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子第十八】
此篇多記聖孔子。賢三仁以下。之出處,上聲。凡十一章。
○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干諫而死。
二之字不必泥其文勢。微箕,二國名。子,爵也。意比干未及受封,故史止稱王子,書稱微子亦云王子。微子紂庶兄。箕子、比干紂諸父。大全曰:伯叔父。○訓畢。微子見紂無道,去之亡去。以存宗祀。周封於宋,以奉湯祀。箕子、比干皆諫,紂殺比干,囚箕子以為奴,放以為奴。箕子因佯音羊。狂而受辱。行奴事。○出史記殷紀。○釋畢。○朱子曰,史記先後,‘事之實’,此‘以事之難易為先後’。○按:宋世家之先後又與此章同。○雙峯饒氏曰,‘門人因孔子“殷有三仁”一句,卻記上三事為提頭,然當時所記必有次序。’竊意箕子先諫,‘紂尚能容,止囚奴而已。〔及〕比干繼之’,則忿〔嫉已〕甚,〔故竟〕殺之’。‘當以論語為正。’○沙溪曰:小學箕子為先,比干、微子次之,先後又不同。
孔子曰:‘殷有三仁焉。’
三人之行去聲。不同,而同出於至誠惻怛當葛反。之意,雲峯胡氏曰:至誠者仁之存,惻怛者仁之發。故不咈音怫。乎愛之理,慶源輔氏曰:指惻怛而言。○雲峯胡氏曰:‘不咈’自上文‘不同’字來。而有以全其心之德也。慶源輔氏曰:指至誠而言。○有釋無訓。○勉齋黄氏曰,或問以無私當理言,仁‘指三子之所以至於仁而言〔也〕’,集注‘正指仁之義而言’。‘曰全、曰不咈,則或問之意亦在其中。’○朱子曰:‘去卻易’,‘諫死又卻索性,箕子在半上落下,最是難處’。‘不忍復去以背其君’,‘不(怨)〔忍〕[1]復死以累其上’。‘所以易中特説箕子〔之〕明夷。’‘外雖狂,心則定也。’○語中惟三仁、夷齊之仁是全體之仁也。楊氏曰:此三人者各得其本心,故同謂之仁。
○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三,去聲。焉,於虔反。
上而字讀如以字義。士師,獄官。魯齋王氏曰:刑官曰士,其長曰師。黜,退也。訓畢。柳下惠三黜不去,洪氏曰,‘不曲法以徇’三家之私,‘故三黜’。○胡氏泳曰:‘蚳鼃辭靈丘而請士師,士師在邑宰〔之〕下’,‘惠三為之,不卑小官,可見三黜亦想因諫諍刑罰不中而然’。○朱子曰:自信其直道,〔而行〕[2]不以三黜為辱。而其辭氣雍容如此,朱子曰:其言汎然若無所指,〔蓋〕和者之氣象如此。○洪氏曰,惡直悦佞,‘天下皆是,何必去哉’?可謂和矣。以論釋之。此下則其言外意也。然其不能枉道之意,則有確乎不可拔者。此句見易乾文言。是則所謂必以其道確。而不自失焉者也。和。○出孟子公孫丑。○朱子曰:‘此其所以為和而介’,‘三黜之後,雖不屑去,然亦意其遂不復仕,故孔子列於逸民’。○胡氏曰:此必有孔子斷都玩反。之之言如上章‘殷有三仁’。而亡失亡。之矣。一作‘也’。○朱子曰,惠有不恭意,‘故記者以孔子兩事序〔於〕其後’。觀惠之行‘未得為中道’,然而‘潔其身則有餘’。○雙峯饒氏曰:‘“焉往〔而〕不三黜”,是欺天下無一君之可事’,‘此〔便〕是他不恭處’。○南軒張氏曰,‘孔子道不行,父母之邦’亦去,與惠異矣。記於‘三仁之後,以明其趨之一,下文〔又詳〕著孔子〔之〕事,以見聖人之為至矣’。夷齊之下終之以聖人‘之無可無不可’,‘此孟子“集大成”之意’。○勉齋黄氏曰:列二章於篇首,以見古人出處不同,亦各有義。
○齊景公待孔子曰:‘若季氏則吾不能,以季孟之間待之。’曰:‘吾老矣,不能用也。’孔子行。
魯三卿,季氏最貴,最强,故為上卿。孟氏為下卿。厚齋馮氏曰:子魯人〔也〕,故議以魯君所以待三卿者待之。○朱子曰,‘以虚禮待之,非舉國以聽’,如齊‘欲以孟子為矜式’。孔子去之事,見音現。世家。晏嬰沮之。○訓兼釋。此下則論也。然此言必非面語去聲。孔子,蓋自以告其臣,如孔子所主高昭子之類。而孔子聞之爾。○程子當考。曰:季氏强臣,君待之之禮極隆,以之待孔子則固好。然非所以待孔子也。此句以時態言,非以理之當然言也。以季孟之間待之,則禮亦至矣。然復去聲。曰復加曰字,以見上下之為二事,抑有可間復言之迹,或疑曰是然之誤云。‘吾老矣不能用也’,故孔子去之,蓋不繫待之輕重,特以不用而去爾。趙氏曰:以利心觀,則必以為聖人之去有繫乎待之輕重〔也〕,故程子特釋之。○‘待之’是將然之事,‘而不能用’乃決然之意,故行。雖然,能用則自能重待,又非二事也。○不能用,此章之題目。
