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佾 中】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
補曰:仁者,人倫之成德。仁為之本,而禮樂由之以生。儒行云:禮節者,仁之貌也;歌樂者,仁之和也。不仁,則其本亡矣,孟子以孝弟言仁義,曰:‘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樂之實,樂斯二者。’奈此禮樂何?○邢曰:如,奈也。
包曰: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禮樂。邢云:禮樂資仁而行。○案:仁者,忠孝之成名,禮自履此而生,樂自樂此而生。仁為之質,而禮樂為之文也。曾子曰:仁者,仁此者也;禮者,履此者也。樂自順此生,刑自反此作。如季氏者,躬蹈不仁,猶欲行禮而奏樂以成其文,而可得乎?謂旅泰山、舞佾、歌雍類。如此何者,末如之何也。謂不仁者之於禮樂,雖欲襲而取之,末如之何也。文例如‘桓魋其如予何’。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鄭曰:林放魯人。○補曰:本,謂制作之本意也;禮,通指吉凶也;喪,專指凶禮也。○包曰:易,和也。○補曰:禮本何為而作也?民生有欲,不以禮節之,則奢侈亡度,故權於奢儉之中為之禮。邪淫之人,朝死而夕忘之,故權於易戚之中為之喪禮。使不肖者企而及之。過儉過戚,雖亦不中,制禮者之本意在此而不在彼也。故曰得中,則大善;如不得中,寧儉寧戚。○案:林放問禮,亦以三家僭禮而發。蓋佾舞、雍徹,皆禮也。三家惟知盛禮以尊祖,不知制禮之本意,此林放之所以問也。季氏之佾舞、雍徹,皆由於不能抑奢,此孔子之所以答也。附言喪禮者,以此喻彼,非雙言之也。
〈質疑〉 奢與易未必為文,儉與戚未必為質。惟制禮者之本意,憂在奢易而不在儉戚,故夫子明之。且林放問禮之本,非問禮之質也。況周之方衰,禮壞樂崩,憂在文滅,不在文勝。又從而抑其文,則文無遺矣,豈聖人之志乎?
〈引證〉 易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案:過乎哀、過乎儉,未嘗非過,是故曰與、曰寧。寧也者,執兩非而擇其輕之辭。
〈引證〉 子路曰:吾聞諸夫子‘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檀弓文。○案:子路之言,别是一義,非此經之所宜引,范氏誤引之。楊氏引汙尊抔飲,亦非此經之本旨。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包曰:諸夏,中國。公牧云:中國之稱諸夏,猶外夷之稱諸夷。亡,無也。○補曰:夷狄,謂用夷狄之道也;諸夏,謂用諸夏之法也。君不君,臣不臣,是亦夷狄而已。安於夷狄而苟保君位,不若遵先王之法,修華夏之禮,而不保其君位也。昭公二十五年,祭于襄公,舞列不備,只二人。而舞工盡赴季氏,以舞大武。衆萬于季氏。昭公怒,欲誅季氏。議於子家駒。事敗,公奔齊。見左傳。孔子亦適齊。見史記。魯遂無君,國人皆咎昭公孔子明其不然,曰:‘與其君不君,臣不臣,安於夷狄而苟保君位,不若誅亂討賊,以修諸夏之法,而失其君位也。其在國人,與其安此賊而有君,反不若明此義而無君也。’○紘父云:是篇自首章至此章以及下章,皆孔子在齊論季氏之罪者。
邢曰:夷狄雖有君長,而無禮義;中國雖偶無君,若周召共和之年,而禮義不廢。故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駁曰:非也。孔子欲居九夷,夷狄非其所賤。況罪累不明,而無故斥之曰‘汝之有君,不如我之亡君’,豈有味之言乎?周召共和,此是千百年僅一有之事,孔子據此以自多,有是理乎?
