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長第五】
凡二十七章。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孔曰:長,弟子,魯人也,姓公冶,名長。史記云:‘公冶長齊人。’家語云:‘魯人。’○邢云:注用家語。○邢曰:納女於人曰妻。左傳云:重耳及齊齊桓公妻之。○孔曰:縲,黑索;集韻云:大索。絏,攣也,謂反手而拘繫之。所以拘罪人。○王曰:南容,弟子南宫縚魯人也,字子容。邢云:用家語。不廢,言見用。
邢曰:舊説冶長解禽語,故繫之縲絏,以其不經,今不取也。侃云,别有一書云:公冶長從衛還魯,行至二界上,聞鳥相呼,往清溪食死人肉。須臾,見一老嫗當道而哭,冶長問之,嫗曰:‘兒前日出行,于今不反。’冶長曰:‘向聞鳥相呼,往清溪食肉,恐是嫗兒也。’嫗得其兒,告村司,因録冶長付獄。主曰:‘若必解鳥語,便相放也。’在獄十六日,冶長曰:‘雀鳴嘖嘖嚼嚼,白蓮水邊有車反,覆黍粟,牲牛折角,收斂不盡,相呼往啄。’主遣人往看,果如其言。後又解猪及燕語,屢驗,於是得放。○駁曰:非也。苟如此説,豈得云非其罪乎?周禮‘夷隸掌與鳥言’,‘貉隸掌與獸言’,今不知何法。蔡邕傳云‘柏翳綜聲於鳥語,葛盧辨音於牛鳴’,左傳云:介葛盧聞牛鳴,知三犢皆犧。唐有白龜年者能解禽語,異聞録云:龜年以書授李白。總是異術,不合正理,雖不殺人,以此速獄,惡得云非其罪也?家語云‘公冶長為人能忍恥’,亦以其係獄得活而言之,非有實據也。家語者,僞書。
邢曰:史記云‘南宫适,字子容’。鄭注檀弓云:‘南宫縚孟僖子之子南宫閲。’以昭七年左氏傳云:‘孟僖子將卒,召其大夫,屬説與何忌以事仲尼。’以南宫為氏,故世本云‘仲孫貜生南宫縚’是也。然則名縚、名适、又名閲,字子容,氏南宫,本孟氏之後也。○毛曰:容與縚似一人。家語以三復白圭為南宫縚之行,而檀弓以縚妻為孔子兄女,為之誨髽。若南宫适不知何人,孔氏誤認作容,而史記、索隱並謂容即敬叔,此是妄注。敬叔本公族,即曾受僖子命,與其兄懿子學禮孔子,然並不在弟子之列。○又曰:‘邦有道,不廢’二句便非敬叔。無論敬叔是大夫,即不然,亦當以國倅作大夫之貳。此見有成法,非廢不廢可虚揣也。○案:縚閲适,當是三人。詳下篇。憲問篇。
〈質疑〉 集注云:南容,居南宫,又謚敬叔孟懿子之兄。○毛曰:敬叔居南宫,若容則祇是舊姓,如南宫毛、南宫長萬類,無南宫可居也。昭十一年傳:‘泉丘女先生懿子,後生敬叔。’此展卷即了。
侃曰:昔謂公冶、南容德有優劣,故〔妻〕有己女、兄女之異。侃謂二人無勝負也。卷舒隨(時)〔世〕,乃(得)〔為〕有知。而枉濫獲罪,聖人猶然,亦不得以公冶為劣也。政是〔當〕其年相稱,而嫁事非一時〔在次〕耳,則可無意其間也。[1]
子謂子賤,‘君子哉若人!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
孔曰:子賤魯人,弟子宓不齊。家語云:魯人,少孔子四十九歲。○包曰:若人者,若此人也。○朱子曰:上‘斯’,此人。下‘斯’,此德,包云:子賤安得此行而學行之。蓋能尊賢取友以成其德者。説苑:子賤為單父宰,所父事者二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者十一人,皆教子賤以治人之術。
