君言,非是謂仁者自享愛親之利,義者自享敬君之利也。’此説雖好,亦不必泥看。程子曰‘義所安處便是利’,固是,但不當把作此處説,非孟子開道惠王本意。蓋仁義本不爲利言,孟子特因惠王問利,故即從‘利’字引入。首言‘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末言‘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此是孟子正意,中間言利之適所以爲不利,仁義之未嘗不利,則就惠王所見曲爲誘掖耳。
問:文王雖曰‘經始勿亟’,竟勞民力築臺鑿沼。則漢文罷臺之役,賢於文王歟?
翁曰:古者帝王之居,必有望氛祲之臺。後世因之,而必侈大之,爲飲酒行樂之所。是故楚靈王爲章華之臺,伍舉曰:‘先君莊王爲匏居之臺,高不過望國氛。’見國語。引此詩以證古帝王爲臺之制。文王之臺何可與漢文之臺之役同日而論乎?露臺之費可百金,則又與靈臺‘不日成之’,其相懸不翅天淵矣!
問:詩以靈囿之麀伏、靈沼之魚躍盛稱之,孟子又以‘樂其有麋鹿魚鼈’誦美之,此豈非文王之所行樂歟?
翁曰:文王以‘鳥獸魚鼈咸若’爲樂,後王之行樂只是飲酒荒淫而已。
問:集注云,‘不日,不終日也。’不終日而臺成,宜其謂之‘靈’也。然速成於一日之内者,豈有堅牢之功?而其高亦可想已,無乃如三等之土階耶?
翁曰:凡解經者,人各不同,集注取其長也。所謂速成,非謂一日成之。鄭箋云:‘不日者,不設期日也。’正義亦云:‘不期日而有成。’此各一説也。衛侯爲靈臺籍圃。左傳哀公二十五年。濟陰城陽[1]有堯靈臺,漢地理志。祀唐堯于成陽靈臺。後漢章帝紀。黄帝設靈臺,立五官,以序五事。劉氏外記。靈臺之名自黄帝始,而文王特踵之耳。蓋觀妖祥,望雲物,皆神靈也,故曰靈臺。此又一説也。然當以孟子之言爲正。
問:集注云,‘靈囿、〔靈沼〕,臺下有囿,囿中有沼也。’囿方果是七十里,則百官萬民何能容接於七十里之外餘土乎?然則囿在郊外,而文王時時出獵歟?
翁曰:通考許氏云:‘靈臺之作,所以候日景,占星象,望雲物也。其下有囿,囿中有沼,所以遊觀爾。七十里之囿,所以供四時之田,講武事於其中,且與民之芻蕘、雉兔者共之,不容不廣,此在郊之外者也。靈臺之囿,必近城郭,地不可容,且無所用其大。文王繼體即位,本都岐,在位四十六年遷郢,又三年遷豐,作靈臺。其時九十有六,明年即薨。田獵之囿,非作靈臺之意也。七十里之囿在岐山舊都,故有與民同芻蕘、雉兔之常制。’又按左傳‘秦獲晉侯以歸,乃舍諸靈臺’,杜預云:‘在京兆鄠縣周之故臺也。’即此以觀,靈囿非七十里之囿,而七十里之囿在岐都之郊外。所謂靈臺、靈囿、靈沼,倶在豐邑之内,亦可見矣。
問:靈臺、靈囿、靈沼,莫非頌美文王之事。而末言‘古之人與民偕樂,故能樂也’,不曰‘文王’而曰‘古之人’者,何也?
翁曰:‘古之人’即指文王。‘與民偕樂’二句,俱貼文王説。然則當於言外推開,以見凡爲君者,皆當與民同樂而後能有其樂也。困勉録曰:‘許東陽講“魚鳥上看出文王德被萬物”,此非正意,正意只是“民樂其樂”意。’‘翼注云:“與民偕樂是平日仁政,不是以臺池之樂偕民説。”説統云:“偕樂,指平日治岐之政説。”’
問:梁惠王自以移民移粟之實惠誇其盡心於國,而孟子之對則曰:‘路有餓莩而不知發。’移民移粟,豈非發倉廩以賑者乎?
翁曰:移民移粟輒稱河内、河東,然四境之内尚有餓莩,則其倉廩之未盡發可知已。若移民而徒擾,移粟而無繼,是發猶不發也。蒙引曰:‘初間讀“移其粟於河内”,謂是在官之粟移將去,及觀“塗有餓莩而不知發”,乃知只是民之粟,愈見惠王之不得罪歲,而其惠之小也甚矣。’此説良是。
問:衛靈公問陳,孔子以‘軍旅之事,未之學’爲辭,而明日遂行。梁惠王問民多少,而孟子則請以戰喻,得無與孔子之志有異歟?
翁曰:衛靈公無道之君,復有志於戰伐之事,故孔子答以未學而去。梁惠王當七國争雄之時,東敗西喪,習知戰伐之事,故孟子因其所習知而設喻,欲其易曉耳。此大易所謂‘納約自牖’者也。牖是開明處也,因其開明處而納之以約,則其所回悟顧不較然歟?此可見孟子善用易之一端。且梁惠王以好戰而不能保民,孟子將勸行王道,而先寓箴警之意,故始以戰喻,終以兵喻,一章之内三致意焉。及見梁襄王之不似人君而去之齊,是亦仰述仲尼轍環之志者也。
問:集注‘厲禁’之義。
翁曰:厲禁,厲與禁也,非謂嚴禁也。按周禮‘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爲之厲而爲之守禁’,注:‘物爲之厲,每物有藩界也。爲之守禁,爲守者設禁令也。鄭司農云:“厲,遮列守之也。”’
問:王制‘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飽,七十非帛不煖’,此與孟子不同,何也?