〈質疑〉 程子曰:夷狄且有君長,不如諸夏之僭亂,反無上下之分。○案:史記云‘刺繡文不如倚市門’。不如者,抑此美而羨彼醜之辭也。古人云:‘不義之富貴,不如守道之貧賤。’此經文例,正亦如此。若云夷狄之美勝於諸夏之醜,則不應以‘不如’為言。
王充論衡云:此言夷狄之難,諸夏之易也。○駁曰:非也。不知何説。
皇明大政紀云,高皇帝曰:‘夷狄,禽獸也,無仁義禮智之道。孔子蓋謂中國雖無君長,人亦知有禮義,勝於夷狄之有君長者。宋儒乃謂中國之人不如夷狄,謬矣。’
陸聚岡云:夷狄有君,只是各部落有所約束號令,不要説得太好。諸夏之亡,指當時臣之僭上。言亡者,有而若亡也。○駁曰:非也。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不)〔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馬曰:旅,祭名。邢云:周禮‘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鄭注云:‘故,謂凶災。旅,陳也,陳其祭事以祈焉,禮不如祀之備也。’○補曰:旅者,陳告也。如今之告由祭。書云:‘蔡蒙旅平。’又云:‘九山刊旅。’○馬曰: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邢云:陪,重也。冉有,弟子冉求史記云:‘冉求,字子有,少孔子二十九歲。’鄭玄曰:‘魯人。’時仕於季氏。○朱子曰:救,謂救其陷於僭竊之罪。○包曰: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誣而祭之。○補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者,言季氏視泰山太輕也。純云:謂者,季氏謂也。○案:旅亦禮也。有事而旅於山,其志欲行禮也。僭其君而行其禮,豈制禮之本意乎?林放於禮猶求其本,泰山之神反不如乎?周禮‘大宗伯’云:‘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是時魯邦别無大故,冉子仕季氏,在定公十年以後。惟墮費、逐不狃係季氏家大事,豈足以旅于望乎?大非禮也。
荻云:魯有大故,當旅泰山,而魯君有疾,若他故不能親臨,使季孫攝主,於是季孫侈其禮物,故孔子非其奢也。○駁曰:非也。禮物豐薄,‘緦小功之察也’。以陪臣而祭山川,告其私,故非奢乎?若攝,則為僭矣。
揚子方言云:曾,何也。湘潭之原,荆之南鄙,謂‘何’為‘曾’。○案:曾者,舒辭,在有意無意之間,方言未必與此經合。
子曰:‘君子無所争也,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争也君子。’
朱子曰:揖讓而升者,大射之禮,耦進三揖而後升堂也。邢云,大射云:‘耦進,並行,當階揖,及階揖,升當揖。’○補曰:下,謂不勝也。凡軍事勝曰下之。樂毅傳云:‘下齊七十餘城,惟莒、即墨未下。’項羽本紀云:‘外黄未下。’射禮:不勝者飲酒,是下而飲也。争者,讓之反。今升而讓其階,飲而讓其爵,君子之争也。馬云:多算飲少算,君子之所争。
王曰:射於堂,升及下皆揖讓而相飲。邢云:飲〔射〕[1]爵之時,揖讓升降。侃曰:射儀云,‘禮初,主人揖賓而進,交讓而升堂。’及射竟,勝負既[2]決,下堂猶揖讓,不忘禮,故云‘揖讓而升下’也。○駁曰:非也。七字一句,詞不成文。升降之謂之升下,亦無文例。○又按:射禮有升而飲,無降而飲,則下而飲,非降而飲也。變降言下,亦無是理。
〈質疑〉 或問:‘下而飲,是下堂飲否?’程子曰:‘古之〔制〕[3],罰爵皆在堂下。’又問:‘唯不勝下飲否?’曰:‘恐皆下堂,但勝者飲不勝者也。’見二程全書。○案:射禮、投壺禮,凡勝飲不勝,本是奉養,不是罰責。故飲者奉觴曰賜灌,勝者跪請曰敬養,其意若曰:射之不中,恐有疾病,以此酒奉養也。詩云‘發彼有的,以祈爾爵’,賓筵詩。此之謂也。勝者方奉養之不暇,遑云罰乎?周禮春官:‘小胥掌學士之徵令’,‘觥其不敬者’。此方是罰爵。詩云‘兕觥其觩’。周頌絲衣文。鄭箋謂之罰爵。古之王者與君臣燕飲,陳其兕觥,以警失禮者。然且罰爵未嘗飲之於堂下,故晉平公飲酒,杜蕢入寢,歷階而升,酌,曰:‘曠飲斯。’又酌,曰:‘調飲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飲之。降,趨而出。見檀弓。罰爵之必升飲如是也。惟鄭注鄉射禮,其‘卒觶、受觶’之節,有‘罰爵’二字,此謬誤之甚者,何足為據?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朱子曰:此逸詩也。謂非衛風碩人篇。○補曰:倩,美好也。説文云:若草木之葱蒨。盼,目黑白分明也。玉篇云。○朱子曰:素,粉地,畫之質也。絢,采色,畫之飾也。馬云:絢,文貌。○補曰:姿色本美,故巧笑美目皆成華采,若素地以為絢也。○朱子曰:‘繪畫之事後於素。’考工記曰:‘繪畫之事後素功。’○朱子曰:禮必以忠信為質,猶繪事必以粉素為先。○楊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禮器文。苟無其質,禮不虚行。此繪事後素之説也。○補曰:起,猶興也。謂其言足以興起也。
馬曰:上二句在衛風碩人,下一句逸。○或曰:‘下一句夫子所删。’朱子曰:‘此句最有意義,反見删哉?且碩人四章皆七句,不應此章獨多一句,必别自一詩,今逸矣。’○案:‘衣錦褧衣’,‘無逝我梁’,詩之同句者多矣。
鄭曰:繪畫,文也。凡繪畫,先布衆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間,以成其文。喻美女雖有倩盼美質,亦須禮以成之。○駁曰:非也。此是鄭本來謬義既誤,考工又誤。此經朱子是改是正,而鄭注之誤未及辨破,今淺學小儒,乃考工鄭注奉之為經,以擊朱子之説,不亦妄乎?
