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張第十九】
凡二十五章。
正義曰:此篇記士行,終之以聖師之德。以其皆弟子所言,故善次諸篇之後。竊按:此篇論士行,而因以孔門諸子之言實之。其言皆實踐經歷之工也,不但見士行切務,即可見孔門諸子之有此矣。大全熊勿軒曰:‘以子張一篇次于微子之後,亦見孔子之道不行,而深有望於及門之士也。’竊按:且不止空空懸望,其實聖人真迹,都在諸子所論中有可以近據遠致者,故終之以聖師之德。即知夫子之為夫子者,固在乎諸子。可以為梯天之階,涉海之梁,須當詳玩得之。其必以諸弟子之言彙為一篇者,義例已見公冶等篇。以其於學者地相近也,則無不親接而可習知也;以其有形有方,則無不見及而可追躡也。聖師即此而無他,則又何有不可幾之難乎?或者以此篇只作備述羣弟子之言,用為一門中傳美賁迹之地云爾,則大非本旨。果爾,抑何不徧述諸子,而所述不過五人而止,如冉、閔、雕、宓不一及之?
子張曰:‘士見危致命,孔注曰:‘致命,不愛其身。’集注曰:‘謂委致其命,猶言授命也。’大全朱子曰:‘致命,猶送這命與他,不復為我之有。’見得思義,正義曰:見得利禄,必思義。合於義,然後取之。祭思敬,正義曰:有祭祀,思盡其敬。喪思哀,正義曰:有喪事,思盡其哀。其可已矣。’正義曰:有此行者,其可以為士已矣。○集注曰:四者立身之大節,一有(未盡)〔不至〕,則餘無足觀。故言士能如此,則庶乎其可矣。
大全真西山曰:‘義、敬、哀皆言思致,命獨不言思者,死生之際,唯義是殉,有不待思而決也。’佐録曰:‘凡言思者,乃存心周詳,謀所以盡其方之謂。“見得”之於處義之方,“祭”之於盡敬之方,“喪”之於致哀之方,皆不可不必思為得。若見危,則只有致命而已,決一死耳,更何待言思?’或云:‘少都梁謂“親喪固所自盡,豈有待思後哀之理?思字當輕看。”其説如何?’竊按:思哀,非曰不知哀,人回思能哀云爾。凡於治喪之際所以致哀者,自有許多事件。思者,思所以致此,件件都盡之謂,豈徒以哭泣顔色等謂思哀止此乎?‘思義、思敬’皆然。至於‘致命’,則所以致之之際,靡不用極,有不啻云思者矣。然則於此輕看思字,自不成理。而西山於‘致命’上以為不待思決者,亦可謂不明乎此矣。退録曰:‘後世學問之病,專在輕看“思”字。’以此故也。○或問:‘“其可已矣”,豈不猶首篇十五章所謂可也者與?’朱子曰:‘可之為可,則同。然曰可也,則其語抑;曰其可已矣,則其語揚。此又有不同者。’李都梁曰:‘“可”字亦只是僅可之意,但玩“其”字、“已矣”〔字〕,語氣在贊美一邊。’○佐録曰:‘危致命,則其不值危時無所苟該見;得思義,則其不值得處無所苟該見;祭思敬,則其平日之致孝可以想知;喪思哀,則其平日之致愛亦可想知。夫四者,皆人道欲其盡之事也,士之實孰如?故曰“其可已矣”。’然則不曰恰盡,而但僅可之者,何也?竊按:凡致人道之事,自是進量無限,所以遽難為恰盡之辭。原來稱可之意,皆當以此例求之。然則朱子謂之‘其語揚’者,何也?曰:準之士實,而許‘其可’,則已見非未滿之意。而又加已矣二字,則見其斷的是可,初無未可之慮矣。玩已矣二字,既不是但止僅可之辭,又不是如此便當止而不進之謂。范氏訓已為止,朱子謂其非子張之意。
竊按:士之名義見前篇,蓋業人道以為事之稱也。能此四者,則斷是為要盡人道之人也,故曰‘其可已矣’。然則當以此四者作一篇主脈看,而直到聖師極大極高、至神至化之境,只是士底盡量耳,此篇須深會此意。
子張曰:‘執德不弘,信道不篤焉,於虔反,下同。能為有?焉能為亡?’讀作無。○正義曰:弘,大也。篤,厚也。
集注曰:‘德亦自執,道亦自信,只是不弘、不篤,不足靠依[1]耳。’又曰:‘各自是一個病。世固有自執其小善〔者〕,然不害為信之篤(者);亦有信道不篤,然卻有兼取〔衆善〕之意者,〔自不相害也〕。’竊意:兩者之長短,不妨各有可取,然畢竟無所成則正均。蓋不弘者之篤信,愈篤愈害;不篤者之兼取,愈博愈害。[2]
竊按:弘,恢弘之意。活變神明,無死守泥滯之患者是也。篤,真篤之意,體貼誠實,無膚薄依樣之味者是也。若只知德性為美而有所執,然執得不弘,則終必所執非所執,患在失道。苟能擇矣,又有以信之,然信得不篤,則終必所信不成為信,患在不能德。如是者,外面看來有執有信,疑若有善,而所有不能真實,故曰‘焉能為有’;疑若無惡,而所無亦不真實,故曰‘焉能為無’。‘有’字、‘亡’字,如大學‘有諸己、無諸己’之‘有、無’。‘焉能為有無’者,言卒無所成就也。○有不真實,則自是亡亦不真實。只是一意而備言之者,所以深明其無能為也。
竊按:德與道者,即士之所以為士者也。士之欲仡仡成就者,德與道。己若不弘、不篤,則依舊無成。是故凡士之有為者,又不可以未嘗無為自慰,而為之不盡,方盡力而得乎。弘者,方也。篤者,力也。○夫既曰‘執德、信道’,則儼然是士矣,然但其所執不弘,則終於通變處不足;又其所信不篤,則終於體貼上不足。故未嘗不有其所當有者,而必有時乎居然而止者多矣;未嘗不無其所當無者,而必有時乎居然而有者亦多矣。此之謂‘焉能為有、焉能為無’。總見其終不成為有德有道之辭也。又見其士行盡頭責備之意乎?下章所欲與人同者,其擔重如此,極當體會。
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孔注曰:‘問與人交接之道。’竊意:不是問汎然交接之事,直是問取友相交之道,故下有‘可者與之,不可者拒之’之語。
子張曰:‘子夏云何?’正義曰:子張反問子夏之門人,女師嘗説結交之道當如何也?對曰:‘子夏曰:“可者與之,其不可者拒之”。’正義曰:門人述子夏之言也。子夏言結交之道,若彼人賢,可與交者,即與之交;若彼人不賢,不可與之交者,則拒之而不交。
子張曰:‘異乎吾所聞。正義曰:言己之所聞結交之道,與子夏所説異也。君子尊賢而容衆,嘉善而矜不能。正義曰:‘言君子之人,見彼賢則尊重之,其餘衆人亦無不包容之。人有善行者則嘉美之,而不能者則亦哀矜。’竊按:賢固當尊,而亦不當以不賢而不容;善固當嘉,而亦不當以不能而不矜。我之大賢與,平聲,下同。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正義曰:‘上既陳其所聞,而此又論其不可拒人之事也。設若我之大賢,則必應所在見容;我若不賢,則人將拒我,不與己交,又何暇拒他人乎?’竊按:上言不當拒,下言不暇推,反覆明之者,所以深言其必不可得以拒之也。‘大賢與、不賢與’二句,只是言賢不賢間初無庸可拒之情而已,不是謂自恃大賢,方去包容。而自知不賢,方不敢拒爾。
