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促进了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1991—1994年的4年间,尽管自然灾害频繁,但当时已建成的贵南牧场、湟中、互助和大通三县一场累计新增商品粮3.7万吨,粮食商品率达到19.2%,国家每元投资提供商品粮2.3千克。1995年4县(场)粮食总产达5.46万吨,比建设前的1989年增产0.43万吨,增长10.7%,比同期全省平均水平提高3.6个百分点,粮食商品率比1989年提高了9.6%。当年全省从省外调进粮食28万吨,比前几年调入粮31万吨减少近10%。商品粮基地县有力的带动了全省农业生产的发展,1990—1997年全省农业连续8年丰收, 同期粮食总产由114.6万吨上升到127.5万吨, 增长11.26%。 人均粮食占有量由244千克上升到265千克, 净增17千克。全省粮食自给率也由1989年的76.9%, 上升到1997年的85%。 由于粮食产量持续稳定增长, 促进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199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31亿元,比1989年的11.55亿元增长1.6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