〈引證〉 考工記云:畫繢之事,雜五色。節。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五采備謂之繡。節。凡畫繢之事後素功。○鄭曰:素,白采也。後布之,為其易漬汙也。○鄭司農説以論語曰繢事後素。○案:素功者,今之所謂粉本也。每見畫工將施青赤美采,必先作粉地,然後乃用丹碧,古今不能異也。考工記白采曰白,素功曰素,兩相分别,字法不混。鄭乃以素功為白采,非誤注乎?畫工之畏漬汙,最在青赤,蓋以其色彌鮮者,其惜彌功也。今有人教畫工以繪畫之事,曰先青赤而後粉白,未有不投觚擲筆而去者。鄭注而可宗乎?
〈引證〉 禮器曰: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無本不立,無文不行。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
朱子曰:杞夏之後。東樓公禹之苗裔也,武王封之於杞。宋殷之後。微子紂之庶兄,武王封之於宋。徵,證也。文,典籍也。獻,賢也。虞書云:萬邦黎獻。○補曰:能言,明世無能言之者。孔子博學,故能言之,然無徵不信。若使杞宋有文有獻,則必與夫子所言相合,故曰‘吾能徵之’。吾能徵者,自信之辭也。
包曰:徵,成也。○鄭曰:我不以禮成之者,以此二國之君,文章賢才不足故也。邢云:杞宋之君闇弱,故不足以成之。○駁曰:非也。
藤曰:兩‘之’字連下為句。○駁曰:非也。之杞、之宋,蓋據禮運,然而非也。
〈引證〉 子曰:吾説夏禮,杞不足徵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中庸文。○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徵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徵也,吾得坤乾焉。禮運文。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
補曰:禘,宗廟時祭之名。祭義云:春禘秋嘗。本是王者之禮,義見下。魯僭而用之也。灌與祼通。六書之諧聲。‘將迎牲’,‘酌鬱鬯灌於地’,以求神也。○補曰:禘祭之禮,既灌,‘升歌清廟’,‘朱干玉戚,以舞大武’,明堂位、祭統。此天子之歌舞也。既灌而往,此僭乃著,孔子不欲觀也。
孔曰:禘祫之禮,為序昭穆。故毁廟之主及羣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邢云,鄭玄曰:‘魯禮:三年喪畢,而祫於太祖。明年春,禘於羣廟。’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邢云:降神之後,始列[4]木主,以尊卑陳列,太祖東鄉,昭南鄉,穆北鄉。而魯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不欲觀之。邢云,魯語云:‘將躋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弗忌曰:“我為宗伯,明者為昭,其次為穆,何常之有!”’○駁曰:非也。禘者,帝祭也,字从帝。其祭亞於郊天,故周定王之言曰:‘禘郊之事,則有全烝。’見周語。观射父之言曰:‘郊禘之牲不過繭栗。’見楚語。又曰:‘禘郊之事,自射其牲。’亦楚語。其祭之極隆。十一年曰‘夏四月,(四)〔五〕[5]卜郊,不從’,此郊天之始也。魯頌曰‘莊公之子。龍旂承祀’,‘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享以騂犧,是饗是宜’,此禘嚳之始也。見余詩説、春秋説。禘之為祭,文物最盛,既已禘嚳,又以是禮冒之於周公。明堂位曰‘季夏六月,以禘禮祭周公于太廟’,僖八年曰‘禘于太廟,用致夫人’,秋七月。