翁曰:王制出於漢儒,則何可據王制而疑孟子之言乎?蒙引曰,‘大注本後篇云’,‘五十非帛不煖,七十非肉不飽’,‘此孟子自疏也,安得偏據漢儒之王制’?此説得之。
問:‘雞豚狗彘之畜’,恐是只舉六畜之三者也。豚、彘元是一畜物,而何爲疊舉耶?
翁曰:豚是小豕,故與雞並稱;彘是大豕,故與狗並稱。蓋古人語類多如此,如上章‘顧鴻雁麋鹿’,鴻,雁之大者,麋,鹿之大者,而亦皆疊舉也。又如詩之‘曰殺羔羊’,烹羊缹羔,輒並稱之。羔是羊子也。
問:作俑之前已有芻靈,則束草爲人以從葬,獨非不仁歟?
翁曰:刻木人以設關而能俑跳,故名之曰俑,見埤蒼。則非芻靈無面目、不能俑跳之可比也。秦穆公卒,魯文六年。殉以三良以代俑也。孔子哀其不仁,而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蓋芻靈之弊至於作俑,作俑之弊又至於以生人從葬,則芻靈之始遠矣,作俑之始近矣,罪其遠者可乎,罪其近者可乎?
問:梁惠王之東敗於齊、西喪地於秦、南辱於楚等事,皆見於史記耶?
翁曰:史不詳焉,詳見於戰國策。楊慎著梁惠王遺事曰:‘梁惠王謂孟子曰:“晉國,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東敗於齊,長子死焉。”注、疏及朱子注皆不詳。按戰國策,甘茂謂秦王曰:“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梁君伐楚勝齊,制韓趙之兵,驅十二國諸侯〔以〕朝天子於孟津。後子死,身布(衣)〔冠〕而拘於秦。[2]”又蘇秦説齊閔王曰:“魏王擁土千里,帶甲三十六萬,恃其强而拔邯鄲,又從十二諸侯朝天子,以西謀秦。秦用商鞅計,以言佯尊而驕之。魏王乃廣公宫,制丹衣,柱建九旒,從七星之旗。此天子之位也。於是齊楚怒,伐魏,殺其太子,覆其十萬之軍。魏王大恐,跣行而東次于齊,然後天下乃舍之。當是時,秦王垂拱而受西河之外,不以德魏。”則所謂“天下莫强”者,伐楚勝齊、拔邯鄲也;所謂“西喪地於秦七百里”,即所謂秦王垂拱而受西河之外也。惟徒跣而次于齊,布衣而拘於秦,史記及司馬公通鑑皆不載,無以見其實事。’升庵説止此。戰國策之可信既不異乎正史,而甘蘇二説又合於孟子之書,是足資參正。
問:‘地方百里而可以王’,此甚言行仁政而王天下之易耳。然以一服八尚云難矣,豈有以百里之地而能一天下者乎?
翁曰:文王以百里而興,豈無其實而孟子言之哉?
問:‘地方’之義。
翁曰:蒙引云,‘“地方”之方字,不是與地字相連。如今之言“地方”之類,乃是“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之方字也,正與“方寸”、“方丈”之義同。’此説極明,後凡言地方千里百里皆倣此。
問:不嗜殺人者莫如宋襄,而僅爲五霸之一;嗜殺人者莫如秦政,而能一六國。孟子云云,不亦遠矣乎!襄王卒然而問,故孟子亦卒然而對耶?
翁曰:時君無不好戰而嗜殺人。如有不嗜殺人之君,能行仁政,則民歸之如水,沛然孰可禦之?此孟子救弊之論,而亦有必然之理,必然之勢矣。
問:‘天下惡乎定’之義未瑩。
翁曰:淺説云,‘蓋謂列國分争,天下當待何人而後定也?’困勉録云:‘愚意蓋謂“天下當待何時而後定也”。’汪份則謂二説可兼用。
問:七、八月之間亦有旱時,則集注謂是夏五、六月,何也?
翁曰:五、六月之間每多旱時,雨下而槁苗浡然興之,亦其時耳,且非惟此章之義固然。又離婁下‘歲十一月徒杠成,(歲)十二月輿梁成’,不已晩乎?九月十月政是徒杠輿梁可成之候也。朱子於此至精之訓可見。而春王正月考所謂‘孟子於戰國之世猶用周正朔’是也。
問:孟子不稱臣於梁而稱臣於齊,何也?
翁曰:孟子於梁未有職任,而處賓師之位,故不稱臣;於齊則爲卿,故稱臣。
問:孔子稱‘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此見於論語。而孟子則曰:‘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雖是出於尊王黜霸之意,然齊宣王能誦小雅巧言之詩,則必無不讀魯論之理,‘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之言,其肯信之乎?
翁曰:孔子所稱,即桓文尊周攘夷之功。若其所經營之事,‘先詐力而後仁義也’,故孔門五尺之童亦羞稱五伯耳。豈無稽之言而孟子言之哉。
問:然則桓文之事與功異乎?
翁曰:凡人所猷爲皆事也,事之成而著於效功也。
問:‘霸諸侯’之霸字何義歟?
翁曰:霸者,把也,言把持諸侯之權也。
問:霸、伯同歟?
