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也】
子曰:‘雍也。’集注:‘疑夫子之過許與。’
按:與,疑辭,以上句蓋字推之可知。
程子曰:‘止要直。’
按:要屬簡,直屬敬。
哀公問弟子止集注:‘怒於甲者不移於乙。’
按:朱子之釋‘不遷’只言怒於此者不移於彼,於顔子分上似粗淺。程子所謂‘在物不在己’,便是聖人之物各付物,於顔子分上似過大。然怒甲不移乙,不是强作而不移。以其始發也,在物不在己,故能脱。然自不移於彼,則朱子説不可以粗淺看。而程子所引舜之怒,亦非謂顔子便到舜之自然也,但言其不為物動之意同耳。
語類祖道録論‘不貳’,曰:‘貳不是一二之貳,是“長貳”之貳。’
按:此訓與集注不同。若作長貳看,則是存其過而無打疊拔根之意。南塘亦謂之非定論。
好學論‘天地儲精’。
按:精即氣也,而就物而言賦予,則精字尤緊。
其本也真而静。退溪曰:‘真而静,五性具,固非兩截事。’
按:此訓深得程朱本意。
‘七情出焉。’問:‘語録中七情所發所屬有異同兩端。’退溪答曰:‘所發所屬,自是兩項事,發者言其所從出之原脈,屬者言其所分肄之門類也。哀之傷怛,懼之怵惕止為惻隱之發。然哀之慘切,懼之寒慄,以象類而分肄,則固當屬之水。若屬之木,則專不相類止喜、愛、欲皆順境,有平敍進為底意象,故為陽之發;怒、哀、懼、惡皆逆境,有切蹙收損底意象,故為陰之發。然又以欲為屬水,其説亦同於上。’
按:先儒又以喜、哀、愛屬仁,怒屬義,懼屬禮,欲屬信,知所以喜、怒、哀、懼屬智。然以退溪訓言之,哀為陰之發,而亦可屬義與智也;欲為陽之發,而亦可屬仁與禮也。恐不必局定説,如仁義禮智之互為體用,各具陰陽也。
小注程子曰:‘聖人之心本無怒也。’朱子曰:‘聖人無怒,何待於不遷?’
按:聖人亦有七情,則聖人豈無怒乎?程朱無怒之訓,非謂無怒之情也,指有迹之怒而曰無也。是以程子曰‘心本無怒’,則‘本’之一字,可知其應事必怒也。朱子言‘聖人無怒’,而對言‘聖人無過’,則對過言怒,其非指有迹之怒乎?
南塘曰:‘止謂聖人無過則可矣,謂聖人無怒則過矣。聖人之怒,自然不遷,無迹可尋,故不遷不須言。’又引大全答曾無疑書曰:‘謂聖人以喜怒動其志,固為不可。若謂都無所動,則是聖人心如木石。而喜怒之見於外者,特僞為(云)〔耳〕。’按:此説可以發明鄙説,故記之。
按:好學論工夫專主動。
‘子華使於齊’云云。
按:特使子華,恐以其習於賓客之禮。
子曰:‘(某)〔回〕也,其心三月。’小注朱子曰:‘仁與心本是一物。’
按:夫子既曰‘心不違仁’,則心與仁有别。而朱子謂‘本是一物’者,有如理與氣、道與器,本自不同而合而成物,則先儒皆謂一物。心主用,仁主體,故集注釋仁只言‘心之德’。
張子曰:‘内外賓主。’
按:小注朱子始以‘仁在内,我為主’、‘仁在外,我為客’釋内外賓主,復以‘仁為主,私欲為客’、‘私欲為主,仁為客’言之,二説似異而實同。前説之‘仁在内,我為主’,即後説之‘仁為主,而私欲為客’在其中;前説之‘仁在外,我為客’,即後説之‘仁為客,而私欲為主’在其中。但前説順而易解,故下注以屋諭之。勉齋‘安宅’之諭、北溪‘理内為主’之説,皆朱子前説之意。
子曰:‘賢哉,(某)〔回〕也!’小注程子曰:‘以道為樂而樂之,則非顔子矣。’語類朱子釋之曰:‘若以道為一物而樂之,則心與道二,而非所以為顔子。’蓋卿録曰:‘伊尹耕于有莘之野,由是(而)〔以〕樂堯舜之道,未嘗以樂道為淺也。直謂顔子為樂道者,有何不可?’曰:‘以道為樂,固非顔子地位。而離道言樂,反趨於異學,故又直以樂道言之。’
按:南塘説甚精。然論顔子之心,則固可曰樂道,而論顔子之樂則不可曰樂道。故朱子他注雖直曰‘樂道’,而至論此章則又曰:‘今人説樂道,説得來淺了。要之説樂道,亦無害。’朱子嘗曰:‘所樂只是道。’此訓正合釋此樂字。
子曰:‘孟之反。’
按:‘不伐’之不字,有用力之意,且使大賢處之,則恐當‘奔而殿’而已。不待人問而自言‘馬不進’者,反似要不伐之名。然其本心由於不伐,故夫子稱之。○小注朱子曰:‘與“無伐善”意思相似。’按:只可言意思相似,豈可言工夫相似?
