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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1.恢复发展阶段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1.恢复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49—1957年

在这一阶段的初期,辽宁省渔业生产仍然单一,生产能力仍然很低。捕捞生产基本靠小型风帆渔船,机动渔船很少,但由于海洋水产资源相当雄厚,这一阶段后期在生产力解放的基础上,渔业生产获得迅速发展。到1957年机动渔船达到176只、1.499千瓦,非机动渔船1.14万只;水产品产量17万吨,比1949年增长1.5倍,人均占有量7.1公斤,其中鱼类4.2公斤,分别比1949年增长91.9%和75%。

☚ 一、发展历程   2.徘徊阶段 ☛

1.恢复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49—1952年

1949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结束了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当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为6576. 80万亩。其中:粮豆播种面积6 294.0万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95.5%;经济作物播种面积78.2万亩,占1. 2%;其他作物播种面积204.6万亩,占3.3%。粮豆总产量459万吨,平均公顷产量1 095公斤。1950年1月,中共吉林省委第一次代表会议和同年4月吉林省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确定: 农村要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以普遍发展生产力,多打粮食与多产工业原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基本出发点。由于当时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政策符合实际,从而保证了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952年底,农业总产值达到14. 3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613万吨,分别比1949年增长53%和33.6%,农业生产接近了历史最好水平。

☚ (二)新中国成立后,种植业发展状况   2.波动起伏阶段 ☛

1.恢复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49—1965年

经过土改,农民分得了牲畜。吉林省人民政府及时发放了“牲畜执照”,稳定牲畜所有权,并提出一系列保护牲畜与繁殖牲畜的政策和措施。广泛开展爱畜、保畜和增畜活动,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饲养和繁殖牲畜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牲畜的恢复和发展。1954年全省大牲畜发展到213. 82万头。其中,牛101. 17万头,猪226. 23万头,羊33. 78万只,与1949年比,大牲畜增加303.58%,年平均递增大牲畜为10.1%。其中牛为11.21%,猪为6.5%,羊为29.6%。
1955年开始兴办高级社。牲畜实行作价入社,集体饲养的办法。接着,1958年又掀起了“人民公社化”、“大跃进”运动,许多地方的牲畜实行以公养为主的方针,用平调农民的牲畜大办“千头猪场”、“万只鸡场”,“一平二调”和浮夸风,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饲养和繁殖牲畜的积极性,加上3年自然灾害,畜禽饲养数量急剧下降,到1962年大牲畜存栏183. 4万头,比1954年减少48.4万头,牛95. 5万头,比1954年减少5. 6万头,猪存栏数142. 5万头,比1954年减少83.8万头,羊存栏65. 7万只,比1954年增加31. 9万只。经过三年调整,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恢复了自留地的政策,对牲畜实行专业饲养,“三包一奖”的责任制度,畜牧业生产又开始回升。到1965年大牲畜存栏214. 2万头,比1954年减少8. 2%,牛存栏108. 8万头,比1954年增长7%,猪存栏240. 3万头,比1954年增长6%,羊存栏89万只,比1954年增长16.2%。
这个阶段的基本特点是,发展农耕畜牧业,主要任务是,恢复生产,发展耕畜,解决农耕动力。其重点是,在中部农业区和西部半农半牧区恢复和发展马、牛、驴、骡等大牲畜。同时,利用农副产物发展生猪和家禽。这期间各种大牲畜先是农民个人所有,分户饲养,后为集体所有集中饲养,实行严禁宰杀耕畜,保护母畜的政策。各地的主要精力是放在发展大牲畜,解决耕畜问题上。农民个体养猪、养禽处于家庭副业的位置。这期间,西部地区利用丰富的草地资源放养着一定数量的牛和羊,经过多年发展,既解决了当地农业生产的畜力需要,还向省内外提供了90多万头耕畜和种畜。农民饲养的猪和禽除掉自食,主要由商业部门收购,供应城市和工矿区。

☚ (二)新中国成立后发展状况   2.徘徊和低速发展阶段 ☛

1.恢复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49—70年代

(1) 1949—1957年,是农业迅速恢复和顺利发展阶段。50年代初期,江苏农业基础很差,全省粮食总产748.5万吨,人均213.1公斤;棉花2.81万吨,人均0.8公斤,当时农村360万人流离失所,上千万人陷于断粮停炊的困境,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党和政府首先把主要精力放在领导全省人民奋起生产救灾,恢复农业生产。经过3年恢复,完成了土地改革,并相应采取改进耕作技术、兴修水利、制定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等一系列措施,使农业获得较快增长。1957年,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达66.26亿元(按195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与1949年相比年递增5.8%。粮食生产能力登上1 000万吨台阶,年递增7%。棉花、油料、生猪出栏年递增率分别为29.8%、8.5%和9.8%。
(2) 1958—1965年,是农业下降、徘徊和恢复发展阶段。1958—1962年,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加上遇到连续3年的严重自然灾害,农业严重滑坡,5年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下降14.4%,粮食生产能力跌至1952年水平,下降9.2%。1962年后,党和政府逐步调整了农业政策,农业很快得到发展。1965年,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比1957年增长28%,比1962年增长49.6%;粮食生产能力比1957年增长35.6%。
(3) 1966—1977年,是农业缓慢发展阶段。“文化大革命”期间,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虽有发展,但发展速度比较缓慢。1977年,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比1965年增长36.9%,年均递增22.7%。这一阶段各地普遍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江都水利枢纽、淮河入江水道等骨干工程基本建成并发挥效益;支农工业特别是化肥、农药、农机生产有较大发展;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善,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获得一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增长34%;1973年跨过了2 000万吨大关。棉花、生猪出栏、水产品、蚕茧产量分别增长43.9%、39.7%、54.9%、1.81倍。
(4) 1978—1979年,是农业生产能力快速提高阶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快速发展,粮食、棉花生产能力年递增率分别为15.4%、18.3%,粮食生产能力突破了2 500万吨大关,棉花跃上50万吨台阶。