翁曰:霸、伯二字,音義、注、疏無所發明。楊升庵詳辯之,其説曰:‘論語憲問篇曰:“霸,與伯同,長也。”左傳成公二年,齊國佐對晉人曰:“四王之王也,樹德而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黄震曰:“天下之主謂之王,諸侯之長謂之伯,此指其定位而名也。以德方興而爲天下所歸則王,平聲。轉聲而爲王;去聲。王政不綱,諸侯之長自整率其諸侯則伯,入聲。轉聲而爲霸。去聲。皆有爲之稱也。正音爲静字,轉聲爲動字。以此證之,左傳“四王之王”,上如字,下音旺;“五伯之霸”,上伯字入聲,下霸字去聲。王字無别體,故同用王字;伯字有霸字爲别體,故上用“伯”,下用“霸”。左傳不惟文精,用字亦不苟矣。注、疏未發明,故特書之。’楊説止此。此説既若是考據明白,則今人‘五伯之霸’同以去聲讀,誤矣。
問:集注曰‘釁鐘,新鐘成,而殺牲取血以塗其釁(郗)〔郤〕也’。以血塗鐘之釁(郗)〔郤〕,則何不謂之塗鐘,而謂之釁鐘耶?
翁曰:周禮大祝‘墮釁’,鄭司農云:‘墮釁,謂薦血也。凡血祭曰釁。’蓋古者器成而釁以血,所以厭變怪,禦妖釁。釁鐘之釁謂之釁,亦治亂謂之亂之類也。詳見正義。
問:孟子之取譬也近,故‘挾太山以超北海’,注云:‘太山、北海近齊。’正義曰:‘齊地南有太山城陽北有千乘清河。’此其取譬之近之證也。惟於下文折枝之譬一何遠也。凡長者之命少者,少者之應長者,喻其不難爲,豈無其類也?而乃以折枝爲喻者,殆不襯着矣。長者所以命少者折草木之枝者,將焉用之哉?比之上文太山、北海之譬,得不迂遠乎?
翁曰:趙注云,‘折枝,案摩折手節解罷枝也。’正義云:‘如爲長者按摩手節,而語人曰:“我不能爲長者按摩手節。”是恥是役使,但不爲耳,非不能也。’此其一説也。四書辨疑云:‘枝與肢通,謂斂折肢體,爲長者作禮。’亦與徐行者後長者意類,蓋從奭疏。此又一説也。二説未知孰是。
問:集注所謂‘本然之權度’,是指心之體歟,指心之用歟?
翁曰:吕晩村云,‘從來異氏之學,二本兼愛,但知有心,不知有權度。然以爲心無權度者,其説猶淺。若以爲心即權度,於是乎師心率意,顛倒猖狂,無所不至矣。且如仁民愛物者,心也,然於物也愛之,而不仁於民也。仁之而不親,分寸銖兩一毫差錯不得,則心亦自有本然之權度矣。謂之本然者,以其出於天而非私意之所爲也。心字只與物字對看,苟不得本然之權度,則心亦一物耳。’又曰:‘即此便悟本天、本心之異。’汪份曰:‘份按,朱子謂“此心本然,萬理皆具。應物之時,須是仔細看合如何,便是本然之權度”,蓋指此心所具之理以爲權度,而非謂心即是權度也。晚村“本天”之説良是。’即此以觀,可以明本然之權度非謂其體用,而指此心所具之理以爲權度也。
問:集注以‘寡妻’爲‘寡德之妻’,而謂之謙辭也。思齊之詩若是文王所作,則謙辭可矣。他人則豈可以太姒之幽閒静貞爲寡德乎?
翁曰:鄭箋云‘寡有之妻’。孔穎達正義云:‘適妻惟一,故言寡。’此説較勝,而朱子之不從孔義,恐有所以也。
問:‘刑’訓以‘法’,則‘法于寡妻’,義似未暢。
翁曰:刑,正也,言文王正己適妻,則八妾從,以及兄弟。此趙注也。曰法曰正,其義恐不甚遠矣。
問:‘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齊集有其一’,然則海内之地只是九千里而已歟?
翁曰:舉四海之内必曰九州,齊地可方千里而譬一州耳。將言以一服八之難,故曰:‘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齊集有其一。’此舉其大略而言也。齊地集合而適爲千里,而一州之地未必各以千里爲限。且九州之分雖曰平均,或野廣而民稀,或山疊而地狹,其延袤長短必有不齊,何可以幾千里爲斷也?困勉録曰:‘“方千里者九”只是大概説,新安陳氏以九國實之,不是。然則宋、中山豈與秦楚同爲千里耶?’此説甚明,可從。
問:此章肯綮在何句語耶?
翁曰:古人解經,各言其所見,並看衆説,可得其義。蒙引曰:‘此一章書通是説王道之易,蓋因齊王謂“德何如,則可以王矣”,又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又曰“何由知吾可也”,皆是難之之辭。故孟子答之,一則曰“保民而王,莫之能禦也”,又引胡齕之言而曰“是心足以王矣”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以至“天下可運於掌”,“言舉斯心加諸彼”,通是易得意思。至於“百畝田,五畝宅”,“然而不王者未之有”,則所謂“保民而王,莫之能禦”者,豈不信哉!’存疑曰:‘通章主意在“是心足王”一句,是就齊王見牛一事而許之也。“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是齊王不知是心足王底道。“老吾老”一條,是答所謂“是心足王者,在舉斯心加諸彼耳”。注所謂“擴而充之”也。“五畝之宅”一條,乃“舉斯心加諸彼”實事。’翼注曰:‘全章分五段看。首段至“是心足王”,是斥伯崇王,而許齊王之足王。内“保民”二字乃一章之大指,“不忍”二字乃是保民之源頭。次段至“遠庖厨”,是啓王以察識。次段至“善推所爲”,是啓王以擴充。次段至“孰能禦之”,是揣王不能擴充者,病在求大欲,發其病而藥之。末段説到“制民恒産”,正是保民之實政。’困勉録曰:‘愚意分六段更妙。自“王説曰”至“折枝之類也”另是一段,是明其可以保民而王,自不爲也。’
問:莊暴是齊臣,則宣王之前宜呼其名,而稱莊子者,何也?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齊亦有之,而莊暴爲子爵故耶?