佐録曰:‘賢與善之别,賢是有德之總稱,善是指事而言也。’蔡虚齋曰:‘衆,只是無以異於人者;不能,(只是無此個)〔則有不〕善之意。此二句,子張述所聞之言也。“我〔之〕大賢”以下四句,則方是把子夏話來破了。下文只言賢不賢,又該“善、不能”在裏。’[3]○吕晩村曰:‘子張只不然子夏之拒,非不然子夏之與,故“尊賢、容衆、嘉善、矜不能”雖平説,而意重“容衆、矜不能”一邊。’竊按:非謂道理本有偏重,正謂辨明之意歸重在此。○佐録曰:‘子夏之過,只在拒字,故子張獨辨拒之一字,而救以容字,然後交道盡矣。’問:‘孺悲、夷之非拒而何?’曰:‘取瑟之歌,厚薄之喻,莫非教也。孰云孔孟之於二子非容而拒?’○退録曰:‘容與拒當以交際上道理言,不當以情昵上親疏言。’知此,則尹氏‘汎交’之説,程子‘成德’之分,集注‘過高’之疵,舉屬不必,讀者察之。
竊按:大抵以士為名,則此道理相交之外有交道乎?道理相交上,原當無偏私厚薄之分,則子夏所謂‘必擇其可者而獨與’之云,已是偏定無厚意語,況欲擇其不可者而必拒之?則其心内事上空多道理,外人若乍見不可,而遽絶於道理外,則是大冶亦有陶鑄外鉄,造化亦有煦嘘外物。業人道之士,豈應立心如此?子張律之所聞,而知其病也。則曰賢不肖與善不善之分,雖曰當卞,而辨之為知尊而知嘉也,不是為去不肖而棄不善地也。即當容之、矜之則可矣,曾未有拒之道理外之法耳。藉曰我既不賢,姑當嚴於善惡,若包容之量,非所幾及云爾,則抑有不然者。不賢者方當見拒不暇,又安得以拒人乎?然則以此以彼,拒之一字,斷是不可。反覆卞别,精且嚴矣。夫别是非者,性天之固然也;能好惡者,仁人之盛功也。一與一拒,似無不可,而卞斥之嚴,若此其詳,何也?蓋以道為業,則必使斯人同圓於此道之中,期與同得乎道理之則者,乃君子之立心本意也。然後可以盡己盡物,道理無欠之關。在此一毫自愜則小,何以盡士君子之實乎?故必卞之詳。然子夏亦聖門高科,必不應差誤至此,想本是交際必須善惡當卞之旨,而門人之傳之失真也。更得子張一塲説話,然後語意完備耳。因子夏之語而引發子張至正之論,則可矣。亦不必過護子夏,以為無益分疏。○讀此章者,既知兩賢之言有難低昂,則必欲為兩可之論,或為友交汎交之分,或為初學成德之分。然友交汎交,本無二交,而强欲分之,則是交道歧二而本意反晦;初學成德,本無二道,而强欲分之,則是功地不明而施行無路。至以子張之言亦不無過高之病,則此章只成閒講争辨了,不見歸趨所在,切宜平心玩究。
竊按:士有設心,必欲立人道是也,首章發之;士有立志,必欲充人道是也,二章發之;士有大意,必欲同人道是也,此章發之。子張高明,能達大體,故此篇之首,發士行全體而編子張之言。
子夏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集注曰:‘小道,如農圃醫卜之屬。’佐録曰:‘如今干命術数之類,皆是也。’致遠恐泥,去聲。是以君子不為也。集注曰:‘泥,不通也。’正義曰:‘百工衆技之術,亦必有小理可觀覽者焉。然(於)致遠(上)〔經久則〕恐(有)泥(難)不通,是以君子不學也。[4]’
集注楊氏曰:百家衆技,猶耳目口鼻,皆有所明而不能相通。非無可觀也,致遠則泥矣,故君子不(學)〔為〕也。○或問曰:小者,對大之名。正心脩身以治人者,道之大者也;專一家之業而治於人者,道之小者也。然是皆用於世而不可無者,其始固皆聖人之作,而各有一物之理焉,是以必有可觀也。然能於此者,或不能於彼,而皆不可以達於君子之大道,是以致遠恐泥,而君子不為也。○大全黄勉齋曰:‘小道,合聖人之道而小者也;異端,違聖人之道而異者也。小者,猶可以施之近;異端,不可以頃刻行。彼之無父無君,又何待致遠而不通哉?’竊按:專一家之業,則必有不通。不通之極,方有異端之名。小道固不指楊墨等説,然知其不通之弊,必不至異端不已,然後見‘君子不為’四字上嚴切之旨。退録曰:‘“致遠恐泥”者,為其養小而害大也,為其執一而廢百也。養小害大,則小人已矣;執一廢百,則異端已矣。故君子不為也。’
竊按:泥遠之故,大抵有三。喪人志,一也;汩人知,二也;分人力,三也。有此三者,何以致士業無窮之遠?此君子之所大恐也,故非無可觀而斷不可為。吕晩村曰:‘致遠,只講帝王治道,亦坐小見識。孔孟終身不行道,豈所致不遠耶?’
子夏曰:‘日知其所亡,讀作無。月無忘其所能,集注曰:‘亡,無也。謂己之所未有。’正義曰:‘舊(未)〔無〕聞者〔當〕學之,使日知其所未聞;舊已能者〔當〕温尋之,使月無忘(其所已能)〔也〕。[5]’可謂好學也已〔矣〕。’正義曰:‘如此者,可以謂之好學。’集注尹氏曰:‘好學者日新而不失。’語類曰:‘“知其所亡,無忘所能”,檢校之意。’
或説曰:一章之内不應‘亡、無’兩用。然則亡者,失也。日知其所失亡者,而後能月無忘其所能。曰日者,言其自省之亟也;曰月者,要其成之辭。竊按:此義可通。
語類,問:‘月無亡還至[6]温故否?’朱子曰:‘“温故知新”是温故之中而得新底道理,此卻是因知新而帶得温故。’竊按,蔡虚齋云:‘凡所謂好學者,皆(言其)〔是有〕進進不自已之意(也)。日知(月無忘)〔其所亡〕,皆以心言。[7]’又按:此章以好學進進不自已之心言,‘温故’章以功夫真活無差之方言,各有攸當,而其理則同,須善會通。○虚齋又曰:‘此“知”字對“無忘”字〔説〕,非“知行”之“知”。’吕晩村曰:‘時説多以“知、能”分上下界,非也。“知”字與“無忘”對,“所無”與“所能”對。未有者為“所無”,既有者為“所能”,“所無、所能”中各兼知行説。’
退録曰:‘惟求足者知不足,故“日知其所亡”;惟恐不能者常能,故“月無忘其所能”。’佐録曰:‘知亡則日有,無忘則月積。日有為月積之本,無忘為知無之基。始終相資,進進不窮,如是而雖謂之不好學,吾不信。’○退録曰:日知所亡,如不及也;月無忘所能,猶恐失之也。苟如是也,少不得且思且學,自然能温故知新。小注有與温故知新分别之語,不知一經分别,大義輒晦。不如置之,以全本意耳。
子夏曰:‘博學而篤志,正義曰:‘博,廣也。篤,厚也。志,識也。’竊按:志字舊以為記識不忘之意,後來以為立意求至之意。解雖不同,意可通看。蓋凡言志者,只是定標目、立準擬,不舍不忘之謂,故為心之所之之總名。但於物事上散説,有記識之稱;於全體上統説,有志向之稱。其實一意,意會可見。切問而近思,竊按:切問者,言親切問之,不汎闊也;近思者,言着近思之,不迂遠也。切,謂襯切當問;近,謂着近當思也。仁在其中矣。’退録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皆力學之事也,故曰“仁在其中”。’退録曰:‘博能盡善,篤能盡至,切則非汎然之講,近則非不急之務。’竊按:學而志者,古人也,成則也。學所不及,則當問;志而未達,則當思。問之又切,則所博者豈汎闊之博?思之又近,則所篤者豈偏好之篤乎?博學切問,道何從失;篤志近思,德有不得者否?所以‘仁在其中’。仁者,以斯道致斯德之名也。此非即仁,而由此可以得仁,故曰‘仁在其中’。