○齊人歸女樂,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歸,如字,或作饋。朝,音潮。
季桓子魯大夫,名斯。訓。按史記:定公十四年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去聲。事,齊人懼,懼為魯所併。歸女樂舞女。以沮上聲。之。詳見序説。○雙峯饒氏曰:一説君臣共往城南觀之,一説召而受之,兩説不同。尹氏曰:受女樂而怠於政事如此,三日不朝。其簡賢猶言侮聖。棄禮,新安陳氏曰:於用孔子之時而如此,簡賢也;〔三日〕[3]不朝,棄禮也。不足與有為可知矣。夫子所以行也,吴氏曰:夫子方欲輔桓子以有為,而桓子所為若是,〔固〕不得不行。所謂‘見幾而作’,起也。不俟終日者與。平聲。○出易繫辭。○釋畢。○與孟子‘微罪’章當參看。○華陽范氏曰:膰肉雖至亦行,是以記者不及膰肉。○范氏曰:此篇記仁賢之出處,上聲。○慶源輔氏曰:仁,三仁;賢,柳下惠民之類。而折中一作裏。以聖人之行,去聲。所以明中庸之道也。孔子事二章,居上下之間,故引用范説於此。○女樂,此章之題目。
○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曰:‘鳳兮!鳳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已而,已而,今之從政者殆而!’
接輿楚人,佯狂避世。邢氏曰:姓陸名通,時人謂之楚狂。○接輿蓋其字也。夫子時將適楚,故接輿歌而過其車前也。鳳,有道則見,音現。無道則隱。八字見泰伯。接輿以比孔子,而譏其不能隱為以為。德衰也。來者可追,言及今尚可隱去。已,止也。而,語助辭。‘而’本承上接下之辭,而在句末則止為語辭,故特訓之。殆,危也。訓兼釋。此下則論也。接輿蓋知尊夫子慶源輔氏曰:‘比之以鳳,而〔又〕疑其衰’,‘幸其或止,而〔又〕慮其殆’。而趨去聲。志向也。不同者也。胡氏曰:有避世之心而無救世之志。○南軒張氏曰:‘其辭氣舒暢不迫’,‘天資亦高矣’。
孔子下,欲與之言。趨而辟之,不得與之言。辟,去聲。
孔子下去聲。車,蓋欲告之以出處上聲。之意。接輿自以為是,故不欲聞而辟之也。趨,走也。○此其所以為狂者。○有釋無訓。
○長沮、桀溺耦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沮,七余反。溺,乃歷反。
二人,隱者。吴氏曰:接輿書楚,故沮溺、丈人不復書楚,蓋皆楚人。耦,並耕也。雙峯饒氏曰:兩耜同隊而耕。時孔子自楚反乎蔡。上章之適楚,此之反蔡,皆據世家而言。津,濟渡處。有訓無釋。
長沮曰:‘夫執輿者為誰?’子路曰:‘為孔丘。’曰:‘是魯孔丘與?’曰:‘是也。’曰:‘是知津矣。’夫,音扶。與,平聲。
執輿,執轡在車也。蓋本子路御而執轡,今下去聲。問津,故夫子代之也。訓。知津,言數音朔。周流,自知津處。釋。○不告津而云‘是知津’,譏其周流之意,含蓄不放,蓋亦能言者也。
問於桀溺。桀溺曰:‘子為誰?’曰:‘為仲由。’曰:‘是魯孔丘之徒與?’對曰:‘然。’曰:‘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誰以易之?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耰而不輟。徒與之與,平聲。滔,吐刀反。辟,去聲。耰,音憂。
溺先問己而及乎夫子,故謹之而著對字。蓋溺聞其姓名,便知其孔氏之徒,可見子路之名亦顯於世。滔滔,流而不反之意。雙峯饒氏曰:趨於不善。以,猶與也。訓。言天下皆亂,將誰與變易之?慶源輔氏曰:易亂為治。○釋。而,中一而字。汝也。訓。辟人,謂孔子。辟世,桀溺自謂。釋。耰,覆種上聲。也。新安倪氏曰:‘布種後以耰摩田’‘以覆種’。○既耕而播,播而耰。○訓。亦不告以津處。釋言外之事。○新安陳氏曰:沮溺以賢人自守之心而量聖人濟世之心,宜其不足以知聖人〔也〕。
