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兔
各级政府把发展养兔生产列为农村脱贫致富的项目之一,通过培养典型、召开现场会等形式,采取帮资金,供种兔,传授技术等措施,扶植社员发展养兔。为了增加出口创汇,外贸部门制订了一系列有利于农民养兔、销售的扶植措施,如建立养兔生产基地,签订收购合同,增加收购点,建立屠宰加工厂和冷库等,促进了养兔生产的发展。1985年4月,由于引进长毛兔,把病毒性出血热病带了进来,由承德市、崇礼、万全、涿鹿、张北等县蔓延全省。尽管畜牧和外贸部门采取了相应措施,但农民养兔仍心有余悸,1986年市场行情好转,国内市场兔肉供不应求,价格较高,全省兔存栏剧增,之后受国际市场影响,1989—1991年兔存栏连年下降,1992年养兔业形势好转,至1996年底,全省存栏兔恢复到1 445.57万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