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子】
凡十一章。
【一章】*
或問 三子之心,同出於至誠惻怛則可見矣,抑何以知其所處之各適其可耶?曰:按史記殷、周紀、宋世家所記,此事先後皆不同,惟殷紀以為微子先去,比干乃諫而死,然後箕子佯狂為奴,為紂所囚者近是。蓋微子帝乙元子,當以先王宗祀為重,(幾)〔義〕[1]當早去。又決知紂之不可諫也,故遂去之而不以為嫌。比干,少師,義當力諫。雖知其不可諫而不可已也,故遂以諫死而不以為悔。箕子見比干之死,則知己之不可諫,且不忍復死以累其上也;見微子之去,則知己之不必去,且不忍復去以背其君也,故佯狂為奴而不以為辱。此可以見三仁之所當為,易地皆然矣。或以為箕子以天畀九疇未傳而不敢死,則其為説迂矣。同謂之仁者,以其皆無私而各當理也。無私,故得心之體而無違;當理,故得心之用而不失,此其所以全心之德而謂之仁與?○曰:然則史記三子之事與夫子之言,先後不同,何也?曰:史所書者事之實,此所記者以事之難易為先後耳。〇曰:諸説如何?曰:范氏疏矣,三子之仁,豈以足以有天下而名之耶?吕謝意同,而謝密矣,但三子之於仁,非但知之而已,謝氏之論仁多如此,蓋不可曉。或其章首本有知字,故其下文如此,蓋謂【眉批】 ‘蓋謂’之‘謂’恐作‘為’。讀者言之,如侯氏之云則可耳。游氏所謂‘仁人之用心,惟仁所在,則從之,不論所以’者,似非知仁之言。蓋仁者,心之德,有是心而不失其德,則謂之仁人。一時如此,則一時之仁也;一事如此,則一事之仁也。其時與事雖有不同,而所謂仁者,則常在此而不在彼也。蓋始出乎此,而終合乎此耳。若如游氏之言,則是所謂仁人者與仁自為二物,人常在此,仁在彼,而以人往從乎仁也。其曰‘彼獨以是求仁焉’,則又甚矣。彼夷齊者,亦曰不如是則無以得其心之所安而賊夫德耳。豈曰仁在於彼,而餓死以求之哉?其論宰我之問,則予於本章已辨之矣。楊尹氏則皆得之。而尹氏所謂當為者,則當以予前説通之耳。
精義 范氏曰:三人者皆足以有天下,故均之曰仁。孟子曰:‘聖人之行不同也,或遠或近,或去或不去,歸潔其身而已矣。’三人皆聖人之行也,求仁而得仁,宜其一矣。○吕氏曰:去之、為之奴、諫而死者,皆欲納君于善,故同謂之仁。○謝氏曰:三人之行皆出于至誠惻怛,斯知仁矣。○游氏曰:董子曰‘仁人者,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善乎其言,始可與言仁也已矣。蓋仁人之用心,惟仁所在而已,仁之所在則從之,不論所以也。仁在於去,則去之而不愧,微子是也;仁在于不去,則為之奴而不辱,箕子是也;仁在于死,則就死而不悔,比干是也。豈顧利害禍福而易其求仁之志哉?故伯夷之清、伊尹之任、柳下惠之和,皆仁也。伯夷辭為孤竹之君,而餓於首陽之下,由衆人觀之,其利害固殊絶也,而彼獨以是求仁焉。以是求之,以是得之,既以遂其志矣,夫何怨之有?宰我曰:‘仁者,雖告之曰“井有仁焉”,其從之也。’宰我之意,蓋曰仁者之志,惟求仁而已,功利非所計也,井者必死之地也,厥或告之曰死地有仁,彼其用心之誠,亦將從之也。是不然,君子之求仁,亦曰循理而已矣。夫理之所不載,安在其為仁耶?故可逝者,其心也;其不可陷者,其理也。以其用心之仁,故可以欺;以其見理之明,故不可罔。以井為言,則犯害之地皆是也。○楊氏曰:三人者各得其本心,故同謂之仁。○侯氏曰:伯夷、叔齊求仁而得仁,‘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干諫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知此五人之為仁,則知仁矣,學者致思焉。○尹氏曰:無所擇于利害而為所當為,惟仁者能之。君子之事不必同也,其于利害無所擇則一也。書曰‘自靖,人自獻于先王’,故孔子皆以為仁也。
