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氏第十六】
洪氏曰:此篇或以為齊論。胡氏曰:皆稱孔子,且‘三友’等條例與上下篇不同。○首章之錯綜反覆如孟子文體,‘三友’等記數又如周禮、禮記文體。凡十四章。厚齋馮氏曰,‘上篇首衛靈公以識諸侯之失,此篇首季氏以識大夫之失,下篇首陽貨以識陪臣之失’,此記者之意。
○季氏將伐顓臾。顓,音專,臾,音俞。
顓臾,國名。左傳曰‘風姓〔也〕,〔實〕司太皞與有濟之祀’,注云:‘伏羲之後,在泰山南武陽縣之東北。魯附庸也。附庸,見孟子萬章。○有訓無釋。
冉有、季路見於孔子曰:‘季氏將有事於顓臾。’見,賢遍反。
按左傳、史記,二子仕季氏不同時。子路定公時,冉有哀公時。此云爾者,同時。疑子路嘗從孔子自衛反魯,見子罕。○哀公時。再仕季氏,同仕,故季子然嘗同問之。不久而復去聲。之衛也。趙氏曰:哀十四年小邾射來奔,子路尚在魯,必是此年復之衛,次年死孔悝之難。○無訓釋,只有論。○事謂戎事也,祭與戎皆大事,故經傳均稱有事。
孔子曰:‘求,無乃爾是過與?與,平聲。
冉求為去聲。季氏聚斂,去聲。○見先進。尤用事,朱子曰:想他與謀較多。故夫子獨責之。爾是過,謂由於是有過,不云之而云是,聖人責人忠厚之辭,亦以見求於此事未必倡導也。○有釋無訓。○先以此七字總提以作一章之綱領。
‘夫顓臾,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為?’夫,音扶。
東蒙,山名。厚齋馮氏曰:禹貢蒙羽東蒙也。蔡蒙西蒙也。○趙氏曰:在泰山郡蒙陰縣西南。先王,周之先王。封顓臾於此山之下,使主其祭,與左傳之司懠祀互相發。在魯地七百里之中。朱子曰:七百里是禮記説。○至孟子時,魯益削弱,猶為五百里。社稷,猶云公家。社稷國之主,故謂公家為社稷。○訓畢。是時四分魯國季氏取其二,於三家尤僭竊,故語中多專斥季氏。孟孫、叔孫各有其一,見左昭五年,獨附庸之國尚為公臣,季氏又欲取以自益。故孔子言顓臾乃先王封所封。國,則不可伐;在邦域之中,則不必伐;是社稷之臣,則非季氏所當伐也。慶源輔氏曰:不可伐而伐之〔則〕不仁,不必伐而伐之〔則〕不智,非所當伐而伐之〔則〕悖禮犯義。○本文‘何以為’三字包不可、不必、不當三意。○釋畢。此下則論也。此事理之至當,去聲。不易之定體,而一言一發言。盡其曲折如此,三折。非聖人不能也。
冉有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夫子,指季孫。訓。冉有實與去聲。謀,以夫子孔子。非之,故歸咎於季氏。釋。○孔子獨責求,而求乃並舉二臣,顯有將伯助予之意。且欲以分過,其獨與於季氏之謀有可知也。
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任,平聲。焉,於虔反。相,去聲,下同。
周任,古之良史。左傳注曰:周大夫。○按:栗谷諺解任説至‘相矣’,以後節照應相字之意觀之,栗谷解恐是。陳,布也。列,位也。陳己之力以就臣之列。相,瞽者之相也。訓畢。○以相瞽喻事君。言二子不欲,承上節。則當諫;諫而不聽,則當去也。此句釋‘不能者止’。○釋畢。○雙峯饒氏曰:危未至於顛,故持之使不至顛。顛則既仆[1],須扶起之。
‘且爾言過矣。虎兕出於柙,龜玉毁於櫝中,是誰之過與?’兕,徐履反。柙,户甲反。櫝,音獨。與,平聲。
兕,野牛也。趙氏曰:似牛,一角。柙,檻也。櫝,匵同。匱也。訓畢。言在柙而逸,放走。在櫝而毁,傷敗。典掌也。守者不得辭其過。此章三過字,二以事言,一以言言。○釋畢。此下乃釋其取喻之正意。明二子居其位而不去,則季氏之惡,己不得不任其責也。厚齋馮氏曰:夫子稱具臣者以此。
冉有曰:‘今夫顓臾,固而近於費。今不取,後世必為(孫子)〔子孫〕憂。’夫,音扶。
固,謂城郭完固。費,音秘。季氏之私邑。有訓無釋。此下則論也。此則冉有之飾辭,然亦可見其實與去聲。季氏之謀矣。與之同謀,故為之分疏如此,而憂季氏事不啻如己事。○勉齋黄氏曰:但知費為季氏之邑,而為季氏子孫謀,豈復知有魯哉?○齊氏曰:孔子使仲由堕費,而求乃謀以益費,故孔子惟深責冉求,以為非由本意也。
孔子曰:‘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夫,音扶。舍,上聲。
凡三呼求而責之,漸入切。曰無乃,疑辭;曰焉用,反辭;曰疾夫,決辭。欲之,謂貪其利。有訓無釋。○疾,惡也。釋於辭下。舍,止也。舍曰,猶言不曰。諺釋可考。○梅巖胡氏曰:求以為吾二臣皆不欲,孔子從欲字切責之。○若只季氏欲之,又何至自為飾辭乎?
