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农业区划工作的进展,不仅是学术研究的产物,更是农业发展过程中实际工作的需要。1958年“大跃进”带来的脱离实际、瞎指挥、一刀切,使农业生产遭受了很大挫折。1961年,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委员会负责同志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工作的指示,带领广大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总结“大跃进”以后的经验教训,纠正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错误。1963年,成立江苏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对全省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农业生产特点,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后,于1964年编写了 《江苏省综合农业区划报告(讨论稿)》和有关专业区划报告。同年5月,国家科委在无锡召开全国农业区划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广了以江苏为代表的省级农业区划工作经验,得到了周恩来总理的好评。6月9日,《人民日报》为此发表社论指出,农业区划是因地制宜指导农业生产的基本功。1966年国家科委在广东省东莞县召开第二次全国农业区划工作经验交流会,江苏向大会介绍的一套“区划、规划、样板”相结合的分类指导农业生产的方法,得到了与会者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