【二章】*
或問 柳下惠仕而屢黜,黜而復仕,至於三黜而又不去焉,何也?曰:進不隱賢,必以其道,‘不以三公易其介’,所以屢黜而至於三也;降志辱身,‘援而止之而止’,雖袒裼裸裎於我側,不以為浼,所以黜而復仕,既三黜遂不去也。○或曰:惠知直道之必黜而不去,然則其將枉道以事人乎?曰:不然也。惠之意若曰我但能直道事人,則固不必去魯而適他國矣;若能枉道以事人,則亦不必去魯而適他國也。其言汎然,若無所指,蓋和者之氣象如此,而其意則固自信其不能枉道而事人矣。是以三黜之後,雖不屑去,然亦意其遂不復仕,故孔子得以列之於逸民之目。諸説尹氏得之,謝説玩世不恭之意,亦善。‘重適他邦’以下,則非柳下惠之意。楊氏以孔子無可無不可為近於和,亦非也。夫無可者近於清,無不可者近於和,是以孔子之於夷惠,集其大成而時出之,豈曰無可無不可而反獨近於一偏之和歟?蓋為是説者,其立心制行,有近於柳下之風者,故未察乎孔子之言,而並以為亦若惠之為也。馬援稱漢高祖無可無不可,其失夫子之意亦若此耳。楊氏發明一篇之旨則善,然亦有疑於牽合者。侯氏和而介者善矣,所謂‘介之量’,則不可曉,豈放程子清者之量而失之歟?若曰和之守,其庶幾乎!其以降志辱身為絶其流,亦非也。聞之師曰:‘柳下惠之直道,其自知甚審,其自信甚篤,所謂確乎其不可拔者也。若漆雕開之未能自信,豈其自度有未至於斯者歟?’蓋與范尹之意同。張敬夫曰:‘其曰“往而不三黜”,則亦幾於不恭矣。’此與謝氏意亦相發。
精義 范氏曰:此孟子所謂‘不屑去也’、‘遺佚而不怨,阨窮而不憫’,降志而不以為辱,屈身而不以為恥,自知其直道而已。在柳下惠則可,孔子不為也。○謝氏曰:其官不移,用我亦可,舍我亦可,玩世不恭者之所為也。蓋古人重適他邦,如大夫去國,嚮國而哭,雖在他國,祭祀之禮,居喪之服,皆如其國之故。使其他國可以處我,去此之彼何憚焉?然莫能相尚也,是以何必去父母之邦。○楊氏曰:柳下惠不羞汙君,不卑小官,故為士師,三黜而不去,聖人之和者也。孔子無可無不可,則近于和而不同道。柳下惠不去父母之邦,孔子則去魯而無不之,君子或去或不去,一於仁而已矣,故記柳下惠於三仁之後,而下文又詳著孔子之行,以明其趨則一也。自楚狂至荷蓧,皆譏孔子不能已者,故其終歷敍夷齊而下,而卒曰:‘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蓋所謂逸民者,聖人之徒也。孔子之異於是,惟時焉而已矣。孟子以為集大成,其有見於此與?○侯氏曰:子謂柳下惠‘降志辱身矣’,孟子謂柳下惠‘不羞汙君,不卑小官;進不隱賢,必以其道;遺佚而不怨,阨窮而不憫’,疑其和光同塵,不與臧否,玩世不恭者也。及為士師,三黜,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其出處取與之際,不合聖人蓋亦鮮矣,豈非和而能介者乎?孟子謂之‘聖之和’,而夫子曰‘言中倫,行中慮’,不亦宜乎?和而介,乃介之量也。然子曰降志辱身,孟子曰不恭,蓋欲絶其流也。○尹氏曰:柳下惠孟子所謂不屑去者也。‘遺佚而不怨,阨窮而不憫’,仕而不喜,黜而不愠,自知其直道而行耳,此其所以為和與?若孔子則異是矣。