子曰:‘不有祝鮀。’
按:論人十四章結之以不好底人,恐是明聖人戒人之意。
子曰:‘質勝文。’輔氏曰:‘止不期然而然者,然後可以謂君子。’
按:集注之意,君子而後不期然而然。而輔氏則曰:‘不期然而然,然後為君子。’輔氏説似過重。
子曰:‘人之生也直。’集注程子曰:‘生理本直。’
按:此‘生’字專以理言之,固是以形體言之,亦如藤蔓草芽,其始則直,而終為氣所屈。且人之身直者多壽,曲者多夭,恐亦此理。又按:上生字,恐兼生存之意,若只言生之理,則物之生皆直,豈獨言人之生乎?
子曰:‘知之者。’
按:此‘好’字、‘樂’字與學習之説、朋來之樂,似同而少異。説,學習之效也;好,學習之工也。朋來之樂發散於外,樂之之樂充足於内。
樊遲問知。
按:務義、敬神,行也,非知也,故釋之以‘知者之事’。曰難、曰獲,雖是事也,而先之後之存乎心,故曰‘仁者之心’。
仁者先難。
按:此‘仁者’二字恐衍文。先難後獲,有生熟之别。若言熟底,則可固曰‘仁者先難後獲’;而若言生,則既曰‘仁者’,而豈曰‘先難乎’?夫子告樊遲必告以生底,故結之以‘可謂仁’三字。則仁者之極功,其可曰‘可謂仁乎’?愚以是知‘仁者’二字之當為衍。
吕氏:‘當務為急,按:此句釋‘務民’之義,取孟子‘知者’,‘當務之為急’。不求所難知;按:此句釋‘敬遠鬼神’,一以典祀言,一以卜筮言,而此句則主卜筮言。力行所知,不憚所難為。’按:二句只釋‘先難’,而‘後獲’在其中。嘗於愚山講席,象龍讀此章而力行所知吐讀為也。丈席曰:‘是。’
子曰:‘知者樂水。’
按:先知後仁,可見其偏言。而此仁者與‘安仁’之仁者,恐略有等分。
集注:‘知者達於事理止仁者安於義理。’
按:知周萬物,故曰‘事理’;仁存心性,故曰‘義理’。
子曰:‘齊一變。’
按:兩‘變’字意些不同。齊之變,一齊都變革;魯之變,舉廢墜變為完全。
宰我問曰:‘仁者。’集注曰:‘逝,謂使之往救。’
按:使者非謂君子使人往也,言人使君子往也,若曰‘君子使人往’,則不自救而使人救,豈君子之心哉?其曰‘使之往救’者,蓋以下句‘可欺’、‘可罔’云,言人之欺罔君子也;然則‘可逝’、‘可陷’,亦當云人使君子逝之陷之也。此等下字可驗良工獨苦之心乎?
子曰:‘君子博學於文。’小注勉齋黄氏曰:‘止以約為束,文義順矣,又非博約相對之義。’
按:或問亦以約束言之,而集注訓以要者,蓋以要字兼束底意,而束字不能兼要底意也。且知之事多,故曰博;行之事一,故曰約。’博、約非相對之義,恐亦未然。‘博我、約我’,顔子已對言;‘博學、反説約’,孟子又對舉。若以約為束,則孟子所謂‘反説約’亦可曰‘反説束’耶?集注程子所言‘汗漫’字、‘守’字,恐皆以‘要、約’言。
子見南子。
按:子路之不説,雖不識聖人,而恐非諸子之所能及。又按:既曰‘不説’,則必有訕謗之言,故夫子答之激切如此。若子路平心疑問,則夫子之答必不如是也。
子曰:‘中庸之為德。’
按:以德言,則只言鮮,而能在其中。已詳於中庸。中庸之‘鮮’,鮮少之謂。而此章之鮮,恐是絶無而辭不迫切也。道或有民之可能,而德何嘗有民之可能乎?此章之次於上章,猶衛靈公篇‘子路愠見’之下繼之以‘由知德’章。
子貢曰:‘如有博施止己欲立止己欲達。’集注曰:‘狀仁之體。’
按:‘欲立’之欲字,與立人、達人皆是仁之用,而謂之‘狀仁之體’者,蓋即其用而狀像其本體之謂也。欲立立人、欲達達人,非子貢之所能及,而特以子貢未識仁體,故言此以明之;繼而欲其求仁,故更説‘能近取譬’。
小注:‘兼麤細説。’退溪曰:‘就事為之粗處説亦得,就義理之精處説亦得。’
按:此‘麤細’字似以大小言,如一事成立是小底立,達立之斯立是大底立。‘達上’,小注所謂‘兼内外言’,似以精粗而言。事為上亦有精粗,如教人以善,精於分人以財;義理上亦有精粗,如知天命,精於不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