‘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
厚齋馮氏曰:有國有家,指魯與季氏。寡,謂民少。貧,謂財乏。均,謂各得其分。去聲。安,謂上下相安。錯訓畢。季氏之欲取顓臾,患寡與貧耳。然是時季氏據國而魯君無民,則不均矣。鄭氏曰:無上下之分。君弱臣强,互生嫌隙,則不安矣。鄭氏曰:失上下之心。○以論錯釋。均則不患於貧而和,添此二字以相因其事。和則不患於寡而安,添此二字以相因其事。安則不相疑忌,照‘嫌隙’句。而無傾覆音福。之患。通家國而言。○釋畢。○朱子曰,‘不均、不和、不安’,‘在當時有難顯言’,故‘微辭以告之,語雖略而意則詳’。○雙峯饒氏曰:上兩句以貧與寡對説,下三句又錯綜相因説。
‘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夫,音扶。
新安陳氏曰:‘夫如是’總包括上三句,即所謂内治修也。内治去聲。修,然後遠人服。此‘遠人’汎説。○承上章言。有不服則修德以來之,‘文德’又見書大禹謨。○能來之則自能安之,故不復釋‘安之’。○釋畢。此下則其言外意也。亦不當勤勞也。兵於遠。
‘今由與求也,相夫子,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
相字照應上‘彼相’。子路雖不與去聲。謀,而素不能輔之以義,責其素也,非責今也。亦不得為無罪,故並去聲。責之。以餘意責之,蓋並呼由求而其責稍輕,以開其改過之路。○先以論釋之。遠人,謂顓臾。雙峯饒氏曰:顓臾在邦域中,以蕭牆對顓臾,則蕭牆近,顓臾遠。○承上‘遠人’而言,故仍稱顓臾為遠人。分崩離析,謂四分公室,分析。家臣屢叛。崩離。○陽虎公山弗擾。○訓在後。
‘而謀動干戈於邦内,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内也。’
憂字照應上‘子孫憂’。干,楯正作盾。也。戈,戟也。蕭牆,屏音丙。也。朱子曰:鄭注云‘肅敬之意’,未知是否。○厚齋馮氏曰:蕭,肅也。臣之見君,至屏而加肅。○於季氏亦言屏者,意自管仲以後,大夫皆僭樹塞。○訓畢。言不均不和,照上節。内變國内之變。將作。釋畢。此下以其事證之。其後哀公果欲以猶使也。越時越强大。伐魯而去上聲。季氏。見左哀二十七年。○變三桓言季氏者,以此章為季氏設也。○謝氏曰:當是時,三家强,公室弱,冉求又欲伐顓臾以附益之。三字見顔淵。夫子所以深罪之,為去聲。其瘠魯以肥三家也。此責其過,故獨舉冉有,是此章前一半之意也。洪氏曰:二子仕於季氏,凡季氏所欲為,必以告於夫子。則因夫子之言而救止者,宜亦多矣。伐顓臾之事不見音現。於經傳,去聲。○若遂伐之,必見春秋傳。其以夫子之言而止也與?平聲。○此予其改過,故並舉二子,是此章末一段之意也。○厚齋馮氏曰:聖門記録問答多單辭隻語,無文章可觀,唯此章數百辭,折難抑揚,優遊反覆,所宜深味也。
○孔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
先王之制,諸侯不得變禮樂,專征伐。見禮記王制。陪臣,家臣也。吴氏曰:陪,重也。大夫於天子,家臣於諸侯,皆稱陪臣。此謂家臣也。○‘重’謂臣之臣。○‘命’猶政也。逆理愈甚,大夫甚於諸侯,陪臣又甚於大夫。則其失之愈速。‘十世’指諸侯,‘五世’指大夫,‘三世’指陪臣,最速。大約世數不過如此。釋間訓。○雙峯饒氏曰:禮亂則〔便〕不和,不和則争,〔争則〕征伐之所從起。○吴氏曰,是其大約,‘故稱蓋以疑之’。○南軒張氏曰,‘自天子出’,豈敢以私意可專,‘亦曰奉天理而已’。
‘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
言不得專政。有釋無訓。○慶源輔氏曰:〔諸侯〕既不得變禮樂、專征伐,則〔大夫〕亦豈得〔而〕專〔國〕政哉[2]?○就上節摘出‘自大夫出’一句特論而正説之,豈非為三桓發者耶?