【三章】*
或問 三章之説。曰:程子、尹氏得之矣,范氏所論折衷之意亦善。楊氏以景公不能致敬有禮,又不能行其言,而孔子去,則有合於孟子之云矣。然以文意考之,而參以程子、尹氏之説,則恐未安也。夫季氏之專强僭逼,夫子所深惡也,又何必以是自處,而責人之不我從也耶?楊氏説見下章。
精義 伊川曰:‘若季氏則吾不能,以季孟之間待之’,季氏强臣,君待之之禮極隆,然非所以待孔子也。季孟之間,則待之之禮為至矣。然復曰‘吾老矣,不能用也’,此孔子不繫待之輕重,特以不用而去。○范氏曰:此聖人去就所以異于人人也。孟子每言伯夷、伊尹、柳下惠,必以孔子明之。此篇自微子至于逸民,皆記賢人之出處,而折中以聖人之行,所以明中庸之道也。○謝氏曰:以季孟之間待夫子,在景公之意則已勤。○尹氏曰:景公之待孔子,猶齊宣之欲中國而授孟子室也。不用則亦已矣,是何足以留孔子也。
【四章】*
或問 史記載孔子之去魯也,有‘彼婦之口,可以出走’之歌。今尹氏直以為知魯之君無敬賢之心而去,何耶?曰:齊人之謀,固欲以是沮孔子矣。蓋欲以女子為間於魯之君相,使之先有以熒惑其耳目、感移其心志,遂乘間而進説,以沮敗其所為,甚則或遂中以不測之禍,而不慮孔子之覺之早去之速也。然孔子之覺之也,直以其無敬賢之心,知其不足與有為耳,而其禍之將至者,則固亦不外乎此也。尹氏之言,不及其他,其有得於孔子之初心,與范氏所引膰肉事,亦得其旨。
精義 范氏曰:史記世家,‘孔子曰:“魯今且郊,如致膰乎大夫,則吾猶可以止。”季桓子卒受齊女樂;郊,又不致膰俎于大夫。孔子遂行。’孟子曰:‘不知者以為為肉也,其知者以為為無禮也。’然則膰肉雖至,可以無行乎?是不然,膰肉雖至,亦行也,唯未必如不至之速也。孔子之行,本之受女樂而不朝,是以記者不及膰肉也。○楊氏曰:孔子有行可之仕,際可之仕。言將行其言也,則就之,行可之仕也;迎之致敬以有禮,則就之,際可之仕也。齊景公待孔子,曰‘若季氏則吾不能,以季孟之間待之’,非致敬以有禮也;曰‘吾老矣,不能用也’,非言將行其言也。二者皆無處焉,故孔子行。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受齊女樂而不朝,則不足與有行矣。雖禮貌未衰,猶將去之也,故孔子行。○尹氏曰: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也。受女樂而不朝,怠于政事如此,其無欽賢之心可知矣,夫子所以行也。
【五章】*
或問 五章之説。曰:此無他説,但侯氏似以鳳德之衰為孔子之不見用於時,恐不如舊説之善也。
精義 楊氏曰:接輿以鳳德況孔子而規其行,知尊孔子而趨不同者也,故孔子下欲與之言。接輿其意若曰孔子之為孔子,其趨不同,未易以口舌争也,故趨而避之,不與之言。○侯氏曰:聖人之道大而難知,楚狂接輿知鳳德之衰而已,不知天之未喪斯文也;知今之從政者殆,而不知文武之道未墜也,故孔子下欲與之言,趨而辟之,不得與之言也。○尹氏曰:接輿以鳳況孔子,而諷孔子使隱也。
【六章】*
