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工业产品物量指数的编制
8. 工业产品物量指数的编制
工业产品物量指数是综合反映工业生产物量在一定时期内增减变化的指标。如何正确编制这一指数,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用按不变价格计算的报告期总产值与基期总产值进行对比,即按综合指数公式来编制(∑Q1Pn/∑Q0Pa,式中Q1、Q0分别代表报告期与基期生产量,Pn代表不变价格)。理由是: (1)它以直接的产量资料为基础,能比较完整地反映全部工业产品产量的变动; (2)它可以得到各时期一定范围按不变价格计算的总产值资料,口径一致,相互衔接,不仅便于动态对比、横向对比,而且便于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
另一种观点认为,可以通过以现行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动态指标,除以价格指数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来编制物量指数,即“间接计算法” (∑Q1P0/∑Q0P0=∑Q1P1/∑Q0P0÷∑Q1P1/∑Q1P0,式中P1、P0,分别代表报告期和基期的产品价格)。理由是: (1)免除了编制不变价格的复杂工作;(2) 总产值动态指标可以根据已有的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总产值资料计算得到,价格指数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来编制,从而简化了工业产品物量指数的编制。
第三种观点认为,可以参照西方国家编制工业生产指数
的方法,用加权算术平均数指数公式来编制

,式中Q1/Q0代表个体物量指数或类指数,P0Q0/∑P0Q0代表某一类产品产值占全部产品产值的比重〕。理由是: 它不仅避免了编制不变价格的复杂工作,而且个体物量指数是选择代表产品,权数(比重)也是在一定时期固定的,大大简化了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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