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也】
凡二十八章[1]。
【一章】*
或問 仲弓之有人君之度,何以知其然耶?曰:以前篇‘不佞’之譏、後章‘居敬行簡’之對,而有以知其然也。謝氏以為‘簡以臨之,莊以莅之’,蓋近之矣。然其深厚廣博宜在人上之意,則未之發也。〇曰:諸説如何?曰:‘才德’之云,足以兼仲弓之所長矣。然此曰南面,而不曰為政,則疑其主於德而言也。范氏之證,亦為得之。謝楊[2]遂以仲弓為仁,則亦未達乎前篇夫子所以對或人之文意耳。
精義 伊川解曰:仲弓才德可使為政也。○范氏曰:仲弓可以為諸侯,故夫子與之言皆治國之事。論語可見矣。○謝氏曰:‘簡以臨之,莊以莅之’,為人上之道也。‘仁而不佞’,其才宜如此,故曰‘可使南面’。○楊氏曰:仁足以長人,然後能治其國家。雍也仁矣,故可使南面。○尹氏曰:‘南面’謂可以為政也。
【二章】*
或問 子桑伯子何人也?曰:胡氏以為莊子所稱子桑户,與孟子反、子琴張為友者,蓋老氏之流也。然家語亦云孔子見其不衣冠而處,則固略於禮法,如莊生之所稱矣。〇曰:夫子以子桑伯子為可,而又以簡稱之,何也?曰:程子之説得之矣。謝氏以為亦可南面,則恐失之。游楊既不見程子‘未盡善’之意,尹氏又因‘未盡善’之説而專指其‘居敬’為言,若是,則不復得以‘可’為言矣。大率夫子之意,但言其人之可,而以其簡者明其所以可。雖不正言其居簡之失,而所謂可者,固有未盡善之(之)意矣。仲弓乃能默契聖人之微旨,而分别其居敬居簡之不同,夫子所以深許之也。〇曰:居敬居簡之不同,何也?曰:持身以敬,則心不放逸,而義理【眉批】 理,一本作‘禮’,恐誤。著明,故其所以見於事者,自然操得其要而無煩擾之患。若所以處身者既務於簡,而所以行之者又一切以簡為事,則是義理準則既不素明於内,而紀綱法度又無所持循於外也,大簡之弊將有不可勝言者矣。程子之言蓋已曲盡其旨,熟考而深思之可也。若范氏專以簡為臨民之道,則是居敬者無與乎臨民,而内外判矣。且子桑伯子之行簡,其於堯舜之事又豈可同日而語哉?謝氏似以居敬為舉其大,居簡為略其細,疑亦未安。夫君子無衆寡、無小大、無敢慢,敬豈獨為舉其大哉?且‘居敬而行簡’者,自然理得而不煩之謂,亦非有所略也。有所略,則與不事事者無以異矣。游氏語若有未密者。楊氏‘簡而廉’之説,亦贅而且狭矣。〇曰:仲弓以居簡行簡為太簡,而程子以為不簡,何也?曰:程子以其有心於簡而言耳。然内無道揆,外無法守,苟以無事於一時可也,久則蠱弊生焉,將不勝其多事矣。〇曰:范氏之説如何?曰:此亦記一時之言耳,未必有相發明之意也。謝氏説蓋亦此意而辭差緩。然夫子之許仲弓以南面者,又非以其知此而許之也。
精義 伊川解曰:‘内主於敬而簡,則為要直;内存乎簡,則為疏略。仲弓可謂知旨者。子桑伯子之簡雖可取,而未盡善,故夫子云可也。’又語録曰:‘“居敬而行簡”者,居敬則自然簡;“居簡而行簡”者,似乎簡矣,然乃所以不簡。蓋先有心於簡,則多卻一簡也。居敬則心中無物,是乃簡也。’又曰:‘敬則自虚静,不可把虚静來唤做敬。居敬則自然簡。居簡而行簡,卻是不簡,只是所居者已剩一簡字。’○范氏曰:易者乾德也,簡者坤德也。敬以直内,簡以臨人,故堯舜修己以敬,而臨下以簡。子桑伯子其處己亦若待人,一之於簡而已。居敬而行簡,堯舜之道也。故曰‘雍之言然’。○吕氏曰:此兩章相發明。子曰‘雍也,可使南面’,不見可使之迹,故以後章對子桑伯子之言為證。○謝氏曰:此仲弓聞夫子‘可使南面’之語,因以問子桑伯子可不可也,與夫子與曾點因問三子之言如之何之意同也。子曰‘可也簡’,其所以可,以其簡故也。‘居敬而行簡,以臨其民’,舉其大而略其細者也;‘居簡而行簡’,不事事者也。仲弓所知如此,其不可以南面乎?○游氏曰:子桑伯子之可也,以其簡。若主之以敬而行之,則簡為善。○楊氏曰:子桑伯子為聖人之所可者,以其簡也。夫‘主一之謂敬’,居敬,則其行自簡矣,故簡而廉;居簡而行簡,則大簡矣,非臨下之道也。○尹氏曰:以其居簡,故曰可也。中主於敬而行簡,不亦可乎?若居簡而行簡,則大簡。
【三章】*
或問 韓子‘不貳過’之説如何[3]?曰:愚嘗聞之師矣,曰:‘程子云不貳過者,念慮小差,隨即冰釋,不復形於心術之間。’若如韓子之言,則是心常有過而直遏閉之,使不形於事爾,亦何足以為顔子乎?蓋其所論過字則是,而所以為不貳者則非。學者不可不審而别之也。〇曰:此章諸説如何?曰:程子詳且盡矣。其曰‘微有差失,便能知之;纔知之,便更不萌作’者,尤善。張子之説,本皆與程子同,後乃易其‘遷怒’之説,則既非文義之所安,而又皆曰‘不使’焉,則亦恐非所以語顔子也。范氏所謂‘性不移於怒’者,理則善矣,而於文義有所未安。其曰‘知幾’,則亦猶韓子之説云爾。謝氏大意如曰‘不患有過,過不害其為改’,則檢身之意亦大疏矣。游氏‘不遷怒’之説,亦程子之意,而其論‘不貳過’,則猶范氏之云也。又以聖人寂然不動,故無過,然則謂凡有動者皆過也,而可乎?至以不遷、不貳為有正心、脩己之别,則説益以支矣。又概以能自强者語之,則於顔子之事亦無所當也。夫顔子之賢,‘利仁’蓋不足以言之,又何自强之有哉?所謂絶學,亦老氏之語。若聖人,則固不待學,然亦未嘗絶學也。楊氏‘求放心’之説,意亦善矣。然謂顔子之學止於如此,則恐未然。蓋顔子之不遷不貳,乃其終身好學之所就。未至於是,則雖欲勉學而力行之,政恐未易可至,豈能求放心而遽可至是哉?
精義 伊川解曰:‘顔子之怒在物不在己,故不遷;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不貳過也。’又顔子所好何學論曰:‘聖人之門,其徒三千,獨稱顔子好學。夫詩、書、六藝,三千子非不習而通也。然則顔子所獨好者,何學也?學以至聖人之道也。聖人可學而至歟?’曰:‘然。’‘學之道如何?’曰:‘天地儲精,得五行之秀者為人。其本也,真而静;其未發也,五性具焉,曰仁義禮智信;形既生矣,外物觸其形而動於中矣,其中動而七情出焉,曰喜、怒、哀、樂[4]、愛、惡、欲。情既熾而益蕩,其性鑿矣。是故覺者約其情使合於中,正其心,養其性,故曰性其情;愚者則不知制之,縱其情而至於邪僻,梏其性而亡之,故曰情其性。凡學之道,正其心、養其性而已。中正而誠,則聖矣。君子之學,必先明諸心,知所養[5],然後力行以求至,所謂‘自明而誠’也,故學必盡其心。盡其心,則知其性;知其性,反而誠之,聖人也,故洪範曰“思曰睿,睿作聖”。誠之之道,在乎信道篤。信道篤則行之果,行之果則守之固;仁義忠信不離乎心,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出處語默必於是。久而弗失,則居之安,動容周旋中禮,而邪僻之心無自生矣。故顔子所事,則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仲尼稱之,則曰“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勿失之矣”。又曰“不遷怒,不貳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此其好之篤,學之之道也,視聽言動皆禮矣。所異於聖人者,蓋聖人則不思而得,不勉而中,從容中道;顔子則必思而後得,必勉而後中,故曰“顔子之與聖人,相去一息”。孟子曰:“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謂神。”顔子之德,可謂充實而有輝光[6]矣。所未至者,守之也,非化之也。以其好學之心,假之以年,則不日而化矣,故仲尼曰“不幸短命死矣”,蓋傷其不得至於聖人也。所謂化之者,入於神而自然不思而得、不勉而中之謂也,孔子曰“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是也。’或曰:‘聖人生而知之者也,今謂可學而至,其有稽乎?’曰:‘然。孟子曰“堯舜性之也,湯武反之也”。性之者,生而知之者也;反之者,學而知之者也。’又曰:‘孔子則生而知也,孟子則學而知也。後人不達,以謂聖本生知,非學可至,而為學之道遂失。不求諸己而求諸外,以博聞强記,巧文麗辭為工,榮華其言,鮮有至於道者,則今之學,與顔子所好異矣。’又語録曰:‘喜怒在事,則理之當喜怒者也;不在血氣,則不遷。’又曰:【眉批】 ‘又曰’下,恐脱不字。‘動乎血氣者,其怒不遷,若鑑之照物,妍媸在彼,隨物以應之。怒不在此,何遷之有?’又曰:‘小人之怒在己,君子之怒在物。小人之怒出於心,作於氣,形於身,以及於物,以至無所不怒,是所謂遷也;君子之怒,如舜之去四凶。’或問:‘不遷怒,何也?語録中有“怒甲不遷乙”之説,是否?’曰:‘是。’曰:‘若是則甚易,何須待顔氏而後能?’曰:‘只被説得粗了,諸君便道易。此莫是最難,須是理會得因何不遷怒,如舜誅四凶,怒在四凶,舜何與焉?蓋因人有可怒之事則怒之,聖人之心本無怒也。猶之鏡焉,好物來便見是好物,惡物來便見是惡物,鏡何嘗有好惡也?世之人固有怒於室而色於市者,此遷怒者也。當其怒能自反於義理之所歸,則雖或遷焉,蓋寡矣。顔子之好學,孔子所稱乃先乎此,學者可不勉乎?且怒一人,對那一人説話,能無怒色乎?有人能怒一人而不怒别人者,忍得如此,已是煞知義理。若聖人,則因物而未嘗有怒,豈不是難?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今見人有可喜可怒之事,自家著一分陪奉他,此亦勞矣。聖人之心如止水。’○張子曰:‘顔子於天下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故怒於人者不使遷乎其身,愧於己者不輒貳於後也。’又曰:‘怒於人者不使遷於己,慊於己者不使萌於再。’○范氏曰:不遷怒者,性不移於怒也。發而中節謂之和,故雖怒而不離於道,未嘗遷也。不貳過者,知幾也。學者所以學為聖人,非治心養性不能至也。夫子獨稱顔淵,他門弟子皆不與焉,然則知好學者鮮矣。○吕氏曰:為己之至,則好學不厭。人之有惡,己必怒之,不使可怒之惡反遷諸己,而為人之所怒,是謂不遷’;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是謂不貳過,皆為己之至者也。