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农业外贸出口贡献
1953—1994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收购累计总额达226.7亿元,占全省商品出口收购累计总额的27.3%,年平均农副产品出口收购额为5.4亿元。其中,1953—1960年期间,年平均农副产品出口收购额0.811亿元,占全省出口商品年均收购总额的63.2%; 60年代,年均农副产品出口收购值0.99亿元,占全省商品出口收购总额的36.9%; 70和80年代,年均农副产品出口收购值及其所占比例分别为4.01亿元和23.6%; 1990—1994年,年平均农副产品出口收购额26.2亿元,占全省年均出口商品收购额的28.76%,其中1994年收购额和所占比例分别达62.36亿元和31.42%。1990—1995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创汇23.1亿美元,占全省商品出口创汇总额的18%。1996年,全省农副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出口总额为12.94亿美元,其中农副产品出口额3.73亿美元,农副产品加工品出口额为9.21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