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建筑招标投标承包制目前是否可行
10. 建筑招标投标承包制目前是否可行
在基本建设和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国对基本建设施工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推行了建筑招标投标承包制。对这一施工方式的推行,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均有不同的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在我国目前条件下不宜推行建筑招标投标承包制。理由是: (1) 实行建筑招标投标承包制要以施工企业具有相应的适应能力为前提条件,我国大部分的施工企业目前还不是真正的生产经营型企业,适应不了招标投标的建筑市场开放性的要求。(2)建筑材料的分配和供应体制没有相应的改革,不具备招标投标承包的现实基础。(3)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不同类型的施工企业现有基础不同,技术装备水平不同,因而历史上所造成它们竞争的能力也不同。现在实行统一的招标投标,这就不是在一个起跑线上起跑,会造成人为地苦乐不均。(4)招标投标是资本主义竞争的产物,适用于自由经济条件下的建筑市场。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制度,似无必要再采用这一自由生产的作法,以避免基本建设施工生产中出现社会性的混乱状况。
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实行建筑招标投标承包制是正确的,目前也是可行的。理由是: (1)我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生产和商品 (包括劳务) 交换还需要大发展。随着商品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建筑市场必然会进一步开放,这就需要采用建筑招标投标承包制。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条件下,仍严格地实行计划分配施工生产任务,会妨碍基本建设施工生产的有效组织。(2)建筑招标投标只是组织施工生产的一种方式和方法,它本身并不具有社会性,因此,不同经济制度的国家均可采用。(3)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已经实行这一方式的地区和企业,都程度不等的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4) 这一方式目前推广的面还不够宽,是基本建设和建筑业的管理体制改革得还不够,并不是这一方式目前不适用。
第三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推行建筑招标投标承包制方向是正确的,但由于主观上缺乏对其深刻认识,客观上的确尚未完全具备条件,因而推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因此必须迅速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体系和法规体系,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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