〈引證〉 説苑政理篇云:孔子兄子有孔蔑者,與宓子賤偕仕。孔子過蔑而問之曰:‘自汝之仕,何得何亡?’對曰:‘所亡者三。’與下子賤所對相反。孔子不悦,往過子賤,問如孔蔑,對曰:‘所得者三。始誦之,今得而行之,是學益明也;俸禄所供,被及親戚,是骨肉益親也;雖有公事,兼以弔死問疾,是朋友益篤也。’孔子喟然謂子賤曰:‘君子哉若人!魯無君子者,則子賤焉取此。’家語子路初見篇亦有是語。○案:孔子卒時,子賤之年不過二十餘歲,胡氏云。此説未可信。
子貢問曰:‘賜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璉也。’
朱子曰:子貢見孔子以君子許子賤,〔故〕以己為問。○補曰:瑚璉,宗廟黍稷之器,夏曰瑚,殷曰璉,周曰簠簋,詳見明堂位。竹器飾以玉也。朱子云。子貢學貫三代,故許之以夏商之古器。
包曰:夏曰瑚,殷曰璉。邢云:明堂位‘夏璉殷瑚’,而包咸、鄭玄等(説)〔注〕[2]此論語賈服杜等注左傳皆云‘夏曰瑚’,或别有所據,或相從而誤也。○侃曰:今云‘夏瑚殷璉’,誤也。欒肇曰未詳。○案:此相沿之誤也。左傳哀十一年:孔文子將攻大叔,訪於仲尼。仲尼曰:‘瑚簋之事,則嘗學之矣。甲兵之事,未之聞也。’遂命駕而行。
〈質疑〉 孔子以子貢擬於顔子,問其孰愈,則其期許大矣,不應復以一偏之器貶之。孔子謂管仲之器小,未必以管仲為一偏之器,而又嫌其小也。子貢學貫三代,故許以夏商之器。‘君子不器’自是一義,恐不必與此經牽連言之也。
王麟洲云:夏商之器仍于樸素,宗廟之物獨以華飾,以此許子貢,蓋謂其古法物中之光也。
或曰:‘雍也仁而不佞。’子曰:‘焉用佞?禦人以口給,屢憎於人。不知其仁,焉用佞?’
馬曰:雍,弟子仲弓,姓冉。鄭曰:魯人也。○補曰:佞,便捷如婦人也。徐鉉云:女子之信,近於佞。給,繼供也。蕭何給餽餉。口給,謂言語連續溢發,不致匱乏也。○孔曰:屢憎,數為人所憎惡。○朱子曰:我雖未知仲弓之仁,然其不佞乃所以為賢,不足為病。
邢曰:左傳云‘寡人不佞’。服虔云:佞,才也。佞是口才捷利之名,本非善惡之稱。但佞有善惡,善佞,祝鮀是也;惡佞,即遠佞人是也。○駁曰:佞大抵非好題目。
〈質疑〉 仁者,人倫至善之名。然‘我欲仁,斯仁至矣’,‘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仁豈高遠之行哉?特弟子受學,見在膝前,不必輕許以‘至善’之名,故每云不知。若云仁道至大,非顔子不能至,則恐非本旨。
子使漆雕開仕。對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説。
孔曰:開,弟子,漆雕姓,開名。史記云:開,字子開。○鄭曰:魯人。○補曰:孔子知開之材識足以任職,故使之仕,孔子為大司寇,秉政,其權能令弟子仕。○毛云:‘使’字與‘子路使子羔為費宰’,文例並同。斯謂仕也。開以為不能自信其材識足以任職。○補曰:子説者,悦其不自足。
孔曰:仕進之道未能信者,未能究習。○侃曰:學業未熟,未能究習,則不為民所信,未堪仕也。一云:時君未能信,則不可仕。○韓曰:未能見信於時,未可以仕也。○駁曰:皆非也。
鄭曰:子説者,善其志道深。○韓曰:善其能忖己,知時變。○駁曰:皆非也。
〈引證〉 家語曰:漆雕開蔡人,字子若,少孔子十一歲。習尚書,不樂仕。孔子曰:‘子之齒可以仕矣,時將過。’子若報其書曰:‘吾斯之未能信。’孔子悦焉。○案:家語者,僞書也。
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從我者其由與?’子路聞之喜。子曰:‘由也好勇過我,無所取材。’
馬曰:桴,編竹木,大者曰栰,小者曰桴。爾雅云:‘舫,泭也。’郭璞云:‘水中稗