翁曰:正義云,‘孟子稱莊子不稱曰暴者,是孟子尊王之臣,故不欲稱其名也。’當時朝體恐或然歟,然胡齕則不稱曰胡子,正義之云,亦不可從。五等之爵惟天子命之,齊王是五等之一也,齊臣安得爲子爵?
問:時君之好樂不是大過,而宣王之慚愧至於變色,何也?
翁曰:趙注云,‘愠恚莊子之道其好樂於孟子也。’此爲一説。然齊王悦南郭先生吹竽,廩食以數百人;喜鄒忌鼓琴,卒授之國政。王必自知其好樂之甚,必不見恕於孟子,故慚而變乎色。當以集注爲正。
問:世俗之樂,先王之樂,何以謂之同耶?
翁曰:今樂、古樂何可同也。孟子之意,以爲與民同樂則樂,無古今之異也。吴省庵曰:‘一不與民同樂,便是好樂未甚,民便疾首蹙頞。雖好先王之樂,何裨於治?一與民同樂,便是好樂甚,民便喜色相告,則雖好世俗之樂,何妨於治?’此説深得孟子之意者也,讀者不以辭害意可也。
問: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於傳果有之乎?
翁曰:豈以傳之所無而孟子言有之哉?傳云:‘天子之囿方百里,大國四十里,次國三十里,小國二十里。’或者以爲文王百里之國,安得以七十里爲囿?然文王百里之國,是其始封之時制也。七十里之囿,文王作西伯時有也。此説詳見正義。蓋文王始封之時,以大國而‘囿方四十里’。及爲西伯,‘三分天下有其二’,則其囿之制,上視天子之百里而減三十里,下視大國之四十里而加三十里,則宜其爲七十里也歟。
問:‘以小事大’,集注謂是‘智者明義理,識時勢’,而末乃謂‘大之事小,小之事大,皆理之當然也’。前何爲分言理與勢,而後何爲只言理不言勢耶?
翁曰:理與勢,分言之是二件,合言之亦只是一件。凡勢之所不可爲者,亦是理所不當爲。而理所不當爲者,勢上亦自行不去。故注於首節兼言理勢,而次節只以理言。存疑亦明若離理之勢,君子有所不計矣。説見困勉録。
問:‘一人衡行於天下’,是指紂而言歟?
翁曰:翼注謂‘一人’汎説,不指紂。集注亦無明訓。然一人恐是一夫紂耳。當武王時,衡行天下者,紂外有何人哉?
問:仁智是樂天畏天,屬交鄰;勇只是除殘去暴,異交鄰之事。然則上下文似不相應矣。
翁曰:李衷一曰,‘一怒安民,非即併鄰國而有之。或鄰人悔禍,可與更新,則元凶既剪,依舊和好如初。吾不殄彼之祀,便是仁;吾可固吾之圉,便是知。小大咸獲其安,便是天下之民舉安。以此言之,一怒之勇,亦是交鄰之道也。’徐儆弦曰:‘仁智與勇,理無二致,而交鄰除暴,事不相妨。苟仁專恤小而不顧養亂以殘民,智專事大而不知自强以立國,則仁必貽害於人,智必受辱於己,反爲不仁不智了。故湯事葛而征葛句踐事吴而謀吴,則勇又濟其仁智之不及者也。’二説並看,可以知上下文初無不相應也。
問:雪宫是别宫,則非齊王所居之宫也。今齊王必往雪宫而招見孟子者,無乃是與賢者同樂之意歟?
翁曰:四書釋地曰,‘元和郡縣圖志:齊雪宫,故址在青州臨淄縣,即齊故都東北六里,晏子春秋所謂“齊侯見晏子於雪宫”是也。’蒙引曰:‘時王館孟子於雪宫而就見之也。若説王在雪宫而見孟子,則當云“孟子見齊宣王於雪宫”矣,且與大注下文“非但與賢者共之而已”不相符合。’此説似好,然以晏子春秋‘齊侯見晏子於雪宫’推之,則説不去。蓋孟子爲賓於齊,故謂館於雪宫可也。若晏子,則以齊人而爲齊相,居在臨淄,豈有館於雪宫之理乎?然則齊侯見晏子於雪宫,非就見晏子也,是往雪宫而招見晏子也。今宣王之見孟子於雪宫,謂之就見於孟子之館,可乎?必往雪宫而招見孟子,則與賢者同樂之意想當然耳。
問:此章四樂字、四憂字,其義皆同歟?
翁曰:吕晩村云,‘四樂字各有義:民之樂,指富;養其樂,指游觀;樂民樂,有仁政在;樂其樂,是王化之應。’此説極明。四憂字亦可推知其各有義也。
問:‘爲諸侯度’,謂天子巡狩而補助,爲諸侯之度也;‘爲諸侯憂’,謂天子師行而流連,爲諸侯之憂也。上下文法宜無異義,而集注獨於‘爲諸侯憂’之‘諸侯’謂以‘附庸之國,縣邑之長’者,何謂也?