☚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农业   2.快速发展阶段 ☛

1.恢复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49—1957年

1949年江苏农村生产力十分低下,粮食和牲畜草料匮缺,耕畜严重不足,兽疫流行广泛。年末各类畜禽存栏量: 大牲畜148万头,猪414.5万头,羊106万头,家禽2 311万只,兔15. 78万只,蜜蜂1万箱。
1949—1952年,党和政府实行禁止宰杀、贩运和奖励繁殖耕畜的保护畜牧业政策,组建畜牧兽医机构和防疫队伍,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防治兽疫。同时,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广大农民生产热情提高,积极投入“爱国增产,爱国增畜”运动和发展养猪等家庭副业。短短3年,农业连年增产,畜禽饲养数量逐年增加。至1952年,各类畜禽年末存栏量已有不同程度的恢复增长。
1953—1957年,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畜牧业生产发展。大牲畜,采取发放贷款,组织从外省、区引进耕畜;发展农村耕畜配种网点,鼓励多配多繁;放开耕畜“禁运”规定,恢复各地传统耕畜交易市场,开展地区间耕畜交流与调剂;合作化中,实行耕畜折价入社,转入集体饲养,逐步建立农业社耕畜饲养管理和使役制度及淘汰屠宰耕畜的检验与审批制度。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大牲畜的发展。但由于农业社对耕畜的养、用、繁之间的矛盾没有真正处理好,1956年起有所下降。
养猪,贯彻中央制定的“私有私养公助为主,集体饲养为辅”的发展方针,由农业社按政策划给社员一定的自留地和饲料田,在资金、苗猪、饲料及养猪肥料折价等方面支持社员发展养猪,并开始有计划地发展集体养猪;开展大量选留母猪和繁殖苗猪,扩大猪源;广泛发动社员群众收集各种养猪的青、粗饲料;同时,贯彻国家“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和 “生猪派购”政策,把养猪商品饲料供应和生猪购销纳入国家计划管理轨道,提高生猪收购价格,增加社员群众养猪收益,生猪生产得到稳步增长。羊、兔、家禽及蜜蜂也有较快发展,尤以羊、兔、蜜蜂发展较快。
防治兽疫方面,县、乡普遍建立畜牧兽医站,各地民间兽医也组织起来,成立兽医协会,并以区、县为单位建立兽医联合诊所。全省基本形成了畜禽疫病防治网络,坚持每年开展防疫注射,危害严重的炭疽、气肿疽、猪瘟、猪丹毒等疫病已初步控制,牲畜发病死亡减少。
此外,粮食生产逐步增长,也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饲料条件。至1957年底,全省各类畜禽年末存栏量比1949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畜牧业产值达到10.33亿元,比1949年增长69. 62%。

☚ (二) 新中国成立后   2.曲折前进阶段 ☛

1.恢复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49—1966年

这一阶段的农业科研工作,主要是整理、评选和提纯复壮地方良种以及改良品种;总结推广农民的增产经验;大规模地防治蝗虫和螟害;研究猪瘟、牛瘟和弱毒疫苗,以及鲢、草、鳙、鲤四大家鱼人工育苗等技术;全面开展治洪、治涝、治碱改土的研究。根据“理论联系实际,科学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制定了《1956年到1967年全省农业科技发展规划》。12年的科技规划提前2年完成,获得了一批科研成果。选育、引进和推广了大批优良品种,改进耕作栽培技术,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水稻的单产,由50年代初期的150公斤左右,提高到60年代中期的300公斤左右; 小麦由82公斤左右提高到250公斤左右;棉花单产提高30%~40%。

☚ 一、发展历程   2. 曲折阶段 ☛

1.恢复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50—1957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订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拨出救灾粮和救灾款,扶助农民恢复和发展生产。在短时间内,克服了1951年、1952年连续两年春季洪涝,夏季干旱的严重自然灾害,使种植业生产得到了有效的恢复。除个别作物外,大多数作物的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均超过战前或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水平。如1952年,粮食总产量达575.07万吨,播种面积达33.41万公顷,比抗战前增长23%,总产量增长3.9%;比新中国成立前夕,面积增长26.9%,总产量增长48.3%。
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农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得到了初步改善。1953年,省委提出“一季变双季(中稻变早稻,增种一季秋作物),旱地变水田,荒地变熟地”的“三变”方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改变耕作制度,改进栽培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增产技术措施。广大农民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走互助合作的道路,积极投入兴修水利,串换良种,积肥造肥的爱国增产运动。到1956年底,全省种植业生产得到全面发展。“一五”计划结束的1957年,全省农作物播种面积达546.12万公顷,比1952年增加23.85%。