○謝氏曰:移此而之彼謂之遷,繼而副之謂之貳。古之人不貴不怒,蓋怒未必不中節,至於遷怒則必不中矣;不患有過,蓋過不害其為改,至於貳過則必不改矣。顔子不遷怒,不貳過,則其所好乃克己之學也。聖人之所以為聖,以其得天理而忘人欲;衆人之所以為衆人,以其滅天理而窮人欲。顔子之克己,其於聖人孰禦焉?是以謂之好學。‘今也則亡,未聞好學者也’,豈其所學止於見聞而已乎?○游氏曰:不遷怒者,怒適其可而止,無溢怒之氣也。傳所謂‘室於怒而市於色’者,遷其怒之甚者也。不遷怒,則發而中節矣。喜怒哀樂不可無也,每思要發皆中節之為難耳。文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則何惡於怒哉?記曰:‘心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今至於不遷怒,則於正心之學可謂自强矣。不貳過者,一念少差而覺之早,不復見之行事也。蓋惟聖人能寂然不動,故無過。顔子能非禮勿動而已,故或有不善,始萌於中而不及復行,是其過在心而行不貳焉,則於修身之學可謂自强矣。正心以修身,强而不息,此孔子所謂好學,而顔子所以三月不違仁也。若夫絶學者,則心無所於正,身無所於修,‘暖[7]然似春’,‘淒然似秋’,天德而已矣,此聖賢之辨也。○楊氏曰:‘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遷怒貳過者,皆放而不知求者也。顔淵克己復禮,則進斯道矣,兹其所以為好學也歟?如子張之賢,猶以干禄為問,强識為務,則其去聖學也遠矣。○尹氏曰:怒在物,不在己,故不遷;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故不貳。
【四章】*
或問 四章之指[8]。曰:程張備矣。若范氏‘循理’之云,則非所以語孔子。周急不繼富,乃義理之當然,亦無‘使人可繼’之意,至其後説則善。吕説亦善,但皆不見為使、為宰所以取與辭受之當然,非獨以富不富、貧不貧而言也。謝氏‘示人’之説,恐未嘗有此意,以張子之説觀之可見;‘禄秩’之説,亦恐未然,以程子之説觀之可見。游氏‘食功’之説支矣,而其於‘相賙’之説則得之。楊氏深譏世之君子‘以嗇與為吝,寡取為廉’者,其意則亦善矣,而其語有相戾之嫌。以文勢考之,若曰‘以嗇與為吝’,則其下宜曰‘多取為貪’;‘以寡取為廉’,則其上宜曰‘以多與為惠’,其文意乃相應耳。抑其大意亦頗有未安者。蓋聖人以義制事,雖極謹嚴,而其宏裕寬大、優暇廉退之意,又未嘗不行乎其間也。故雖以富為不當繼,而不直拒冉子之請;雖以禄為當受,而不責原憲之辭。且又教以及人,而不曰以為私積也。若徒知彼之説而不察乎此,則其流之弊,將使實吝者得託於‘一介不與’之説以蓋其陋,實貪者得託於‘受堯天下’之説以便其私。至於輕財重義、清苦廉遜之人,則必衆疾而共排之,以為是皆不近人情而欺世以盜名者。此其為害,且將舉一世而溺之汙穢沈濁之中,不但有如所譏之紛紛者而已也。故愚嘗竊以為學者未得中行,不幸而過,寧與毋吝,寧介(無)〔毋〕貪,則庶其不失聖人之意。曾氏蓋亦得此意者,其説當矣。曾氏曰,或問:‘冉求之請,夫子不與可乎?’曰:‘請而不與則固,與而不至於傷惠則可矣。’此外,則胡氏之説亦善。胡氏曰:冉子為其母請,聖人所以重違而少與之也。
精義 伊川解曰:‘夫子之使子華子華之為夫子使,義也。而冉子乃欲資之而為之請,夫子與之釜者,所以示不當與也。求不達而請益,則與之庾。求猶未達夫子之意,故自與之粟五秉,故夫子非其繼富。蓋赤苟至乏,則夫子必周之矣。原思為之宰,則與之粟九百,辭其多,故謂之曰“苟有餘,則分諸鄰里鄉黨”,蓋思之為宰有常禄也。’又語録曰:‘冉有為子華請粟則與之少,原思為之宰則與之多者,原思為宰,宰必受禄,自有常數,故不得辭;子華出使於齊,師使弟子,不當有所請,冉子請之自不是,故聖人與之少。他理會不得,又請益,再與之亦少。聖人寬容,不欲直拒他,然冉子終不喻也。’○張子曰:於斯二者可見聖人之用財矣[9]。○范氏曰:‘夫子之道,循理而已,故‘周急不繼富’以為天下之通義,使人可繼也。’又曰:‘取予者,義之端也。君子無所苟焉,可以與則與,可以無與則無與也。在子華則不與,非為吝也;在原思則當與,非妄施也。故雖多不得辭,義可以取,則鄰里鄉黨所當及也。推此以及天下,無不均之患矣。’○吕氏曰:富而與人分之,則廉者無辭於富。○謝氏曰:此聖人示人以辭受取舍之道也。君子之於辭受取舍之際,豈欲悦人之耳目哉?文【眉批】 文,一本作‘惟’,恐是。稱其情而已。故富有所不繼,豈以一己之私分害天下之公義哉?故禄有所不辭,與之釜、與之庾,意其禄秩所當得者如此。至於與之粟五秉,則繼富矣。繼富於肥馬輕裘之家,則其於所識窮乏者得我當如何也?此可以為侈觀而不可以為惠也。宰而受粟,義也;辭粟於為宰,則舜禹之於天下何敢受也?此可以為自潔而不可以為義。要之,二者皆未免乎有意。至於無意者,則非所當與而不與非嗇,非所當辭而不辭非貪。○游氏曰:餼廩稱事,所以食功也。今原思為之宰而辭禄不受,則食功之義廢矣。蓋義所當得,則雖萬鍾不害其為廉。借使有餘,猶可以及鄰里【眉批】 ‘及鄰里’,一本作‘及於’。鄉黨,蓋鄰里鄉黨有相賙之義。○楊氏曰:君子之於辭受取予之際,苟非其義,一介不以與諸人;苟以其道,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而士或以嗇與為吝,寡取為廉者,皆不知此也。以冉求、原思之賢,猶不免是,況世之紛紛者乎?○尹氏曰: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而冉求乃資之。與之釜者,所以示不當與也。求不達其意而請益,與之五秉,故夫子非之。’又曰:‘原思之辭常禄,使其苟有餘,則分諸鄰里鄉黨者,凡取予一適於義而已。
【五章】*
或問 五章之説。曰:范楊之説當矣。程子欲去曰字,蓋嫌於與其子言而斥其父之惡,而欲用子産、子賤之例故爾。蘇氏以為此其論仲弓云爾,非與仲弓言也,此説得之矣。蓋以論語考之,其歎顔淵‘未見其止’,乃顔淵死後之言,而亦以‘謂、曰’起之,非必親與之言而後得用此例也。張子之説,蓋亦避程子之嫌。然果如此,則當就一物之身而取譬,不當以父子而言也。且凡祭祀之犧牲,通謂之用,今以‘勿用’為不用於大祀,而山川之次祀取之,則其説蓋勞而於義益無所當矣。而吕氏、尹氏皆祖之,不其誤與?
精義 伊川解曰:疑多曰字。角,始角也,可用時也。○張子曰:犂牛之子雖無全純,使其色騂且角,縱不為大祀所取,次祀、小祀終必取之。言大者苟立,人所不棄也。○范氏曰:以瞽瞍為父而有舜,以鯀為父而有禹,古之聖賢不係世類尚矣。子能改父之過,變惡以為美,則可謂孝矣。○吕氏曰:祭祀之牛,角繭栗,角握則用牛之子。可知牛色雖不純,但騂且角,猶可以用山川。蓋大者立,小者未純,猶未害也。○謝氏曰:此言人不繫其類也。牛色繫於氣稟如何,幾有不可變者。然犂牛之子有騂且角,雖欲勿用不可得者,可以人而不如乎?蓋人性異於是,聖與愚無定也,在念與不念耳。○楊氏曰:苟騂且角,雖犂牛之子,不廢也。人之有子猶是焉,故堯不以瞽瞍而廢舜舜不以鯀而廢禹,聖人立賢無方如此。○尹氏曰,臣聞張載曰:‘犂牛之子,雖非純全,然使其騂色且角,縱不為大祀所取,次祀、小祀亦必取之。謂仲弓苟立其大者,人所不棄也。’
【六章】*
〔或問〕[10] 或曰:‘仁,人心也’,則心與仁宜一矣。而又曰‘心不違仁’,則心之與仁又若二物焉者,何也?曰:孟子之言非以‘仁’訓‘心’也,蓋以仁為心之德也,人有是心,則有是德矣。然私欲亂之,則或有是心而不能有是德,此衆人之心所以每至於違仁也。克己復禮,私欲不萌,則即是心而是德存焉,此顔子之心所以不違於仁也。故所謂違仁者,非有兩物而相去也;所謂不違者,非有兩物而相依也。深體而默識於言意之表,則庶乎其得之矣。〇曰:其以三月期,何也?曰:顔子之於仁熟矣,然以其猶有待於不違而後一也,是以至於逾時之久,而或不能無念慮之差焉。然其復不遠,則其心之本然者,又未嘗有所失也。向使天假之年,大而化之,則其心與仁無待於不違而常一,而又豈復可以三月期哉?〇曰:‘日月至焉’者,何也?曰:此言諸子從事於仁,或能終日而不失,或能終月而不失也。大抵此章之説,程、張、侯、尹得之為多,然程子之解以得善弗失言之,似與此章文意不協,未能識其何意也。其解‘日月至焉’者,則密矣。至其所改周伯温説,與夫‘所見規模、意味氣象’之云,則非其身親而實有之,亦豈能發明至此耶?張子‘内外賓主’之云,蓋曰‘不違’者仁在内而我為主也,‘日月至’者仁在外而我為客也。誠知此辨,【眉批】 此辨,大全、小注互,當從之。則其不安於客而求為主於内必矣,故曰‘使心意勉勉循循而不能已’,而其曰‘過此幾非在我者’,則豈以為用功至此而極矣,過此以往,則必德盛仁熟而自至,而非吾力之所能與也與?范氏無他異説。吕氏徒贊仁道之大,而不言其所以大,固為疏略。又謂‘賢人身之,可久而已’,是使凡身之者絶[11]望於不息,而終於可久之域也。其曰‘氣不能守’者,蓋將以明夫顔子之不能不違者,非出於本源之病。至謂必致養其氣而成性,然後能不繫所稟之盛衰,則其説反忘本以徇末,而非顔子之事矣。大抵持志養氣,内外夾持之功,在衆人則可謂云爾已矣,至於顔子之未達一間,則程子所謂‘直是峻絶,又大段着力不得’者,乃為得之,非可以常情測度也。其以自强不息者為大而化之之事,又以顔子為幾於賢人之德,則其於地位之淺深亦舛[12]矣。游氏以仁為人心,則仁之與心非二物矣。然曰‘不可須臾離’,而謂人心不可一日不依於仁,則心之與仁又為二物,而或相離或相依也。是其為説,亦自相矛盾而不可通矣。至以用力於仁為行仁,不違仁為以仁存心,而有内外難易之别,則其離内外判心迹,而倍其師説益甚矣。且以仁存心,亦豈不違仁之謂耶?楊侯‘不遠而復’之説,蓋自其既違而旋復之際言之,雖無害於本文之意,然學者正當於其不違之際而體焉,乃可見其所以用功之意味耳。