翁曰:夏諺是天子畿内民之所作,故頌天子之遊豫爲諸侯之度也。‘今也’以下,晏子時諸侯之流連荒亡,爲其附庸縣邑之憂而云爾。但‘爲諸侯憂’句只依上‘爲諸侯度’之文法而書之者也,豈有他義於其間哉?
問:‘方命’訓以‘逆命’,‘方’安有逆義耶?
翁曰:凡物圓則行,方則止,行則順,止則逆。方命豈非逆命乎?
問:‘從流下而忘返謂之流’,流字義甚暢;而‘從流上而忘返謂之連’,連字則義似未暢。
翁曰:趙注云,‘連,引也,使人徒引舟船上行,而忘反以爲樂,故謂之連。’連字訓以‘引’,則義自通暢。
問:‘從流上’,集注謂挽舟逆水而上。逆水而上,豈從流之義乎?
翁曰:蓋‘從’不訓‘順’,乃訓‘逐’也。‘從獸’之‘從’,亦是逐也。説見蒙引。
問:作君臣相説之樂而不取宫商,君臣之象必以徵角者,何義耶?
翁曰:招是舜樂也,蓋取舜作歌以康庶事,鼓琴歌南風以阜民財之義也。徵爲事之象,角爲民之象,故曰徵招、角招。
問:舜樂,韶也。‘招’與‘韶’通用乎?
翁曰:史記帝舜記‘禹乃興九招之樂’,注云:‘舜樂簫韶。九成,故曰九招。’集注之以招爲舜樂,據此而云歟?
問:景公既納晏子之言,何不觀於轉附、朝儛,遵海而南,放於琅邪,而省耕省斂,補不足,助不給,以圖惠澤之遐被耶?
翁曰:遵海而南,放於琅邪,非述職之事,而只是游觀之行耳。乃悔游觀之念,而出舍以自責,興發以惠民,景公誠賢君也哉!
問:‘畜君’,解以‘止君之欲’,恐不如‘起君之善’。
翁曰:‘畜’雖有‘起’義,不如‘止’訓之爲‘穩’也。趙注云‘臣勖君謂之畜’,不知何所據而云爾。
問:天子巡狩,諸侯各設明堂以待之歟?趙氏曰:‘明堂,泰山明堂。’何以知以其在泰山耶?
翁曰:明堂各設於其國之鎮山,而泰山爲齊之鎮山,故知齊之明堂是泰山明堂也。
問:明堂之制見於何書?而何以名之爲明堂耶?
翁曰:明堂之名,見於周頌、孝經、左傳、孟子、荀卿、考工記、禮記、家語。鄭氏云:‘王者向明而治,故謂其堂曰明堂。’其制不見於經,特考工記有夏世室、商重屋、周明堂之制。大戴禮、白虎通、韓嬰、公玉帶、淳于登、桓譚、鄭康成、蔡邕之徒,其論明堂多矣,然諸家之失不一。吕不韋之月令‘南有明堂,左右有个,與月遷徙,以眡朝而布政’,此失之誕者也。大戴之記則曰:‘上圓下方,九室,每室四尺八牖。’桓譚新論又從而廣之,以爲有四闥以法四時,十二坐以法十二月。此失之侈者也。蔡邕所論又以太廟、靈臺、辟雍合爲一區,此失之雜者也。晏子春秋所傳‘茅茨蒿柱’,則陋而不中禮。公玉帶所圖,複道層樓,則詭而不經。至朱子按禮記、月令而著明堂説,諸家之説可不攻而自破也。困勉録曰:‘依禮書,則明堂有五室十二堂,十二堂環列於五室之外。依朱子,則明堂止有九室,無所謂五室十二堂也。朱子之説似從大戴禮,今當以此爲正。但五室之説見於考工記,不可盡廢。竊意所謂太廟太室者,其實有五室也。如此則禮書所言惟十二堂之説爲非耳,餘俱可從。’此説又可破朱子後紛紜之論,故録之以備參考。
問:齊王將欲毁明堂,故問之歟?
翁曰:非也。東陽許氏云:‘宣王之意,正是欲不毁耳。蓋已稱王,即欲行天子之制也。孟子則不禁他不毁,只是教他行王政。蓋行王政足副王之名,雖行天子之制可也。’此一説非但猜宣王之欲不毁,又得孟子勸勿毁之意耳。
問:凡人老則多無妻,於四窮爲最輕,而孟子先數之爲四窮之首者,何也?
翁曰,通考趙氏惪曰:‘孟子以鰥、寡、孤、獨爲序者,輕重之序也。王制以孤、獨、矜、寡爲序,禮運以矜、寡、孤、獨爲序,豈非所養之常餼(有)[3]寡多有二等,故先言孤、獨,以重者先之。禮運先矜、寡,以輕者先之。就二等之中,則矜於寡爲重,獨於孤爲輕,蓋孟子言幼而無父,則孤爲重。鰥,愁悒不能寐,目常鰥鰥然。其字从魚,魚目恒不閉。寡,寡倮也,倮然單獨也。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獨,獨鹿也,鹿鹿無所依也。’此説或有可從者,亦有不可知者。然鰥寡孤獨以輕重爲序云者,謂是鰥最輕,故先言之;孤最重,故後言之也。此有所據,則可以釋疑耳。
問:后稷舜之所命,則與禹同時。公劉在夏桀時,自禹至桀爲十四世。而公劉則謂后稷之曾孫者,豈非可疑乎?