筏。’○補曰:‘子路聞之’者,時不在坐,追聞之也。喜者,喜其知己。義見下。○材、財通,孟子云:有達財者。財、裁通。泰卦云:財成天地之道。取材,謂裁度事理之當否也。孔子知子路喜,乃明言所以獨許子路之意,曰‘桴可以濟小水,不可以涉大海’。凡裁度事理者,必不從我,獨‘由也好勇過我’,又遇事直前,無所裁度,故我特許由從行,非謂門人之中惟由獨賢也。下節特自解其本意,非先揚而後抑之也。
鄭曰:子路信夫子欲行,故言‘好勇過我’也。無所取材者,無所取於桴材。以子路不解微言,故戲之耳。邢云:言無所取於桴材,示子路,令知己但歎世無道耳,非實欲浮海。○毛曰:乘桴之歎,原屬寓言,忽復作莊語,譏其不裁度事理,則于夫子本旨全然不合。子路不解微言,故復以微言諷之,曰:‘大海蕩蕩,桴材極難。’○駁曰:非也。先儒筆頭,子路為癡騃不曉事之人,直令覧者愚弄侮笑,若狂夫然,此大蔽也。孔子許子路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其在我邦,即户曹判書兼宣惠提調者也。其綜覈事務,必細入秋毫,豈後世章句腐儒所可侮弄者乎?夫乘桴浮海,尺童且知其不可,乃謂子路不解微言,實欲從行,豈不遠於情乎?孔子之意,若曰‘乘一片之桴,涉萬里之海’,此是危險必死之地,然苟以行道之故,吾將獨行,則由也必從之,一則許子路心熱於行道,一則知子路舍命以從師。一聖一賢,意氣相許,千載之下,尚令人感激,子路安得不喜?喜者,喜其知己者。知有行道之誠,知有翼聖之誠。不解微言,喜其從行,有是理乎?此唯不辨菽麥、不知痛癢者然矣,豈治千乘之賦者所應然者乎?
孔曰:喜與己俱行。○駁曰:非也。宰我問曰:‘仁者,雖告之曰“井有仁焉”,其從之與?’義見彼。此經語意,與宰我之言相類。蓋曰子路雖告之曰,乘桴浮海,可以行道,必將從之也。子路非尺童,喜與俱行,有是理乎?
邢曰:中國既不能行道[3],即欲渡海而居九夷,庶幾能行道也。○駁曰:非也。苟如是也,當云‘乘舟浮海’,何以曰‘乘桴’乎?‘乘桴’云者,明危險必死之地,子路亦從也。子路之心急欲行道,又於夫子雖水火塗炭,誓不相捨。孔子一言,剔出子路一片肝膽,昭示衆人,此子路所以感激知己而喜不自勝也。子路之喜,何可譏乎?下節亦非譏子路者,乃上節之釋義也。唯其‘好勇過我,又能遇事直前,無所裁度,故我許其從行’云耳。
何曰:子路聞孔子欲浮海便喜,不復顧望,故孔子歎其勇曰‘過我,無所取哉’。邢云:唯取於己,無所取於他人哉。古字材、哉同。○駁曰:非也。
陸德明釋文:一讀過字絶句,我字屬下句讀。○駁曰:非也。
晉欒肇論語駁曰:適用曰材。由過好勇,便不適用。○駁曰:非也。
孟武伯問:‘子路仁乎?’子曰:‘不知也。’又問。子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不知其仁也。’‘求也何如?’子曰:‘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何如?’子曰:‘赤也,束帶立於朝,可使與賓客言也,不知其仁也。’
補曰:賦,周禮所謂‘以九賦斂財賄’者也,‘冢宰’文也。若邦中、四郊、關市、山澤、幣餘之類,輒云‘口率出泉也’。又田賦出兵。襄八年左傳云:悉索敝賦。邑,公邑也。如中都、武城之類。家,卿大夫之家,其田賦出車百乘者也。邑宰、家宰,皆主制之名。○馬曰:赤,弟子公西華。史記云:字子華。○鄭云:魯人,少孔子四十二歲。有容儀,可使為行人。邢云:周禮有大行人、小行人之職,掌賓客之禮儀,及朝覲聘問之事。
子謂子貢曰:‘女與回也孰愈?’對曰:‘賜也何敢望回。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與女弗如也。’
