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包三改”的主要内容
“一包三改”即乡村集体企业和经济实体全面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改干部任免制为选聘制,改工人录用制为合同制,改固定工资 (补贴) 制为浮动工资制。
(1) 实行以经理、厂长为首的经济承包责任制。乡村集体企业对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经济承包。经济承包以利润指标为核心,包括产值、费用、成本等主要经济指标,经理、厂长或以经理、厂长为首的若干人组成的班子为承包者。承包者在年初将承包的经济指标层层分解到车间、班组和工人。承包形式一种是“定额包干、联利计酬、超利分配”;另一种是“利润包干,全奖全赔”。经济承包实行责权利三结合。在承包期内,承包者对企业负全责,指挥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按规定决定企业职工工资升降、超额利润分配、厂内人员的调动;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可按承包合同规定获取较为优厚的报酬。
(2) 改干部任免制为选聘制。由干部选聘制取代干部任免制,打破了干部制度上实际存在的职务终身制。选聘的办法,一种是由企业职工按一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报乡镇党委审定,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给聘用书; 另一种是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物色能人,报乡镇党委审定,再发给聘书聘用。开始时,选聘干部任期两年,称职者可连聘连任,不称职者,通过一定程序解聘,就地免职。
(3) 改工人录用制为合同制。企业固定用工制改为合同工制,打破了企业职工“铁饭碗”。企业与每个职工签订合同,明确规定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合同几年一定。职工在合同期内表现好,能完成任务,合同期满可续订合同;表现不好,经教育无效,厂长有权将其改为临时工直至辞退,临时工不享受奖金和其他职工福利待遇。
(4) 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企业改固定工资制为结构工资制,职工的报酬分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奖励三部分。按照职工工作岗位、贡献大小确定其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20%~40%为浮动工资,浮动工资与承包指标完成情况相联系,年终按百分制考核结算,得90分以上者可得浮动工资,低于90分的按比例下降。此外,设立超利分成等各种专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