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學以致其道。’包注曰:‘言百工處其肆則事成,猶君子學以致其道。’正義曰:‘此章亦勉人學,舉百工以為喻也。審曲面勢以飭五財,以辨民器,謂之百工。五材各有其工,言百,衆言之也。肆,謂官府造成之處也。致,至也。’集注曰:‘致,極也。’竊按:致,不直訓‘極’,但不致到極不云致耳。
李都梁曰:既曰百工,則事字自是現成,不有其事,如何謂之百工?既曰君子,則道字自是現成,不志於道,如何稱為君子?故百工未有不欲成其事者,必須居肆以成之;君子未有不欲致其道者,必須學以致之。’如此重兩‘以’字,則於兩‘其’字亦有微會。○退録曰:禮義之府,即君子之肆也。致,推致也。若欲推致以極乎道之量,則非學曷以?故君子言必稱學。大哉,學也!○又曰:百工不居肆,則莽貿蔑裂而莫以售其適;君子不學,則塓埴固陋而莫以神其方。知百工之欲成其事者,必居肆而得。則知君子之欲成其道者,必非學則不能矣。
竊按:第四章明其所學者為大道也。大道者,仁也。五章明此學之必須好之也,六章明此學之必須熟之也,此章結之曰‘學以致道’。學也者,即好之以五章之好,熟之以六章之熟,此方是君子致盡致細,道無不極之學矣。士之為士也如此。
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去聲。○集注曰:文,飾之也。小人憚於改過,而不憚於自欺,故必文以重其過。○孔注曰:‘文飾其過,不言情實。’竊按:不惟以不言為文,亦有直言之為必改樣者。蓋小人之文過,亦其情狀非一,而要歸乎文而止爾。故曰‘必文’。
精義謝氏曰:‘吝于改過,故必文。’侯氏曰:‘君子改過不吝,何文之有?’竊按:必文者,實出恥過之心,而終無改過之實者也。苟其恥也,何不改之,而必文?君子以實恥過,故實改之;小人以名恥過,故名改之。文者,文飾其既過之迹,粧為無過之狀者是也。是可外面無過,而過何嘗實無也?凡學道之士,所當恥過以為無過之地。而恥過之中,亦有兩歧:君子則不護前過,而只要無後過;小人則憫其有過,而並護其已作之過。此個分歧,極關極殆,所當深察。
子夏曰:‘君子有三變:望之儼然,即之也温,聽其言也厲。’鄭注曰:‘厲,嚴正。’集注曰:‘儼者,貌之莊。温者,色之和。厲者,辭之確。’○問:‘厲只當訓嚴,而云“確”,何也?’饒雙峯曰:‘厲也,有嚴意。然但曰嚴,若認做猛烈意,尚有不明確者。是是非非,確乎不易之意,形容言厲最切。’竊按:厲之訓嚴,亦謂其是非分别之嚴耳。非云其氣燄咆戾也。
大全張南軒曰:‘望之儼然’,莊而重也;‘即之也温’,和而厚也;‘其言也厲’,約而法也。○李都梁曰:‘儼然自是貌,温自是色,厲自是辭,三者原非混而為一。然貌莊時,色未嘗不和;色和時,言未嘗不厲,三者又一時俱備。非始如此,忽變而如彼也。然則君子本無三變,但自他人觀之,而望之則如此,即之又如此,聽之又如此,則以為君子變化莫測也。’竊按,正義曰:‘此章論君子之德也。’集注謝氏曰:‘此非有意於變,蓋並行而不悖也,如良玉温潤而栗然。’蓋‘遠之則有望’,儼然也;‘近之則不厭’,温也;‘言而為天下則’,厲也。若有德之士,則其容貌辭氣之間,自是如此。愚謂不但其無意於變也,自君子言之,本無變也。但他人看來,望之以為不可犯者,即之便温;即之以為可相親者,聽言便厲。隨處隨時,必出人意想之外,故謂之變爾。見者但當從他人之以為變上,想取其容貌辭氣之何樣;又從其容貌辭氣上,想取其德實之如何,則君子之為君子者畢見,是豈以容貌辭氣為哉!陳新安曰:‘剛柔不偏,陰陽合德,惟夫子有之。子夏亦可謂善言德行矣,德之到此,士行備矣。’
竊按:上章言小人之飾於外,而竟不能改其德於自己。此章言君子之實於德,而能有以神其變於觀瞻,故下章全言信。信者,行道之輗軏,及物之血脈也。此二章先言君子小人之判,存乎信不信,然後乃發信字,以見其行不行之在此云爾。
子夏曰:‘君子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王注曰:厲,猶病也。信而後諫,未信則以為謗己也。’正義曰:‘君子若在上位,當見信於民,然後勞役其民,則民忘其勞也。若未見信而便勞役之,則民以為妄加困病於己也。若為人臣,亦當見信於君,然後可諫君之失。若君未信己而便稱君過失以諫諍之,則君以為謗讟於己也。’集注曰:言使下事上,‘皆必誠意交孚,而後可以有為’。
大全輔慶源曰:若上下未交孚,則上[8]之勞民,所以安其生也,而反以為厲己也;臣之諫君,所以成其德也,而反以為謗己也。如湯武之使民,則可謂信而後勞之矣;如伊傅之告君,則可謂信而後諫之矣。○此章信字上多為人我之分。夫屬我者,以我之可信處説也;屬人者,以人之見信者説也。竊按:此亦不須分也。世未有本無可信而見信於人者,故凡言見信於人者,即從我之可信處説耳。顧何曾以初無可信之實,而只憑一時僥倖之信,謂之見信於人者否?故讀此章者,既不當多争信字人我之分,亦不當係着在勞諫上講。此只言萬事之不信、不成耳,就於勞諫上點出其必至徴驗而已。故退録曰:‘“信”不獨為“勞”也,勞之必信,然後可也;“信”不獨為“諫”也,諫之必信,然後亦可也。’君子交際,承上接下,二者而已。二者之見信為難,以有厲己之怨及謗己之怨也。惟有信行之,則無不可信。勞而不怨者,及民之至也,而亦曰信可致然;諫而不違者,格君之至也,而亦曰信可致然。信所以為通人物之關而成變化之本者,其理明矣。
子夏曰:‘大德不踰閑孔注曰:‘閑,猶法也。’集注曰:‘閑,闌也,所以止物之出入。’小德出入可也。’集注曰:‘大德、小德,猶言大節、小節。言人能先立乎其大者,則小節雖或未盡合理,亦無害也。’退録,問:‘出入,謂出入閑與?’曰:‘大德有大德之閑,小德亦各有小德之閑。所謂小閑,如“必信、必果”之類是也。夫出入小德之閑者,正所以要不踰大德之閑也。故曰“可也”。若是不合理之謂,則亦云求所以合理而已,如之何曰可?’
性録曰:‘小德出入,旁行不流之義。’或疑:小德出入,正所以成就大德地爾。然則奚止曰可?竊按:小或相妨於大,則雖不可不有出入變通時,然亦不可以小而偏忽之,致妨慎密,故只為僅可之辭,以示不得已之意。聖門立言,豈毫放過!○退録曰:‘大義不是,雖細節上嚴篤,有不足道也;大義先立,雖事事不能善,不害為可矣。故君子必先立乎大者,而小者從之。’噫!以子夏之嚴篤,其言猶如此。古人勸善之道,亦可見矣。何嘗規規於小,而終致寸度丈違如是哉!