孔曰:愈,猶勝也。○邢曰:聞一知二,明己與回十分及二,是縣殊也。○包曰:既然子貢不如,復云‘吾與女俱不如’者,蓋欲以慰子貢也。邢云:恐子貢慚愧,故復云‘吾與女俱不如’。
侃曰,秦道賓曰:‘爾雅云“與,許也”。仲尼許子貢之不如也。’○按:古有此解,與集注合。
〈引證〉 論衡問孔篇云,子曰:‘弗如也!吾與女俱不如也。’○後漢書曹操祭橋玄文曰:仲尼稱不如顔淵。注云:孔子謂子貢曰‘吾與女俱不如也’。○案:王應麟考異亦載是説。又見琅琊代醉編。
〈引證〉 世説注引鄭玄别傳曰:扶風馬季長以英儒著名,玄往從之。涿郡盧子幹為門人冠首,季長又不解剖裂七事,玄思得五,子幹得三。季長謂子幹曰:‘吾與汝皆弗如也。’○魏志:夏侯淵,字妙才。曹公下令曰:‘虎步關右,所向無前。仲尼有言“吾與女俱不如也”。’○案:家語孔子謂顔子曰‘使爾多財,吾為爾宰’,在厄篇。亦自以弗如之意也。
邢曰:一者,數之始;十者,數之終。顔回亞聖,故聞始知終。○或曰:十已包九,二不及三,故相遠也。如曰即見始見終,則祇一事之始末也。因此測彼,則兼兩事之類推也。信然,則賜愈于回遠矣。清儒説也,失姓名。
〈引證〉 世説云:廣陵徐淑以年少舉孝廉,尚書詰之曰:‘昔顔子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禰衡作顔子碑文,有云:知微知彰,聞一覺十。
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於予與何誅?’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與改是。’皇侃本‘杇’作‘圬’。王肅云:‘圬,墁也。’
補曰:寢,卧也。説文云。○包曰:朽,腐也。彫,刻畫。邢云:腐爛之木不可彫琢刻畫以成器物。○補曰:牆,墉也。爾雅云。○儀禮云:寢東首于北墉下。○王曰:杇,鏝也。邢云:釋宫云‘鏝謂之杇’,郭璞云‘泥塗[4]也’。○朱子曰:與,語辭。紘父云:與、乎同。○孔曰:誅,責也。○補曰:朽木不可雕,糞牆不可杇,惰人不可誅,明惰人無所施功。○補曰:改是,謂改前法也。
邢云:晝,日。寢,寐也。○駁曰:非也。‘寢’之訓‘寐’,古無可據。小雅云:‘乃寢乃興。’寢興、寐寤各為一對,不可混也。孔子‘寢不言’,若‘寢’是‘寐’,則雖非孔子,未有能言者。僖二年公羊傳云:‘寡人夜者寢而不寐。’其非一事,不既明乎?禽獸之卧,亦得云寢。詩云‘或寢或訛’,儀禮云寢左寢右,皆謂卧也。邢疏必訓之為寐者,卧輕而寐重,故欲重其咎,以受其責。然疲困至極,當晝暫眠,猶之可也。若無故偃卧,其咎彌重矣。
韓曰:晝,當為畫字之誤也。宰予四科十哲,安得有晝寢之責乎?假或偃息,亦未深誅。○駁曰:非也。古人質樸,於宫室有塗而無畫。書云‘塗丹雘’,春秋云‘丹桓宫楹’,何嘗云畫?畫之為字,本是假借。周禮‘典絲’有黼畫之文,儀禮鄉射有畫侯之法。然宫室丹青,未嘗言畫,其義非也。
宋王楙野客叢書云:宰予晝寢,夫子譏之。寢者,寢室也。蓋晝當居外,夜當居内,宰我晝居内,未必留意於學,故夫子譏之,非謂其晝眠也。游夫子之門,安有晝眠之理?○案,禮云:‘君子不晝夜居於内,夜居於外,問其疾可也。晝居於内,弔之可也。’[5]王楙之説蓋據是也。然孔子、宰我不與同室,雖晝居於内,孔子無以知之,況宰予方從學孔子,安得恒居内室?若以時出入者,又非深罪。吕氏春秋任數篇有‘晝寢’之文,亦王楙之所據也。
胡寅云:‘子曰’疑衍文。○案:未必然。
子曰:‘吾未見剛者。’或對曰:‘申棖。’子曰:‘棖也欲,焉得剛?’