或問 六章之説。曰:諸説皆善,而范尹氏尤詳,可熟復也。但程子、張子‘誰以易之’一句,文義微有未安。蓋桀溺言天下皆亂,夫子將誰與變易之?故夫子解之曰:‘若天下有道,則我無用與人變易矣。’是所謂誰者,乃指世人而言;而所謂易者,皆主夫子而言之也。今曰‘誰可以易之’,又曰‘誰肯以夫子之道易己所為’,則皆不主夫子而言。又曰‘如何變易之’,則又不見誰字之為何人也。楊氏謂夫子為非辟人者,而以鳥獸不可同羣為夫子自辨其不辟人之辭,則失之。夫子去魯適衛,去衛適陳,至於微服而過宋,以辟桓魋之難,則固不免於辟人矣。桀溺既以辟世自處,故譏孔子之不能辟世而徒辟人也。然辟人者,特以義去就,而未嘗遂與人絶。若辟世,則遂與人絶,直與鳥獸同羣矣,故夫子所謂鳥獸不可與同羣者,乃所以譏桀溺之於【眉批】 唐本無‘之’字,可疑。‘於’字恐衍。辟世而與人絶耳,非以自解其不辟人也。
精義 明道曰:‘桀溺言天下衰亂無道,滔滔者天下皆是也,孔子雖欲行其教,而誰可以化而易之?孔子曰:“如使天下有道,我則無所治,不與易之也。今所以周流四方,為時無道故也。”聖人不敢有忘天下之心,知其不可而猶為之,故其言如此。’又曰:‘“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誰以易之”,誰肯以夫子之道易己所為?’○張子曰:滔滔忘反者天下莫不然,如何變易之?‘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知天下無道而不隱者,道不遠人。且聖人之仁,不以無道必天下而棄之也。○范氏曰:接輿、長沮、桀溺佯狂躬耕,而不入危亂之邦,此聖人所欲引而至於道者也,故孔子下欲與之言,又使子路問津焉。接輿則趨辟,長沮則不答,皆自絶於夫子,以守其一介之行,不能由中庸以入堯舜之道,非聖人絶之也。若夫子之行則異於逸民,故修身治天下國家,必由孔子之道;離孔子之道,則為非道,不可以治天下國家也。○吕氏曰:孔子皇皇,蓋以天下皆無道,將以斯道易天下而已。如使天下有道,則無所用易。桀溺果于進退,故謂天下皆無道,舍此適彼,將何所易,正惟辟世而已。此不與人為徒者也,故孔子以為不然。○楊氏曰:孔子之仕,事道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故去之,非有辟也。桀溺以孔子為辟人之士,則非知孔子者矣,故夫子憮然曰‘鳥獸不可與同羣’,則所當與為羣者,人而已。夫如是,何辟人之有?○尹氏曰:長沮、桀溺之徒,皆素隱者也,故以孔子之周行四方為非,而曰:‘滔滔者天下皆是,誰肯以夫子之道易己所為哉?’不知天下有道,則聖人無事於變易,所以易之者,為其滔滔也。且人之與人,類也。惡天下之滔滔而欲辟之,則又豈可與鳥獸同羣乎?聖人不以絶人逃世為潔也。
【七章】*
或問 七章之説。曰:諸説皆善,但范氏所謂‘名不足以累之’者,非是。丈人之名,偶不見於經耳,何以知其不累於名而固匿之耶?所謂‘扶世立教’者,亦非是。大抵范氏所論聖人之事多如此,已辨於前者之章[2]矣。謝氏以夏商之衰,未有避世之士,但偶不見於聖人之經耳,書傳所載,固多有之,而此篇大旨,亦初不在是也。又以不知身世之有間為聖人之無我,恐亦未然。所謂無我者,但為無彼我之私耳,曷嘗誤以我為人,而認人為我哉?而楊氏論子路、丈人處,尤得其曲折也。侯説疏矣。〇曰:然則知道之不行矣,而徒仕可乎?曰:仕所以行義也,義則有可不可矣,義合而從,則道固不患於不行;不合而去,則道雖不行,而義亦未嘗廢也。是以君子雖知道之不行而未嘗不仕,然亦未嘗懷私徇禄而苟一時之安也。由此觀之,道義之未嘗相離也,亦可見矣。〇曰:接輿以下數子,尹氏以為皆素隱者,而楊氏獨以丈人為求志而非素隱,何也?曰:無德而隱,無故而隱,皆素隱也。若楊氏之意,則丈人者,庶其免於無德之隱矣。然其知子路之賢而止之宿,乃未嘗一言以及其所求之志也,則又安得而逃夫尹氏之譏哉?