宣八年曰‘有事于大廟,萬入,去籥’,惟禘有樂,故知為禘。○夏六月。此皆周公之禘也。既禘周公,又以是禮冒之於羣公。昭十五年,禘于武宫;春二月。昭二十五年,禘于襄公;秋也。見左傳。定八年,禘于僖公,冬十月。此皆羣公之禘也。於是四時正祭,改祠為禘。郊特牲云‘春禘而秋嘗’,祭義同。王制云‘春曰礿,夏曰禘’,祭統同。又曰‘諸侯礿則不禘,禘則不嘗’,此乃禘祭沿革之大概也。然且宗廟之禘,厥有兩樣:一是祫禘,一是犆禘。祫禘者,以羣公之主合祭于太廟。犆禘者,各於其廟只祭一公,其法如斯而已。乃二京儒者羣起交喧,有以祫禘一禮分為二祭,有以禘視昭穆為禘宗旨。或云五年一禘,原有定期;春秋説。或云三年喪畢,即行諦視。其為禘視之説者,誤以閔二年‘吉禘于莊公’,夏五月。及襄十六年,晉君‘未禘祀’二文為之證驗。然吉禘行之於莊公之宫,則禘視昭穆已屬荒唐,不行于太廟。晉侯是時未及練祭,則所謂‘禘祀’,非指吉祭。非所謂寢畢之吉祭。孔注所云,豈不孟浪?若論僖閔逆祀之事,則孔子周流四方,未嘗在魯,至定八年,始為司寇。自此數年,頗得當陽,其周旋郊廟之間,惟在此時。而定公八年,閔僖之位次已正,陽虎之所為。子先父食,已屬先天,既灌迎尸,閔公在先,孔子之不欲觀,豈為是也?孔説非矣。○然則孔子之不欲觀,何哉?禘之既灌,將迎牲矣。牲既繭栗,不欲觀者一也。僭。將升鼎矣,鼎又全烝,不欲觀者二也。僭。饗之以樂,祭義云:禘有樂而嘗無樂。升歌清廟,見祭統。其詩曰‘濟濟多士,秉文之德’,不欲觀者三也。僭。朱干玉戚,以舞大武,見祭統。不欲觀者四也。僭。○襄十年云:‘魯有禘樂,賓祭用之。’其餘儀節,今不可考。要之,‘不王不禘’,則‘其僭可知’。僖閔逆祀,何與於是哉!○紘父云:孔子曰,‘魯之郊禘,非禮也,周公其衰矣!’禮運文。此指禘嚳而言。禘嚳之僭,不待既灌而顯。論語所言,即指春秋諸禘,即太廟羣公之禘。非他禘也。
趙伯循曰:禘於周公之廟,以文王為所出之(祖)〔帝〕[6],而周公配之。○案:此説雖好,無經據也。凡禘祭之説,詳見余春秋考徵,今不贅。
〈質疑〉 灌之為禮,在迎尸之前,則祭之始也。魯之君臣雖無誠意,未必甫灌而即懈。且懈怠之人,無祭不懈,則不必禘之既灌,其懈特甚。孔子之不欲觀,恐不在是也。
或問禘之説。子曰:‘不知也。知其説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補曰:禘者,帝祭也。義見上。一變而為太廟之禘,再變而為羣公之禘,遂為四時常祀之名。魯之僭也滋甚,夫子之所不敢言,故答曰‘不知’。○包曰:知禘禮之説者於天下之事,如指示掌中之物,言其易了。邢云:當時孔子舉一手,伸掌,以一手指之,以示或人,曰:‘其如示諸斯乎?’○朱子曰:示,與視同。○補曰:五帝皆神聖大德,‘克配上帝’,故禘之於郊壇。周禮祭五帝。嚳亦以配天之故,禘之於祖廟。大傳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易曰:‘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觀之彖。知禘之説者,能神道設教,故天下易治也。
孔曰:答以‘不知’者,為魯諱。邢云:躋僖公,亂昭穆,説之則彰國之惡。○駁曰:非也。已見前。
〈引證〉 中庸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引證〉 仲尼燕居,子曰:‘郊社之義,所以仁鬼神也;嘗禘之禮,所以仁昭穆也。’子曰:‘明乎郊社之義,嘗禘之禮,治國其如指諸掌而已乎!’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孔曰:祭如在,言事死如事生。程子云:祭先祖。祭神,謂祭百神。程子云:祭外神。○補曰:與,猶助也。與祭,謂助祭於家廟也。義見下。孔子非適子,未嘗主祭,故曰‘與祭’。○補曰:與其祭然後致其誠,致其誠然後祭如在,祭如在然後祭也。既不能然,如不祭也。○朱子曰:此門人記孔子祭祀之誠意,又記孔子之言以明之。○案:集解本一章,集注分為二章。