包曰:申棖魯人。○孔曰:欲,多情欲。邢云:情欲既多,或私佞媚,安得剛乎?○案:損之大象曰‘懲忿窒慾’,謂坤虚而多慾,移之為損,‘三’之上。剛以窒之也。坤是純柔之卦,而其象為多欲,則欲者不能剛矣。
邢曰:鄭云,‘申棖,蓋孔子弟子申續。’史記云:‘申棠,字周。’家語云:‘申續,字周。’[6]○王應麟云:今史記以‘棠’為‘黨’,家語以‘續’為‘績’,傳寫之訛也。後漢王(庭)〔政〕碑[7]云‘有羔羊之絜,無申棠之欲’,亦以‘棖’為‘棠’,則申棠、申棖一人爾。唐開元封申黨召陵伯,又封申棖魯伯,本朝祥符封棖文登侯,又封黨淄川侯,俱列從祀。黨即棠也,一人而為二人,失於詳考論語釋文也。史記索隱謂文翁圖有申棖、申棠,今所傳禮殿圖有申棠,無申棖。
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
補曰:加,猶施也。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孟子云:舉斯心加諸彼。我,對彼之稱;吾,自稱也。莊子云:吾喪我。子貢所言者,恕也。‘强恕而行,求仁莫近’,故孔子曰:‘君子之道四,某[8]未能一焉。’見中庸。道之難成在此,子貢或易言之,故夫子抑之。
馬曰:加,陵也。○駁曰:非也。陵者,在上轢下之稱。
孔曰:言不能止人,使不加非義於己。○駁曰:非也。
〈質疑〉 仁者,人倫之成德。恕者,所以成仁之方法。不是已熟為仁,未熟為恕,如筍之為竹,菡萏之為芙蕖也。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與此經所言,毫髮不差,分作兩層,恐未必然。
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補曰:文章,謂詩書禮樂之説。子所雅言,詩、書、執禮也。性與天道,若中庸所言者是也。罕言命。知可以辨精微,然後可與言性言天,故得聞者少。
何曰:文采形質著見,可以耳目循。○駁曰:非也。若然,當云可得而見,下聞字不得。
孔曰:性者,人之所受以生也。天道者,元亨日新之道。○韓曰:孔説粗矣,非其(情)〔精〕[9]藴。吾謂性與天道一義也,若解二義,則人受而生,何者不可得聞乎哉?○駁曰:非也。周語單襄公之言曰:‘吾非瞽師[10],焉知天道。’俗習如此,夫子何以言之?
子路有聞,未之能行,惟恐有聞。
孔曰:前所聞未及行,故恐後有聞,不得並行也。
子貢問曰:‘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
孔曰:孔文子衛大夫孔圉孔、姞,姓。文,謚也。邢云:謚法‘勤學好問曰文’。下問,謂凡在己下者。案:凡者,通齒、爵、德而言。○補曰:孔圉,惡人。惡人得美謚,故問之。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故舉謚法而答之。言無可執,其實譏之也。
蘇曰:孔文子使太叔疾衛公子。出其妻而妻之。孔文子以其女妻之。疾通於初妻之娣,文子怒,將攻之,訪於仲尼。仲尼不對,命駕而行。左傳云:仲尼止之。疾奔宋文子使疾弟遺公子遺。室孔姞。使娶其兄妻。其為人如此,而謚曰文,此子貢之所以疑而問也。哀十一年左傳。孔子不没其善,言能如此,亦足以為文矣,非經天緯地之文也。○駁曰:非也。使孔圉真能敏而好學,不恥下問,子貢亦同時之人,何疑於謚文乎?必其人大惡彰著,百無可取,故問之曰‘何以謂之’。何以謂之者,明人與謚不合也,東坡謂不没其善,何其迂矣!