子游曰:‘子夏之門人小子,正義曰:門人小子,謂弟子也。當洒色賣反。掃、素報反。應對、進退,則可矣。抑末也,本之則無,如之何?’竊按:洒,謂(潘)〔播〕[9]水於地以浥塵。掃,謂運帚於地以去塵。應,謂唯諾。對,謂答述。子游譏子夏弟子,若當洒地、掃塵、應唯、接對、進前退後等威儀容節之間,則可矣,然此特道中之末事耳。若探其本,則無奈若何矣。○又按:‘本之’‘之’字當仔細看。‘本之’者,猶言求其本。言子夏之門,實行固善矣,而但是人道中支末事耳。若其心德上領要所在,則無如之何。言以此致彼,終無術也。
竊按:‘本’字,正義以為先王之道,然以至‘洒掃’等節,究何莫非先王之道乎?則其為説不明。集注乃以‘洒掃’等謂之小學而為末,以正心誠意等屬之大學而為本。其以大、小學分本末,亦非確義,已有先儒之疑。則此蓋因子游氏所以言本末者推説如此,然愚恐子游本意,亦應謬不至此。夫‘洒掃’等説時雖小,若言其類,優優大哉,三千三百,莫不該在。大學之教雖大,恐不成外此為大。則以大、小學分本末之云,竟説不去。且子夏之門,亦豈有只教小學而不教大學之理?子游必不是屑於駁人者,何必誣人而立説至此乎?然則本末之説,可詳聞與?吕晩村曰:‘“本末”二字,從木得名。本即根也,末即枝也。根之與枝,確乎有分,但只是一木,不可竟作兩物看。’‘本末’之説,此語盡之。蓋一件道理中,有節目分數,是所謂末也;有頭腦總會,是所謂本也。子游以為節目分數非不當盡,而頭腦總會不得不講,故譏子夏教人之際,亦已偏重在彼矣。渠以為盡此可以自然致彼。然必無是理,此所謂‘無,如之何’也。大抵子游之見,不非在論道理本末之辨,只是微有另求本之之病,則終不免於節目分數上微有闊略間斷之失,故下文子夏噫之以為過矣。噫者,嘆其差失甚微而害道不細也。害道不細,故不可不辨;差失甚微,故又難顯辨。一噫字上,千古感嘆之聲,至今不絶。
子夏聞之,曰:‘噫!言游過矣!孔注曰:‘噫,心不平之聲。’竊按:過者,大醇小疵之名。子游之言,病關精微,故曰過矣。君子之道,孰先傳焉?孰後倦焉?譬諸草木,區(而)〔以〕别必列反。矣。君子之道,焉於虔反。可誣也?竊按:傳,猶教也。倦,猶怠也。集注曰:‘區,猶類也。’馮厚齋曰:‘别,分也。’竊按:此言君子之道,當無闕略。凡於道理上以何為先而必傳,亦以何為後而或倦乎?明行道之節目雖繁,一無可緩急於其間也。復以草木之生長者設辟,而云舉草木之全體,有各形各色,千萬其殊,而毫釐有間,則不成全體。如以為間斷、間闕而得,則此為誣草木所以生之理也。況君子之道,何可誣以為如此否?若可謂有所先後,以為緩急取舍於其間,則是為誣君子之道。誣者,欺罔也。誑之以必不可成之事,謂之誣也。今子游以‘洒掃’等謂之僅可之末而忽之,乃謂之更自有本之之法,是亦誑之以不可成之類也,故告之如此。
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正義曰:‘卒,猶終也。’竊按:行此道而不失,以竟終始者,惟獨聖人為然也。大抵人道之極,謂之聖人,而亦無别法,只是以此道而始卒之,以致其極耳。結之以此者,明君子之道,斷斷未嘗更有個本之之法也。
竊按:從古為本末之説者多矣。或以‘洒掃’之屬謂之形以下者,非也。夫道是行人事之名,‘洒掃、應對’即是行人事之總名,則謂非形以上之道不得。既莫非道,則復有本末之分,何也?曰:洋洋乎,充塞哉!道之節目何限,而未嘗無貫通總會底宗旨大意,是所謂本之之地也。今試以易見者言,如事親之左右就養之節無方,而有所以為此之本,親愛之心是也;如事上之拜跪承奉之節不一,而有所以為此之本,敬畏之心是也。故凡道理之節目無限,而要不出得其本而已。子游之所見及者,到此誠不差矣。其言之也,已自有難於形言之意,故只曰‘本之’,固未嘗指的言如何為本之也。或若以子游所謂本者,謂之是誠意正心,則似矣而太汎;謂之是精義入神,則精矣而非情。且子游豈至以子夏為誠正外學問,而又豈不知門人小子之不可遽及於精義入神否?然則子游所謂本之者,概可知也。其以宗旨大意為重,而謂當全畀於門人小子者,未嘗不是。此乃孔子所以喻‘一貫’,顔子所以論‘卓爾’也。然而至以職内節目指為堇可之末,則明明有輕忽猥屑底意思。直若本之可以超然逕悟,節目自從而生,則隱然是後世良知家起見耳。顧不知節目上許忽,則宗旨大意必無可得之道,而聖門所謂‘本立道生’者,亦成虚設矣。子夏已知此見必開無窮之弊,故噫而過之。噫之者,嘆其言之近理也;過之者,過其意之實非也。故直論洋洋充塞者之初,不當緩急取舍之意,而曰‘孰傳、孰倦’;以草木設辟,而曰‘區(而)〔以〕别’,而不可闕者如此云爾。試以草木之生成者觀之,誠有不可得以矯誣其實理者。如有一株花樹,全身首尾不知有幾個幹節,節上有枝,枝上有葉,葉上有花。而此花非彼花,此葉非彼葉,上枝非下枝,前節非後節,節節相撣,枝枝相攀,葉葉相當,花花相宜,不相掩奪而備成全體。暢然生意,達于一株,此所謂‘區(而)〔以〕别’者。必以全木之榮謂之生根,全木之悴謂之病根,以枝節之榮悴,反求其根之衰旺。然則全體闕略,而得成為本之之方者,分明是誣説也。故從其區别順序利導,無毫髮遺漏,然後方算為培本養根之方矣。故君子於道之洋洋充塞者,無一之忽,無一之漏。點檢整理,謹而始之;無怠無廢,謹而卒之。辟如裝載千里之車,而全致萬乘之幣。孟子所謂‘金聲玉振、始終條理’者如此。而孔子喻‘一貫’,則必就多學上明之;顔子論‘卓爾’,則必就博文上言之者,正此意也。聖門所以以藝立科,而不辭多能者,豈無故也!然則聖人所以為聖人者無他,以其終始此全體,則本之在其中故耳。子夏以為‘其惟聖人乎’,言如此方是聖人之學,外此非無卓見超悟,而舉不是聖門法門也。故不泥不離,無遺無漏,盡其大而極其精,聖人所以為人道之極也。
語類曰:‘古人初學,只是教他“洒掃、應對、進退”而已。’‘子夏之教門人,專以此,子游便要插一本在裏面。’夫教人之法,‘只是要他行矣而著,習矣而察,自理會得。須是“匡之、直之、輔之、翼之,使自得之,然後從而振德之”。今教小兒,若不匡,不直,不輔,不翼,便要振德,只是撮那尖利底教人,非教人之法。’又曰:‘洒掃、應對、進退’,‘不可説這個是末,不足理會,只理會那本,這〔便〕不得。又不可説這末便是本,但學其末,則本便在此也。’故程子曰:‘君子教人有序。’竊按:‘洒掃’等,子游欲以之對‘本之’,以示可輕忽之意,故曰末耳。其實子夏則終不肯謂之末,亦不言為循序地姑從事於此,待日後另有本之之候也;又不言此便當本,株守節目可以聖人云爾;又不是説個教人之法,而自身工夫更有外此出神之妙云爾。況若舍末求本,又若舍本求末,則此道之全體必隨處壞缺散落,何所為先立,何成為道統?故子夏特辨之詳。此一段説即前‘博學篤志’章意思,而推明伸説,宛轉曲盡聖學之奥,攄發無餘。此即是士業盡頭,學者當細究,見聖法微處,以自盡其為士之實而已,可也。幸勿以不出自聖人之口而忽之也。
竊按:上章言大小,以明小之不妨乎大。此章言本末,以明本之不離乎末。大小本末,世多混看。故若言小之可以出入,則遂謂末不妨疏漏;若言末不可以輕忽,則從不免規規於小節,此亦學路上一大迷津也。殊不知大小者,各一物之大小也;本末者,同一物之本末也。言大小者,須人量擇;言本末者,須人該貫,此不可以不辨。故此二章承次發明,其辨似指路之意,可謂詳切矣。
子夏曰:‘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集注曰:‘優,有餘力也。’竊意:言仕而有暇隙,則當學;學而有暇隙,則當仕。仕與學不可偏重也。