包曰:孔子或出或病,而不自親祭,使攝者為之,不致肅敬其[7]心,與不祭同。○駁曰:非也。孔子字曰仲尼,明非伯子。古者助祭謂之與祭,故禮曰:‘射中者得與於祭,不中者不得與於祭。’射義文。曾子問曰:‘小功可以與於祭乎?’孔子曰:‘天子諸侯之喪〔祭也〕[8],不斬衰者不與祭。大夫,齊衰者與祭。’曾子問曰:‘有喪服可以與於祭乎?’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是則自祭曰主祭,助祭曰與祭,其文不同。今乃曰孔子不自親祭,使攝者為之,謬矣。
荻曰:上舉古經傳之文,下引孔子之言以證之,與‘色斯舉’章一例。○駁曰:非也。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奥,寧媚於竈,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孔曰:‘王孫賈衛大夫。’欒肇云:本是周人。補曰:權臣也,治軍旅。○朱子曰:媚,親順也。○補曰:奥,室西南隅,爾雅云。主婦之所在也。曲禮云:為人子者,居不主奥。竈,爨突。説文云。爨,女之所在也。又老婦之神謂之奥,見禮器。鄭玄讀之為‘爨’,非也。夏月之祀謂之竈。見月令。鄙諺曰‘與其媚於奥,寧媚於竈’者,外借祭神之名,以喻飲食之權在於爨女而不在主婦,寧媚下而得食也。○朱子曰:喻自結於君,不如阿附權臣也。賈衛之權臣,故以此諷孔子。○補曰:天,謂上帝也。枉道求媚,則獲罪於天,天之所怒,非衆神之所能福,故無所禱也。
孔曰:奥,内也,以喻近臣。邢云:以其隱奥,故尊者居之。其處雖尊,而閒静無事,以喻近臣雖尊,不執政柄,無益於人也。竈以喻執政。邢云:竈者,飲食之所由,雖處卑處,為衆[9]之急用,以喻國之執政,位雖卑下,而執賞罰之柄,有益於人也。○駁曰:非也。孔子拒之曰‘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則媚奥、媚竈明是禱神之説,豈可但以尊者所居、飲食所由言之乎?況奥既尊者所居,則其所喻明是國君,今乃曰以喻近臣,可乎?近臣必有權柄,何所讓於執政乎?然且古者以閽寺為近臣,何得喻尊者乎?其義非也。
〈質疑〉 五祀者,五行之神也。據春秋傳蔡墨之言曰:‘五行之官,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重為之;火正曰祝融,黎為之;金正曰蓐收,該為之;水正曰玄冥,修及熙為之;土正曰后土,句龍為之。’昭二十九年。古之五祀本無門、竈、中霤之名,祭法、月令不知所本。周禮大宗伯以社稷五祀列于地示,則天子亦五祀而已。曲禮五祀自天子達大夫,本無差等,雖士亦然。故士喪禮,‘行禱于五祀’,既夕文。誠以五行之神,祭則全祭,不可闕一。乃祭法别為層級,曰王立七祀,諸侯五祀,大夫三祀,適士二祀,庶人一祀,此明是秦末俗儒之所記。則竈本非五祀之神,特閭巷鄙俚之俗或祭竈神,故孔子之時有此鄙諺也。然竈神無祭奥之理,雖祭於奥,竟是竈神,則引喻未切,恐本旨不然也。
毛曰:案‘五祀禮’注引逸中霤禮文,開首便云‘五祀皆祭于廟’,而又各不同。大抵祭户,設主在廟室户西;祭中霤,設主在廟室牖下;祭竈,設主在廟門外之東;祭門,在廟門外之左樞;祭行,在廟門外之西,並非祭于其所。○又曰:家室之奥,為男女寢處,衽席猥褻之所,豈可祀竈?○駁曰:非也。蕭山極尊竈神,為不當祭之於室奥,横説豎説,累千百言,然不知竈本非五祀之神,則終於貿貿矣。其引五祀之禮,皆鄭注所引緯書雜説,多學人如是乎?顧炎武曰:‘奥,何神也?如祀竈,則迎尸而祭於奥,此即竈之神矣。詩‘于以奠之,宗室牖下’注:‘牖下,室西南隅。即謂奥也。’○曲禮曰:‘為人子者,居不主奥。’仲尼燕居以奥阼並言,是奥本人之所處,祭時乃奉神於此。時人之語謂:“媚其君者,將順於朝廷之上,不若逢迎於燕退之時也。”注以奥比君,以竈比權臣。本一神也,折而二之,未合語意。’○駁曰:非也。鬼神安乎宗廟,生人處乎適寢,而其制之有户有牖,有穾有奥,則廟與寢皆同。詩云‘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者,正是廟中之奥,豈寢之奥乎?男女雜處、嬰孩嫂溺之地,豈可以祭神乎?若夫廟中之奥,又不可以祭竈神。亭林之説,枝上生葉,不可用也。