翁曰:金履祥孟子集注考證謂,公劉避桀居邠,去后稷世遠,非其曾孫。紀昀辯之曰:履祥‘不知古人凡遠祖多稱高祖,左傳郯子稱“我高祖少皡”是也;凡遠孫多稱曾孫,左傳蒯瞶稱“曾孫蒯瞶敢昭告皇祖文王”是也。如此之類,集注不誤,而履祥反誤。’
問:公劉無好貨之實,太王無好色之實,而孟子言之,何也?‘乃積乃倉’,以備水旱,實爲卹民也,而獲‘好貨’之目,則公劉豈不冤乎?‘爰及姜女’,以避狄難,實爲肇基也,而獲‘好色’之名,則太王豈不冤乎?
翁曰:四書脈曰,‘孟子謂王之好貨何妨,昔者公劉亦好貨,但據詩所稱,公劉非好寶玉財賄也,好百姓之有蓋藏;又謂王之好色何妨,昔者太王亦好色,但據詩所稱,太王非好柔曼豔冶也,好百姓之無怨曠。’此説深得孟子微旨矣。蓋孟子言書凡二十九,援詩凡三十五,率多斷章而取義也。此等處活看,然後無以辭害意之失也。
問:孟子以友之受託而凍餒其妻子,與夫士師之不能治士,層層設喻,使王不得不答之曰‘棄之’、‘已之’。而乃以四境之内不治問之,是又使王不得不答曰‘廢之也’。無乃近乎劫迫君上之嫌乎?齊王之慚而不能答,幸矣。王如曰‘是寡人之罪也,固當廢之,叟豈有意乎’云爾,則孟子將以何辭對之耶?
翁曰:趙注以爲孟子以此動王心,令戒懼也。蓋動王心,令戒懼,即諷諫之法耳,有何劫迫之嫌?
問:士師,獄官也。士是‘大夫士’之‘士’耶?‘士卒’之‘士’耶?上下士字之義同乎,異乎?
翁曰:正義云,‘士師即周司寇之屬,有士師、卿士,皆以士爲官。’鄭玄云:‘士,察也,主察獄訟之事。’是士師爲獄官之吏者也。‘士’以‘察’爲訓,則下士字當以‘事’爲訓。
問:‘王顧左右而言他’者,爲甚慚於孟子而然歟?
翁曰:或謂四境之内不治,正左右爲之蔽也,故王乃顧左右以釋其愧。此非正解。困勉録曰:‘依沈無回説,則王未嘗知慚。然輔氏謂:顧左右以釋其愧者,蓋王之所慚者,爲孟子所面責;所不知慚者,己職之不盡也。’二説原不相妨。
問:孟子以‘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爲問,蓋惜齊王之無可親信之臣也。而王曰‘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恐是不能曉孟子所問之意而答之者也。
翁曰:以‘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去)’爲辭,則王之所答果與所問自相矛盾。趙氏則以爲王取臣不詳審,往日之所進,今日爲惡當誅亡,王無以知也。以是爲解,則上下文義自相貫串,可以詳玩也。存疑曰:‘“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不但自解其“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之失,實欲得真才而用之,以免向日之弊也。言此亡去者皆不才之人,我初不知而誤用之,故今不以其去爲意耳。從今以始,吾何以預識其人之不才而舍之,所用者皆真才,不致後日之輕視乎?’此一説似詳於趙氏之解。
問:齊宣王之以‘湯放桀武王伐紂’謂臣弑君者,其非歟?孟子以‘聞誅一夫紂’爲對,得無過歟?紂雖殘賊,曾爲萬乘之主,則謂之一夫而加誅焉,得無迫切歟?
翁曰:古人以武王之伐紂、伯夷之叩馬兩是之。今齊王之問,孟子之對,亦皆是也。紂爲萬乘之主者,以天命也。天命已去,民心已叛,則非一夫而何?書云‘獨夫紂’,是其證也,豈孟子倡言之哉!朱子大全雜著:‘李公常語云:“家家可以行王道,人人可以爲湯武,則六尺之孤可託者誰乎?”愚謂王道即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相傳之道,由周公而上,上而爲君,由孔子而下,下而爲臣,固家家可得而行矣。湯武適遭桀紂,故不幸而有征誅之事。若生堯舜之時,則豈將左洞庭、右彭蠡,而悍然有不服之心耶?在其九官羣后之列,濟濟而和可知矣。如此則人人爲湯武,又何不可之有?’此説深切著明,令人三復興嘆,茅塞頓開耳。
問:‘則何以異於教玉人彫琢玉哉?’此謂其治國家與彫琢玉同歟?
翁曰:璞玉必付玉人彫琢,然後可成美玉;國家必任賢者治平,然後可爲興國。此理則同也。然今齊王琢玉則付玉人,而治國則不任賢者,而曰‘姑舍汝所學而從我’,是愛國家之心宜重而反輕,愛玉之心宜輕而反重,治國家之道便異於琢玉也,故曰:‘則何以異於教玉人彫琢玉哉?’此問王以何爲有異之故,而使王度其輕重也。説約曰:‘“教玉人”,教字即“使玉人”使字。“何以異”,猶云“爲甚麽緣故乃如此”,怪嘆之辭。’
問:萬鎰,謂璞玉價金之多耶?
翁曰:蒙引,‘萬鎰,言其價值之小也。問:“萬鎰,子猶以爲小乎?”曰:“自我輩言,則何翅云多也。自齊王有國家者言,則萬鎰所值幾何。”孟子此語爲齊王言也,方起得下句。’此説深一層解,謂值萬鎰之璞玉,雖是小物,猶愛惜,而必使玉人彫琢之,至於國家莫大之神器,反不愛重,而不任賢者治平之也。
問:集注云,‘以伐燕爲宣王事,與史記諸書不同。’然則文之足徵莫如孟子,而史記諸書皆不足信歟?