精義 伊川解曰:‘回三月不違仁,得一善則服膺(不)〔弗〕失。“其餘則日月至焉”,“至”謂心存於仁,非能至仁也。’又語録曰:‘三月言其久,過此則聖人也。“不違仁”是無纖毫私欲,少有私欲便是不仁。’一本注云:此段周恭先所録,乞改。先生曰:‘如此,是頤著書也?’恭先固請,先生遂親為改定此説。又曰:‘“日月至焉而已矣”,與久而不息者,所見規模雖略相似,其意味氣象迥然别,須潛心默識,玩索久之,庶幾自得。’又曰:‘“三月言其久,天道小變之節”。蓋言顔子經天道之變,而為仁如此,其終久於仁也。’又曰:‘“三月不違仁”,言其久也,然一本‘然’下有非字。成德事。’○張子曰:始學之要,當知‘三月不違’與‘日月至焉’内外賓主之辨,使心意勉勉循循而不能已,過此幾非在我者。○范氏曰:回之於仁,一時而不變,則其久可知。其餘則有時而至焉,不若回愈久而弗失也。夫子之於仁,慎其所以取與人者至矣。‘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猶不得見焉。唯獨稱顔子三月不違,其可謂仁也已。○吕氏曰:‘仁之為德,兼容徧體,舉者莫能勝,行者莫能至。唯聖人性之,然後能不息;賢者身之,可久而已;其下隨其力為至之久近也。三月不違,可久也,以身之,而未能性之,故久則不能不懈。’又曰:‘君子之學,必致養其氣。養之功有緩有速,則氣之守有遠近,及其成性,則不繫所稟之盛衰。如顔子之所養,苟未成性,其於仁也至於三月,久之猶不能無違。非欲違之,氣有不能守也,則‘日月至焉’者,從何如【眉批】 何如,疑作‘可知’。矣。若夫‘從心所欲不逾矩’,則其義將與天始終,無有歲月之限,故“可久則賢人之德”。如聖人,則不可以久言。’又曰:‘大而化之,則氣與天地一,故其為德自强不息,至於悠久、博厚、高明,莫之能已也。其次則未至於化,必繫所稟所養之盛衰,故其為德或久或不久,勢使之然,非致養之功不能移也。如顔子所稟之厚,所養之勤,苟未至於化,雖與日月至焉者有間,然至於三月之久,其氣亦不能無衰,雖欲勉而不違仁,不可得也。非仁之有所不足守,蓋氣有不能任也。猶有力者,其力足以負百鈞而日行百里;力既竭矣,雖欲加以一鈞之重、一里之遠而力不勝矣。故君子之學,必致養其氣而成性,則不繫所稟之盛衰。所謂“從心所欲不逾矩”、“不勉而中,不思而得”者,安得違仁者哉?“可久,賢人之德”,顔子其幾矣。’○謝氏曰:回之為人,語其所知,雖出於學,然鄰【眉批】 鄰,一本作‘得’。於生知矣。語其成功,雖未至於從容,亦不可為勉强矣。‘三月不違仁’,仁熟矣,特未足以語聖也,亦未達一間之稱爾。三月,特以其久故也。古人‘三月無君則弔’,去國三月則復,詩人以‘一日不見,如三月兮’;夫子聞韶,‘三月不知肉味’,皆久之意。○游氏曰:‘仁,人心也’,不可須臾離也,猶飢之於食、渴之於飲,一日闕之,則必顛仆餓踣而殞命矣。人心一日不依於仁,則不足以為人焉。仲尼嘗歎曰:‘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當時之人,不能一日用其力於行仁,又安得以仁存心三月之久如顔子哉?違者對依而言之,不違則心常依於仁矣。○楊氏曰:‘三月不違’,未能無違也。然而其復不遠,則與‘日月至焉’者異矣。記曰‘中心安仁者,天下一人而已’,蓋非聖人不足以與此;又曰‘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則其不為【眉批】 為,恐作‘違’。可知矣。○侯氏曰:‘顔子“三月不違仁”,便是不遠而復也。過此則通天通地,無有間斷,便是聖人。孔子許顔子者,常【眉批】 常,一本作‘其’。在欲化未化之間。顔子所以自處,亦如是。’又曰:‘如天地一元之氣,化育流行,無纖毫間息,斯可謂之仁矣。’○尹氏曰:‘三月言其久。若聖人,則渾然無間斷矣。此顔子於聖人未達一間者也。‘日月至焉’,心存於仁而不久故也。
【七章】*
或問 七章之説。曰:程子之言至矣。范氏、胡氏亦庶幾矣。胡氏曰:求為季氏宰久矣,此問從政,謂可使為大夫否也?蓋宰有家事而已,大夫則與聞國政也。然康子卒不能與三子同升諸公,此魯之所以卒不競也。吕氏之訓,不甚親切,然亦無病。謝氏之云,則季康子未必有此意也。楊氏所引以釋‘果、達’之云者,非聖言之本意,考之本章可見。藝之為言,能其事之謂爾,亦不必拘以六藝之目也。
精義 伊川解曰:季康子問仲由、子貢、冉有其才可以從政乎?夫子答以各有所長。非惟三子者,人各有所長,能取其長,皆可用也。○范氏曰:季康子問弟子可用之才,夫子各以其才而告之。子謂仲由可使治千乘之國賦,冉求可使為百乘之宰。而由也自謂為千乘之國可使有勇,求也自謂可使足民,蓋二子之志止於如此,故曰果曰藝。及其相季氏也,為具臣而已矣。子貢之達,可以使四方,而貨殖為之病。三子者及聖人之門猶如此,臣是以知天下之才難也。○吕氏曰:果則有斷,達則不滯,藝則善裁,皆可使從政也。○謝氏曰:夫子嘗謂‘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雖多,亦奚以為?’學者豈徒誦説云乎?故將事事而見於民物之間也,此豈優游不斷、無智不才者能之乎?果、達、藝,有一於此,然後足以從政也。三子,聖門學者,其性行或侃侃,或行行,於克己獨善,雖季氏猶知其有餘也,而特以從政問於夫子,蓋陋儒之所短正在乎此。○楊氏曰:片言可以折獄,以其果也;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然後謂之達;知禮樂射御書數,然後謂之藝。三者有一焉,則於從政乎何有?○尹氏曰:人各有所長,能取其所長,皆可用也。
【八章】*
或問 八章之説。曰:程子、范氏得之矣。謝氏之説粗厲感奮,若不近聖賢氣象者,而吾獨有取焉,亦以其足以立懦夫之志而已。楊氏‘惟顔閔不仕’之説,原於程子而失之。孔門之不仕者,如曾皙、漆雕開之徒,必多有之,不但二子而已也。
精義 伊川解曰:仲尼之門,能不仕大夫之家者,閔子、曾子數人而已。○范氏曰:閔子、顔淵之倫也,不仕於大夫,亦不仕於諸侯。以仲弓之賢,猶為季氏宰。若顔閔者,夫子之得邦家,斯仕矣。○謝氏曰:學者能少知内外之分,皆可以樂道而忘人之勢。況閔子騫得聖人為之依歸,彼其視季氏不義之富貴,不啻如犬彘。又從而臣之,豈其心哉?在聖人有不然者,公山弗擾、佛肸,亂人也,召夫子,夫子欲應之。季氏雖不臣,夫豈不知我而欲以為宰也?閔子辭之,何也?蓋居亂邦、見惡人,在聖人則可,在他人則不可。所謂‘磨而不磷,涅而不緇’,蓋其變化莫測,人雖欲殺之亦不可得也,況得而汙之乎?自聖人而下,剛則必取禍,柔則必取辱。閔子豈不能早見而豫待之乎?如由也不得其死於衛求也為季氏附益,夫豈二子本心哉?蓋既無先見之智,又無克亂之才故也。則閔子其賢矣乎?○楊氏曰:孔子之門,惟顔淵、閔子未嘗仕,蓋隱而未見也。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於二子見之矣。○尹氏曰:仲尼之門,不仕於大夫之家者,閔子、曾子數人而已。
【九章】*
或問 伯牛之疾,先儒以為癩,信乎?曰:以淮南子而言耳,其信否則不可知也。〇其曰命者,何如也?曰:有生之初,氣質之稟,蓋有一定而不可易者,孟子所謂‘莫之致而至者’也,范氏、楊氏言之詳矣。然范氏引易而言,則不類,而又曰‘能盡人之道,則能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則益錯亂而非其序矣。〇曰:不入其室而自牖執其手,何也?曰:舊注以為惡疾不欲見人,未必然也。欒肇以為:‘禮,病者居北牖。君視之,則遷南牖,欲令君入而南面也。’孔子視伯牛疾時,伯牛家以此禮尊孔子,而孔子不敢當,故不復入其室,止於牖下取其手而執之。理或然也。【眉批】 也,唐本作‘矣’。
精義 范氏曰:夫子於顔淵之死、冉伯牛之死,皆曰命也。言天之命也,非人之所能為也。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能盡人之道則能窮理,窮理則能盡性,盡性則至於命,故孟子曰‘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天之所為,非人之所取也;立巖牆之下而死者,人之所取,非天之所為也。顔淵、冉伯牛,皆盡其道而死者,故曰命。○謝氏曰:疾者卧於牖下,屬纊以候氣絶之時,故趙簡子誓其衆曰:‘畢萬,匹夫也,七戰皆獲,死於牖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蓋夫子與之永訣之意。説者以為惡疾不欲人見,恐不然。善人之死,不必夭折然後謂之不幸,故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楊氏曰:不知慎疾,則其疾有以致之而至者,伯牛無是也,故曰‘命矣夫’。○侯氏曰:夫子嘗以德行稱伯牛矣,於其將亡也,宜其重惜之,故再歎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言非可愈之疾,亦不幸短命之意也。○尹氏曰:牖,牖下也。包氏謂‘有惡疾不欲人見’,恐其不然也。
【十章】*
或問 顔樂之説。曰:程子之言詳矣,然其言皆若有所指者,而卒不正言以實之,所謂‘引而不發,躍如也’,學者所宜詳味也。若必正言以實之,則語滯而意不圓矣。范氏疏淺,類非所以語顔子,然其‘富貴能憂’之説,則亦得乎言外之意也。吕氏以‘理義悦心’言之,尤非所以語顔子者。謝氏‘心不與物交’之説、‘求顔子用心所在而不可得’之説,則又流而入於佛老【眉批】 佛老唐本作‘老佛’。之門者耳。獨楊氏之説為庶幾乎程子者耳。〇曰:然則程子答鮮于侁之問,其意何也?曰,程子蓋曰:‘顔子之心無少私欲,天理渾然,是以日用動静之間從容自得,而無適不樂,不待以道為可樂然後樂也。’若范氏、吕氏之説,蓋皆未免乎侁之蔽。而王公信伯論之,則又以為心上一毫不留,若有心樂道,則有着矣,道亦無可樂,莊子所謂‘至樂無樂’是也。以是為説,則又流於異端之學,而不若樂道之雖淺而猶有據也。彼其及門升堂,親受音旨,而其差失有若此者,而況於後世之傳聞者哉?程子所謂‘顔子之樂仁而已’者,則胡氏、張氏發明之尤詳。
