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問政章】
先之勞之。
【眉批】 章下注‘程子曰’云云,是明道説。
或問 ‘“先之勞之”,何以獨取蘇氏?’曰:‘“身先”之先,其義明於左右師保之為先;伊川曰:昔周公師保萬民,易曰:‘以左右民。’師保左右,先之也。勞,勉也。“身勞”之勞,切於逸使范氏曰:‘治民者必有以先之而勞之,既庶而後富之,既富而後教之,此其序也。先其饑寒而教之以生養,先其邪僻而教之以禮義。堯之治民也,勞之來之,正之直之,輔之翼之。舜曰:“予欲左右有民。”禹曰:“德惟善政。”皆所以先之也。傳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匱。”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又曰:“以逸道使民,雖勞不怨”,皆所以勞之也。’勸相楊氏説。之為勞也。故蘇氏云爾,而張子亦不約而同焉,張子曰:為政必身為之倡,且不愛其勞。吾是以取之爾。’
語類 問:‘“先之勞之”,勞字既有兩音,有兩説否?’曰‘勞之以身,勤之以事,亦須是自家喫些辛苦,方能令得他。詩所謂“星言夙駕,説于桑田”。古人戴星而出,戴星而入,必是自耐勞苦,方能率[1]得人。欲民之親其親,我必先之以孝’云云。此下見小注。○
。○問:‘“勞之”恐是以言語勸勉他?’曰:‘如此説,不盡得為政之理。若以言勸勉它,是淺近事。聖人自不用説,亦不見得無倦底意。勞是勤於事,勤於事時,便有倦底意,所以教它勞。東坡下行字與事字,最好。’或問:‘“愛之能勿勞乎”,有兩個勞字?’曰:‘這個“勞”,是使他勞。’謙之。○問:‘集注云“凡民之事,以身先之,則雖勞不怨”。如何?’曰:‘凡是以勞苦之事役使人,自家須一面與他做,方可率得他。如勸課農桑等事,也須是自不憚勤勞,親履畎畝,與他勾當,方得。’賀孫。【眉批】 按:集注今本‘雖勞不怨’之勞,改作勤。○問:‘蘇説勞字未甚明。’曰:‘先,是率他;勞,是為他勤勞。銖。○横渠説好。云云。既以身為之倡,又更不愛其勞,而終之以無倦,此是三節事。去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