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子 下】
問:‘不揣其本’,注‘至卑,喻食色’,‘至高,喻禮’,何謂也?
答:此汎言其理也。為下文‘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張本。故集注言喻也,非直以事而論之耳。
問:‘一匹雛’,注‘匹,本作鴄’,曲禮注‘匹讀為鶩’,當從何音?
答:韻會、曲禮注疏‘庶人之贄匹,音木’。諺解‘匹’如字讀,非是。
問:‘豈以不勝為患哉’,何謂也?
答:以烏獲之力舉烏獲之任,不患其不勝也。如以人而為堯舜之事不為也,非不能也。
問:‘有餘師’,栗谷解以‘有餘’作句而釋之。諺解以‘餘師’作句而釋之,何如?
答:當從栗谷解。然左傳有‘餘勇’之文,與‘餘師’語意略同,諺釋不為無據。
問:小注‘學者當以己心為嚴師’之類,然則有餘師以己心看否?
答:有餘師者,集注所謂‘萬理皆備,隨處發見,無不可師’者是也。與論語:‘文武之道,不墜於地,何嘗師之有?’語意略同。小注所引横渠之説,恐當為别義也。
問:‘夫道,若大路’,注‘不屑之教誨也’,出於篇未‘不屑之教誨也者,是亦教誨之而已’。此所謂教誨,本文上教誨耶?下教誨耶?
答:恐是下教誨也。其曰‘不屑之教誨也者’,蓋謂不屑之而教誨也。教誨之意在不屑中,所以不屑者是亦教誨云耳。
問:不可磯。
答:集注‘磯,水激石’,‘微激之而遽怒也’。其曰水激石者,謂水中激石也;其曰微激之者,是如親之過激之也;遽怒者,是如子之心遽怨親之所為也。蓋子不容親之小過而遽怒,是謂不可磯。譬之則水中不能容一激石而叫號而遽怒云爾。
問:善謳、善歌。
答:小注,‘謳,聲有曲折;歌,長言是也。’
問:‘葵丘之會’,注‘讀書加於牲上’。
答:讀,他本作匱,是也。蓋謂之匱書,則盟書亦藏於匱而不讀。
問:封於魯,為方百里。
答:朱子曰,孟子百里之説,〔亦〕只是大綱如此〔説〕,不是實〔考〕得見古制。[1]○按周禮:‘諸公之地方五百里,諸侯方四百里。’與孟子説不同。蓋滕文公篇‘雨我公田’,小注朱子曰:‘孟子不曾見周禮。’據此等處而知其不見周禮耶!
問:‘訑訑,予既已知之’,小注慶源輔氏以為‘予既已知之之意萌于中’,是以予為不好善之人。
答:非是。見辨疑。
問:‘其次,雖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禮,則就之’,注‘所謂際可之仕,若孔子於衛靈公是也’。聖人知其道不可行,而但見其禮貌而以就之,何如?
答:‘所謂際可之仕’,非但為禮貌而已也。朱子曰:‘靈公之無道,夫子固知之矣。特以禮際之善,庶幾與可言者,是以往來於衛為日最久,而所以啓告之者亦已詳矣。乃於夫子之言一無所入,至是而猶問陳焉,則其志可知。故對以未學而去之。’觀於此説,可以知聖人際可之仕,非特為禮貌而已矣。
問:動心忍性。
答:朱子曰,動其仁義〔禮智〕[2]之心,忍其聲色臭味之性。
問:‘人恒過’,小注朱子曰:‘困心衡慮者,心覺其有過。徵色發聲者,其過形於外。’然則心慮色聲,皆以己而言耶。
答:困衡者過之,作於心而己獨知之也;徵發者過之,顯於色聲而人皆知之也。東銘所謂‘失於聲謬、迷其四體’,是徵色發聲之謂歟?但集注曰‘驗於人之色,發於人之聲’,是則以受責於人者言耶。當更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