精義 明道曰:‘簞瓢陋巷非可樂,蓋自有其樂耳。有,一作‘樂’。“其”字當玩味,自有深意。’又曰:‘“樂莫大焉、樂亦在其中、不改其樂”,須知所樂者何事。’○伊川解曰:‘顔子之樂,非樂簞瓢陋巷也,不以貧窶累其心而改其所樂也,故夫子稱其賢。’或問:‘顔子在陋巷而不改其樂,與貧賤在陋巷,何以異?’先生曰:‘貧賤而在陋巷者,處富貴則失其本心。顔子在陋巷猶是,處富貴猶是。’又曰:‘仁者在己,何憂之有?凡不在己,逐物在外,皆憂也。“樂天知命,故不憂”,此之謂也。若顔子簞瓢,在他人則憂,而顔子獨樂者,仁而已。’鮮于侁問:‘顔子何以不改其樂?’曰:‘知其所樂,則知其不改。君謂其所樂者,何也?’曰:‘樂道而已。’曰:‘使顔子以道為可樂而樂之,則非顔子矣。’侁以語(昆陵)〔毘陵〕[13]鄒公浩,公曰:‘吾今始識伊川面。’又曰:‘天下有至樂,惟反身者得之,而極天下之欲者不與存焉。’又曰:‘顔子簞瓢非樂也,忘也。先生在講筵,嘗於文義之外反復推明,歸之人主。及當講此章,門人皆疑將何以為説。及講,既畢文義,乃復言曰:“陋巷之士,仁義在躬,忘其貧賤。人主崇高,奉養備極,苟不知學,安能不為富貴所移?且顔子,王佐之才也,而簞食瓢飲;季氏魯國之蠹也,而富於周公。魯君用捨如此,非後世之監乎?”聞者歎服。’○范氏曰:顔淵之樂,一簞瓢[14]不損,雖得天下亦不加焉,其所學者道也。'‘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顔子豈樂夫陋巷哉?處貧賤而不變,則富貴亦不能移矣;夫處貧賤而能樂,則處富貴而能憂。博施濟衆,修己以安百姓,堯舜猶以為病,此富貴之憂也。○吕氏曰:禮義悦心之至,不知貧賤富貴,何以吾之憂樂。疑[15]。○謝氏曰:有所欲,不得所欲則不樂。回也心不與物交,故無所欲。無不得其所欲,此所謂天下之至樂。於此將以求顔子之用心果何所在且不可得,而況改其樂歟?○游氏曰:非樂簞瓢陋巷也,不以貧窶動其心、改其樂也。知其所樂,則知其不改。○楊氏曰:居天下之廣居,其樂孰加焉?豈陋巷簞瓢之貧能改之哉?故夫子賢之。學者知顔淵之所以樂,則可與入德矣。○尹氏曰:簞瓢陋巷非有可樂,能不以衆人之所憂改其樂,故曰賢哉。
【十一章】*
或問 十一章之説。曰:張子、吕、謝、楊、尹之説皆得之,但張子以‘中道而廢’為顔子之事則過矣,又以樂正子為信道,亦非孟子‘有諸己’之意。楊氏引‘求也退,故進之’為説,亦非是。所謂‘今汝畫’者,乃責其不勉之辭,而非誘進之之意也。若程子、范氏之説,意則善矣,然以其説推之,則覺其三句止是一意,而徒然煩複,恐非聖言之本旨也。
精義 伊川解曰:冉有言‘非不説子之道,力不足也’,夫子告以為學為[16]己,未有力不足者,乃中道而自廢耳。所謂力不足者,今汝自止[17],非力不足也。○范氏曰:冉求學於夫子不能有終,而患力之不足,此丘陵學山不至於山者也。堯舜之道,行之則是,豈曰不可為哉?○吕氏曰:‘力不足者,中道而廢’,如不幸足廢,決不能行。冉有不行,非力不足也,自畫而已。○謝氏曰:欲為而不能為,是之謂‘力不足’;能為而不欲為,是之謂‘畫’。以‘畫’為‘力不足’,其亦未知用力與?使其知所以用力,豈有不足者?其亦未知夫子之道與?使其知説夫子之道,豈肯畫也?○楊氏曰:‘今女畫’,謂其非力不足也。蓋求也退,故孔子每進之如此。○尹氏曰:力不足者,必中道而廢。今求也非力不足也,自止之也。
【十二章】*
或問 十二章之説。曰:程子至矣,諸説皆不能出於其間,而謝説‘利非必殖貨’者,尤可以警學者用心之微也。洪氏之説亦善。洪氏曰:讀論語者,必先知其言之先後。若‘參也魯’,必先於一‘唯’之對也;‘片言折獄’,必後於由之行詐也;子張‘未仁’,必先於‘能行五者’也;‘切問近思’,必後於‘小人儒’也。門人所記初無次序,不可以不考也。
精義 伊川解曰:君子儒為己,小人儒為人。○范氏曰:君子儒學其内,小人儒徇其外;君子所治者本,小人所務者末。子夏聞夫子之道而樂,出見紛華盛麗而悦。夫子以其執德不弘、信道不篤,故以此戒之。○謝氏曰:志於義則大,是以謂之君子;志於利則小,是以謂之小人。君子小人之分,義與利之間也。然所謂利者,豈必殖貨財之謂?以私滅公,適己自便,凡可以害天理者,皆利也。子夏文學雖有餘,而意其遠者大者或昧焉,是以夫子語之以此。○楊氏曰:君子小人之分,(善)〔義〕[18]利之間而已。○尹氏曰:君子儒為己,小人儒為人。
【十三章】*
或問 十三章之説。曰:范楊謝氏皆善,而其間不能無小得失也。‘行不由徑’,乃其所行之實事,非以設譬而已。但既有正塗,則自不當由徑,然亦必不至如程子所譏之迂耳。〇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然則滅明之所謂公事者,何事也?曰:以士民之分言之,則凡飲酒、讀法、而羣至乎有司者,公事也;以邑宰之知己而訪問焉,則凡一邑之間,利病休戚之所關,而當以告於有司者,亦公事也。以是而至其室,亦何嫌之有?且既曰得人矣,則安知其不已受署而為之屬乎?去古既遠,風俗之變不可知,固有不可以懸料而盡知者,然大意斷無煦濡媚説之私,則亦可見矣。
精義 伊川解曰:‘“行不由徑”,動必從正道。’又語録:‘或問“徑是小路否”?曰:“只是不正當處。如履田疇之類,不必不由小路。昔一人因送葬回,被僕者引自一小路歸,已行數里,方覺不是,卻須要回就大路。若此非中理。若使小路便於往來,由之何害?”’○范氏曰:武城之為邑小,而未嘗無賢人焉。子游為武城,得其人,則治道斯已矣,故夫子先以得人為問。夫以武城猶不可以無人也,而況天下豈無其人哉?其可以無人而治乎?故舉武城,則天下可知矣。澹臺滅明以不至偃室為賢。天下之大,必有不召之臣,則君尊而國重矣。○謝氏曰:觀善人者,於小事猶足以知之,如觀水之瀾,可以知其有源也。‘行不由徑。非公事,未嘗至於偃之室’,亦可以知滅明之賢矣。‘行不由徑’,蓋其意無欲速;‘非公事,未嘗至於偃之室’,蓋其意不為煦濡以媚悦人。觀此,則澹臺滅明簡易正大之情可見矣。○楊氏曰:為政以人才為先,故孔子以得人為問。如澹臺滅明者,非直道而行、正己而不求於人,不能若是也。後世有不由徑者,人必以為迂;不至其室,人必以為簡。非孔氏之徒,其孰能知之以為得人乎?○尹氏曰:‘行不由徑’,動必從正道。
【十四章】*
或問 孟之反何人也?曰:胡氏以為即莊子所謂孟子反,蓋聞老氏懦弱謙下之風而悦之者也。〇曰:諸説如何?曰:此本無異説,而諸家横出他意以汩之,殊不可曉。若范氏‘衆必有争、功必有矜’之説,夫讓而不伐,理之當然,非為有争有伐而後以是為美也。謝氏之説尤為過之,夫操無欲上人之心,固足以抑夫好勝之私矣,然人之私意多端,發見亦各不同,豈有但持此一行而便可必得大道之理?孟之反之行固為可法,然遂以為但師孟之反而可,則恐非夫子之意也。范氏於此復為得之,夫子之意如是而已。吕氏説亦費力,夫子所言未有加人一等之意也。楊氏之説尤失本旨,此言其不伐之美,豈論其功耶?以此為言,不但非夫子之意,亦非孟之反之意也。尹氏辭約意盡,優於衆説,若更以‘又’為‘乃’,則盡善矣。
精義 范氏曰:有功而不伐,唯禹能之。戰勝者以先為功,不勝者以後為功。凡衆必有争,故以讓為美;功必有矜,故以謙為美。夫子之於人,苟有善必稱焉,取其合於理者以教人。若孟之反,可以為法矣。○吕氏曰:人之不伐,能不自言而已;孟之反不伐,則以言以事自揜其功,加於人一等矣。○謝氏曰:人能操無欲上人心,人欲自滅,天理自明,大道其必得之矣。然不知學者,欲上人之心無時而忘,蓋亦未知所以擇術也。擇術之要,莫大於不伐。久之,則凡可以矜己夸人者,皆為餘事矣。‘奔而殿,將入門,策其馬曰:“非敢後也,馬不進也”’,則其於不伐亦誠矣。後之學者無志於學則已,有志於學,師孟之反可也。○楊氏曰:殿而後,而自謂馬不進,故夫子稱其不伐,則其功著矣。○侯氏曰:孟之反殿魯之師有功,而曰‘非敢後,馬不進也’,可謂不伐矣。○尹氏曰:師奔而殿,是難能也,又不有其功,故稱其不伐也。
【十五章】*
或問 十五章,程子説與本文而字若有戾焉。曷若從范氏之説‘無鮀之佞而獨有朝之美’者為協於文耶?曰:巧言令色,衰世之所同好,不得而輕重於其間也。且其立言,猶書所謂‘無虐惸[19]獨而畏高明’者,聖人豈使人不虐惸獨而獨畏高明哉?○曰:諸説如何?曰:謝氏所謂‘善觀世之治亂’者,非聖人之本旨也。楊氏之説若以非巧言令色不足以避遊談之禍者,尤恐未然。遊談相傾,乃戰國時[20]事。夫子之時,未有是也。且夫子之言,本豈有此意哉?侯氏改字之説,則其不解甚矣。
精義 伊川解曰:‘無祝鮀之巧言與宋朝之令色,難乎免今之世,必見憎疾也。’又語録曰:‘佞,才辯也。不有祝鮀之佞與宋朝之美,難免今世之害矣。’又曰:‘祝鮀佞,所謂巧言;宋朝美,所謂令色。當衰世,非此難免。’○范氏曰:祝鮀口柔,宋朝面柔。有朝之令色,而無鮀之巧言,猶難免於當世,此疾時之好佞也。人君豈可不以佞為戒而遠之哉?○吕氏曰:惟巧言令色,可以免今世之患。○謝氏曰:蓋惡直醜正,衰世之風。善觀世之治亂者如此。○楊氏曰:世衰道微,遊談之士方以辯給相傾,非巧言令色以取容説,難乎其免矣,言此蓋傷之也。○侯氏曰:‘而’字疑為不字。○尹氏曰:無鮀之巧言與朝之令色,難免乎今之世,必見憎疾矣。
【十六章】*
或問 十六章之説。曰:諸先生之説,其理深矣,然以文義考之,則洪氏為得。〇曰:何也?曰:‘何莫’之云,猶曰‘何莫學夫詩’耳。若直以出不能不由户,譬夫行之不能不由道,則世之悖理犯義而不由於道者為不少矣,又何説以該之耶?程子之云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亦嘗以為世又有不知而不能由者矣,何獨於此而不然耶?若范氏之説,則是賢人之行與衆人不異,特其知之為異耳,豈有此理哉?
精義 伊川解曰:道不可須臾離也。事必由其道,猶出入之必由户也。○范氏曰:行必由道,如出入必由户。人皆知出必由户,而不知行必由道。蓋由之而不知者凡民也,知而由之者賢人也。知出必由户,則無穿窬由徑之行矣;知行必由道,則無非僻不正之心矣。○吕氏曰:出而不能不由户,則可行而非達道也哉?○謝氏曰:道之得名,以其人由之而不可離也。近在父子夫婦之間、視聽食息之際,果可以離人乎哉?自異端起,或搥提仁義,或絶滅倫類,然後人始疑道為虚無寂寞矣。○楊氏曰:道無適而非也,孰不由斯乎?猶之出必由户也,百姓日用而不知耳。○尹氏曰:道不可離,可離非道,猶出入必由户也。○洪氏曰:‘人知出必由户,而不知行必由道。非道遠人,人自遠爾[21]。
【十七章】*
或問 十七章之説。曰:謝氏美矣。然聖人本言文質不可以相勝,而謝氏專以觀人為言,故其説雖高,而於文義首尾皆所不合。其引子貢文質之言,亦非是。且使學者無復矯揉損益之意,殆非聖人之本意也。得其旨者,其楊氏乎?