子謂子産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
孔曰:子産鄭大夫公孫僑。邢云:子産穆公之孫,公子發之子。○補曰:小心供奉曰恭[11]釋名云。所嚮警謹曰敬[12],無所嚮,無所用敬。慈順好施曰惠[13],有順心。裁制得宜曰義[14]釋名云。能此四者,全德之人也。
吴曰:數其事而責之者,其所善者多也,臧文仲三不仁、三不知是也;數其事而稱之者,猶有所未至也,‘子産有君子之道四焉’是也。○駁曰:非也。數其事而責之,管仲之三歸、反坫,則餘善尚多也;數其事而稱之,如王孫賈治軍旅、祝鮀治宗廟,則餘惡尚多也。今臧文仲以不仁不知,其目至六,餘無足觀也;鄭子産以成己成物,其目至四,此全德之人也。吴棫之説,其好惡豈不反常?○王草堂曰:子産治政,自都鄙有章,上下有服,廬井有伍,田有溝洫而外,尚有輕晉幣,焚載書,慎守藏,弗許請□,勿毁鄉校。為相一年,豎子不戲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犂畔;二年,市不儲價,門不夜關,道不拾遺,田器不歸;五年,士無尺籍,喪期不令而治。是其于君子之道有計數,所不盡者,乃反曰臧文仲所善者多,而子産翻有未至,是文仲之居蔡竊位、不仁不知者反當褒,而子産之政治如彼,稱許又如此者乃受貶,何其顛倒之甚耶?
子曰:‘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皇氏本‘而敬’之間有‘人’字。
周曰:平仲齊大夫。晏,姓;平,謚;名嬰。邢云:晏桓子之子也。謚法:治而無責曰平。○邢曰:凡人輕交易絶,平仲則久而愈敬。
〈考異〉 皇氏本‘久而人敬之’。○侃曰:此善交之驗也,蓋晏子善與人交,是以交久而人愈敬之也。若無‘人’字,則‘久而敬之’一句,是為言晏子與人交之善,上文善字為蛇足矣。且久而敬之,非善之至者;久而人敬之,乃善之至者,孔子所以特稱之也。○案:未必然。
子曰:‘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棁,何如其知也?’
包曰:文仲魯大夫臧孫辰。文,謚。邢云:臧僖伯曾孫。○補曰:居,猶藏也。○包曰:蔡,國君之守龜,出蔡地,因以為名焉,邢云:鄭玄、包咸皆云出蔡地。長尺有二寸。漢書食貨志云:龜不盈尺,不得為寶。居蔡,僭也。邢云:國君之守龜,臧氏居之,故云僭。○包曰:節者,栭也。釋宫文。刻鏤為山。釋宫云:‘栭,謂之楶。’郭云:‘櫨,侏儒柱也。楶即櫨也。’棁者,梁上楹〔也〕,畫為藻文。釋宫云:杗廇謂之梁,其上楹謂之棁。○邢曰:此是天子之廟飾。○先言何如者,疑之也,疑其得知名非實也。家藏大寶龜,僭也;廟用天子之飾,亦僭也。各自為一事。僭,則不知禮,不知禮而以知名,故孔子疑之。
〈質疑〉 以大夫而僭天子,是不知禮也,不知分也,不知法也,不必諂瀆鬼神乃為不知。古者聖人最重龜,凡登龜作龜,其禮最嚴,豈皆不知乎?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禮!’禮器文。孔子之謂不知,本以禮言。