侃曰:欒肇云,‘奥尊而無事,竈卑而有求。’時周室衰弱,權在諸侯,賈自周出仕衛,故託世俗言,以自解於孔子。○駁曰:非也。欒見‘王孫’二字,知是周人,作為此説,不足述也。
子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補曰:監,與鑑通,照視之,知其美惡也。周誥云:人無于水監,當于民監。○朱子曰:二代,夏商也。郁郁,文盛貌。○補曰:吾從周者,通執三代,擇其善者而從之也。
孔曰:監,視也。邢云:周代之禮法文章,迴視夏商,郁郁乎有文章。○駁曰:非也。周監於者,謂‘周公制禮之時’,鑑照二代,損其有弊,‘益其未備’,故‘粲然大備也’。今邢氏之説,乃謂學者以周禮較視二代之禮,失之遠矣。凡物有質而後有文,素質黑章乃成黼文,純黑豈有文哉?然則周之文正是文質兩備,郁然以美者也。今之儒者,開口便稱周代文勝,有若夏商渾厚之氣,周公為之斲雕椓喪,靡文末節紛然以興,‘不勝其弊’者然。苟如是也,周公為傷俗敗風、剥仁害義,以誤世教之人,而可説乎?孔子以周禮為‘百世不易之良法’,故其答子張之問,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謂‘傳之百世而無弊也’。至於此章,明明自説通執三代,吾從周,其一毫無憾可知,豈得以文勝而病之乎?秦漢以降,質既先亡,文亦隨滅。文之既滅,質遂難復,遂至二千年長夜,天不更曙,而猶以文勝為戒,不亦謬乎!夫子答顔淵之問,並言四代者,非欲損周之文也。説見彼章。
〈引證〉 子曰:吾説夏禮,杞不足徵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中庸文。○檀弓云:殷既封而弔,周反哭而弔。孔子曰:‘殷已愨,吾從周。’○案:孔子屢言‘吾從周’,蓋於周公所作,‘拳拳服膺也’。
子入大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人)之子知禮乎?入大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
包曰:大廟,周公廟。文十三年公羊傳云:周公稱太廟,魯公稱世室,羣公稱宫。孔子仕魯而助祭也。邢云:定公以孔子為中都宰,為司空,為大司寇。○朱子曰:鄹魯邑名。孔子父叔梁紇嘗為其邑大夫。○補曰:周公廟所行儀節,皆天子之禮。孔子不問而行之,是以為當然也,故每事問諸宗祝而後行之。
孔曰:雖知之,當復問,慎之至也。○駁曰:非也。春秋繁露曰:‘孔子入太廟,每事問,慎之至也。’郊事對篇。此漢儒原義。然聖人平生所學,不出禮樂,若一入宗廟,每事皆問,學將焉用?每事問者,其心以為諸侯之廟,當用諸侯之禮。我所知者,諸侯之禮而已。若夫天子之禮,吾所不知,我曷其不于宗祝問而行之?故聞或人之譏,答之曰‘禮也’。苟為不然,室事在室,堂事在堂,何問之有?孔子答衛靈公之問,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羣廟無此問也,‘太’一字宜究。
〈質疑〉 孔子始仕,為委吏,為乘田,年三十五而適齊。既逾五十,始為中都宰,為司空,司寇。其入太廟,當在五十之後。稱曰‘鄹人之子’,非以年少而輕之也。易曰:‘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當時狎戲之辭,蓋有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