精義 伊川解曰:‘君子之道,文質得其宜也。’又語録曰:‘史乃周官“府史胥徒”之“史”,管文籍之官也,故曰‘史掌官書以贊治’。文雖多而不知其意,文勝正如此也。’○范氏曰:凡史之事,皆文勝質者也。失其義,陳其數者,史也。國有史記,亦主於文而已,無取於質也。野人則曰:‘質而已矣,何以文為?’故野拎疑。史,文質之反也。庶人之在官者,亦曰史,則與野人異矣。不野不史,然後謂之君子。○吕氏曰:史者,治書之稱,治官府之文書曰史。即‘府史’之‘史’。善為辭説,亦曰史。即‘國史’之‘史’。○謝氏曰:禮不下庶人,故其容多僬僬;君子攝以威儀,故其容多濟濟。如曰‘質猶文也’,則其容僬僬,可以為君子矣;如曰‘文猶質也’,則其容濟濟,可以為君子矣。然而皆不君子者,蓋德不足,必無文質相稱之理。欲直情,則不免於野;欲修容,則不免於史。其惟君子,然後能文質彬彬乎!此發於自然,‘見於面,盎於背,施於四體’者也,此觀人之大要。○楊氏曰:‘文猶質也,質猶文也’,二者不可以相勝,故‘文質彬彬,然後君子’。然質之勝文,則有其質矣,猶之甘可以受和,白可以受采也。文勝而至於滅質,則其本亡矣,雖有文,將安施乎?然則與其史也,寧野。○尹氏曰:史,文勝而理不足也。唯君子文質得其宜。
【十八章】*
或問 十八章之説。曰:程伯子之言,約而盡矣。蓋上生字為‘始生’之‘生’,下生字為‘生存’之‘生’,雖若不同,而意實相足。蓋曰:‘天之生是人也,實理自然,初無委曲,彼乃不能順是,而猶能保其生【眉批】 生,唐本作‘終’。焉,是其免特幸而已矣。’叔子之意當亦類此,而語不分明,似併以上生字為‘生存’之‘生’者,其於義理固亦可通,但於上句文義差不甚協耳。張子於兩‘生’字義,亦皆為‘生存’之‘生’,而又增入‘吉凶其[22]非正’之説,蓋欲以對下文‘幸免’為二事者,然於上句本文之意則無所當矣。范説‘人之性善,故其生直’者,合於程伯子之意矣,而其下文生字,皆以為‘生出’之‘生’,則與本文殊不合。不知其偶用此字而不計其同異耶,抑直以‘生直’之‘生’亦為‘生出’之‘生’也?大凡其説自‘罔,無(如)〔知〕[23]也’以下皆不可曉。吾聞范公莊敬誠實,而其訓説聖言散漫不謹乃至於此,亦不能識其何説也。吕氏‘足以免於世’之云,如張子之説。其以‘罔’為‘無常’,則於此章之意無所當矣。又疑‘如網’之下,少‘之無綱’三字,然亦未見其有‘無常’之意也。謝氏以順理為直,生為‘生存’之‘生’;游氏以循理為直,生為‘盡生之經’。其論直字略同,而生字小異,然以經之本文與程伯子之説推之,則皆有所未合。蓋生理本直,不待人順之而後得直之名。若至大至剛以直之,直亦氣之本然,不待人以直養之而後得此名也。‘生存’之‘生’已辨於前,‘盡生之經’則又所以能保其生存之道也,於經之文亦無所當矣。楊氏以生對死,則不類;以不益生、助長為直,則與‘本直’之云者益相遠矣。原聖賢之本意,豈若是其支蔓而無所切於日用之實乎?‘益生不祥’,本老氏語,吾不知其所謂,然其語意似為養生者發,與孟子‘助長’之云云殊不類,此又學者所宜别也。尹氏蓋發明程伯子之意,而語亦未瑩,然其賢於諸説遠矣。蘇氏之説亦近之。蘇氏曰:罔,不直也。天之生物必直,其曲必有故,非生之理也。木之曲也,或抑之;水之曲也,或礙之。水不礙,木不抑,未嘗不直也。凡物皆然,而況於人乎?故生之理直,不直而生者幸也,非正也。
精義 明道曰:生理本直。罔,不直也,而亦生者,幸而免。○伊川解曰:人類之生,以直道也。欺罔而免者,幸耳。○張子曰:生直理順,則吉凶莫非正也;不直,其生者非幸福於回,則免難於苟也。○范氏曰:人之性善,故其生直。直,誠也;罔,無知也。生於鄙詐之心,非人道也。‘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為罔’,愚之至也,此豈其性哉?不能明於善也。直則生明,罔則生暗,故‘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結繩以佃以漁亦曰罔,以禽魚無知而罔之也。罔則為惡將無不至,其能免者幸。○吕氏曰:凡人之生,直道而行,足以免於世;無常之人,其免也幸而已。罔如‘網’,無常者也。○謝氏曰:順理為直,天地神人之所共好也。人無一不慊於理義,則仰不愧,俯不怍,不見非於明,不見責於幽,其血氣亦將安佚恬愉,此其所以能生。於罔則不直,不直者,不惟内焦勞於血氣,亦天地神人之所共惡也,此其不死亦幸矣。○游氏曰:直者,循理之謂也。惟其循理,故能盡生之經,與‘直養’之‘直’同。至於姦罔,則去直也遠矣。○楊氏曰:人者,盡人道者也。不益生,不助長,故其生也直。不誠無物,則罔有死之道焉,其生也幸免而已。’又曰:‘“人之生也直”,是以君子無所往而不用直。直則心得其正矣,以乞醯證父為直,不得其正者也。古人於幼子嘗示無誑,所以養其直也有素矣。○尹氏曰:直,性也;罔,失性者也。幸而免,謂得免者幸也。
【十九章】*
或問 十九章之説。曰:程子至矣。范吕尹氏亦得之,而尹氏為尤切於文意,但其以‘安’訓‘樂’,為未盡其宣揚發暢之意耳。謝氏過高,而楊氏以‘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為知之者,則反以卑矣。
精義 明道曰:篤信好學,未如自得之樂。造道者也。好之者如遊他人之園囿,樂之者則己物耳。然只能信道,亦是人之難能也。○伊川解曰:‘非有所得,安能樂之?’又語録曰:‘知之必好之,好之必求之,求之必得之,古人此個學是終身底事。果能造次顛沛必於是,豈有不得之理?’又曰:‘知之者,在彼而我知之也;好之者,雖篤而未能有之;至於樂之,則為己之所有。’○范氏曰:知之者,不如好之篤也;好之者,不如樂之深也。學至於樂之,而後可以語成矣。孟子曰:‘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樂者,天下之至和也。○吕氏曰:知之則不惑,好之則勉,樂則不可已也。○謝氏曰:知有是理,未必為,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未必無所厭,故不如樂之者。至於樂,則無欣厭取捨,性於是矣。○楊氏曰: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則知之非難矣;知之而不能期月守者,好之不至也;好之矣,必心有得焉而後樂,此知、好、樂之辨也。○尹氏曰:知之者,知有是道也;好之者,好而未得也;樂之者,有所得而安之也。
【二十章】*
或問 二十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後一説尤佳。張子之説則又備矣。范氏‘中人以下可以入於下愚’者,殊不可曉,其曰‘性善’以下,又有論性不論氣之弊。謝楊又各得其一偏也。楊氏所引‘不失人言’,亦與程子不類,彼蓋汎言應世接物之事,此則專為引進學者而言也。
精義 明道曰:上知高遠之事,非中人以下所可告,蓋逾涯分也。○伊川解曰:‘才卑而語之高,安能入也?’又語録曰:‘“中人以上、中人以下”,此謂才也。然則中人以下者終於此而已乎?’曰:‘亦有可進之道也。’○范氏曰:中人以上可入於上智,故可以語上;中人以下可入於下愚,故不可以語上。人之性善,有可以語上,有不可以語上,由學與不學故也。○謝氏曰:此論上下之分,非不移之品,特語其操術淺深。蓋未足以及之者,語之無益。○楊氏曰:有中人上下者,氣稟異也。不失人言,唯知者能之。○尹氏曰:才卑而語之高,未有能喻者也。
【二十一章】*
或問 樊遲問知,而夫子告之以‘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何也?曰:人道之所宜,近而易知也,非達於事理,則必忽而不務,而反務其所不當務者矣;鬼神之理,幽而難測也,非達於事理,則其昧者必至於慢,惑者必至於瀆矣。誠能專用其力於人道〔之〕所宜而易知者,而不昧不惑於鬼神之難測者,則是所謂智也。意者樊遲或有此病,故夫子以是警之與?○曰:所謂鬼神者,非祀典之正耶,則聖人使人敬之,何也?以【眉批】 ‘以’字上唐本有若字。為祀典之正耶,則又使人遠之,何也?曰:聖人所謂鬼神,無不正也。其曰遠者,以其處幽,故嚴之而不瀆耳。若非其正,則聖人豈復謂之鬼神哉?在上則明禮以正之,在下則守義以絶之,固不使人敬而遠之,然亦不使人褻而慢之也。〇曰:問仁而夫子告之以‘先難後獲’,何也?曰:為是事者,必有是效,是亦天理之自然也。然或先計其效而後為其事,則其事雖公而意則私,雖有成功,亦利仁之事而已。若夫仁者,則先為其事,不計其效,惟循天理之自然,而無欲利之私心也。董子所謂‘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正謂此意爾。然正誼未嘗不利,明道豈必無功,但不自夫功利者而為之耳。樊遲蓋有先獲之病,故夫子既告之以此。又嘗以‘先事後得’告之,其所以警之者至矣。〇曰:諸説如何?曰:程子之論‘先難後獲’者至矣。敬遠鬼神,第二、三、四説亦善,第一、第五説皆以非鬼神淫祀言之,則恐聖人所謂鬼神者,初不為此等也。若於此等猶致其敬,而於鬼神之正乃或親之而不能遠焉,則亦何以為知之事哉?以臧文仲‘祀爰居、作虚器’者質之,聖人之意可見矣。其釋‘務民之義’,以‘民’為‘人’者當矣,而其前三説似亦未安也。范氏以‘務民之義’為‘振[24]民’,已無所當;又以敬遠鬼神者為明民,則尤無謂矣。其論‘先難後獲’似亦未達程子之意,若先有心於育德,則豈後獲之謂哉?吕氏之説,庶幾其近之矣。謝氏‘以義為利’者,非此文之意;‘知鬼神之情狀’,又未見其所以敬而遠之之意,亦大漫矣;‘先難後獲’,意若可觀,而亦非程子之旨。其曰‘於此時可以見仁’者,則尤非夫子之意矣。學者之於仁,固欲其終身體之而不失,豈欲一時見之而遂已耶?楊氏以義、事而為二,猶有新學之餘習也與?其論鬼神之意,則固善矣。‘先難後獲’雖非程子之意,而‘在熟之’之云,則優於謝氏也。尹氏全用程説,無所復論。此外,則蘇氏、曾氏之説,亦可觀矣。蘇氏曰:‘孔子之言常中弟子之過,樊遲問崇德,孔子答以“先事後得”,則須也有苟得之意也與?其問智【眉批】 智,唐本作‘知’。也,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教之以專修人事,而不求僥倖之福也;其問仁也,曰“仁者先難而後獲”,教之以修德進業,而不貪無故之利也。’曾氏曰:‘務民之義而不務利,敬鬼神而不近之,非明知不惑者不能也。’