〈質疑〉 山節藻棁,非藏龜之室。罪在藏龜,不在龜室;罪在居蔡,不在藏龜。蔡者,大龜也。或稱寶龜,或稱元龜,或稱守龜,與小小諸龜,其品迥别。故禹貢稱‘九江納錫大龜’,大誥云‘寧王遺我大寶龜’,夏書曰‘昆命于元龜’,金縢云‘即命于元龜’,魯頌稱‘元龜大貝’[15]。左傳吴蹶由云‘寡君卜之以守龜’,皆此物也。古惟天子諸侯得藏此龜,故禮曰‘青黑緑者,天子之寶龜’,樂記文。又曰‘諸侯以龜為寶’,禮器文。又曰‘家不寶龜,不藏圭,不臺門’,禮器文。孔穎達謂‘卿大夫卑輕,不得寶龜’,皆以大龜言也。漢書食貨志云:‘元龜為蔡,龜不盈尺[16],不得為寶。’又云:元龜,非四民所得居。淮南子云:‘大蔡神龜,出於溝壑。’高誘云:大蔡,元龜也。凡龜非蔡也,若小小諸龜,臣民得用之,故石駘仲卒,卜其後嗣,而其龜得兆。見檀弓。駟乞請子産之龜,而子産弗予。昭十九。陳無宇卜其母病,奉龜而泣。襄廿八。是三人者無不居龜,而君子不以為罪。大夫卜宅而卜日,見雜記。士筮宅而卜日,士喪禮。‘氓之蚩蚩、爾卜爾筮’,見衛風。征夫之妻‘卜筮偕止’,小雅云。有龜而後有卜,則龜者上下通用,惟蔡勿之也。乃惟臧氏之家居此大蔡,故左傳云:‘臧武仲使告臧賈,且致大蔡焉,賈再拜受龜。’襄廿三。又云:‘臧昭伯如晉臧會竊其寶龜,卜而有驗,曰:“僂句不余欺。”’昭廿五。此是臧氏居蔡之寶。案:今人不知龜與蔡不同,謂居蔡不足為罪,必加山藻之飾於藏蔡之室,然後乃得成獄。其實單單居蔡,是大罪也。然且龜蔡為物,本藏廟中,不别立宫,故春官‘龜人凡取龜’,‘各以其物,入于龜室’,鄭云:各異室。禮云‘卜郊〔受命〕[17]于祖廟,(灼)〔作〕[18]龜於禰宫’,即尊祖親禰之意。史記龜策傳云‘高廟〔中〕有龜室,又云:置室西北隅。藏内以為神寶’。褚先生所補。與古之祏室,左傳莊十四年疏云:於廟之北壁内為祏室,以藏木主。唐之陷室,唐書禮樂志云:掌廟者,納曾祖神主於(陷)〔坎〕[19]室。宋之龕室,塔下室也。祏室之形如龕,故家禮謂之龕室。其制總同。彼以藏主,此以居龜,皆穿壁方正,僅容其櫝。若别起一宫,以為龜室,是宗廟之外又一龜廟,臧孫雖愚,必無此事。古者竁曰壙室,詩云:‘百歲之後,歸于其室。’鄭箋云:‘壙室也。’鞘曰劍室。荆軻傳云:劍長,操其室。○春申君傳云:以珠玉飾刀劍之室。蓍蔡之室,不過如此。山節藻棁,無所傳矣。山節藻棁,臧氏之廟飾也。所謂大蔡,雖亦在此廟中,廟所以居其祖禰,不得云居蔡而山藻也。
〈引證〉 明堂位云:山節藻棁,複壁重檐,天子之廟飾也。○禮器云:管仲鏤簋朱紘,山節藻棁,君子以為濫矣。○雜記云:管仲,旅樹而反坫,山節而藻棁,賢大夫也,而難為上也。○漢書貨殖傳序云: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節藻棁。○後漢書輿服志云:禮制之壞,諸侯陪臣皆山節藻棁。○毛曰:山龍藻火,皆有名法,故明堂位云‘有虞氏服韍,夏后氏山’,餘或藻或火。而後漢輿服志有云:‘公自山以下,子男自藻以下,皆物數限制之顯然者。’○案:直一山節藻棁,本是天子之禮,與季氏之佾舞、雍徹同歸僭越,于居蔡無涉也。
〈引證〉 家語云,漆雕平[20]對孔子云:‘臧氏有守龜,其名曰蔡。文仲三年而為一兆,武仲三年而為二兆。’○案:家語者,僞書。
杜預左傳注云:臧文仲作虚器,謂‘居蔡,山節藻棁’也。有其器而無其位,故曰虚。○案:杜注、孔疏亦不以山藻為龜室,然作虚器,當時别有一事,今不可考。魯語云:‘魯饑,臧文仲請以名器告糴於齊,乃以鬯圭玉磬如齊告糴。齊人歸其玉而予之糴。’或者此時鬯圭玉磬假作新器,名之曰古器也。
侃曰:山節藻棁,人君居室無此禮,而文仲為之,故為奢也。○駁曰:非也。此是廟飾,不是居室之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