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198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198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98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简 称INCOTERMS 1980国际商会在补充、修改1976年INCOTERMS的基础上形成的国际贸易惯例。也叫价格条件或价格术语或交货条件。该通则对十四种价格术语作了解释,它们是“工厂交货(Ex works)、铁路交货(指明启运地点)(FOR—FOT … named departure point)、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AS…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FOB…named port of shipmen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F…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指定目的港)(CIF …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Freight or carriage paid to…)、目的港船上交货(Ex ship)、目的港码头交货(Ex quay)、完税后交货(Delivery Duty Paid)、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ree Carrier…named point)、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Freight on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机场交货(FOB airport)、边境交货(Delivered at frontier)。该通则解释的这十四种价格术语,明确规定了每个价格条件下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通则在法律上属于国际惯例性质,只供合同双方自愿采用,一经采用,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该通则现在已被1990 INCOTERMS所代替,但其某些术语如FOB、EXW、CIF等均被1990年通则所沿用,因而至今有效。 ☚ 195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 198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98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关于统一解释国际贸易中常用价格条件下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规则。国际商会于1936年制定了 《贸易术语解释国际通则》,1953年进行了修订,1967、1976和1980年分别作了三次补充。现行的是1980年版本。简称 《1980年解释通则》 (Incoterms1980)。通则对到岸价格 (C.I.F.)、离岸价格(F.O.B.)、成本加运费价格 (C&F)、船边交货价格(F.A.S.)、工厂交货价格 (Ex Works)、铁路交货价格 (F.O.R.)、目的港码头交货价格 (Ex Quay) 等14个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价格条件作了明确的解释,规定了每个价格条件下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旨在使合同当事人对国际贸易价格术语取得一致的理解,避免产生误解和纠纷。通则属于国际惯例,不是国际公约,对各国无约束力,仅供当事人自愿采用。当事人可以协商改变通则的某些解释。当合同中的条款与通则中的条款不一致时,以合同条款为准。当事人同意采用该通则时,应在合同中予以说明。通则已被广泛利用,在国际贸易中影响很大。有的国家如西班牙、伊拉克等,通过国内立法,使通则具有强制性。 ☚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海关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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