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稳步发展阶段(1979—1997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随着农村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促进了村镇建设的发展。 到1997年底, 全省共有村镇6 342个, 县以下建制镇11个, 小集镇399个; 村镇人口350.9万人, 其中小城镇人口51.79万人, 占村镇总人口的14.76%。 全省累计房屋建筑面积5 347.28万平方米, 其中, 混合结构和楼房56万平方米, 人均建筑面积15.24平方米, 平均每年有3%~5%的农户翻建和新建住宅。 1997年总投入资金44 293.01万元, 比1983年7 066万元增长6.27倍; 全省公共建筑面积累计达到528.87万平方米, 其中,混合结构149.39万平方米; 生产性建筑面积188.23万平方米, 其中混合结构71.05万平方米。 20年来,自来水供水管道达1 071公里, 日供水能力22 480吨,受益村镇1 715个, 受益人口144.85万人, 人均生活用水量52.73升, 排水管道56公里。 县、 乡公路、 乡村道路17 375公里, 其中, 高级、 次高级道路1 348公里, 桥梁625座。 通电村镇达3 100个, 小城镇安装路灯308万盏。 村镇防洪堤长度303公里, 村镇绿化覆盖面积1 900公顷, 园林绿地面积1 063公顷,公共绿地面积109公顷, 大大改善了人民生活环境。
改革开放20年来, 牧区 “四配套”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 牧民生产、 生活环境、经济收入有了很大提高。 1997年, 定居牧户达6.482万户, 占总牧户的62.62%。 定居户全部用上了电, 部分牧户用上了风力发电、太阳能供电设备。 富裕的牧户购置了汽车、手扶拖拉机、 摩托车、 电视机、 卡拉OK机、 VCD、电冰箱等。 牧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经济收入逐年增加, 自愿定居建房、投资修路的热情空前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