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粮食储藏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全民所有制的国家粮库和集体所有制的队仓两种仓储体系。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后,全省城镇和农村主要圩镇都设有国家粮库。从6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国家、地方、民间三级储备,并先后采取“民储国助”、“国代民储”、“民代国储”3种不同储粮形式,使“藏粮于民,备战备荒”的战略决策,得以全面落实。1953—1962年,国家储粮,统称为商品粮库存。1963年,开展议购业务后,商品粮库存中分平价粮库存、议价粮库存。这两项库存,实行统一保管,分别核算。1953—1963年,全省年度末粮食总库存量(贸易粮)为7亿~8.5亿千克。此后逐年增加,1984年,全省平价粮库存25.32亿千克,议价粮库存3.78亿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