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仁第四】
‘約’兼貧賤而言,‘樂’兼富貴而言。唯仁者固安仁、利仁,亦可以不移、不淫。上言‘不仁’之‘仁’,兼安仁、利仁而言。○不仁者不可以處約、處樂。其不為富貴貧賤所動,則仁者為能也。若不以其道,則富貴而不處,貧賤而不去,這都是不去乎仁也。
取舍存養,自是知行互進。比如行者左足既舉,右足次之;右足既舉,左足又次之,方成進步。豈有左足先趲幾許地步,然後右足方思舉動乎?
聖人言‘未見好仁、惡不仁’,如此等處,釋者每云顔子已没,曾子尚少,故云爾。愚謂不必如此釋。凡論語之言,多是有因而發,即截去上下語,只著孔子之言,故或简而難白。如此章者,未必皆舉門弟子而言也。其在列國與人問答,各答其意,或舉當世而言,或舉一國而言,其所未見,不足怪也。故讀論語者不知此意,則終有窒礙難通處矣。
‘朝聞道夕死’當為一句讀,此倒句法也。‘可’属‘聞道’,不属‘死’字,若曰‘雖夕死而朝聞道可也’云爾。凡人之情,或以年紀已暮,死期不遠,而乃以聞道為無益,故勉之云:‘縱使夕死,及是朝也,又不可不聞道。’比如悦口之芻豢在前,豈可因將死而不飽?宜若及未死而愈欲亟進之也。
心無所住,佛老之無適莫,而無道以主之,故猖狂自恣也。心無所倚,聖人之無適莫,而有義存焉,故其動也中。
‘利者,義之和也’,天地間元有此理。利若無人己之别,則何所往而不可?聖人者,以四海為家,固欲同仁而極利之,則愈利愈善,惟恐其一毫之不利也。若主一國,則利吾國而未必利他國;主一家,則利吾家而未必利他家;主一身,則利吾身而未必利他身,此利己而不利人。私也,非公利也,所以不可行也。若利吾身、吾家,而達之天下亦無害者,亦不害為公利。音‘理’。如耕田而食,鑿井而飲,雖無利於他人,而吾何憚不為也?使天下之民各有耕鑿之利,天下斯利矣,此聖人之所欲也。然專放於此,則雖耕鑿之間,又將有争畔争汲之弊,所以致怨也。
按:集注之意,‘能以禮讓為國乎’七字與‘不能以禮讓為國’七字對勘。今諺解以‘能禮讓’為句,非漢曹大家疏引。此語‘乎’字上有‘從政’二字,語意尤明。
中庸云:‘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君臣、父子、夫婦、昆(季)〔弟〕、朋友,‘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一者,誠也。五達道非三達德,則無以行之;三達德非一誠,則德非其德也。凡天下之事,千條萬(繙)〔緒〕[1],一‘誠’字貫過矣,此夫子‘一貫’之説也。中庸重言‘行之者一’,而不言一之為何物。至末後方説出‘誠者,天道;誠之者,人道’。蓋誠者,聖人之忠恕也;誠之者,學者之忠恕也。而誠之之極,便至於誠。如此章者,緣曾子便曉,故只欠‘誠者,天道’一句,而只言‘一貫’,使之自得,如中庸之只先言一而不及誠也,莫非教誨之道也。欲知‘一貫’之義者,必於中庸求之。
如君義臣忠、父慈子孝,君之臨臣,千條萬緒,一‘義’字貫之;臣之事君,千條萬緒,一‘忠’字貫之。父子亦然。又如居上寬、為禮敬、臨喪哀,寬貫乎政,敬貫乎禮,哀貫乎喪。又如殷有三仁,微子之去,箕子之奴,比干之死,仁則貫之。然此皆各主一事而言,義不貫於父,慈不貫於君,寬不貫於喪,哀不貫於政。其統萬事,而一貫之者,其惟誠乎?誠者何也?天道乾乾,萬物育,誠而已矣。聖人之道亦無息,汎應曲當,亦誠而已矣。
按:语類朱子重言複言,以程子説為十分是當。故集注一依其意,無少移易也。彼云‘推己及物,恕也’,故此云‘盡己推己’;彼云‘忠恕一以貫之’云云,故此云‘一理渾然而汎應曲當’;彼云‘惟天之命’云云,故此云‘至誠無息而萬物各得其所’;彼云‘聖人教人’以下云云,故此云‘曾子有見’以下云云。蓋一理渾然,忠也;汎應曲當,恕也,聖人之忠恕也;至誠無息,忠也;萬物各得其所,恕也,天地之忠恕也。曾子既云‘夫子之道’,則非專指盡己推己之目,明矣。程子曰‘此與“違道不遠”異’也,前既云‘推己及物’,‘違道不遠是也’,此復云爾,則曾子所謂忠恕,分明是‘動以天’者也。又云:‘中庸所謂忠恕,乃下學上達之義。’盡己推己雖是學者下學,而亦可以上達於‘動以天’者也。若使用力於盡己推己之目而有得焉,則亦將自得於一理渾然、汎應曲當之忠恕。故姑借學者之事,以著明聖人之忠恕,欲使之由此而覺彼也。
誠之所存,喻必深焉。君子之於義,小人之於利,心志百為,不出於此。故萬事萬物,莫非得之之材具,如為闕一也。君子喻於禁暴,小人喻於為暴,其機如此。此存心之戒也。
高峯千仞,必起於衆岫之間,未嘗特拔於平地;翠竹千尺,必生於叢篁之際,亦未嘗孤秀於茂草。氣數之運,物態之變,蓋有然。故文王在上,凡民皆興。以天下之廣,兆民之衆,豈無見而知之者乎?所以為不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