精義 范氏曰:周之衰世,賢人處隱,如丈人也、荷蓧而不知其名,蓋名不足以累之也。孔子惜其未聞道也,故使子路反見之,告以君臣之道。蓋孔子所遇未嘗無誨焉。夫隱者為高,故往而不反;仕者為通,故溺而不止;不與鳥獸同羣,則決性命之情而饕富貴。此二者皆惑也,是以依乎中庸者為難。唯聖人不廢君臣之義,或出或處,不離于道,所以扶世立教也。○謝氏曰:夏商嘗中衰,而聖賢之作亦繼,故士之不得志而處者,猶未有避世之意。周之衰世,習治之後而傷禮義陵遲之久也,故士之隱者,至憤世疾邪,多為長往不來之行。當是時,微聖人,無以知‘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蓋知世無道而隱,雖不役于利者,然悻悻于自潔,則不得同為無我矣。聖人樂則行之,憂則違之,則亦豈知我之不忘世邪?世之不忘我邪?雖不與鳥獸同羣,亦何嘗知進而不知退?此所以與避世者異。○楊氏曰:子路問夫子于荷蓧丈人,丈人曰:‘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植其杖而耘。其言不讎,而子路拱而立,猶若待命者,蓋敬之至也。記曰‘遭先生于道,〔趨而進〕,正立拱手。先生(問)〔與之言〕則對,不(問)〔與之言〕則趨而退’[3],禮也。豈子路有得丈人于眉睫之間,而敬之若斯邪?故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所以親厚之也。蓋二人者相得于語默之間,故其相與如此。又見其二子焉,斯可謂長幼之節不可廢矣。孔子以是知其可與言君臣之義也,故使子路反見之,蓋將語之以此也。然孔子獨于荷蓧謂之隱者,蓋知其隱居求志,非素隱故也。下文記子路之言,蓋述孔子使反告之意。○侯氏曰:孔子曰‘不知言,無以知人也’。子路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丈人曰:‘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植其杖而耘,言不迫切,足知其為有德君子也;植杖而耘,又見從容于子路也,第不如夫子之從容中道爾,故夫子曰‘隱者也’。使子路反見之,則欲約之以禮。其止子路宿也,見其二子焉,殺雞為黍而食之,則知賓主之序者也,故子路告其子曰:‘長幼之節,既不可廢,則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蓋就其所知而告之,亦夫子之志也。○尹氏曰:道不行,孔子固已知之矣。其不以不仕為高者,聖人或出或處,惟其義而已,故子路譏丈人獨行之失,曰:‘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乎?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不為也。’是數子謂之獨行隱居可也,然乃所謂素隱行怪,孔子所不為者也。子之下車于接輿,使子路問津于長沮、桀溺,反見乎荷蓧丈人,豈不欲引而至于道乎?而四子者方守其一介之行而不可回,故亦終于素隱而已矣。
【八章】*
或問 八章之意。曰:范謝尹氏得之。吕氏‘中慮’之説非是。楊氏制行相救之辨,於此章發之,不若具【眉批】 具,唐本或‘其’,當詳之。於孟子第十篇首章論之之當,而其所以為説者,亦不若彼之詳且明也。侯氏以夷齊為鄰於仁者,與所謂求仁得仁者異矣。其論無可無不可者,則得之。