翁曰:史記齊人伐燕在湣王之十年丁未。所謂諸書,即蘇氏古史及荀氏所載,與史記年月皆同。則此二書一從史記者也。惟司馬温公通鑑齊人伐燕作宣王十九年事,與孟子小異而大同,何可一從史記而不信通鑑哉!又況孟子之書出於史記之前者乎!蓋史記之往往舛誤,非獨齊人伐燕事而已也。
問:孟子以武王之取殷文王之不取殷爲殷民悦不悦之故也,此固出於諷齊王之取燕而民不悦。然文武之取不取,豈專由乎殷民之悦不悦耶?當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也,紂之虐亦已極矣,文王之化亦已洽矣。詩云:‘魴魚赬尾,王室如燬。雖則如燬,父母孔邇。’殷民之情大可見矣,嘆虐焰之如燬,而戴文王如父母。當是時也,文王苟欲取之,殷民豈有不悦者哉?然則文王之不取殷,非爲民之不悦也。及其武王之伐殷也,伯夷、叔齊叩馬而諫,不聽,則餓死西山,不食周粟。夷齊非殷民乎?此其心豈不悦而已乎?然則武王之取殷,亦非爲民之悦之也。蓋於文武之取不取,而文武之道可以推知矣。痛紂之虐而以臣服事之,此所以爲文王也;痛紂之虐而爲民剪除之,此所以爲武王也。苟爲不然,抑有别義於其(問)〔間〕[4]歟?
翁曰:吾聞聖人之道,一而已矣。文王以服事殷而爲文王武王以剪除紂而爲武王云爾,則是道各殊而爲二也。文王如當武王之時,則必爲武王之事矣;武王如當文王之時,則亦必爲文王之事矣。何者?紂之爲天子、爲獨夫,只在乎天命之絶未絶。而天命之絶未絶,只在乎民心之去未去,此幾甚微而難見,真所謂間不容髮者也。文王之時,紂之虐雖甚,三仁尚在,樂師未奔,奭疏云:‘文王以三仁尚在、樂師未奔,取之懼殷民不悦,故未取之也。’則天命之未絶可知矣。天命未絶,則雖一日之間,天子也,何可取之?武王之時,紂惡已稔,‘斮朝涉之脛,剖賢人之心’。及至盟津,諸侯不期而會者至八百,則天命之已絶可知矣。天命已絶,則雖一日之間,獨夫也,何可不取?然則文武之取不取,豈不由乎殷民之悦不悦乎?
問:齊伐燕,取之。諸侯將謀救燕伐齊。宣王問‘何以待之’?則孟子言‘天下固畏齊之强’,而‘今又倍地’,‘是動天下之兵’。此欲以恐王心也。而先言曰‘未聞以千里畏人者’,何也?
翁曰:孟子只是勸行仁政爲心,故先言湯以七十里爲政於天下也。然則以千里畏人者,不行仁政之故也。今又倍地而動天下之兵,亦不行仁政之故也。反覆言喻,自是一意。
問:孟子動稱詩書,素講明宜無差錯,而前引書‘天降下民’句與泰誓篇文異;此章兩引‘湯一征,自葛始’與‘后來其蘇’等句,又皆與仲虺之誥文異者,何也?
翁曰:此章兩引書,趙氏云:‘皆是逸書。’蓋所謂泰誓、仲虺之誥皆無於今文,而有於古文者也。所謂古文,非孔壁所藏,乃是梅赜僞書。則孟子所稱引,豈可與梅赜僞書同也?趙注出於梅赜之前,而泰誓、仲虺之誥不見於今文,故前後所引二書,皆云尚書逸篇之文。
問:集注云,‘霓,虹也。雲合則雨,虹見則止。’然則民之待時雨者,望雲合而已,何可以望虹見云乎?
翁曰:蒙引云,‘大注“雲合則雨,虹見則止”,若望雲者仰其來也,若望霓者又疑其不來也。願其雨,又恐其不雨,故只管望(者)〔看〕是雲是霓(而已)〔耳〕[5]’,‘霓,虹也,單言則同,對言則分。’此説恐涉傅会。古文用字之意,似不若是之巧密也。惟所謂單言則同,即是望雲霓之義爾。
問:老人何以謂之‘旄’,小兒何以謂之‘倪’耶?
翁曰:‘旄’與‘耄’通。周禮秋官‘司刺’:‘再赦曰老旄。’倪,弱小之稱。見説文。
問:孟子自齊歸故國,而適值鄒魯之鬨歟?
翁曰:孟子生爲鄒人,晩始遊梁,繼仕齊爲卿,久之歸鄒,又如宋,以樂正子故至魯,終之滕,道不行,歸而作書七篇。見閻若璩孟子考。此説的確,有可據。然又有一説,曰:‘孟子所生之鄒,非戰國穆公之鄒國,乃春秋孔子之鄒邑也。’見張爾公大全辨。然則自齊歸鄒,不可謂之歸故國也。
問:凶年即饑歲,而此曰‘凶年饑歲’,凶、饑果有異歟?
翁曰:豐年亦有大有、僅有之别,則凶荒饑饉,豈無差等耶?蒙引云:‘凶年,凡疾疫之類皆是,饑歲只是歲不熟。’此説亦通。
問:‘君無尤焉’,集注云:‘尤,過也。’君無過者,言民之疾視長上以反報者,有司之臣不曾賑民之過,而非鄒君之過也歟?