竊按:仕者之有餘力,當學其理,與首篇‘行有餘力,則以學文’之意同,可易説也。若學之餘力當仕,則其理頗梗難説,故次崖、都梁以下優字當學業已成之意,則不但章旨傾側,其實學者何嘗有自為足給之時乎!則竟誰定則仕之期?然則只當言暇隙意為是。然或疑仕者之乘隙而學,可自由得;而學者之乘隙而仕,有不得自由者,以是為難。然殊不知劈頭一‘仕’字,即就從仕者而言,以其仕須資學,則學既不可以因仕廢輟;而學須致用,則亦不可以因學妨勞之意,要當見仕學一致之關而已。○又按:仕之為言事也,有以行之之謂;學之為言覺也,有以明之之謂。以士為名,則此兩件事不可相闕。然出之事業也,處之學業也,或以當事之職,或以恒肆之習,各各不同,故人每有不可兼致之疑。所以仕則有‘何必讀書’之見,學則有‘奚暇治民’之論。若是,則仕非無所達之道,而其所以明事理者,則必荒矣;又學非無所習之功,而其所以行其學者,則必疏矣。終必至仕自仕,學自學,則士業所以日頽而大道所以不明也。故子夏子特為提教曰:‘苟有從仕者能以乘隙資益為心,則當事之際不廢講習之功,而可不失所以仕之意矣;不因學妨務,則講習之餘亦不廢試用之功,而可不失所以學之意矣。然後方所仕即所學,所學即所仕,仕可無任智之失,學可無空言之弊。’則從來論士行之為大者,隨處有可驗之實矣。故以此章終之於推極論士行之後,夫士兼仕學,所以於大道範圍無所虧欠,而可以論聖人之始卒於此矣。○又按:此章大義,當與首篇‘弟子’章通看。而但彼從弟子職上立言,此從士業全體上立言,此當細分。或疑:所學底祇不出事理,則當仕上其理自足,又何必旁勞講學?竊按:一身當着底事本有限量,而萬事當講之理自無窮際。乘隙乘暇,亦不輟講學者,不惟是當事恐不足之心,所以裕無窮事業地爾。其義詳見前章總論。然此章兩‘優’字見兩地作主意底道理,兩‘則’字見兩地不可已底心事。
竊按:明士之致其一,故四章辨小道;明士之致其專,故五章論好學。言致熟盡德之方,故六章次之;言致善盡道之資,故七章次之。君子欲其無過,而小人之文過八章。當辨,故次之。君子反是。然自能神其變至於其容貌辭氣間。其積中發外者,有不可强矣,故九章次之。從知萬事非信不行,信能至於及民格君,則此德之量見矣。故係言成大德之法,而有‘小德出入’之語。然遂或誤以為末節之可忽,則又將蔽道無窮,故又記辨子游之語,以示萬世學聖人之路,極精切的確矣。十三章乃論仕學貫通之義,而其所以論大道於一介學士藐小身上、寂寥業中者,蓋有故矣。大抵子夏縝密,能暢曲折,故子張之下,發士行精界,而編子夏之言。
子游曰:‘喪致乎哀而止。’大全張南軒曰:‘致者,自盡到極之謂。’佐録曰:‘喪,謂喪禮也。子游論喪禮之意如此也。’○竊按:子游言親喪自有節目,而不過曰致盡其哀戚之實而止爾。止者,知止、止之之謂。
退録曰:辟踊,喪紀所以象戚也,聖人之作也。為之喪禮,何莫非致哀而止乎?‘喪,與其易也,寧戚。’一於戚者尚或寧之,況致之者乎?故致哀者,即哀節之至也。○竊按:此章蓋子游深得禮意之論也。由此推之,平居事親之禮,有許多節目,而不過曰致乎愛而止爾?出而事君之禮,有許多節目,而不過曰致乎敬而止爾。大而祭祀賓主之禮,小而酬應交與之禮,無不可以得其要領本意矣。而雖夫子能言三代之禮者,亦不過得此意耳。子游能發明到此,亦可謂知本之學矣。或因前章子夏之駁,而到此猶疵其簡忽徑直之失,可謂不知子游之量者矣。或疑:此獨言喪禮者,何也?曰:孟子不云‘親喪固所自盡’也?凡人秉彝之良,莫不可見於父子之愛。而況喪為事親之終,人人可幾及者,正在乎此。而凡百禮經大意,舉由此推,故特言喪禮,而人道之本舉焉。此聖門論道之要旨也。況承上文‘孰先、孰倦、仕學’貫通之後,總撮道本,以立領略着手之地者,即此章以下之深意也。何疑之有?
子游曰:‘吾友張也,為難能也。然而未仁。’正義曰:言吾同志之友子張,為難能及也。然而其德未仁。○佐録曰:‘為難能’,言最為難及。李沛霖作好為難能之事,恐迂回。
或問曰:‘子游之所謂難能者,美之之辭,而有譏之之意,故又曰“然而未仁”,則非直以是為未仁矣。’竊按:子張能他人難能之事,則其制行之高可知。制行之高如此,則宜其不遠於仁,而然且未仁者,何也?集注曰:‘子張行高,而少誠實〔惻怛〕之意。’誠實二字,善會看方得。若以少誠實只做個做强作僞為樣看,則其難能者已不是難,又何必惜其未仁?且無難能而未仁者自多,又何子張之為稱?然則子張行高少實之狀,亦可知矣。觀聖人於子張,嘗稱其莊,而又稱其辟,蓋其道學上整飾貌樣,制行上逼切規模,都可見得。故下章有‘堂堂’之稱,所以其學問上有出常的用力,其言行上有出常的觀美,恰得個聖門所謂士的樣子,人無怪以成德之仁謂之。即此而無他,則依舊是看仁不真,而失士之實矣。故此二章特為辨視,抑非為貶子張地發也。然則其未仁之故,可詳聞與?竊按:此惟在為人為己上輕重之分,及自欺自謙上真切之際爾。然所以未仁之故,要之,是未有得乎上章人道之本耳。若使張也之難能,能致夫人道之本,則仁矣。下章倣此。
曾子曰:‘堂堂乎張也,難與並為仁矣。’正義曰:‘堂堂,容儀盛貌。’竊按:堂堂,故是容儀盛貌,然今論子張處,亦不當只看其容儀上如何。蓋其事事整飾、件件風采,當見其全體規模上堂堂一表爾。○集注曰:‘言其務外自高,不可輔(以)〔而〕為仁,亦不能有以輔人之仁也。’陳新安曰:‘並,猶共也。’竊按:‘難與並為仁’,猶言不可與之共為仁也。
或問曰:‘曾子“堂堂”之云,亦猶子游“難能”之意。’李都梁曰:‘今但曰堂堂,便不可並為仁。語氣一直下,與前章有“然而”一轉者不同。’○集注范氏曰:‘子張外有餘而内不足,故門人皆不與其為仁。’竊按:此章不但説‘難能’,而直説其‘堂堂’,則分明見外有餘内不足,自高自好底真狀,直勘出來所以未仁底長短俱見,便説其‘難與並為仁’,其不必下‘然而’一轉,固也。然今只曰不仁足矣,必曰‘難與並為’者,何也?蓋仁者,德以天下之道也,此於‘歸仁’等章論之詳矣。然則其於‘並為’處,正見仁之為仁矣。今張也,堂堂務外,自高若是,則雖使有許多善事,只成自好而已,必無與人共之心,故必曰‘難與並為仁’。然後不但見堂堂實狀,從可見仁之為仁矣。
大全黄勉齋曰:‘以上兩章,皆言子張之難為仁。既足見子張之病,又有以見仁之為德。’退録曰:‘上下二章,非意評張也地,乃為明仁之為仁發也。讀者詳之。’○竊按:此等若不因子張而言,則無以見仁之真,何也?子張為人,果是‘難能’,而但欠其‘難與並為仁矣’。以‘堂堂’之難,尚欠‘並為’之難,則外子張可以見仁親切。而‘堂堂、難能’之不足為仁,可見矣。編者到底發明之旨,細矣。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正義曰:‘諸,之也。’集注曰:‘致,盡其極也。’竊按:凡事皆當致盡其極,而其所自致而得致者,必惟親喪為然。言此者,因親喪所以自致之心,以立行道理所以致其極之本也。
淺説曰:曾子言‘吾聞諸夫子曰:人於他事容有未能自盡者,能自盡其心者,必也親喪乎’!其哀痛慘怛,蓋發於真情之不自已者,而非有矯飾也。○集注尹氏曰:‘親喪固所自盡也,於此不用其誠,(則)惡乎用其誠。’大全張南軒曰:‘若於此不能自盡,則何事能盡?若於此能自盡,則於他亦推是心而已。’竊按:淺説正得章旨,而尹氏以下亦推説有理,得立言之意矣。○又按:大凡君子所以尊德性,道問學,必也,學極其博,問極其審,思極慎而辨極明,求以至乎從容中道者,無不有以自致其極也。蓋‘自’字有固然意,亦有獨得意。致,則盡極之謂也。君子本意,凡於道理,何處不要有以致其極,得皆如天性之固然獨得乎?但此不可遽言其量,故曰‘未有自致者也’。惟於喪親之際,人子之孺慕纔絶,父母之典刑永隔。天地崩坼,肝腸隕廓,省覺既存,秉彝未泯,則未有不哀痛慘怛,有不待矯强而方然。故曰‘必也親喪乎’!從此喪親時情事體驗擴發,則事生追遠,凡於達孝之量,所以自致之有本而等殺包括。故至萬事萬物,其於人道理上所以自然致盡之本,無不該見。此其體驗擴發底一片真境也,一脈真詮也。夫子以是傳之曾子,而本源躍如矣。此實夫子之言,而記以曾子之述,然後聖門統緒,更有根據。此亦當看,下章倣此。○此章致字與十四章致字正同,而彼發在大道本源,此發在一片真境。玩致字上一‘自’字,正可想會。○凡人於人道事,何處不有自致之心,而皆有自致之力乎?惟於親也,因本良,則肯勸之心固在。而況其喪也,事變迫切,痛傷之情自爾。所以自致其極之道,必於‘親喪乎’可庶幾焉,而為餘事致極之本。此正孔門明孝本之旨。而就境發真,有加倍指示苦心。學者當細心承膺,以為至道統脈。○或謂:此章只説自然能盡意,别無發明意。故更説勉人當然之旨。若可説得,但恐意味反淺,似不如只説‘自然’,而‘當然’意自見。總緣於此章發意看得不真,致有此等分疏。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集注曰:‘孟莊子魯大夫,名速。其父獻子,〔名〕蔑(也)。’正義曰:‘曾子述夫子嘗稱仲孫速之孝行。言其他如哭泣之哀、衰麻之節、饘粥之食,他人可能及之。其於父臣及父政無所變改,是他人難能。’少都梁曰:‘既曰“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則雖屬可能,亦未嘗不是孝,但猶可能耳,只重形起下難能來。’