子路行以告。夫子憮然曰:‘鳥獸不可與同羣,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憮,音武。與,如字。
憮然,猶悵然,訓。惜其不喻己意也。言所當與同羣者,斯人而已,豈可絶人逃世以為潔哉?天下若已平治,去聲。則我無用變易之。上注以‘與’訓‘以’,此注以‘用’釋‘與’,蓋通用也。○釋畢。正為去聲。天下無道,故欲以道易之耳。此補本文未足之意。○程子當考。曰:聖人不敢有忘天下之心,故其言如此也。張子曰:聖人之仁雲峯胡氏曰:見沮溺之忍。不以無道必猶斷也。天下而棄之也。
○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丈人曰:‘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植其杖而芸。蓧,徒吊反。植,音值。
蓋下車問津,仍從而後。○上章因彼所問而答之,故舉姓名,此則主己以問,故稱夫子。語各有當,彼‘孰為’之譏,果何從而來哉?丈人,老稱。亦隱者。承上章注而言之,本章下文之有隱者二字,非所拘也。蓧,竹器。分,辨也。五穀不分,猶言不辨菽麥爾。出左成十八年。○沙溪曰:雖出於左傳,意則不同。○按:左傳以不慧而不辨,此以不事其事而不辨。責其不事農業不勤、不分。而從師遠遊也。‘孰為夫子’,有此責意。植,立之也。芸,去上聲。草也。訓間以釋。
子路拱而立。
知其隱者,敬之也。龜山楊氏曰,拱立,‘若待命,〔蓋〕敬之至也。記曰:“遭先生于道”,“正立拱手”’。○慶源輔氏曰:此亦子路‘學力之所至’。○有釋無訓。
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食,音嗣。見,賢遍反。
集注無文。○朱子曰,知子路賢,‘止宿之’。○為黍,猶言作飯。
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隱者也。’使子路反見之。至則行矣。
孔子使子路反見之,蓋欲告之以君臣之義。下節云云者。而丈人意子路必將復去聲。來,故先去之辟之。以滅其迹,亦接輿之意也。不欲聞。○有釋無訓。
子路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長,上聲。
子路述夫子之意如此。趙氏曰,夫子‘使之反見,則必授以見之之意’。○初遇之所未言者,反見而言之,疑若謂夫子之語者。而‘長幼’、‘君子’云云,實主子路而為言,故注先特明其為述意而自言耳。其言則蓋授其家人使告丈人耳。蓋丈人之接子路甚倨,首節。而子路益恭,次節。丈人因見其二子焉。三節。則於長幼之節,固知其不可廢矣,慶源輔氏曰:因子路之敬長有以感發其心。故因其所明以曉之。如孟子因許子所已明之大小以明吾精粗也。倫,序也。人之大倫有五: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彼列反。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出孟子滕文公。○新安陳氏曰,此謂‘亂大倫,只是説廢君臣之〔大〕倫’。○長幼之倫視君臣為小,而彼反能知之。仕所以行君臣之義,故雖知道之不行而不可廢。以論錯釋,間之以訓。然謂之義,則事之可否,身之去就,亦自有不可苟者。是以雖不潔身以亂倫,亦非忘義以徇禄也。此又摘出義字論本文言外意。○新安陳氏曰:‘亂倫’過乎中庸,‘徇禄’不及乎中庸。福州有國初宋初。時寫本,新安陳氏曰:朱子嘗為福之同安簿,意必自見此本。路下有‘反子’二字,以此為子路反而夫子言之也。未知是否。此則聊備一説耳。○雙峯饒氏曰,前章説‘救世之仁’,此章説‘出仕之義’。‘道指全體言,義指一事言。’○范氏曰:隱者為高,雙峯饒氏曰:做那高尚底事。故往而不返;仕者為通,雙峯饒氏曰:做那通達底事。故溺而不止。不與鳥獸同羣,為高。則決性命之情雙峯饒氏曰:性原於命,發為情,皆天理發見出來者,所以謂之性命之情。○‘決性命’猶言‘索性’也。之情二字不必深究。以饕音叨。富貴。九字出莊子駢拇篇。○為通。此二者皆惑也,是以依乎中庸者見中庸。為難。惟聖人不廢君臣之義,大全曰:不潔身亂倫。而必以其正,大全曰:不忘義徇禄。所以或出或處上聲。○四字出易繫辭。而終不離去聲。於道也。大全曰:中庸之道。○勉齋黄氏曰,四子‘誠不為無病’,然想見‘其清風高節,〔猶〕使人起慕’。○雙峯饒氏曰,勉齋此段發集注之未發,又嘗云‘今日救世之道,正當扶起沮溺等人’,此真名言。○不仕無義,此章之題目。
