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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10_072梁惠王章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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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10_072梁惠王章句 上

【梁惠王章句 上】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
‘何必曰利’,言利之不可為也;‘亦有仁義而已’,言為國之道只在仁義也;‘王曰何以利吾國’至‘國危矣’,言求利之害;‘萬乘之國’至‘不奪不饜’,言其所以然也;‘未有仁而遺其親’二句,言仁義之效也。蓋利者,身之私也。苟唯利是求,則將背棄義理,相欺相奪,無所不至,雖弑逆大惡,亦由於此。仁義,性之德也,由是而行之,為忠孝之行。上之所為,下從而效,故以利為尚,則人思自利,亂賊肆行,後世之所以亂,以此也;以仁義為尚,則忠孝興行,風俗醇厚,古之盛世所以治,以此也。夫為利,本求利益也,然乃所以致亂也,何不利如之!仁義,初非求利也,然乃所以致治也,則何利如之!然則為國務利而不務仁義者,豈非大惑也?當時義理晦塞,天下之人徒知有利而不知有仁義,此王所以問‘利國’也。非但當時為然,凡古今所以治少而亂多,皆由於利之為蔽也,此誠古今世俗之痼疾也。孟子分言二者得失之歸,明白如此,所以開其昏蔽,而明義理之正也,而編書者又以此為首焉,欲讀者先明乎善利之分也,其意亦深且遠矣。
孟子梁惠王。王立於沼上,顧鴻雁麋鹿,曰:‘賢者亦樂此乎?’孟子對曰:‘賢者而後樂此,不賢者雖有此,不樂也。詩云:“經始靈臺,經之營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經始勿亟,庶民子來。王在靈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鳥鶴鶴。王在靈沼,於牣魚躍。”文王以民力為臺為沼,而民歡樂之,謂其臺曰靈臺,謂其沼曰靈沼,樂其有麋鹿魚鼈。古之人與民偕樂,故能樂也。湯誓曰:“時日害喪,予及女偕亡。”民欲與之偕亡,雖有臺池鳥獸,豈能獨樂哉?’
臺池鳥獸,耳目所好。王疑此非賢者所宜樂也,故問‘賢者亦樂此乎’,孟子答以‘惟賢者能保此樂,而不賢者不能保也’。蓋游觀臺沼之樂初非不正,惟專役心於此,玩物而喪志,乃為不正耳,故賢者亦有之。而其保此與否,實係於民之歡戚,故惟賢者能樂此也。蓋君之所樂,民亦樂之,其樂可常保也。若君樂之,而民則不樂,至於欲其亡,則斯亡矣,豈能樂乎?民之樂與不樂,則惟在行仁政。使民無所苦,咸得自樂其樂,而後乃樂君之樂矣。若暴虐其民,使陷於水火之中,則斯欲其亡矣。此所以惟賢者能樂此,而不賢者不得樂也。
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河内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内。河東凶亦然。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對曰:‘王好戰,請以戰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鼈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穀與魚鼈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道)〔塗〕有餓莩而不知發,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此章言王道甚大。‘不違農時’一段,既取其養物之利,又有以行其愛物之仁,物得其長養,而民足於養生喪死。‘五畝之宅’一段,民皆足於衣食,而其老者又得其甘暖以養。又教之以道,使少者代老者之勞。少者得其禮,老者得其安,老少皆得其所,此則生養既足,教化又行,所謂富而教之也。此王者之政也,行此則可以王矣,不但民之多於鄰國而已也。王既不能行此,則與鄰國同是棄甲曳兵也。及遇凶歲,雖曰移民移粟,不知檢狗彘之食、發倉廩之粟,無以救民之死,則其視鄰國之政,不過百步五十步之間,民之不多,不亦宜乎?無罪歲,則必能戒此而反之,故天下之民至矣。謹按:此章所論為治之法,孟子平生論治,皆此意也。然此非孟子以己意撰出者也,必是古昔聖王治國之法制也。故其所謂‘先王有不忍人’之政,聖人‘繼之以不忍人之政’,所謂‘文王之政’,皆指此也。而其平生所欲行於天下者,亦此法也。蓋孟子之時,必有古時傳記具載法制者,孟子就其中擇其要表出而稱述之,以為當世法耳。然則此豈非萬世為國至要之法也?當時王政之不行久矣,天下之諸侯不荒於般樂怠傲,則必惑於富强之術,視先王保民之政以為迂遠而不可行也,故孟子終身懇懇言之,而莫有行之者,可勝嘆哉!
梁惠王曰:‘寡人願安承教。’孟子對曰:‘殺人以梃與刃,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以刃與政,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且人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飢而死也?’