‘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上無失政,承上節。則下無私議,有釋無訓。此下則論也。非箝其廉反。其口使不敢言也。○此章通論天下之勢。新安陳氏曰:此章自有道及於無道,〔末〕又因無道而及於有道,其欲維持名分,挽今而返之古歟?○止齋陳氏曰:‘此章備春秋之終始’,‘自天子出,是春秋以前時〔節〕;自諸侯出,隱、桓、莊、閔之春秋也;自大夫出,僖、文、宣、成之春秋也;陪臣執命,襄、昭、定、哀之春秋也’。○政不在大夫,此章之綱領。
○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孫,微矣。’夫,音扶。
魯自文公薨,公子遂殺子赤,立宣公,見文十八年。○自字釋於此。而君失其政。‘失政’襯‘禄去。’禄猶上章言‘國命’也。歷成、襄、昭、定,凡五公。逮,及也。猶移也。自季武子始專國政,歷悼、平、桓子,凡四世,而為家臣陽虎所執。見左定五年。○‘執’襯‘微。’微,衰也。三桓、三家,皆桓公之後。如鄭七穆皆穆公之後。○釋訓相間。此下則論也。此以前章之説推之,雙峯饒氏曰:接‘自大夫出’一條而言。而知其當然也。以證前章之説,一似‘五世希不失’之注脚。○此章專論魯事,疑與前章皆定公時語。疑皆為季桓子而發。○慶源輔氏曰:只是一時之言,分章者,以通論天下、專論魯事析為二章。蘇氏曰:禮樂征伐自諸侯出,承上章。宜諸侯之强也,而魯以猶言由之。失政;政逮於大夫,宜大夫之强也,而三桓以微,何也?强生於安,安生於上下之分去聲。定。照‘顓臾’章‘均安。’今諸侯大夫皆陵其上,諸侯陵天子,大夫陵諸侯。則無以令其下矣,故皆不久而失之也。洪氏曰:前言十世五世理也。今言五世四世〔者〕實也。○三桓之子孫微,此章之題目。
○孔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便,平聲。辟,婢亦反。
友直,雙峯饒氏曰:與直者友。○與‘樂節禮樂’文勢同,諺釋可考。則聞其過。友諒,胡氏曰:固執而無所更易。則進於誠。友多聞,則進於明。胡氏曰:誠明由是以入。便,習熟也。便辟,謂習於威儀辟。○當與‘師也辟’注參看。而不直。胡氏曰:書注以為過恭。善工也。柔,謂工於媚悦柔。而不諒。便佞,謂習於口語佞。而無聞見之實。上文‘多聞’是實也。○釋間訓。此下則論也。三者損益正相反也。總收‘不直’、‘不諒’、‘無聞見’之語。○尹氏曰:自天子以至於庶人,未有不須友以成者。出詩序。而其損益有如是者,可不謹哉?吴氏曰:‘友道損益豈止於三’,‘從是推之皆可求也。三樂亦然。’
○孔子曰:‘益者三樂,損者三樂。樂節禮樂,樂道人之善,樂多賢友,益矣。樂驕樂,樂佚遊,樂宴樂,損矣。’樂,五教反。禮樂之樂,音岳。驕樂宴樂之樂,音洛。
‘禮樂’之‘樂’是如字,而恐其該於五教之音,故特著之。○道,言也。‘節’謂辨其制度聲容之節,新安陳氏曰:禮之制度,樂之聲容。○訓畢。驕樂,吴氏曰:以驕為樂。則侈肆而不知節。佚遊,則惰慢而惡去聲。聞善。惡聞則必惡道。宴樂,吴氏曰,‘以宴為樂’也。‘飲食宴樂之合於禮者,何可廢。’則淫溺朱子曰:最可畏。而狎小人。朱子曰:憚勝己。○釋畢。此下則論也。三者損益亦相反也。照上章注而言亦。○南軒張氏曰:敬肆而已。○雙峯饒氏曰:天理人欲。○尹氏曰:君子之於好樂,並去聲。可不謹哉?與上章圈下注意同。○覺軒蔡氏曰:三友損益資於外,三樂損益發於中。○益友賢友,是亦類記也。
○孔子曰:‘侍於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未見顔色而言謂之瞽。’
君子,有德位之通稱。胡氏曰:‘不亦君子乎’專以德言,‘無君子莫治野人’專以位言,此章兼德位而言。愆,過也。瞽,無目,不能察言觀色。有訓無釋。○勉齋黄氏曰,‘數人侍坐,長者當先言,不言則及少者。或君子有問,〔則〕承問者當先對’,不拘少長,‘雖及之〔而言〕,亦須觀〔長者〕顔色。或意他在,或有不樂’。○洪氏曰:時未可言而遽言是躁急,時可〔以〕言而不言是隱匿。○尹氏曰:時然後言,見憲問。則無三者之過矣。南軒張氏曰:言而當其可,非養之有素〔者〕不能也。○‘三愆’只論言語之愆,其他容貌之愆又不止三矣。