○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少,去聲,下同。
逸,遺逸。民者,無位之稱。惠之士師不稱其德,亦同歸於無位。虞仲即仲雍,與泰伯同竄荆蠻者。見‘三讓’注。夷逸、朱張不見音現。經傳。去聲。○朱張在虞夷與連之間,而下文不復言張,其與惠連同道,或與虞夷同道,未可知也。少連東夷人。有訓無釋。○此記者之提頭也。○夷齊兄弟皆取而不取泰伯、少連,蓋泰伯至德,拔出數子,故特為‘三讓’章;少連之德或有遜於其弟,故禮記先言少連歟。
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與,平聲。
集注無文。○新安陳氏曰:‘非其君不事,不降志’,‘不立惡人之朝,不辱身’。
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中,去聲,下同。
柳下惠事見音現。上。‘三黜’章。倫,義理之次第也。視上注添義理字。慮,思慮也。慶源輔氏曰:人之正思慮也。○訓畢。中慮,言有意義意趣與義理。合人心。少連事不可考。然記禮記雜記。稱其‘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解,音懈。朞悲哀,三年憂’,則行之中慮亦可見矣。下亦字以差殊於惠。○言之中倫,又以此推之。○雙峯饒氏曰:言中倫,行中慮,異乎他人之降志辱身,所可取者如此而已。○南軒張氏曰:降志辱身,然道則未嘗枉。○釋畢。
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
仲雍居吴,斷音短。髮文身,裸力果反。以為飾,出左襄七年。○沙溪曰:裸體上略有衣飾。○尤庵曰:文勢恐是‘以裸為飾’。○先立隱廢二字之案。隱居獨善,合乎道之清。慶源輔氏曰:即伯夷之清。放言自廢,南軒張氏曰:其言放而不拘。○慶源輔氏曰:‘放言,自示其不可用。’‘放言’,‘無所考’。合乎道之權。雙峯饒氏曰:中清中權,是合道理底清權,故集注皆以合道釋之。○以此推之,夷逸之行事亦略可想矣。○有釋無訓。
‘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是,指逸民。孟子公孫丑。曰:‘孔子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所謂‘無可無不可’也。有釋無訓。○致堂胡氏曰:‘無可無不可’以五字成文,當渾全以會其意,不當分析以求其義。○南軒張氏曰,‘無者言其不存乎心也。’夷齊‘未免有不可’,惠連‘未免有可’。○雙峯饒氏曰:事未定之時,則此心無可無不可;〔及其〕事已斷之後,則有可有不可。○謝氏曰:七人隱遯不汙則同,均謂逸民。其立心造行去聲。則異。伯夷、叔齊,天子不得臣,臣之。諸侯不得友,友之。○二句出後漢書范滂稱郭泰語。蓋已遯世離去聲。羣矣,見易乾文言。○慶源輔氏曰:惟於清之一德極於聖。下去聲。聖人時中之聖人。一等,此其最高與?平聲。○慶源輔氏曰:視數子為高。柳下惠、少連,雖降志而不枉己,雖辱身而不求合,主惠而推連。其心有不屑也。不屑為枉己求合。故言能中倫,行能中慮。虞仲、夷逸隱居放言,則言不合先王之法者多矣。然清而不汙也,權而適宜也,與方外之士‘方外’出莊子。害義傷教而亂大倫者慶源輔氏曰:蓋指沮溺之徒。殊科。等也。是以均謂之逸民。尹氏曰:七人各守其一節,而孔子則無可無不可,此一無此字。所以常適其可,而異於逸民之徒也。揚雄曰:‘觀乎聖人則見賢人。以下文亦字觀之,雄説似止於此。是以孟子語夷惠亦必以孔子斷都玩反。之。’無可無不可,此章之綱領。