☚ (二)新中国成立后   2.“以粮为纲”阶段 ☛

1.恢复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49—1957年

在农村土地改革中,政府将山林分给农民经营,后来建立了农业初级合作社和林业初级合作社,林木作价折股归集体经营,调动了农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全省各地通过贯彻“谁种谁有、伙种伙有、国种国有”的政策,开展了群众造林和国营造林。1950年以后,全省陆续创办市、县国营森林苗圃80多个,为群众造林和国营造林提供苗木,逐步扩大了造林面积。1956年,省委、省人民委员会作出决定,要求“在10年内营造森林5 000万亩(333.3万公顷),达到在全省范围消灭荒山,全面绿化”。各地(市)、县党政军负责同志带头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全省首次掀起了群众性的造林绿化热潮。1950—1957年,全省造林9.41万公顷。这一时期,省、地(市)、县还分级组建了林业行政管理和森工、科研等林业企业事业机构,为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奠定了基础。

☚ (二)新中国成立后   2.挫折、调整阶段 ☛

1.恢复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49—1957年

(1) 保护和发展耕牛。新中国成立以后, 江西逐步形成并完善了一整套奖励、保护和发展耕牛的政策措施: 严禁滥宰和伤害有耕作能力的役牛及小牛, 举办各种形式的耕牛交流会, 活跃耕牛市场, 强化价格管理; 实施耕牛保险, 发放耕牛贷款, 扶助发展养牛; 加强饲养管理, 广泛推行 “栏干食饱”措施等,从而促使耕牛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957年, 全省存栏牛215.1万头, 比1949年增加67.4万头, 增长45.6%, 年均递增4.8%, 每头役牛负担的耕地由1949年的1.99公顷降至1.72公顷, 初步缓解了役力奇缺的矛盾。具有繁殖能力的母牛显著增加, 达到74.8万头。此外, 乳牛也由1949年的1 000头增加到3 000头, 鲜乳的供应状况有所好转。
(2) 大力发展养猪。为支持农民大量养猪, 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助养猪的政策: 鼓励繁殖, 扩大猪源, 以保证仔猪供应; 广泛开辟饲料来源, 规定最低留粮标准; 实行 “私有、私养、公助” 的养猪方针,鼓励农民大量发展家庭养猪, 集体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扶助, 或 “公有、户养、按比例分红”; 生猪购销由实行自由贸易, 后转变为定养、定购, 并由国家规定收购价格。这些政策和措施, 主导的方面是积极的,从而调动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据统计, 1957年, 全省生猪存栏526.8万头, 出栏270.6万头, 猪肉产量11.85万吨, 比1949年生猪存栏219.2万头、出栏160.4万头和产肉量7.28万吨分别增长140.3%、68.7%和62.7%, 年均递增分别为11.6%、6.8%和6.3%, 人均占有猪肉从1949年的5.5千克增加到6.4千克。
随着畜牧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畜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据统计, 换算成1990年不变价 (以下同), 1949年, 全省畜牧业产值为8.41亿元, 1957年为14.51亿元, 增长72.5%, 年均递增7.1%。按当年价格计算, 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3.4%提高到14.1%, 增加0.7个百分点。

☚ (二)新中国成立后   2.曲折前进阶段 ☛

1.恢复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49—1957年

新中国成立后, 省、专 (行)、县各级人民政府相继设立渔业管理机构, 采取有力措施, 恢复和发展渔业生产。1952年, 沿江滨湖渔区渔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 结合农村反霸和土地改革, 彻底废除了湖主、渔霸的封建剥削制度, 解放了生产力。同时, 组织渔民建立渔民协会、渔业合作社或生产互助组, 并采取发放渔业低息贷款、预付鱼产品收购定金及配售渔盐等扶持措施, 使渔业生产得以迅速恢复。1952年, 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41 362吨, 比1949年增长73.8%。随着农村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95%以上的渔民先后加入渔业生产合作社, 极大地调动了渔民和职工的积极性, 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至1957年, 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58 910吨, 超过新中国成立前的历史最高产量。人均占有量达到3.2千克。

☚ (二)新中国成立后   2.曲折前进阶段 ☛

1.恢复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49—1953年

新中国成立后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江西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务院提出的 “内地贸易自由”政策, 恢复、发展农村集市贸易, 取缔封建宗族和旧 “伢人” 对市场的操纵, 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行为, 以维护市场秩序, 使农村集贸市场交易活跃, 购销两旺, 对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方便农民购销和满足城镇居民生活需要, 发挥了积极作用。

☚ (二)新中国成立后   2.波折起伏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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