民之死,推本而言,則不行王政固其本也;以目前之事言之,則‘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道)〔塗〕有餓莩而不知發’二者乃其切迫之害也。故上章具陳王政之要,以明王之失在不行此,而末一段又舉‘狗彘食人食’兩事,至比於刺人而殺之也。王政之不行久矣,則此不可深罪王,而唯‘狗彘食人食’兩事尤見其無愛民之心,而為生民切迫之害也。故此章申言上章,此末段之意而反覆譬曉,極言其不可忍也,冀有以自反而發其不忍之端也。其救民之意至切矣。
梁惠王曰:‘晉國,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東敗於,長子死焉。西喪地於七百里,南辱於。寡人恥之,願比死者壹洒之,如之何則可?’孟子對曰:‘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税斂,深耕易耨,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可使制梃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矣。彼奪其民時,使不得耕耨以養其父母,父母凍餓,兄弟妻子離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誰與王敵?故曰:“仁者無敵。”王請勿疑!’
惠王之問,欲聞洗恥之計。孟子之答以自治為先,蓋不能自治而能勝敵,無是理也。夫‘深耕易耨’,則民生厚矣;‘修其孝悌忠信’,則民俗善矣。能如是,則其國自當為盛國,百里而可王,何秦楚之畏哉?況彼陷溺其民,安能敵我乎?洗恥之計無過於此也。若不務此而欲為奇謀異策,求逞於强敵,則國弊力弱,計淺怨深,其敗必矣。按:孟子言為國之道,施仁之外無他語也。凡其與諸侯大夫及門人問答,及自言治道,盡七篇累千萬言皆不出一仁字。其言施仁之目雖似有不同者,然只是詳略之不同耳,其實一也。夫仁為治之正法,舍是無以為治也。凡千古聖帝明王所以致治,只是仁而已;後世所以不治,至於亂且亡者,皆是失乎仁耳。凡治亂、興亡、榮辱,惟在仁與不仁而已。故論為治固必以此為務,至於衰敗之中,傾覆之後,維持振起之策,亦此外無他道也。雖萬一有奇謀巧計可以姑息於一時者,豈是長久安全之道也?聖賢至誠待人,為人謀必盡焉,故其論為國必以此。此萬世所當法也。
孟子梁襄王。出,語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見所畏焉。卒然問曰:“天下惡乎定?”吾對曰:“定于一。”“孰能一之?”對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孰能與之?”對曰:“天下莫不與也。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則苗浡然興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殺人者也。如有不嗜殺人者,則天下之民皆引領而望之矣。誠如是也,民歸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誰能御之?”’
以苗之旱而枯、遇雨而興,譬民之困於虐而歸於仁,極切。由是觀之,則民之歸仁豈非必然之理,而為人牧者其可不以仁為務乎?
齊宣王問曰:‘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孟子對曰:‘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臣未之聞也。無以,則王乎?’
桓文之事,諸國之史皆載焉。所謂無傳,蓋謂儒者不稱述也。王志在霸功,故問桓文之事。孟子對以聖門所不道,故未聞也,所以深黜霸功而勸行王政也。
曰:‘德何如,則可以王矣?’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言只能保民,便可為王,蓋王道只是保民而已。此章千有餘言,而其終始反覆之者,不出於此二字之義。
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曰:‘可。’曰:‘何由知吾可也?’曰:‘臣聞之胡齕曰,王坐於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對曰:“將以釁鐘。”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對曰:“然則廢釁鐘與?”曰:“何可廢也?以羊易之!”不識有諸?’曰:‘有之。’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為愛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不忍之心,保民之本也。既不忍於牛,則其不忍於人可知也,故此心足以保民而王也。
王曰:‘然。誠有百姓者。齊國雖褊小,吾何愛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曰:‘王無異於百姓之以王為愛也。以小易大,彼惡知之?王若隱其無罪而就死地,則牛羊何擇焉?’王笑曰:‘是誠何心哉?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謂我愛也。’曰:‘無傷也,是乃仁術也,見牛未見羊也。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自‘王曰然’以下反復問難,而卒解之以明王心實不忍也。
王説,曰:‘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曰:‘有復於王者曰“吾力足以舉百鈞,而不足以舉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則王許之乎?’曰:‘否。’‘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獨何與?然則一羽之不舉,為不用力焉;輿薪之不見,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見保,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為也,非不能也。’
恩,不忍之心之施也。舉百鈞、察秋毫,喻恩及禽獸;不舉一羽、不見輿薪,喻民不見保。其恩及於禽獸,則是心甚為有餘。保民本所優為也,然則其不能保民,由不用是心故也。為王只在保民,保民只用此不忍之心。而王之此心甚為有餘,乃自不用之,使民不見保,是其於王本足以能之,而自不為之也。
曰:‘不為者與不能者之形何以異?’曰:‘挾泰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挾泰山以超北海之類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類也。
‘折技’之喻亦不舉一羽、不見輿薪之意,皆可能而自不為之者也。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詩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舉斯心加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獨何與?