○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血氣,形之所待以生生活。者,血陰而氣陽也。厚齋馮氏曰:‘血稟於陰’‘而為榮’,‘氣稟於陽’‘而為衛’。得,貪得也。訓畢。隨時少、壯、老。知戒,以理勝之,新安陳氏曰:勝氣。則不為血氣所使也。釋畢。○南軒張氏曰,血氣‘動而好色’,‘锐而好鬥’,‘歉而志得’。凡民皆然,學者所當警懼也。○勉齋黄氏曰:日暮塗遠,憂戚百集,故於得為〔可〕戒〔也〕。○新安陳氏曰:‘三戒’就衆人所易犯者言。○范氏曰:聖人同於人者,血氣也;異於人者,志氣也。血氣有時而衰,志氣則無時而衰也。當與‘吾衰’章圈下注參看。少去聲。未定、壯而剛、老而衰者,血氣也;戒於色、戒於鬥、戒於得者,志氣也。君子養其志氣,故不為血氣所動,是以年彌高而德彌邵也。此句出揚雄法言。○每打過一關,則更不戒此一關。故到戒得後,只覺德彌高而已。○幼之時血氣方脆,其戒在食,有如既衰者之在得。而聖人不並言之者,以幼者未能知戒,是父母之責,非師之所與也。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畏者,嚴憚之意也。天命者,天所賦之正理性善。也。訓畢。知其可畏,則其戒謹恐懼,四字出中庸。自有不能已者。而付畀音鼻。之重,可以不失矣。此二句本明道語。大人朱子曰:有位齒德。聖言,皆天命所當畏。理當畏。知畏天命,新安陳氏曰:本無知字,以下節推之兩言知字。則不得不畏之矣。釋畢。○本文列言三者,而注歸重於‘天命’,以作一串事者,推下節之意也。
‘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
侮,戲玩也。訓。不知天命,故不識義理,變‘也’作‘故’,成之為一串事。而無所忌憚狎侮。如此。釋。○尹氏曰:三畏者,修己之誠當然也。汪氏曰:尹氏此説所以别夫衆人怵迫於利害之畏也。○南軒張氏曰:天命奉順,大人尊嚴,聖言佩服。小人不務修身誠己,則何畏之有?厚齋馮氏曰:‘以上五章皆三事’,‘非必一時之言,記者以類相從耳’。○畏天命,此章之題目。
○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
困,謂有所不通。訓。言人之氣質不同,大約有此四等。釋。○楊氏曰:生知朱子曰:聖人,堯舜、孔子。學知朱子曰:大賢,禹稷、顔回。以至困學,朱子曰:衆人。雖其質不同,然及其知之一也。此句出中庸。故君子惟學之為貴,困而不學然後為下。朱子曰:下愚下民而已。○學字,此章之題目。
○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難,去聲。
視無所蔽,朱子曰:為惡色所蔽。則明無不見,聽無所壅,朱子曰:為姦人所欺。○新安倪氏曰:‘視外明’,‘聽内明’;‘蔽於外’,‘壅於内’。則聰無不聞。朱子曰:‘視聽糊塗’,‘則下面諸事〔於〕當思處皆不知所以思’。色,見音現。於面者。貌,舉身而言。思問,則疑不蓄。思難,則忿必懲。思義,則得不苟。釋間訓。○程子伯子。曰:九思各專其一。朱子曰:不是雜然而思,當這一件上思這一件。○雲峯胡氏曰:皆主乎敬。謝氏曰:未至於從七容反。容中去聲。道,無時而不自省悉井反。察也。雖有不存焉者,寡矣。此句出孟子盡心。○省察則道存。此之謂思誠。二字出中庸。○雙峯饒氏曰:九者有次第,視、聽、色、貌、言〔是〕就自身説;事、疑、忿、得〔是〕就事上説。思、問屬知,難、義屬行。○新安陳氏曰,‘隨時隨處〔而〕各致其思’,豈但九哉?馮氏謂九者日用當行之要是也。
○孔子曰:‘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吾見其人矣,吾聞其語矣。探,吐南反。
