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商业经济效益的概念
32. 商业经济效益的概念
商业经济效益是继商业经济效果之后,于80年代初提出来的。1982年6月,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在武汉召开了商业经济效益专题讨论会。主要有宽、窄两种不同看法。
宽派意见认为,我们现在讲的商业经济效益,指的是社会主义商业经济效益,而不是资本主义商业经济效益。因此,要把商业经济效益的概念同商业服务宗旨联系起来,同商业经营的社会效果联系起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业经济效益的概念应该是商业劳动的消耗和占用同商业经营的社会效果的对比关系。这种对比关系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商业的劳动耗费和劳动占用; 另一方面是商业经营的社会效果。商业经营的社会效果,是指商业部门或商业企业,通过商品购销调存等经济活动,对社会各方面进行服务的效果。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 商业为生产服务的效果;(2)商业为群众生活服务的效果; (3) 商业活动在文化、政治方面产生的效果。
窄派意见认为,上述看法太宽,有的甚至离开了经济的涵义。商业经济效益的概念应严格限制在经济范围内,不宜把服务态度、政治情况、文化生活纳入到商业经济效益的概念之中。商业经济效益的概念应该是商业经营活动中所得同所费的比较 (或对比关系)。但在具体表述上仍有一些差别,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以尽量少的资金占用,尽量少的流通费用,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断满足社会的需要; (2) 商业经营活动中所消耗的社会劳动和占用的社会劳动同所实现的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比较; (3)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组织商品流通,以最少的劳动占用与劳动耗费,最好的服务质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社会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取得合理利润; (4) 以最少的资金占用,最少的流通费用,实现最大的商品销售额和企业利润; (5)用最少的劳动消耗,组织更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商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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