自‘老吾老’至‘而已矣’,皆言由近而推之也。凡人不忍之心必由近而及遠,今王不忍之心能及於遠者,而乃遺其近者,此必有其故也。上文既言所以民不見保為不用恩焉,而此又再問其故何與,使之反求也。下文‘請度之’者,使求之心也。蓋所以如此者,其故在不用恩焉。而所以不用恩者,亦必有其故矣,欲其如是求之也。
‘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物皆然,心為甚。王請度之!抑王興甲兵,危士臣,構怨於諸侯,然後快於心與?’王曰:‘否。吾何快於是?將以求吾所大欲也。’
言物之輕重長短必待權度稱度而後知之,心之輕重長短尤當度之而後知也。心何以度之?以其所為之事度之,則可知也。‘興甲兵,危士臣,構怨於諸侯’,是王所為之事,而害於民者也,故用以為度心之權度也。王心快於是,則是其愛民輕而短也;不快於是,則其愛民重而長也。而王曰‘吾何快於是’,則其重而長可知也。不快於是而為是者,以求其所大欲也,是王愛民之心本重且長,而此心為欲所奪而失之也。既以所為度之,知欲之害此心也,而下文又推出其所欲之事,論其得失也。按:集注以人心本然之則為權度,又謂其‘仁民之心輕且短’,竊究本文之意,恐如今所説亦或為近也。
曰:‘王之所大欲可得聞與?’王笑而不言。曰:‘為肥甘不足於口與?輕暖不足於體與?抑為采色不足視於目與?聲音不足聽於耳與?便嬖不足使令於前與?王之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豈為是哉?’曰:‘否。吾不為是也。’曰:‘然則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國而撫四夷也。以若所為求若所欲,猶緣木而求魚也。’王曰:‘若是其甚與?’曰:‘殆有甚焉。緣木求魚,雖不得魚,無後災。以若所為求若所欲,盡心力而為之,後必有災。’曰:‘可得聞與?’曰:‘鄒人與楚人戰,則王以為孰勝?’曰:‘人勝。’曰:‘然則小固不可以敵大,寡固不可以敵衆,弱固不可以敵强。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異於鄒敵楚哉?蓋亦反其本矣。
‘集有其一’,言地本不如是之大,後來兼并集合,而有天下九分之一也。‘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國,撫四夷’,乃霸者之功業,王所問桓文之事即此也。王之大欲在此,所以害其不忍之心者正是此欲也,此其病根所在處也。王之不忍之心本甚有餘,使此心無所害而以保民為事,則其於王孰禦之哉?惟其霸功之圖害夫此心,而民不見保也。而其求霸之事實不可成,而取敗之道也。夫王之與霸,高下懸殊,雖使霸功必可成,猶不可以彼而易此。乃為霸功之卑,必無成而有敗者。舍王業之大,本所優為而人莫能禦者,是自不為王、自求必敗也,其為惑甚矣。故孟子舉舍牛釁鐘事,以見王心本可以為王;問構怨之快於心,發其受病之處在於求伯也。而言求伯之無成而有敗,使之反本而保民也。其叩發親切、指告明白如此,而王終不能悟,其昏甚矣。下文皆言保民之事。
‘今王發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於王之朝,耕者皆欲耕於王之野,商賈皆欲藏於王之市,行旅皆欲出於王之途,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於王。其若是,孰能御之?’
‘發政施仁’,保民之事也;五‘皆欲’,保民之效也。‘其如是,孰能禦之’與‘保民而王,莫之能禦’相應。
王曰:‘吾惛,不能進於是矣。願夫子輔吾志,明以教我。我雖不敏,請嘗試之。’曰:‘無恒産而有恒心者,惟士為能。若民,則無恒産,因無恒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産,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育)〔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今也制民之産,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育)〔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王欲行之,則盍反其本矣。五畝之宅,樹以之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無恒産’以下至‘奚暇治禮義哉’,言民不可不保;‘王欲行之’以下,言保民之法,所以使民有恒産恒心,即發政施仁之實也。按:此章累累千言,反覆辨難,而終之以保民之法,即所謂‘無(已)〔以〕,則王乎’者,而其法只是種桑、畜獸、勸耕、教學而已。此乃古昔聖王為治之法制,而其事皆人所易為者也。然則王政豈不甚易乎?蓋能此,則其民父母之矣。其民父母之,則天下之民父母之矣。故其致天下之歸之也,如影響之必然也。夫天下之歸之,莫大之功業也。而其所以致之者,其事實甚易也。惟孟子見其如此,故每言至道之易,其開曉之至矣。而當時諸侯莫有從之者,甚矣,世俗之難曉也!此孟子所以終身慨嘆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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