精義 明道曰:‘民之所宜者務之,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人之所以近鬼神而褻之者,蓋惑也,故有非其鬼而祭之,淫祀以求福,知者則敬而遠之。’又曰:‘先難,克己也。’又曰:‘“務民之義”,如項梁立義帝,謂從民望者是也。“敬鬼神而遠之”,所以不瀆也,知之事也;“先難後獲”、“先事後得”之義也,仁之事也。’○伊川解曰:‘能從百姓之所義者,知也;鬼神當敬也,親而求之,則非知也;以所難為先而不計所獲,仁也。’又語録曰:‘民亦人也。務人之義,知也。鬼神,不敬則是不知,不遠則至於瀆;敬而遠之,所以為知。’又曰:‘只此二句,説知亦盡。且人多敬鬼神者,只是惑。遠者又不能敬,能敬能遠,可謂知矣。’曰:‘知鬼神之道,然後能敬能遠否?’曰:‘亦未説到如此深遠處,且大綱説,當敬不惑也。’又問:‘今人奉佛,莫是惑否?’曰:‘是也。敬佛者惑,不敬佛者只是孟浪不信。’‘然則佛當敬乎?’曰:‘佛是胡人之賢知者,安可慢也?至如陰陽卜筮擇日之事,今人信者必惑,不信者亦是孟浪不信。如行忌太白之類,如太白在西方,不可西行。有人在東方居,不成都不得西向行?又卻初行日忌,次日便不忌,次日不成不衝太白也?如使太白為一人為之,則鬼神亦勞矣。如行遇風雨之類。大抵人多記其偶中者耳。’又曰:‘有為而作者,皆先獲也,如利仁是也。古人惟知為仁而已,今人皆先獲也。’○范氏曰:君子之所有事,惟振民育德而已。‘務民之義’,所以振民也;鬼神幽而難明,‘敬而遠之’,所以明民也;‘仁者先難而後獲’者,所以育德也。○吕氏曰:當務為急,不求所難知;力行所知,不憚所難為,此樊遲可進於知與仁之實。○謝氏曰:務民之義,知以義為利者也;敬鬼神而遠之,知鬼神之情狀也,兩者皆非淺近者所可窺,是以謂之知。難,如射之有志,若跣之視地;若臨深,若履薄,皆其心不易之謂。其心不易,其必有獲矣,於此時可以見仁焉。○楊氏曰:知者,知仁義而不去是也。樊遲學稼圃,民務之事而已,非義也。記曰‘之死而致死之’,知者不為也。又曰‘禮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蓋惡其褻也。幽明異域而致親焉,知者不為也,故問知以是告之。‘仁者其言也訒’,‘為之難,言之得無訒乎’,則不可易為也,在熟之而已。故問仁,以‘先難後獲’告之。○尹氏曰:能從百姓之所義者,知也;鬼神當欽者,親而求之,則非知也;以所難為先而不計其所獲,仁也。
【二十二章】*
或問 仁知之説如何?曰:程子至矣。蓋夫子之意,正為仁者之於山,知者之於水,誠有喜而好之者,非但如之而已也,故程子以‘喜好’訓之,又以‘氣類相合’言之,則雖其他説之或略於此者,亦可以類推矣。張子乃謂‘特言其成德之後性相類耳,非謂仁知者必有所樂’,則失之矣。程子所謂‘仁者安其常’,亦言仁者之所以壽者以此,非以安常為壽也。以其所謂‘以静而壽、静則自壽’者觀之,則亦可見其意矣。張子無戕賊之説,蓋亦類此。古注、范游氏説皆然,獨張子一説乃以壽為安静長久之象,則與吕謝楊氏之説皆若過高而失之矣。謝氏‘若夫’以下蕩而無止,不類儒者之言,所謂‘其樂有不存焉’者,文義亦不可曉也。〇曰:程子謂‘樂水樂山與夫動静,皆言其體’,而吕氏又以體用分之,如何?曰:程子所謂體者,體段之云耳,非有體用之分也。若其分之,則必易置吕氏之説而後可耳。〇曰:仁壽之説,諸家之得失則固然矣,然其失之淺深奈何?曰:張子之初蓋以仁或不壽而為是言耳,然於聖人之意猶未太遠也,及其論顔子之不壽而歸諸天,則不壽復有疑於此矣。謂‘澤及萬世’者,雖粗而猶有實;曰‘盡性而與天為一’,則論愈高而病愈深矣。
精義 伊川解曰:‘樂,喜好也。知者樂於運動,若水之流通;仁者樂於安静,如山之定止。知者得其樂,仁者安其常也。’又【眉批】 一本又字下有‘語録’二字。曰:‘樂水樂山與夫動静,皆言其體也。知者樂,凡運用處皆樂;仁者壽,以静而壽。仁可以兼知,知不可以兼仁。如人之身,統而言之則只謂之身,别而言之則有四肢。’又曰:‘知如水之流,仁如山之安。動静,仁知之體也。動則自樂,静則自壽。非體仁知之深者,不能如此形容之。’又曰:‘樂山樂水,氣類相合。’○范氏曰:知者運而不息,故樂水;仁者安於所止,故樂山。動則能和,故樂;静則能久,故壽。非深於仁知者,不能形容其德也。○吕氏曰:山水言其體,動静言其用,樂壽言其效。精義入神,庸非樂乎?澤及萬世,庸非壽乎?○謝氏曰:仁知合,謂之聖。自非聖人,仁知必有所偏,故其趨向各異,則其成功亦不同也。内有所感,斯外有所樂,此樂山樂水所以不同也。以其動,是以周【眉批】 周,一本作‘能’。行而不殆;以其静,是以獨立而不改。以其成物,是以動;以其成己,是以静。以得其用,故樂;以盡其性,故壽。若夫無樂也,無所不樂也。動亦静,静亦動,仁知不足以名之,蓋其所樂有不存焉者矣,況壽乎?○游氏曰:仁者安仁,得於所性之妙,不逐末,不忘本;不逐僞以喪真,不殘生以傷性;可以保身,可以養生,可以盡年,故享年享國,皆可長久。若堯、舜、文王,皆度越百歳是也。○楊氏曰:利之,故樂水;安之,故樂山。利故動,安故静。‘批大郤,導大窾’,物莫得而攖焉,故樂;静則復,則與天為一,【眉批】 ‘復則’一句,文勢似脱誤,當考。故壽。○尹氏曰:知,動也,猶水之通流;仁,静也,猶山之安静。得其樂者,知也;得其常者,仁也。
【二十三章】*
或問 二十三章之説。曰:以地言之,則齊險而魯平;以財言之,則齊厚而魯薄;以勢言之,則齊强而魯弱;以俗言之,則齊尚夸詐而魯習禮義。蓋其風氣本不同矣,而太公治齊,尊賢尚功;伯禽治魯,尊尊親親,其治化又不同矣。齊自桓公、管仲,不無變亂太公之法而益趨於薄;魯則雖日衰弱廢墜,而其規模氣象猶有周公之遺意,則其舊俗之變又不同也。是以自其本而言之,則雖太公之盛時,已必一變而後可以至於周公、伯禽之王道;自其末而言之,則齊俗益壞之後,又必一變而後可以及魯之衰也。然當是時,非夫子之得邦家,亦孰能成此一變之功哉?諸家於此,蓋各得其一端而遂據以為説,故雖為説之多而終不能無所遺也,而又有避嫌之病,益使其説不得不有所遺。如避周公、太公優劣之嫌,則曰非二公遺化之不同,而凡史書之言太公就封報政遲速者,皆舉而廢之。避魯以侯國而行王道之嫌,則曰:‘有王者起,而取法於魯,則王道翕然丕變。’此其説雖似美,然恐其不免於有意之私,而非聖言公平正實之本旨也。又或以為齊一變,可比於魯之治時者,亦非文義。若果其言出於此,則魯之治時,乃周公之政,即王道本末之大備也,又何待一變而後至道乎?
精義 伊川解曰:‘夫子之時,齊强魯弱,孰不以為齊勝魯也?然魯猶存周公之法制,齊由桓公之霸,為從簡尚功之治,太公之遺法變易盡矣,故一變乃能至魯。魯則修廢舉墜而已,一變則至於先王之道也。’又語録曰:‘齊經管仲霸政之後,風俗尚權詐,急衣食。魯之風俗不如此,又仲尼居之,當時風俗亦甚美,至漢尚言魯之學天性。此只説風俗,若謂聖賢,則周公自不之魯太公亦未嘗之齊。又謂齊經田常弑君,無君臣上下之分也,不然。’又曰:‘言魯國雖衰,而君臣父子之大倫猶在,愈於齊國,故可一變而至於道。’○張子曰:魯政之弊,御法者非其人而已。齊因管仲,遂並壞其法,故必再變而後至於道。○范氏曰:齊魯有太公、周公之餘化,故其變也易。齊一變,可使如魯之治時也;魯一變,可使如周公之有道也。子曰:‘如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魯有周公之典法存焉,可舉而措之,一變而至道,非聖人之所難也。孟子‘以齊王,猶反手也’,況夫子之於魯乎?○吕氏曰:齊政雖修,未能用禮;魯秉周禮,故幾於道。○謝氏曰:齊魯之異,非周公、太公遺化不同。齊自管仲之後,與晉楚争霸,而不法先王隆禮義者多矣。至於魯獨以弱守國,故其氣骨有近於王道,而況周公之典籍猶在,人存而政舉,一變可以至於道矣。○游氏曰:齊雖强大,經(威)〔桓〕公[25]一變而為霸,則王道不復存焉。魯雖削弱,而周公之法則猶在,有王者作,取法於魯,則文武之道翕然丕變矣。○楊氏曰:魯雖失道,而周公之法猶存焉;齊更管仲,則其法並亡矣,故齊一變至於魯而已,魯一變則至道。○尹氏曰:齊自管仲用霸道,變亂太公之法盡矣;魯雖日廢墜,周公之法而尚有存者,未嘗變亂,故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也。
【二十四章】*
或問 二十四章之説。曰:夫子之意,本為觚發,而推之則天下之物皆然也。上‘觚’指其器,下‘觚’語其制,‘觚哉,觚哉’,歎器之失其制也。諸家推而廣之,各得一意。但楊氏所謂正名者,與此事同而文意不類。蓋‘正名’之意,就實以正名;此章之旨,循名而責實。其事雖同,而不可以相明也。
精義 伊川解曰:‘觚而失其形制,則非觚也。故君而失其君之道,則為君不君;臣而失其臣之職,則為虚位。’又語録曰:‘觚之為器,不得其法制則非觚也。舉一器而天下之物莫不皆然,天下之事亦猶是也。’○范氏曰:觚之為器,必有法焉;不合於法,則不觚,不觚則不足以為器矣,故曰觚哉。舉一器而天下莫不皆然,人而不德則不人,國而不治則不國矣。○吕氏曰:名失其實,非特在觚。○謝氏曰:觚之所以為觚者,以其合度也。器不合度,尚何觚之可名哉?猶學者一不中節,雖賢者猶為過之,則非禮之禮,非義之義;雖禮非禮也,雖義非義也。○楊氏曰:名者,人治之大,故孔子為衛以正名為先。觚而不觚,則何為哉?○尹氏曰:觚之不觚,不得為觚矣。猶為君必盡君道,為臣必盡臣道。推之事物亦如是而已。
【二十五章】*
或問 宰我‘井有仁焉’之問,何也?曰:孔氏以為欲以極觀仁者憂樂之所至,是已。而程子所謂‘好仁不避難’、范氏所謂‘憂為仁之陷害’者,亦得之也。然諸家有以為井有仁人,當往救之者,則凡人墜井,亦所當救,不必仁人也。有以為仁人在井,當往從之者,則豈有仁人無故入井,而吾又何為從之哉?有以為赴井可以為仁者,則亦不待往而後知其詐也。惟以為入井救人可以為仁者為近之。若吴氏以為‘仁’當作‘人’者,則亦或有此理,而未敢以為必然也。〇曰:欺、罔之别,其詳復有可得而言者乎?曰:欺者,乘人之所不知而詐之也;罔者,掩人之所能知而愚之也。夫人之墜井,世有此理,而其有無則非君子所能必知,雖或未必真有,而可欺使往視之也;自入井中而可以救人,則其無是理也,蓋不待智者而知之矣,又安得以此罔之而使陷於井中哉?孟子之論舜、子産事亦引此語,以彼證之則明白矣。程子所謂‘陷以非其所履’,又為【眉批】 為,唐本作‘謂’。‘陷之於不知’,則不深考於文義之過。范氏以‘逝’為不見【眉批】 不見,據精義當作‘見不’。善而去,‘陷’謂陷於不義,則有人在井未為不善,而入井救人亦未為陷於不義也。大抵諸家之釋陷字,皆不為陷之於井之意,故其失至此。惟吕氏首尾大概得之,但所謂‘以施仁術’,為未協於文義。所謂‘不能自陷以行救’,則恐能字之下脱‘使之’二字也,而所謂‘欺以可救’,亦有所未安耳。謝楊皆以‘逆詐、億不信’為言,固與此意有相似者,然宰予之問不為此發,觀於孔程范氏之説則可見矣。謝氏又謂仁者之心正不如是,而不言仁者之心竟為如何,卒又歎仁者之難知而已,無乃愈疑後人,使徒以知仁為事,而不務於為仁之實也乎?曰:往視而井實有人,則如之何?曰:蘇氏之説,所以處於輕重緩急之間者密矣。蘇氏曰:拯溺,仁者之所必為也;殺其身無益於人,仁者之所必不為也。惟君父在險,則臣子有從之之道,然猶[26]挾其具不徒從也。事迫而無具,雖徒從可也。其餘則使人拯之,要以窮力所至而已。曰:此外諸説之異同奈何?曰:程子。此下有闕文。
