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孰為大章】
‘事’字義
翼注 事字非‘行事’之事,乃‘承事’之事。○蒙引 孰不為事,事之本也。此二‘事’字與凡所謂‘事物’之事稍不同,乃‘服事’之事也。
守身
精義 明道曰:‘守身為大,其事固有大者,正惟養疾亦是守身之一。齊、戰、疾,聖人之所慎。’
養志
存疑 養志要不專在於飲食,凡繼志述事之類,皆是舉飲食以示例爾。
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精義 明道曰:‘養志如曾子、大舜可也。曾元是曾子之子,尚不能。’又曰:‘事親若曾子而曰可者,非謂曾子未盡善也。人子事親,豈有大過,曾子、孟子之心皆可見矣。’又曰云云。見末節小注。又曰:‘介甫謂“周公有人臣不能為之功,故得用人臣所不得用之禮樂”。此乃大段不知事君。大凡人臣身上豈有過分之事,凡有所為,皆是臣職所當為之事也。介甫平居事親最孝,觀其言如此,其事親之際想亦洋洋自得以為孝有餘也。臣子身上皆無過分事,惟是孟子知之,説曾子,只言事親若曾子可也,不言其有餘也。’又曰:‘“説者”云云,使人臣恃功,懷怏怏之心者,必此言矣。’○尹氏曰:‘事親守身,惟曾子為能盡之。’○或問 程子至矣,所論曾子、周公事,先儒之所不及也。○公明儀問於曾子曰:‘夫子可以為孝乎?’曾子曰:‘君子之所謂孝也,先意承志諭父母於道。’參直養者也,安能為孝乎?○集説 西山真氏曰:‘父母之意未形而能逆之於其先,逆,猶迎也。父母之志已形而能承之於其後。’諭者開説曉譬之,謂為人子者,平時能以理開曉其親,置之於無過之地,猶臣之事君,格其非心而引之當道也。其親有過而後諫者,功相百矣,故曾子猶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