翁曰:奭疏有此説,然趙注云:‘尤,過也,言百姓乃今得反報諸臣不哀矜耳,君無過責之也。’此義甚順。
問:孟子即爲卿於齊,則齊之可事可知已。滕文公問‘事齊乎?事楚乎’,而孟子何不以事齊勸之耶?
翁曰:孟子曰‘春秋無義戰’。蓋列國專尚權謀,徒憑强力,其無禮無義,自春秋之世而已然,則無禮無義,齊楚何異於當時耶?且孟子之見齊梁之君,爲行道也;文公之事齊楚之國,爲畏强也。道苟行矣,則齊亦可,而梁亦可,此孟子之行止責之天命者也;强苟可畏,齊亦同,而楚亦同,此滕文之向背眩於時勢者也。天命,則聖賢當順受而已。至於時勢,則聖賢何必揣摩利害,爲人勸沮之哉?
問:‘太王居邠’、‘去邠’之‘邠’,即是豳字。而惟孟子書用以邠字,何耶?
翁曰:唐書,邠州故作‘豳’,開元十三年,以字類‘幽’,故改爲‘邠’。然則孟子之書已用邠字,殊可疑。孟子之書或改刊於開元十三年以後,而追易以‘邠’歟?
問:滕文公以‘竭力以事大國,而不得免’爲問,則孟子以太王之事及或者之説告之,請擇於斯二者。夫太王之避狄人去邠,逾梁山,邑于岐山之下,此一時之權道也。或曰:‘世守也,非身之所能爲也。效死勿去。’此有國之大經也。孟子何不先其經而後其權耶?經權必兩陳之,而使自擇,抑何意耶?
翁曰:滕文公以此事問于孟子者,凡有三焉。始以‘間於齊楚’爲問,則孟子曰:‘鑿斯池也,築斯城也,與民守之,效死而民不去,則是可爲也。’此非先以大經告之者乎?再以‘齊人將築薛,吾甚恐’爲問,則孟子曰:‘大王居邠狄人侵之,去之岐山之下居焉。’此非後以權道告之者乎?三以‘竭力以事大國,則不得免’爲問,則孟子以‘去邠,逾梁山’及‘效死勿去’並告之。此非經權兩陳之者乎?必兩陳之使自擇,抑有意焉。‘去邠’雖云權也,滕文之得民心苟如太王,則創業垂統,如執左券,故以强爲善勉之;‘效死’雖云經也,間於齊楚,左右見侵,若至廟社滅絶而不保其子孫黎民,則仁人君子之所可憫惻也。故請擇於斯二者,而不得指一以勸之。此豈非孟子之意歟?
問:孟子夙喪其父,幼被慈母三遷之教,見孟子題辭。則其前喪在孟子幼時,棺椁衣衾惟孟母主之。樂正子何不舉此實狀,一言以破惑,而乃以三鼎五鼎、貧富不同等語,費辭以對耶?
翁曰:孟母三遷之教見於列女傳。趙氏據此而意其早孤也,故有慈母之教,乃謂之夙喪其父。然或父遠離而母教子者有之,或父病老而母教子者亦有之,而況孟母之賢哲迥出尋常,則其父雖在,豈不任其教子乎哉!遷舍而處仁,斷機而勸學,遂成大儒,則天下之人咸稱其慈母之教而已,其父之在不在,誰復知之?孟子早孤之説不見於經傳,不可以趙氏一言,遽信以爲然也。
問:魯平公將出者,實是樂正子勸之以見孟子也。將出,已駕而旋止者,實是臧倉沮之也。而孟子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夫平公之行,樂正子終不能勸而使之,此則謂之‘非人所能’可也;平公之止,則臧倉終能沮而尼之,此亦謂之‘非人所能’,其可乎?
翁曰:孟子之不遇平公,實天也,非人力之可爲也,故樂正子雖力勸而不能使之行也。天欲一治於魯,則必誘魯公之衷而就見孟子臧倉雖沮之,其可得乎?然則沮而尼之,亦可曰‘非人所能爲也’。王鳳洲曰:‘此章與“公伯寮愬子路”章同文,又賢於此,不但是以天命自諉,乃揭出天命所關之大,而小人無能爲也,正是警制姦邪之意。’
問:孟子之歷聘,道不行,謂之天也則可。而不遇魯侯便謂之天,不可。雖遇魯侯魯之一治烏可知也。於齊梁之君非不遇也,卒莫能一治者何歟?
翁曰:齊梁之不能一治,亦天也;魯之不得一治,亦天也。蒙引曰:‘“吾之不遇魯侯,天也”,此天字以氣數言,蓋是氣數之使然,豈容以人力可爲乎?’
問:弟子恐不可稱‘子’以尊之,樂正子之稱‘子’,無乃如論語有若稱‘子’之例歟?
翁曰:論語,孔門羣弟子之所撰。而有若之稱‘子’,謂是有若門人所識云,蓋所以尊其師也。孟子則孟子自作之,其所稱‘子’者甚多:樂正子之外,亦有公都子、屋廬子、徐子、陳子,皆以弟子而稱‘子’者也;如孟仲子、孟季子、陳仲子、任季子,皆以昆弟行而稱‘子’者也;如景子、莊子、儲子、時子、慎子、公行子,皆以大夫而稱‘子’者也。此不論貴者卑者而皆稱‘子’。豈唯此也,亦有異端之教,孟子之所拒也,而猶稱‘子’,許子、夷子、告子是也。少艾之慕,聖人之所戒也,而猶稱‘子’,西子、處子是也。然則孟子所稱‘子’者,何可以一例論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