語類曰:‘人固有用父之臣者,然稍拂他私意,便自容不得。亦有行父之政者,於私欲稍有不便處,自行不得。古今似此者甚多。’或問曰:‘獻子歷相三君五十年,魯人謂之社稷臣,則其臣必賢,其政必善矣。莊子乃能不改其父之臣,與父之政,是孔子之所謂難也。若父之臣與父之政不善而不改,則是成父之惡耳,惡得為賢[10]?’竊按:謂之孝而曰‘不改父’云爾,自見為所不改者,賢大夫之餘也,此不待辨知。大凡父子之道,父賢,子又賢者,固常有之。而子必繼父之賢以為賢者,人所絶罕也。然則此不但為凡人所難而見稱也,特稱莊子之孝,以立繼世之法者,自有深意。但讀者自未到此,或有不善不改,致成父惡之慮。然殊不知不善之不改,只是其從慾循私之如舊耳。其實若一涉私慾時,自無那不改之道,何者?既是父子形分,則必無私慾相同之理。語類發明正謂此也,可見私慾上自無不改之道也。○李都梁曰:‘此非實心愛敬(自有以不忘)其親,〔久而不忘〕者不能,此所以為難。此與“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又不同。彼是在所當改而不遽改,見其不忍忘親;此是在所不當改而真能不改,見其善於體親。[11]’竊按:都梁語中體親二字,可謂深有得乎繼述大意。大抵此章與‘三年無改’有不同者。彼只言繼述之心,此並言所繼述之事,故彼止言‘三年無改’,而此則不限到終身説,固各有攸當,而若其繼述大意,則正可互看。今舉孟莊子而言,雖未知恰盡當道,然即其不改臣與政上,可見父子一體底樣範。一體繼述,而此道理無大無遠之本立矣。此章所以係上章,以發推擴無窮之則者如此。
竊按:堂堂者,正是‘難能’之稱,吾儒樣子備盡之境也。夫如子張之‘難能’,疑乎仁矣,然而未仁。又‘難能’至於‘堂堂’者,不但未仁,益見去仁之遠者,無他,以其於人所當自致底本實上,初不以難能底可幾,而反由其堂堂者害之矣。然則人之為人,而得稱為士之實事者,蓋不在外面之‘難能、堂堂’,而亶在其裏面之自致者如何耳。自致至於承述無不窮,然後方見個士業上真難能之實矣。故到此章便説孟莊子之孝,而特稱其所‘難能’,辨示前章‘難能’上似是之關。於是子張‘堂堂、難能’的真狀可辨,而仁之為仁,焕然可見矣。
孟氏使陽膚為士師,包注曰:陽膚曾子弟子。士師,典獄之官。問於曾子。正義曰:問其師,求典獄之法也。
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正義曰:言上失為上之道,民心之離散,亦已久矣。其輕漂犯法,‘乃上之失政所為,非民之過。汝若求得其情,當哀矜之,勿自喜也。’○或問曰:所謂民散,以其生業不厚,教化不脩,内則無尊君親上之心,外則無仰事俯育之賴,是以恩疏義薄,不相維繫,而日有離散之心耳。○集注謝氏曰:‘民之散也,以使之無道,教之無素。故其犯法也,非迫於不得已,則陷於不知也。’故當哀矜之,勿自喜得其情也。
精義范氏曰:雖舜在上,咎繇明刑,亦哀矜之。況于失道之世,刑不教之民乎?故孔子為司寇,有父子訟者,拘之不決。○大全張南軒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方是時,任士師之職者,其可以得情為喜乎?蓋當深省所以使民至於此極者,以施其哀矜之意焉,可也。能存此心,則有以仁乎斯民矣。○黄勉齋曰:得情而喜,則太刻之意或溢於法之外;得情而矜,則不忍之意常行於法之中。○翼注曰:民散是不親不孫意,非散之四方之謂。情字是犯罪之情,所謂罪狀是也。非迫於不得已,陷於不知之情也。有罪者不可不刑,但有哀矜之心,則用法平恕矣。○李都梁曰:得情,人多説成敲打鈎致,則似不得其情乃可。不知得情自是典獄者職分當為,但哀矜勿喜乃仁人君子之用心也。○竊按:若能哀矜,則自是勿喜。而更言勿喜者,何也?原來犯刑者既是放辟邪侈之人,係是執法之所可惡。不可不得情為得,而得情不易,故人每以得情為幸,則喜之矣。凡為上者,初何嘗無愛民之心,所以不能哀矜者,只是為喜之一念,遂把仁心壞卻耳,故更言‘勿喜’。言若深知可矜之情,則得其情雖若可喜,而不足為喜也。
竊按:十三章以上,論所以行大道底曲折,至於成始終之全體,兼仕學之境地,可謂備盡矣。故十四章總論大道理本意所在,本意者,仁而已。仁之為德也,至切且真,以張也之‘難能’,十五章。似乎近矣,而未也;以張也之‘堂堂’,而‘難與並為’,則不但近似不得,反以遠仁矣。必也,親喪不自已之心乎!十七章。由此推擴,至于臣僕上用舍,政事上舉動,十八章。莫非此心。遠至小民之末,刑法之細,亦莫不以此心處之。十九章。而可見仁至誠盡,同天地之德,則子夏所論之道,到此充實矣。蓋子游知本,曾子達孝,故子夏之下,發士行全德,而編子游、曾子之言。
子貢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正義曰:紂,名辛,字受德商末世之王也。為(君)〔惡〕無道,周武王〔所〕殺(之)。謚法‘殘義損善曰紂’,言商紂雖為不善以喪天下,亦不如此之甚也。[12]是以君子惡去聲。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集注曰:下流,地形卑下之處,衆流之所歸。喻人有汙賤之行,亦(衆)惡〔名〕之所聚也。子貢言此,(以明人)〔欲人常自警省〕,不可〔一〕置〔其〕身於不善之地。
退録曰:‘天下未嘗有本不善如紂者,但一居下流,則惡歸而成大惡。見惡如此,善亦可知。’竊按:子貢言‘不如是之甚’,則是據其現在不善如是之甚而言耳。言紂之不善極矣,然非本然也。惟其一置身於下流,而天下之惡牽連相成,咸萃俱集,是所謂‘皆歸焉’。所以成就得如是之甚也,豈不猶以澤居下,而衆水歸之乎?歸字之義,當與‘天下歸仁’之歸同看得旨,亦不言惡名之歸云爾。此正善惡所以成其大之關也,如何不明為得?
子貢曰:‘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平聲。也,人皆仰之。’孔注曰:‘更,改也。’正義曰:‘言君子苟有過也,則為衆所知,如日月正當食,則萬物皆觀也;及其改過之時,則人皆復仰其德,如日月明生之後,則萬物亦皆仰其明。’
竊按:日月本明,故人皆見一時之食;復明,故人皆仰。俄傾之更,君子之過如之,只當就君子之過,見君子之素而已。若於‘皆見’上必言不掩覆底曲折,‘皆仰’上必言不吝改底增美,則語意苟速,反不足以得君子之實也。○又按:此就君子有過尚爾處,以見君子之所以為君子而已。亦不言君子不得不有過,如日月之食固有常度云爾。
竊按:此二章相次者,其意若云:君子既是‘惡居下流’,則其所以自處以成其德者,可知爾。必也,粹然一出乎善矣。設或有一時之過,而乃如日月之皆見、皆仰,固不足為大德之眚矣。君子所以德成全體,能與日月同無缺,而與天地同無欠者,豈無故乎?仲尼其人也!故下章即論仲尼至于卒章。
衛公孫朝馬注曰:公孫朝衛大夫。問於子貢曰:‘仲尼焉於虔反。學?’正義曰:問子貢‘仲尼何所從學,而得成此聖也’?