○大師摯適齊,大,音泰。摯,音志。
大師,魯樂官之長。上聲。○八人皆魯人,而本文無魯字,故於此補而冠之。○本文言‘大’,故注視‘師摯’注多‘之長’二字。摯,其名也。有訓無釋。
亞飯干適楚,三飯繚適蔡,四飯缺適秦。飯,扶晚反。繚,音了。
亞飯以下,以樂侑食之官。周禮‘大司樂’曰‘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注云‘大食,朔日[4]與月半,以樂宥食時也’。○朱子曰:白虎通‘王者平旦食晝食、晡食、暮食,凡四飯,諸侯三飯,大夫再飯’,故魯之師官自再飯以下蓋三飯也。○厚齋馮氏曰,天子諸侯‘每食樂章各異,各有樂師’。干、繚、缺,皆名也。有訓無釋。
鼓方叔入於河
鼓,擊鼓者。方叔,名。河河内。添内字。○有訓無釋。○國則言適,地則言入。
播鼗武入於漢,鼗,徒刀反。
播,摇也。鼗,小鼓兩旁有耳,持其柄而摇之,則旁耳還自擊。武,名也。漢漢中。添中字。○有訓無釋。
少師陽、擊磬襄入於海。少,去聲。
少師,樂官之佐。佐摯。陽、襄,二人名。襄即孔子所從學琴者。見世家。○鼓、鼗、磬,皆衆師。海,海島也。添島字。○有訓無釋。○此記賢人之隱遯以附前章,此足以代釋。○勉齋黄氏曰:以嘆魯之末世決不可〔以〕復仕。然未必夫子之言也。無‘子曰’字。末章放上聲。此。張子曰:周衰,樂廢,夫子自衛反魯,見子罕。一嘗治之,其後伶音靈。人賤工識樂之正。及魯益衰,三桓僭妄,自大師以下,皆知散之四方,齊、楚、蔡、秦。逾河蹈海舉上下以該中。以去亂。聖人俄頃之助,功化如此。如有用我,期音朞。月而可。見子路。豈虚語哉?汪氏曰,此篇先‘女樂’,後此章,記者不無微意,‘夫子初心欲定禮樂’,‘乃廢絶如此’,‘深有感也夫’。
○周公謂魯公曰:‘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施,諺音誤。陸氏本釋文。作弛,音始。福本同。即前章注國初寫本。○先正施字。○魯公周公子伯禽也。弛,遺棄也。以,用也。訓畢。大臣非其人則去上聲。之,在其位則不可不用。在位而不用,其言則怨。大故,謂惡逆。惡與逆。○訓間釋。此下則論也。李氏曰:四者皆君子之事,忠厚之至也。胡氏曰:親親、任賢、敬故,用才皆忠厚之意。○不棄故舊,如孔子之不絶原壤。無求備,亦前篇‘器之’之意也,此蓋以衆臣言。此語亦見書君陳,蓋成王述周公之訓以戒其臣耳。○胡氏曰:此伯禽受封之往也。國,周公訓戒之辭。魯人傳誦,久而不忘也。其或夫子嘗與門弟子言之歟。雙峯饒氏曰:前章魯末世事,此章魯立國時待賢如此,豈有相率而去哉?○雲峯胡氏曰:門人記述相次固有意也。
○周有八士:伯達、伯适、仲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隨、季騧。騧,烏瓜反。
騧,音與詩異。或曰成王時人,或曰宣王時人。蓋一母四乳,音孺。○説文曰:人及鳥生子曰乳,獸曰産。而生八子也。胡氏曰,伯仲叔季‘重複命名,故意其四乳’。○命名兩兩為韻,此亦雙生之一證。然不可考矣。訓兼釋。○張子曰:記善人之多也。雙峯饒氏曰:‘皆雙生固異事’,‘皆賢尤異事〔也〕。故孔子稱之,可見周時氣數之盛’。○舜時之元凱足以相方。○新安陳氏曰,‘記魯末賢人〔之〕隱遯而終’之以此,‘有傷今思古之心乎’?愚按:此篇孔子於三仁、逸民、師摯、八士,既皆稱贊而品列之,於接輿、沮溺、丈人又每有惓惓音權。接引之意,不遂外之。皆衰世之志也,感嘆之志。○易繫辭曰:其衰世之意耶。其所感者深矣。在陳之嘆,見公治長。蓋亦如此。不得中行而思其次。三仁則無間去聲。然矣,四字見泰伯。其餘數君子者亦皆一世之高士,若使得聞聖人之道,以裁其所過而勉其所不及,新安陳氏曰:‘過謂離人以為高’,‘不及謂不能成物以見於用’。則其所立,豈止於此而已哉?勉齋黄氏曰:此篇〔多〕記仁賢之出處,列於論語將終之篇,蓋〔亦〕嘆夫子之道不行,以明其出處之義〔也〕,其次第先後亦有可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