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章】
心固該體用,而大學所指多在乎用,而傳文‘忿懥’等而知之也。正者,何也?忿懥等情無過不及之謂也,與中庸中節之和相似。故中庸章句曰‘發皆中節,情之正也’,大學或問亦曰‘所以為天下之達道也’,可以互參為證也。其未發之時,未有喜怒之可名,而情之正不正非可論也,故或問曰:‘未感之時,雖鬼神有不得窺其際者,固無得失之可識也。’此只把喜怒等而言,非謂其本體不待正而正也。然體用一源,顯微無間,用之正不正者,於體上已兆,故中庸或問曰:‘方其未發,雖未有無過不及之可名,而所以為無過不及之本體實在於是。’因是推之,所謂鬼神不窺之論,雖指其體上未有喜怒之可名,猶不若他日之説尤為精備也。徽庵程氏曰:‘未發之前,氣未用事,心之本體不待正而後正。’故或問曰:‘此心之用始有不得其正,未嘗言體之不正也。’雲峯胡氏亦曰‘心之體無不正’也,殊不覺體之有得失,如中庸所云也。未發之中,天下之大本也,若其體不待正而自正,則大本之立,人人皆得,而聖不必愈於愚,愚不必希於聖,而至發而後賢不肖始别也,果有是理乎?若如程胡説,學者舉將無事於大本之立,而只紛糾費力於已發之後,其為害教大矣。按語類,問:‘寂然不動,此是言其體之正;應物無不正,此是言其用之正。所謂正心者,是兼體用言之否?’朱子曰:‘不可。只道體正,應物未必便正也。’又曰:‘誠意正心,意是指已發處看,心是指體看;意是動,心又是該動静。’此數條論正心之功,分明該舉體用。又章下小注陳氏所論則曰‘本體不偏於未發之先’,此説卻自是。更詳之。
正心之功只可下於意誠之後,而心之不正,則亦在於意未誠之前也。意雖已誠,而心為忿懥等所動,則其用之所行固不得其正矣。當意之未誠,大底心為小底意所動,雖有要孝要忠之心,而卻有也不必之意從旁拘牽,故要孝要忠之心卻回避苟且,不能直遂,心於是不正矣。然既未誠,則全體是私意,何假説心之正不正耶?故論正心,必於意誠之後。
程子以‘身’作‘心’,此固至矣,然抑有一説。李贄曰‘離身别無正心之術’,此語可商量也。喜怒憂懼即所謂人心之所生也,人字屬身,心字主喜怒憂懼,順於身則喜,逆於身則怒。‘有所’者,即順逆之事也。目視耳聽亦身上事,‘心不在焉’,即不在身上,此又以身言矣。‘身有所’云云者,即‘人心惟危’之機也。蓋彼忿懥等何從而生乎?由有身故也。
心,統性情者也。情有不正,即心之不正也。何以謂統性情?古人比諸盂水。然水之未動固貯於盂,則可喻統性,及其動而注出,則水便離盂,故不可喻統情。然則匜之有柄可注者方足以取比也,無此柄則水不可注,水從柄裏瀉出,猶是統於器也,此可為心統情之喻也。心之不正,只争個動不動。如有物叩匜而動,則其注出者必將推盪,不得其平穩;或其始也匜雖不動,及其注出其柄便掀動,則水又不得其平穩。此皆心不得其正之喻也。
忿懥等,情也。而心之正不正,只争個動不動。情即心之用也,一有忿懥等而不察,則心不能不動。忿懥等情為之勝,情既熾盪矣,情之所行便失其正也。情失其正,便是心不得其正也。欲動者,所以著其情勝之由也;情字帖上文用字,即忿懥等也;其字帖上文心字;而用之所行者,即情之所行也。此有人害己而可怒,然一有怒而不察,則心為其害,已處所動,是謂欲動也。惟見其可怒,而理便不著,是謂情勝也。於是怒之所行不免有過當處,是謂用之所行失其正也。
一有不察,而後欲動情勝。欲,如樂記所謂‘性之欲’也。喜怒未形,須先有欲,方會如此。欲不能不動,故情不能不勝也。或疑欲動情勝則必不能不失其正也,蓋‘不能無’以上未有善惡之分,下文單説失其正之弊,而先言失正之由曰‘欲動情勝’,故言(式)〔或〕以别之。有此四者,未必皆失其正也,但或失其正者,乃‘欲動情勝’者云爾。
‘一有之’,加一之字,可見為病。
饒氏曰‘懥者,怒之留’,此説甚錯。忿懥之類,聖愚皆不能無,但有之者為心害。有者,即留之意也。今曰‘怒之留’,則已是為病敗,何待於不能察而後為害乎?蓋懥从心从疐,‘疐’與‘躓’同,乃跲也。懥者,心之有躓,謂躓於物而怒生也。懥字又作‘懫’。
目之官則視,耳之官則聽,口之官則食,皆屬在身上。至其見聞知味,則心之為也。
心不在焉,非謂不在視聽上也,即指不在腔子裏矣。比如人在室中,方應四面,人如出而不在室中,事物之來如何能應得?謂之‘不存’,則已包軀殼之意。視聽食,是軀殼上事;至見聞知味,乃心上事。
敬則心存,直則心正,檢身即義以方之也。
易曰‘直内、方外’,蓋直無形而方有物,直是一個端直而已,方是上下四方皆直便成方物,從一直字做出來。
按:石經‘不知其味’之下有‘顔淵問仁,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二十二字。石經亦信書,其必當時有此本也。然鄭玄箋出於漢末,而無此數句,更詳之。
‘真無惡,實有善’,意誠也。‘能存是心’,正心也。‘以檢其身’,修身也。言‘所以’,則見得正修者必先誠也。言‘不能’,則見得意雖誠而又須加正心之功也。言‘無以’,則見得修身亦如上例也。其文一如‘誠意’章之例。
章句云‘所以能存是心以檢其身’,‘存心’帖‘正心’;又云‘無以直内而修身’,‘直内’亦帖‘正心’也。上文云‘敬以直之,然後此心常存而身無不修也’,直内為存心之要法,直而常存,則正心之功無過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