子貢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於虔反。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正義曰:焉,安也。言文武之道,未墜於地,行之在人。賢與不賢,各有所識。夫子皆從而學,安所不學乎?夫子無所不學,故無常師。
語類曰:大者,‘皆禮之大綱領是也’。小者,‘只是零碎節[13]目是也’。○或問曰:‘在人’之人,如老聃、萇弘、郯子、師襄之儔耳。若‘入太廟,每事問’,則廟之祝史,亦其一師。○大全饒雙峯曰:‘不賢,只指衆人而言。’竊按:賢是有以過人之謂,則不賢亦是無以過人之稱。○林次崖曰:‘“未墜於地”與“在人”是相互説。墜地,便不在人;未墜於地,則在人。’竊按:在人,猶曰於人。將言凡人皆有文武之道,故先言在人耳。非曰不在地而在人也。若然,則‘在’字反費力無味。○又按:焉不學,言何處不從學。朝問‘何處從學’?故子貢答言‘無處不從學’。非無學處,而學不一方,故曰‘亦何常師’。然則自孔子言,果無不學。而自教者言,實無常師。正以破‘焉學’之問,而亦不没夫子勤學之實也。子貢可謂善説辭矣。
大全,問:‘如何子貢只説文武之道?’饒雙峯曰:‘堯舜以來,文武最近,子貢是就其近者而言之。’陳新安曰:‘專言文武之道者,蓋列聖道統,傳在文武故也。’竊按:斯道之統,始於堯舜,而斯文之則,備於文武。故舉文武,則上可該道統之始,而見成備之則;下可發道學之範,而見孔聖之大。○原夫道之全體,只當在禮樂制度上見的,故集注訓此道字以為文武之訓謨功烈,與凡周之禮樂文章皆是也。玩‘與凡、皆是’等字眼,正見括盡全體,詳示此道之意。非為淺説道字地,姑將禮樂制度等當其名目耳。明季講家從謂公孫朝所見低淺,原不在本源上論,故子貢亦只將低淺底答他云爾,則若可説得,而理自不通,何者?剩説聖人所以經天緯地的全體大用,本無個穎出那禮樂制度底以外道理,則以此為低淺説,更有甚高深道理否?一涉此等,舉不是知道之言也。或疑:苟不是説底低淺,則當世之人何以識及,而曰‘或識其大、或識其小’?竊按:所謂聖道之為至者,以其合衆體而為體也。辟如一勺濫觴,匯則江河;撮土卷石,聚則崇華。天地雖大,只不過總萬物而得名耳。聖人之道亦然。本不外衆人所識,而所異只在集成會統,此其所以為大也。故聖人之道,原無别傳異宗,但在禮樂制度上成備貫會處論其極。所以必以文武為之成則,而會合天下人所識,以見此道理之隨在散見。亦不是一個人所可既底,然後方説‘夫子焉不學’。而‘無常師’,則正以見吾夫子收拾零碎,有以全盡得文武未墜之道爾。此不但見夫子之善學,實是言夫子之極大功耳。此亦子夏‘孰傳孰倦、有始有卒’之義,而語加詳悉,正好參看。○退録曰:大言其意,小言其節。意固非賢者所能盡,然直至不賢者,莫不各有所知。隨其人之高下大小之分量無定,夫子取之,混成全德。
竊按:於‘焉不學’上,或主生知不勞學意,非也;於‘何常師’上,或主聖人無師意,亦非也。殊不知學極其博者,正是生知所以為知處;又不知無人不師者,正是聖人所以為聖處。若以不學、無師為推尊生知聖人地,則不但非本文語意丁寧,是誣孔子語,貽害後承為不細矣。
叔孫武叔馬注曰:魯大夫,名州仇叔孫,氏。武,謚也。語大夫於朝,語,去聲。朝,音潮。曰:‘子貢賢於仲尼。’正義曰:武叔有時告語諸大夫於朝中,曰:‘子貢為人,過於仲尼。’
語類曰:‘聖人固自難知。如子貢在當時,想是大段明辨果斷,通曉事務,歆動得人。’故言賢於仲尼。竊按:武叔只見子貢用世能幹處,故有此言。語類只以‘通曉事務’處為説,見武叔原不是以道德底藴入思議、發疑難者爾。所以下文亦從可見之‘美、富’立説,正對武叔所見到者明之也,然道德底藴自該其中。
子服景伯以告子貢。正義曰:景伯亦魯大夫,子服何也。以武叔之言告之子貢也。子貢曰:‘譬之宫牆,賜之牆也及肩,窺見室家之好。夫子之牆數仞,不得其門而入,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正義曰:子貢聞武叔之言己賢於仲尼,此繇不知孔子[14],〔故〕致〔武叔〕有此言。(故)〔乃〕為之舉喻曰:‘譬如人居之宫,四圍各有牆,牆卑則可窺見其在内之美,其牆高則不可窺見在内之美。今賜之牆,纔及人肩,人皆窺見牆内室家之美〔好〕。夫子之牆,高乃數仞。’七尺曰仞。‘若人不得其門而入,則不見宗廟之美備,百官之富盛也。’○困勉録曰:美是光輝意,富是充實意。
竊按:子貢於己之好處了,不與孔子辨示,則若有自誇之嫌,故李都梁乃為之發明,云:‘牆不足以蔽家,家不足以蔽室,人纔窺見其好。是到得窺見,已自不好矣。’詳玩此條,意固不非,而恐涉剩旨。蓋子貢牆内之好,已都在他人眼中。不但在不容遜避,亦在所不待自誇,故只就武叔輩所見為好上,伴明出夫子牆内之美富,有不啻如此云爾。其不止言室家,而言及宗廟百官處,明有指點。然後可以因所見之子貢,看覰出所不見之夫子,可以想像矣。此亦子貢善説辭處。
得其門者或寡矣。夫子之云,不亦宜乎!’集注曰:‘此夫子,指武叔。’正義曰:‘言夫聖(人)〔閾〕非(庸)凡可及(見)’,故因上宫牆之諭,而云‘得其門而入者或少矣’。‘以此論之,即武叔云“仲尼之不如子貢[15]”,亦其宜也,不足怪焉。[16]’
竊按:於武叔之不可見也,益知聖人之大矣。若使人人得見,何以為聖人?○語類,問:‘夫子之道高遠,故不得其門而入(與)〔也〕?’朱子曰:不然。‘人自不能入〔耳〕,非高遠也。’○説統曰:‘不得其門而入’,只就夫子之牆設言之,尚未屬人,亦不説到難入處。‘得其門者或寡’,雖概指天下人,已隱隱道着武叔。
吕晩村曰:‘牆之高卑,只以喻難見易見,非以牆之高卑較聖賢分量也。“宗廟之美,百官之富”,與“室家之好”,都在宫裏分别,不關牆事。人講此節,無不以牆之尺寸争聖賢分量,皆誤也。惟其宫有不同,故牆有高卑之殊耳。誤在宫牆二字混看,須提出宫字與牆字析説,其理始明。’又曰:‘數仞,非止説牆高也,只説遮卻裏面耳。正為裏面如此,所以外面如此。’竊按:‘美、富’之宫牆必高大,然則竟難説牆不關聖賢分量。此只説自家之牆纔及肩,所以人皆可窺。言縱有好處,初無大過人底。若夫子,則必消案方踐歷,有以身到其中,然後方見其真,非一跂可窺,一窺可測。故聖賢分量,不但在宫内分,實在外面之牆已有不同。外面之不同者,何也?其可見不可見之分,已是不同處也。彼其自信淺見,輕定品題,固宜有之,而抑亦亡矣。千古論人者,孰無此患?所以大德之不見也。雖至子貢,亦豈衆人所易見乎?然而子貢之言如此者,只是因彼所見以為稱者,而居之不辭,遂以之相形,形出夫子之難知爾,意不在發自己好處。然則其不辭自己好處,更當見夫子之為夫子者,自有攸在。
叔孫武叔毁仲尼。正義曰:訾毁仲尼之德也。○竊按:上章譽子貢,正所以毁仲尼也。但未嘗顯斥毁辭,而到此則直言孔子之所不足,故子貢直舉孔子之實以辨之。