精義 范氏曰:孟子曰‘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孔子無可無不可,此聖人所以一天下之不一也;揚雄曰‘觀乎聖人,則見賢人’,是以孟子每言夷惠,必以孔子明之。由夷惠皆得其偏,未若聖人之全盡也。○吕氏曰:慮者,志之所在,雖不可以為法,中其素志之所在,不至于不揜。虞仲、夷逸身隱而不仕,合乎道之清;言放而不拘,合乎道之權,惟是二者中于道而已。柳下惠、少連亦二者中乎道,而得乎言行之大,故愈于此。○謝氏曰:七人隱遯不汙則同,其立心造行則異。伯夷、叔齊,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蓋彼已遯世離羣矣,直以降志辱身為恥,下聖人一等,此其最高與?柳下惠、少連,雖降志而不枉己,雖辱身而不求合,其心有不屑也,故能言中倫,行中慮。虞仲、夷逸,隱居放言,則言不合先王之法者多矣,然清而不汙也,權而適可也,與方外之士害義傷教而亂大倫者殊科,是以均謂之逸民。○楊氏曰:不降志、不辱身,夷齊之所同;降志辱身矣,而言中倫,行中慮,柳下惠、少連之所同。當是時,所謂清和者,非獨夷惠而已。七人者若是其班,則皆聖人之徒也,而論者謂三聖人因時制行以相救,豈未嘗深考于此乎?○侯氏曰:作逸民之道者七人,而制行不同,各盡其所至而已。夷齊非其義也,非其道也,棄千乘之國而餓,非為名也,潔身而清者也;‘不降其志,不辱其身’,鄰于仁矣。‘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疑其汙也’,而‘言中倫,行中慮’。柳下惠,三公不能易其介;‘虞仲、夷逸,隱居放言’。隱居,所以身中清;放言以自廢,所以中權。然皆非聖人之中道,故曰‘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聖人之中道,志亦有可降時,身亦有可辱時,亦有不可降辱時,各因其時而已,故中庸曰‘溥博淵泉,而時出之’。○尹氏曰:先儒謂七人皆逸民之賢者,各守其一節者也。孔子則無可無不可,此所以常適其可,異于逸民之徒也。揚雄曰‘觀乎聖人,則見賢人’,是以孟子每言夷惠,必以孔子斷之。
【九章】*
或問 何以知亞飯為侑食之官也。曰:白虎通曰王者平旦食、晝食、脯食、暮食,凡四飯,諸侯三飯,大夫再飯,故魯之樂官,自亞飯以下,蓋凡三飯也。諸説則張子、謝氏得之。程子以為此數人之去,由樂正魯不用而放棄之,則未知其為魯不能用正樂而棄賢耶?抑以為魯樂既正而黜此人也。如前之説,則與張子不異;如後之説,則此篇所記皆潔身遯世之士,不應以曠官失職、淫樂之矇參於其間也。其辭大簡,無以考其歸趣,是以論而闕之。范氏以為記樂所由廢,恐初無此意。又謂‘諫不用而去’者,亦非也。此章之説,大抵本無所據,但其寬平廣博者取數或多,此説所指太偏,未有以必其然耳。楊氏以為‘著之以見周公之澤’,而通其意於下章,則又大偏而近於鑿矣。
精義 伊川曰:孔子自衛反魯,樂正,雅頌各得其所,至是太師等入河蹈海,由樂正魯不用而放棄之也。○張子曰:師摯之始,樂失其次,徒洋洋盈耳而已。夫子自衛反魯,一嘗治之,其後伶人賤工識樂之正。及魯下衰,三桓僭妄,自太師而下皆知散之四方,逾河蹈海以去亂。聖人俄頃之助功化已如此,其曰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豈虚言哉?○范氏曰:記樂之所由廢也。樂者,諸侯受之于天子,以祀其先祖者也,故有國者重之。古者樂師雖賤而有課職,哀公之時,禮樂廢壞,不聽規諫,故樂師失職,又不得其言,而分散于四方,則其國可知矣。○謝氏曰:周衰,賢者相招為禄仕,多仕於伶官,蓋其責輕而無愧。至其甚也,淫聲無節,僭上無禁,守其官者或愧焉,是以非而去之。○楊氏曰:周衰,雖禮樂壞亡,而魯猶足為也,故一變而可至於道。至是官不得其職,雖樂工之賤,猶負其器而不苟,有入於河海者,故著之以見周公之澤也,故下文述周公之語。○尹氏曰,臣聞張載曰:‘師摯之始,樂失其次,徒洋洋盈耳而已。夫子自衛反魯,一嘗治之。其後伶人賤工識樂之正。及魯益衰,三家僭妄,自太師以下,皆知散之四方,逾河蹈海以去亂。夫聖人俄頃之助,功化已如此。其曰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豈虚言哉?’