如不及,行之疾;如探湯,去之速。真知善惡而誠好惡並去聲。之,慶源輔氏曰:知至意誠。顔、曾、閔、冉之徒蓋能之矣。見其人。○先以論釋之。語,蓋古語也。後訓。○新安陳氏曰:上下節四句皆古語。
‘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吾聞其語矣,未見其人也。’
求其志,守其所達將達。之道也。達其道,行其所求已求。之志也。互言,以見其無二道。○新安陳氏曰:身修而推以齊治平之事。蓋惟伊尹、太公之流可以當之,當時若顔子亦庶乎此。朱子曰,‘當之’、‘庶乎’,抑揚處以其事言,‘非論其德之淺深也’。○南塘曰:伊尹、太公隱居行義,俱見於行,謂之可當。顔子之行義,未見於行,則只得謂之庶乎。○朱子曰:孔明可以當此。然隱而未見,音現。又不幸而蚤死,故夫子云然。未見其人。
○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民無德而稱焉。伯夷、叔齊餓于首陽之下,民到于今稱之。
駟,四馬也。胡氏曰:一車用兩服兩驂。首陽,山名。胡氏曰:在河東蒲坂縣。○有訓無釋。○而稱猶言可稱也,此與‘泰伯’章末句文勢不同。○新安陳氏曰:身死而名隨滅。○此與‘南宫适’章意同。○葉氏少藴曰,‘制行立教’者,‘伯夷也,叔齊〔則〕從之而已。孟子論教之所始,故獨舉伯夷。夫子論行之所異,故兼稱叔齊’。
其斯之謂與?與,平聲。
胡氏曰:程子叔子。以為第十二篇錯簡‘誠不以富,亦祗以異’當在此章之首。今詳文勢,似當在此句之上。言人之所稱,承首節。不在於富,景公。而在於異也。夷齊。○厚齋馮氏曰:異於流俗。愚謂:此説近是,而章首當有‘孔子曰’字,蓋闕文耳。大抵此書後十篇先進以下。多闕誤。朱子曰:不似前十篇。○稱字,此章之題目。
○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亢,音剛。
首篇後篇皆稱子禽,而此獨名之,是亦齊論之一證。亢以私意窺聖人,疑必陰厚其子。以論釋之,無訓。
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
事理通達,而心氣和平,故能言。‘事’上有‘學詩則’三字意,下注倣此。○以論釋之,無訓。○新安陳氏曰:誦詩三百而〔使能〕專對,亦學詩能言之驗。
‘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
品節詳明,而德性堅定,故能立。以論釋之,無訓。○新安陳氏曰:‘立於禮’,又學禮能立之證。
‘聞斯二者。’
當獨立之時,聖人獨立,此正有教之時。所聞不過如此,其無異聞可知。以論釋之,無訓。○南軒張氏曰,味伯魚之辭氣,‘亦可見其薰陶之所得矣’。
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遠,去聲。
尹氏曰:孔子之教其子,無異於門人,南軒張氏曰,興詩、立禮,‘於親疏賢愚,無以異也’。故陳亢以為遠其子。以論釋之,無訓。○朱子曰:以其私意之未忘,而以為聖人故推其子而遠之。○新安陳氏曰,聖人‘固不私其子,亦何嘗遠其子’。○異遠二字,均出於私意。○聞詩聞禮,此章之題目。
○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
寡,寡德,謙辭。有訓無釋。○禮記曲禮曰:‘諸侯曰夫人’,‘自稱於諸侯曰寡小君’,‘自稱於其君曰小童’。疏云,‘寡者,〔亦〕從君謙也。’小童‘謙若未成人,言無知也’。○吴氏曰:凡語中所載如此類者,章首無‘子曰’者。不知何謂。或古有之,或夫子嘗言之,不可考也。南軒張氏曰:此正名之意也。春秋時以妾為夫人者多。○覺軒蔡氏曰:記者附見於衛靈公篇末,豈因南子而發歟?○厚齋馮氏曰:必夫子嘗言古禮如此。○章首或脱‘孔子曰’字,亦如上‘千駟’章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