子貢曰:‘無以為也,仲尼不可毁也。集注曰:‘無以為,猶言無用為此。’正義曰:‘言無庸為此訾毁。夫仲尼之德,不可毁也。’他人之賢者,丘陵也,猶可踰也;仲尼,日月也,無得而踰焉。子貢又為設譬,言:他人之賢,有如丘陵。雖曰廣顯,猶可踰越。至於仲尼之賢,則如日月之極高明,不可得而踰也。○集注曰:‘土高曰丘,大阜曰陵。日月,喻其至高。’李都梁曰:‘日月本至明之物。集注但言其至高者,以與丘陵對説,而又有兩“踰”字也。’竊按:凡高與明必相隨。物之高者,從其顯然可見處謂之明。集注但言高而不言明者,以其言高則明意自見故耳。非為子貢喻意單取高,不取明也。人雖欲自絶,其何傷於日月乎?正義曰:言雖欲訾毁[17]夫日月,特自絶棄於日月,(而)其何能傷損(於日月)〔之〕乎?[18]○竊按:原夫日月之設,高明也。凡涵泳於光顯之下者,未有不知仰知照。而彼不知仰照者,只是自絶於日月也。其實日月之光顯,何曾因此輩而有一毫減損否?故曰:‘何傷於日月乎?’多見其不知量也。’集注曰:‘多,與祇同,適也。’正義曰:‘多,猶適也。’皆作但。言不能毁仲尼,又適足以自見其不知量也。
李都梁曰:‘無以為也’,是説武叔無以毁為。‘仲尼不可毁也’,方是就仲尼身上見其不可毁。人誤看做武叔不可毁仲尼矣。‘他人之賢者’五句,正言仲尼之不可毁,只就仲尼説;‘人雖欲自絶’三句,正見無以為也,方就武叔説。○竊按:只説‘仲尼之不可毁’,足矣;只説‘無以為’,足矣。今又曰‘多見其不知量’,何也?凡人好為疵毁者,意必欲損抑别人,以為陵越超過壓勝其上計耳。武叔初則假子貢,欲因共一世之所歆動者,以為壓倒仲尼地,猶或可矣。而末乃以區區昏矇之才,自欲陵跨聖人,正如瞽者之自不見日月,原無皭火螢光,得以小日月之道,則竟何傷於日月之明?而其不自量,則甚矣。其實他人之賢者,本不當不自量毁得,而今乃言他尚可毁到仲尼,然後斷言不可毁者,正以明武叔不自量之甚也,故曰多見。
陳子禽謂子貢曰:正義曰:‘此子禽不作陳亢,當是同其姓字耳。’竊按:陳亢正是未得聖人之真,而常事張探窺測者。見於論語者凡三章,而皆一般見解,則到此似不必疑他子禽也。但或稱子禽,或稱陳亢,到此稱陳子禽者,義例未詳。‘子為恭也,仲尼豈賢於子乎?’集注曰:‘為恭,謂為恭敬推孫其師。’正義曰:‘見子貢宗師孔子,故謂子貢云:“當是子為恭敬故也,其實仲尼才德豈賢於子乎?”’
子貢曰:‘君子一言以為知,去聲,下同。一言以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集注曰:責子禽不謹言。○竊按:君子知言,故聞言知人。見人之出一言是,則以為知;出一言不是,則以為不知。知不知既由一言,則其言不可不慎也。今乃云‘仲尼豈賢於子’,則是汝不慎言,是為不知。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集注曰:‘階,梯也。’正義曰:‘子貢又設譬,言夫子之德不可及也。(若)他人之賢,猶他物之高者,可設階梯〔而〕升上之。至於夫子[19]之德,猶天之高,不可以階梯而升〔上〕之。[20]’○退録曰:‘猶天之不可階’,從己視夫子,猶天然也。注以‘化不可為’説,是論道語也。論道而言有不可為之人,則未穩,恐非聖門意也。’夫子之得邦家者,孔注曰:謂為諸侯若卿大夫。所謂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其生也榮,其死也哀,如之何其可及也?’孔注曰:綏,安也。言孔子為政,其立教則無不立,道之則莫不興行,安之則遠者來至,動之則莫不和睦,故生則榮顯,死則哀痛。○集注曰:‘道,引也,〔謂教之也〕。行,從也。’‘來,歸附也。動,謂鼓舞之也。和,所謂於變時雍(也)。’‘斯’字見‘其感應之妙,神速如此。榮,謂莫不尊親。哀,則如喪考妣。程子曰:“此聖人之神化,上下與天地同流者也。”’正義曰:‘故如之何其可及也!’
退録曰:‘立之,使之立於此教也;道之,使之行乎此教也。綏之,使之安上也,禮教也;動之,使之移風也,樂教也。’竊按:子貢‘所謂’二字,知‘立之’以下六句,蓋本有是語以論聖化極則,而子貢述來,以言惟夫子能如此也。故有如何可及之云。○或疑:‘立之、道之’何分?蓋立之者,使之立乎此規模也;道之者,使之進乎此德行也。即前篇‘立人、達人’之分也。其層節如此,而解者每緣立與道難分,故欲以‘立’為‘植其生’意。然恐可不必。蓋此四句内皆言教,而養自該,何須教養對説,然後為備?孔注當從。○四句立言,亦有條理。‘斯立、斯行’,從民德邊言;‘斯來、斯和’,從民化邊言。有‘立’與‘行’之分者,民必有所植立,而後方有所行;有‘來’與‘和’之分者,民必有所歸向於上,而後方有自相和睦之美也。○‘生榮、死哀’義,從前解者俱無穩妥。或謂是説聖人生死關係一世氣象,生則萬物欣欣,都有生色,豈不是榮?死則萬物俱有愁苦之狀,豈不是哀?此説於‘榮、哀’意未嘗無得,而但生、死二字屬之聖人,恐失體面。竊謂:‘生、死’似當指民説已。言民之生而存其世者,莫不欣榮,以其昭明時雍也;使民之死而捨其世者,莫不哀憐,以其安生樂業也。此可見至治氣象矣。然古無言者,未知如何。
集注謝氏曰:‘夫子之得邦家者,其鼓舞羣動,捷於桴鼓影響。人雖見其變化,而莫窺其所以變化也。’竊按:其‘立、道、綏、動’,人或可及,而所不可及者,在‘斯立、斯行、斯來、斯和’上耳。大全黄勉齋曰:‘“立之、道之、綏之、動之”,皆聖人政化之施;“斯立、斯行、斯來、斯和”,皆天下感動之速。’或曰:‘子貢知足以知聖人,今乃不言其德,而稱其得邦家之效,何也?’曰:‘天之德不可形容,即其生物而見其造化之妙;聖人之德不可形容,即其感人而見其神化之妙。’竊按:凡論天道聖德者,只當於生成萬物上見其德,又何嘗别有不可形之德,姑不盡説耶?故知此等為子貢善説至德語耳。或疑:聖人未嘗得邦家,則從何論其德?竊按:從得邦家處説,以見夫子得則必然之實,是所謂論德也。大抵聖門論德之例原如此,詳考可見。○退録曰:‘擬子貢(於)賢於〔夫子〕[21],則子貢之高可知;以子貢而不及夫子,則夫子之聖又可見也。’嗚乎!顔淵之後,可以階夫子得以測[22]之者,其惟子貢乎!
佐録曰:此篇集羣弟子之言,以明聖人之道也。始範以具之,子張是也;次以條之,子夏是也。子游以本之,曾子以實之,終言其大。子貢之知,足以知聖人者也。○竊按:二十二章論仲尼之學也,二十三章論其奥也,二十四章論其高也,二十五章論其大也。其學也極博,其奥也莫測,其高也如日月,其大也如天地。言乎備矣!夫子之全德,非子貢孰道之?○學,言其聚之;何常師,則聚之者無方矣。宫,言其藏;牆數仞,則不可窺矣。此言其博厚之德也。博厚則高明,故喻之以日月,而言不可踰;博厚高明者,天地之德也,故喻之以天地,而言不可及。言不可踰,則又不啻不可窺矣;言不可及,則又不啻不可踰矣。其發明轉細有如此矣。總之,皆學極其博之力也。故自論學以至於天地之德,乃士業之極也。大哉,聖人之為士也!此篇論士之[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