【十章】*
或問 施之為弛,何也?曰:陸氏釋文云爾,而吴氏考開元五經文字,亦作‘弛’,是唐本初未嘗誤也。然孔説已訓為‘易’,則漢本已作‘施’,而讀如衛綰傳之‘施易’者耳。如音移,顔音,弋豉反。此不可曉,然作弛者於義為得,故程伯子以三句反復而言,恐其意或出此,但其辭簡略,未有以驗其必然耳。至於吕氏則固明言之,但不引二書為證,豈其暗合也與?○曰:他説如何?曰:有以施為‘施與’之‘施’者,言不私其親暱也。然考之於經,未見不私之文,則疑於不通有無而恝然無恩者。有以謂無失其為親者,則似吕氏之説矣。然其旨不分明,則未知其果以何為説也?有以‘施’為施報往來之意者,則人之所以害其親親之恩者,其失在於望報而不在於施。今不責其望報,而徒曰不施,恐文勢之輕重,不因[4]如此也。是皆不考於釋文之過也。又有謂施為‘施刑’之‘施’,而引左傳晉施邢侯,漢書成帝欲施諸舅之語為證,以為考之於書魯公氣象,頗傷嚴急,故周公以此四言者戒之,其意美矣。然施字之説,則恐過深。君子所以為親親之道,豈但當不殺之而已哉?至於四言之序,則亦吕氏得之。范氏以為記魯之所由衰者,恐亦未必有此意也。
精義 明道曰:周公謂魯公三句,反復説不獨不施其親,又當使大臣不怨。至公不可忘私,故又當全故舊。○伊川曰:施,與也。言不私其親暱也。○范氏曰:記魯之所由衰也。周公之戒如此,其子孫忽忘之矣。‘不施其親’者,無失其為親也。大臣不獨用其身而已,必行其道,則不怨矣;故舊不遺,則民不偷;無求備於一人,則為上易事。四者,治國之要也。○吕氏曰:四者正謂親親、敬大臣、篤故舊、寬衆,此其序也。‘施’讀為‘弛’,不相維也。按:陸氏釋文正作弛字,音詩紙反。大臣非其人則去之,居其位而不用,此所以取怨也。○謝氏曰:對報之謂施,如親黨特無失其為親而已,豈有施報來往之意也?‘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大臣民之表,使謀不行、言不聽而怠,則國可知矣。故舊非大故而棄,是無所不薄矣;求備于一人,則無人而可使也。齊家治國,與人接下之道盡于是。○楊氏曰:自‘親親’推之于‘敬’,故自‘敬大臣’推之‘不求備于一人’,則所以厚民德、用人才者至矣。為國之道,孰先于是乎?故周公之訓魯公以此。○尹氏曰:親者無失其為親,是以無所施也。大臣所當任,不可使有不用之怨也。故者無失其為故,不可輕棄遺也。使人則必器之,不可以求備也。周公之戒其子至矣,國安有不治哉?
【十一章】
精義 張子曰:周有八士,記善人之富也。此以下或問不論。○范氏曰:周公作君奭,稱文王之臣,自虢叔以下,而太公、畢公之屬不在焉。孔子記有八士,而閎夭、泰顛之屬不在焉,此八人皆不顯者,周之多士可知矣。自三仁至于八士,或顯或隱,皆聖賢之出處也。莊周之讓王蓋本乎此篇。○謝氏曰:皆尚志者。雖其言行不傳,必其居仁由義者也。○楊氏曰:八人盡為士之道者,故謂之八士。○尹氏曰:周有八士,記善人之富也,士則盡士之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