精義 明道曰,‘宰我言:“如井有仁者,當下而從之否?”子曰:“君子可使之往,不可陷以非其所履;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又曰:‘言可使之往,不可陷以罔。’○伊川解曰,宰我問:‘仁者好仁不避難,雖告之以赴井為仁,亦從之乎?’夫子謂:‘不然。君子可使之有往,不可陷之於不知;可欺以其方,不可罔以非其道。’○范氏曰:宰我以為仁者唯善之從,或告之以井有仁焉,其將入井而從之與?夫子以為不然,君子可見不善則去,可逝而去也,而不可使為不義,入井則陷於非義也;可欺以其方,不可陷以非其道,如校人之欺子産是也。豈以井有仁而遂從之乎?宰我信道不篤,憂為仁陷害,而不知孝子仁人之於不義,雖君父之命亦不從也,豈得而罔之乎?○吕氏曰:‘井有仁焉’,猶言自投陷穽以施仁術也。己已自陷,仁將何施?當是時也,君子可往以思救,不能自陷以行救;可欺之以可救,不可罔之使必救。○謝氏曰:不可逝、不可欺,則是逆詐、億不信也;可陷、可罔,則是不知也。仁者之所為,正不如是。宰我親炙於聖人,尚疑仁者之用心,則信乎,仁者之難知也。○楊氏曰:君子之於人,不逆詐,不億不信,則疑若可陷也,故宰我以是問之。○尹氏曰,宰我問:‘仁者不避患難,雖告之以赴井為仁,亦從之乎?’夫子謂:‘不然。君子可使有往,不可陷以不知;可欺以其方,不可罔以非其道。’
【二十六章】*
或問 程子以‘約之以禮’為‘約束’之意,而於顔子之歎,則又以‘約’為‘知要’,何也?曰:愚意二者之訓不異,其義亦同,皆為‘約束’之意。但在此章則為學者之分,而與顔子所至有不同耳。程子於此章之工夫次序、地位淺深,蓋深得之,獨論顔子之説,則鄙意有未安耳。推孟子‘説約’之云,是乃所謂知要者,而顔子之歎,則恐其指此也。〇曰:諸説如何?曰:張子以‘文’為禮之文,而謂‘理’為禮之理,【眉批】 張説,精義所載中無此説。似與程子兩説皆不同。范謝則又以程子之論顔子者而施諸此矣,謝氏以學文為舉而措之之事,幾若王氏之徒為史官者,稱其罷相之後方恍然有所得者,其失甚矣。吕氏蓋宗張子之説,然謂學愈深則愈約,而以博文約禮皆人事之當然而非其至者,則是約禮之上又有愈深之約,人事之上又有天道之約。恐張子所謂至簡,所謂‘一歸於是’者,必不如是也。楊説似得程子之意,然曰‘趨於中’則太密,又曰‘不出於大防’則太疏也。蓋欲着意影帶形容禮字,而不知其重複之中反生此病也。
精義 明道曰:博學於文而不約之以禮,必至於汗漫。所謂‘約之以禮’者,能守禮而由於規矩也,未及知之也,止可以不畔道而已。‘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與此相近。顔淵曰‘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欲罷不能’,是已知之而進不止者也。○伊川解曰:‘博學而守禮,雖未知道,亦可以弗違畔於道矣。’或問曰:‘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曰:‘此是顔子稱聖人最切當處。聖人教人只是如此,既博之以文,而後約之以禮,所謂‘博學而詳説之,將以反説約也’。博與約相對,聖人教人只此兩字。博是博學多識、多聞多見之謂,約是使之知要也。’又問:‘“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與此同否?’曰:‘這個則是淺近説,言多見聞而能約束以禮,雖未能知道,庶幾可以弗畔於道。此言善人君子多識前言往行,而能不犯非禮者爾,非顔子所學於夫子之謂也。’又問:‘此莫是小成否?’曰:‘亦未是小成,去知道甚遠。如“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聞見與知之甚異,此只是聞見者也。’又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此非自得也,勉而能守也。“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以勉中人之學也。’○張子曰:博文約禮,由至著入至簡,故可使不得畔而去。○范氏曰,揚雄曰:‘多聞則守之以約,寡聞則無約也。’學文者莫不欲博,能約之以禮,則不至於流矣。夫如是,僅可以不畔於道而已。博學於文而不約之以禮,猶農夫之無疆場也,其不入於異端邪説者鮮矣。○吕氏曰:學貴造約,愈約愈深。博文約禮非其至者,然在人事莫非當務,故於道也雖未深造,亦可以弗畔於道。○謝氏曰:知博而不知約,則失於無統;知約而不知博,則失於無徵。由博而知約,猶知四旁而識中央也,故可以不畔。蓋此道舉而措之天下,則有不可窮之事業;反而求之一身,則有不可二之理義。由事業,故有文;由理義,故有禮。其禮雖一,然不由博而徑欲取約者,恐不免於邪遯也。○楊氏曰:博學於文,不知所以裁之,則或畔矣;約之以禮,所以裁之,趨於中而不出於大防,則弗畔矣。○尹氏曰: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不違畔於道。
【二十七章】*
或問 孔子之見南子,何也?曰,按史記:‘孔子至衛南子使人謂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與寡君為兄弟者,必見寡小君。寡小君願見。”孔子辭謝,不得已而見之也。’○曰:仕於其國而見其小君,禮與?曰:是於禮無所見。穀梁子以為大夫不見其夫人,而何休獨有‘郊迎執贄’之説,不知其何所考也?然禮家又謂陽侯殺繆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饗廢夫人之禮而使人攝焉,則是大夫雖或有見小君之禮,疑亦久已不行於世,而靈公、南子特舉之爾。〇曰:南子既非正嫡,且以淫亂聞於諸侯,而是禮也又非當世之所常行者,則夫子曷為而不辭也?曰:南子之行則醜矣,然其願見,蓋亦有善意焉。且衛君既以為夫人,而己將仕於其國,則所謂‘禮從宜,使從俗’者,其亦有所不得已焉者矣。又況聖人道隆德盛,雖磨而不磷,雖涅而不緇,亦何為拘拘譾譾於此而避一見之嫌乎?○曰:矢之為誓,何也?曰:矢、誓聲相近,盤庚所謂矢言,亦憤激之言而近於誓者也。且所言之為誓辭也,其見於傳者多矣,若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所不與崔慶者,有如上帝’,皆是也。〇曰:邢氏引蔡謨説,訓矢為陳,引欒肇説,讀否為‘泰否’之‘否’,如何?曰:程子、諸家多用此説,其義則美,顧其文義,若有所未安者,故范氏獨從舊説,而今亦遵用之也。〇曰:子路之不説也,不告以可見之理而誓之,何也?曰:曾氏言之得矣。曾氏曰:見南子,過物之行。子路不悦,非常談所能曉,故言之如此。○曰:楊氏‘包承小人’之説,然乎?曰:易之説亦猶云爾者,而楊氏獨屢言之。若使大人處否,而包承乎小人以得(享)〔亨〕[27]利,則亦不足以為大人矣。是説之行,將啓後世為苟容幸免之弊,懼非所以為訓也。
精義 伊川解曰:‘南子非正,衛君以為夫人,使見夫子,夫子雖不願見,安能拒之乎?子路以夫子之被强也,故不悦。夫子為陳不得已之故而謂之曰:“吾道之否塞如是。”蓋“天厭之”,猶“天喪予”也。’又語録曰:‘“子見南子子路不悦”,以孔子本以見衛君行道,反以非禮見迫。歎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否音乃“泰否”之“否”。’又曰:‘孔子之見南子,禮當見之也;南子之欲見孔子,亦其善心也。聖人豈得而拒之?子路不悦,故夫子矢之曰“予所以否塞者,天厭之!天厭之”,言使我至此者,天命也。矢,陳也。’又曰:‘經是邦,必見其寡小君,則孔子之見南子,禮也。然子路不悦,孔子何以不告之曰是禮也,而必曰“天厭之”乎?’曰:‘道之將興也與,使孔子而得志,則斯人者何所容也?否則安得不歸之“天厭之”哉?’又曰:‘見所不見。古者大饗,夫人有見賓之禮。靈公以妾為夫人,既以夫人處之,使孔子見,於是時豈得不見?’○張子曰:聖人於物無畔援,雖佛肸、南子苟以是心至,教之在我爾,不為已甚也如是。○范氏曰:古者仕於其國,必見小君,禮也。南子以不正聞於諸侯,夫子以事衛君,則禮當見之。既以為君,豈以略其禮哉?子路未達,故不悦。夫子以子路之野,不可以禮告也,直誓之而已,所以責之使深思也。‘予所否者’,有不合於禮,不由其道也;天厭之者,棄絶之也。○吕氏曰:道之不行,天實厭之,此聖人所以不遇。小君,禮所當見,南子無德,子路所以不悦。孔子以為使我不得賢小君而見之,天厭乎吾道也。矢,陳也。○謝氏曰:見南子,在當時君臣宣淫,豈以為非禮?在子路之意獨不然,直以為浼夫子,是以不説。孟子嘗謂夫子於衛靈公有際可之仕,至於此,則行道之意其亦已矣。故於子路不悦也,直其理而語之曰:‘我之所否者,非人也,天之所厭者,胡為不悦哉?樂天而已矣。’○楊氏曰:‘“子見南子”,包承者也,此大人處否而亨之道。衛人以為過吾國者必見吾寡小君,則孔子安得而不見?不見則亂羣矣。使孔子而得位,則以妾為妻者固將正之也。否而無可為之時,則天實厭之,人如之何哉?“子路不説”,包羞者也,蓋過乎中則失所謂包承者矣。’又曰:‘南子衛靈公之妾。以妾為妻,五霸之所不容,況孔子而可以見之乎?子路所以不説也。然當是之時,窮為旅人,不得而正之者,天實厭之也。孔子而得位,固將正之也。然衛之人皆以為小君,而謂過吾國者必見吾寡小君,則孔子安得而不見之?否之時‘包承,小人吉’,此大人處否而亨之道也。○尹氏曰,臣聞師程頤曰:‘南子非正,而衛君以為夫人,使見夫子,夫子雖不願見,安能拒之乎?子路以夫子為被强也,故不悦。夫子為陳不得已之故而謂之曰:“吾道之否塞如是。蓋天厭之,猶天喪予也。”’
【二十八章】*
或問 二十八章程子二説自相為異,何也?曰:解之言正也,語録則或有記録之差焉。〇曰:諸説何如?曰:久字之意,則皆失之,然謝楊氏所論‘至德、高明、中庸’之意皆善,但其以高明、中庸分體用,而謂高明猶所謂至者,則未安耳。其曰賢知者多賢字,其曰愚不肖者多不肖字,亦其小失也。侯氏蓋用程子‘識得則事事物物上皆天然有中’之説而失之,彼亦曰誠知此理,則事事物物皆有自然無過不及之地耳,豈曰‘吾之手舉足履無非中’乎?其論仁處亦多此類,甚矣其不精也!
精義 伊川解曰:‘中庸,天下之至理。德合中庸,可謂至矣。自世教衰,民不興於行,鮮有中庸之德也。’又語録曰:‘中庸之為德,民不可須臾離,民鮮有久行其道者也。’○范氏曰:中庸者,無過與不及而可常也。君子之行,不為過則為不及。夫惟過與不及,是以不可常,此道之所以不明不行也,故中庸為難。民言鮮能者,人皆有是德而鮮能也。明乎中庸之道,則人皆可以為堯舜矣。○吕氏曰:中庸者,經德達道,人所共有,人所常行;不能至者,不能久而已。○謝氏曰:中不可過,是以謂之至德;過可為也,中不可為,是以民鮮能久矣。○楊氏曰:‘夫道止於中而已矣,過乎中則為過,未至乎中則為不及也,故以中庸為至。“人皆曰予知,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是鮮久矣。’或問:‘孔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何也?’曰:‘至,所謂極也。極有屋之極,所處則至矣。下是為不及,上焉則為過。’或者曰:‘高明所以處己,中庸所以處人。如此,則是聖賢所以自待者常過,而以其所賤者事君親也,而可乎?然則如之何?’曰:‘高明則中庸也。高明者,中庸之體;中庸者,高明之用耳。高明亦猶所謂至也。’又曰:‘道止於中,而以出乎中則過,未至則不及,故唯中為至。夫中也者,道之至極,故中又謂之極。屋極亦謂之極,以其中而高故也。極高明而不道中庸,則賢智之過也;道中庸而不及乎高明,則愚不肖之不及也。世儒以高明、中庸析為二致,非知中庸者也。以為聖人以高明處己、中庸待人,則聖人處己常失之過,道終不明不行,與愚不肖無以異也。夫道若大路,行之則至,故孟子曰:“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其為孝弟,乃在乎行止疾徐之間,非有甚高難能之事,皆夫婦之愚所與知者,雖舜顔不能離此而為聖賢也,百姓特日用而不知耳。’○候氏曰:民不能識中,故鮮能久;若識得中,則手動足履無非中者,故能久矣。易之恒曰‘君子〔以〕立不易方’,恒,久也。聖人得中,故能常久而不易。○尹氏曰:中庸,天下之正理。德合乎中庸,可謂至矣。人知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故曰‘民鮮能久矣’。
【二十九章】*
或問 ‘博施濟衆,必也聖乎’,此言必聖人而後能之乎?曰:不然。此正謂雖聖人亦有所不能耳。必也聖乎,蓋以起下文堯舜病諸之意,猶曰‘必也射乎’,而後言射之有争也。〇曰:仁、恕之别何也?曰:凡己之欲即以及人,不待推以譬彼而後施之者,仁也;以己之欲譬之於人,知其亦必欲此而後施之者,恕也。此其從容勉强,故有淺深之不同,然其實皆不出乎常人一念之間。學者亦反求諸己而足矣,豈必博施濟衆,務為聖人之所不能者,然後得之乎?○曰:此章之意,諸家孰為得之乎?曰:程子詳矣,然亦未免以博施濟衆不止於仁而為聖者之事,故其辨論仁聖之别雖詳,而堯舜病諸之語反無所當。其答‘仁不足以盡之’一條,尤不可曉。蓋既不與其同於聖,既曰‘堯舜不能’,而又曰‘能博施濟衆則是堯【眉批】 ‘是堯’之‘堯’,據精義當作‘聖’。矣[28]’,然則堯舜獨非聖耶?今以吾説通其文義,則彼之兩辨仁聖之别,固不害於貫通也,但‘仁在事不可為聖’一説,亦不可曉耳。其他如曰‘博施濟衆何干人【眉批】 人,唐本作‘仁’。’事,似亦太過。博施濟衆,實仁者之極功,但不可謂必如此而後得為仁耳。又如謂‘聖人之至仁,獨能體是心而已’,此類亦恐記者失之。至以博為厚者,則非此字義,且與前後數條之意亦不相類,而又出其手筆,則或恐其考之未詳也。范氏‘博施濟衆’之説得其文義,‘伊尹’以下則已緩而不切,‘子貢’以下則又遂失其本文之旨矣。吕氏分博施濟衆為仁聖之事,殊不可曉。‘子貢有志於仁’以下,則為得之。謝氏分别仁之功用、仁之得名者,善矣。然謂立人達人為仁之方而非仁,則蓋以為仁道發用著見之所也。此但以章句文義而言,已為失之,而能近取譬,乃聖人直指子貢用力為仁之術,非但使之知其所在而已也。楊氏所引孔子告顔冉者亦要切矣,然與此章之旨不類。蓋仁之為仁雖無二致,然聖人所以示人求之之術亦各不同,不可一概論也。
精義 明道曰:‘醫書以手足痿痹為不仁,此言最善名狀。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莫非己也。認得為己,何所不至?若不屬己,自不與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氣已不貫,皆不屬己。故博施濟衆,乃聖人之功用。仁至難言,故止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欲令如是觀仁,可以得仁之體。’又曰:‘“博施濟衆”云“必也聖乎”者,非謂仁不足以及此,博施濟衆乃功用也。’又曰:‘能近取譬,反身之謂也。’又曰:‘博施濟衆,非聖人不能,何於[29]仁事,故特曰:“夫仁者立人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使人求之自反,便見得也。雖然,聖人豈不盡仁?然教人不得如此指殺。”’又曰:‘以己及物,仁也;推己以及物,恕也,違道不遠是也。’○伊川解曰:‘博施,厚施也。博而及衆,堯舜猶病其難也。聖人濟物之心無窮已也,惟患力不能及耳。聖人者,人倫之至,惟聖人能盡仁道。然仁可通上下而言,故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又曰:‘恕者,為仁之方也。’又語録曰:‘論語有二處説“堯舜其猶病諸”。夫博施者,豈非聖人之所欲?然而五十乃衣帛,七十乃食肉者,聖人之心非不欲少者亦衣帛食肉也,然〔其〕所養有所不贍,此病施之不博也。濟衆者,豈非聖人之所欲?然而治不過九州者,聖人之心非不欲四海之外亦兼濟也,然所治有所不及,此病濟之不衆也。推此以求,“修己以安百姓”,則為病可知。苟以吾治已足,則便不是聖人。’又曰:‘博施濟衆,仁者無窮意。’又曰:‘聖則無大小,至於仁,兼上下大小而言之,博施濟衆亦仁也,愛人亦仁也。“堯舜其猶病諸”者,猶難之也。博則廣而無極,衆則多而無窮。聖人必欲使天下無一人之惡,無一物不得其所,然亦不能,故曰病諸。“修己以安百姓”,亦猶是也。’或問:‘博施濟衆,何故仁不足以盡之?’曰:‘既謂之博施濟衆,則無盡也。堯舜之治非不欲四海之外皆被其澤,遠近有間,勢或不能及也。以此觀之,能博施濟衆則是聖矣。’或問:‘堯舜其猶病諸。’曰:‘聖人之心,何時而已?’又問:‘仁與聖何以異?’曰:‘人只見孔子言“何事於仁,必也聖乎”,便謂仁小而聖大。殊不知此言是孔子見子貢問博施濟衆問得來事大,故曰:“何止於仁,必也聖乎!”蓋仁可以通上下言之也,聖則其極也。聖人,人倫之至。倫,理也;至,極也。既通人理之極,更不可有加。若今人或一事是仁,亦可謂之仁,至於盡仁道,亦曰仁而已,此通上下言之也。如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此又卻是仁與聖俱大也。大抵盡人[30]道即是聖人,非聖人則不能盡仁道。’又曰:‘孔子語仁而曰“可謂仁之方也已”,何也?蓋若便以為仁,則反使不識仁,只以所言為仁也,故但言仁之方,則使自得之以為仁也。’又曰:‘方,術也。’又曰:‘方,道也。’又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博施而能濟衆,固仁也,而仁不足以盡之,故曰“必也聖乎”。’又曰:‘立人達人,為仁之方。“强恕、求仁莫近”,言得不濟事,亦須實見得近處。其理固不出乎公平,公平固在,用意更有淺深,只要自家各自體認得。’或問‘子貢曰“博施於民而能濟衆,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仁聖何别?’曰:‘此子貢未識仁,故測度而設問也。惟聖人為能盡仁,然仁在事不可以為聖。’又問:‘堯舜其猶病諸,果乎?’曰:‘誠然也。聖惟恐所及不遠不廣,四海之治也,孰若兼四海之外亦治乎?是嘗以為病也。博施濟衆事大,故仁不足以名之。’又曰:‘聖乃仁之成德,謂仁為聖,譬由雕木為龍,木乃仁也,龍乃聖也,指木為龍,可乎?故博施濟衆乃聖之事,舉仁而言之,則“能近取譬”是也。’又曰:‘剛毅木訥,質之近乎仁也;力行,學之近乎仁也。若夫至仁,則天地為一身,而天地之間品物萬形為四肢百體。夫人豈有視四肢百體而不愛者哉?聖人之至仁,獨能體是心而已,曷嘗支離多端而求之自外乎?故‘能近取譬’者,仲尼所以示子貢為仁之方也。醫書謂手足風頑謂之四體不仁,為其疾痛不以累其心故也。夫手足在我,而疾痛不與知焉,非不仁而何?世之忍心無恩者,其自棄亦若是而已。’○張子曰:仁道有本,近譬諸身,推以及人乃其方也。必欲博施濟衆,擴之天下,施之無窮,必有聖人之才,能弘其道。○范氏曰:博施者,德無所不施也;濟衆者,人無所不濟也。普天之下,無幽遠不及,乃可為博施;億兆之衆,無一夫不獲,乃可為濟衆,此雖堯舜亦病未能也。伊尹曰‘一夫不獲,時予之辜’,孟子以為聖之任,言能以天下之民為己任而思濟之也。夫自以為不足,則將有餘;伊尹任之,故以為辜;堯舜性之,故以為病,此所以參於天地也。子貢疑此未盡於仁,而不知乃聖之事。夫學者以大為小,以小為大,皆未識夫仁者也。○吕氏曰:博施於民,仁之事;能濟衆,聖之事也。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博施濟衆,乃聖人之事,堯舜猶病,非子貢所及。子貢有志於仁,徒事高遠,未知其方。孔子教以於己取之,庶近而可入,是乃為仁之方,雖博施濟衆,亦由此進。○謝氏曰:博施濟衆,亦仁之功用,然仁之名不於此得也。子貢直以聖為仁,則非特不識仁,並於聖而不識也,故夫子語之曰‘必也聖乎’。又舉仁之方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亦非仁也,仁之方所而已。知方所,斯可以知仁,猶觀天地變化,草木蕃鮮,可以知天地之心矣。○楊氏曰:堯舜之仁不徧愛,急親賢而已。以天下之廣,人物之衆,而欲博施而濟之,雖堯舜不能不以為病也。君子之仁,豈謂是哉?觀孔子所以告其門人,其義可知矣,故顔淵問仁,則曰‘克己復禮為仁’;仲弓問仁,則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則所謂仁者,何事於博施濟衆乎?‘我欲仁,斯仁至矣’,故又告之以為仁之方,使知所趨也。由是而求之,斯得仁矣。○尹氏曰:五十者衣帛,七十者食肉,聖人非不欲少者衣帛食肉也,然於養有所不贍,若此之類,病其施之不能博也;聖人之治,非不欲四海之外皆被其澤,然其治不過九州,若此之類,病於濟之不能衆也。博施濟衆,堯舜猶病其難,故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非仁小而聖大也,蓋仁可以通上下而言,聖則其極也。今有一事之仁,亦可謂之仁,至於盡仁之道,亦不過曰仁而已。盡仁之道,非聖不能,故曰‘必也聖乎’。推己之恕以及人,乃為仁之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