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而】
【第一章】
‘學而時習’云云。○按:‘不亦説’、‘不亦樂’、‘不亦君子’,三亦字似有疑不質言之意。蓋上句是工夫,下句是效驗。聖門教人,只要做工夫而已,效驗則非可以質言也,故每節各下一‘亦’字。此所以為聖人之言也歟?○學習二字,有先後而無輕重,‘而’字只是承接過了。蓋學習雖非二事,然既曰學、曰時習,則學習又各是一義。不學,則習無所施;而既學,又不可不習。然則學習果有輕重乎?
‘人性皆善,覺有先後’云云。○按:‘人性皆善’下宜論氣稟不同,而此卻無之,是則可以意會。且既曰‘覺有先後’,則氣稟之説已躍如於其中矣。中庸二十章章句曰‘人性雖無不善,而氣稟有不同者,故聞道有蚤暮’云云,比此尤為完備。抑彼則分説三知,故不得不論氣稟。而此則只説學字之意,故姑從省文之例歟?
‘習,鳥數飛’小注‘學而’云云。○按:此以‘之’字謂指所知之理、所能之事。若以此説釋之,則是乃習其之也,恐於文義不值。此‘之’字意重,固不可尋常語辭看。然看之太實,則反做病。
‘説,喜意也’云云。○按:熟者,習之已成者。蓋習而到熟,然後始可謂之習矣;説而到其進不能已,然後始可謂之説矣,此則經文言外之意也。
又曰‘學者’云云。○按:上一條以知言,此一條以行言。其以行言者,非但將以‘行之’一句而已,蓋專以時習為行底事也。考之精義全本,則此條結辭曰‘習,如禽之習飛’,又曰‘鷹乃學習之義。子路有聞,未之能行,惟恐有聞’。鷹乃學習,既比於子路之能行,則其以禽之習飛為行底事者固無疑,而‘所學在我’一句專説行之之效也。或問所謂‘重複思繹以知’者,言所學在我。以能者言者,此也。若小注朱子説之與謝説對言而謂之偏了者,似指上一條,而非指此一條也。然合兩條而觀之,則一則以學與習皆為知之事,一則雖以學與習相對為知行,而學字之專屬於知,則與上説無改。通兩條而不見學字兼知行之義者,亦恐未免於偏矣。
‘有朋自遠方’云云。○按:‘學而時習’即大學所謂‘明德’,中庸所謂‘成己’;‘有朋自遠’即大學所謂‘新民’,中庸所謂‘成物’。聖賢傳授之旨,此亦可見矣。
‘又曰説在心’,小注朱子曰‘説是感於外’云云。○按:若以學習之涉於事為而謂‘説是感於外’,則有朋自遠而樂者,尤豈非自外之感乎?朱子此説竟是可疑。
慶源輔氏曰云云。○按:‘樂’是吾心自樂也。‘與人同樂’之云,恐支衍。
雙峯饒氏曰云云。○按:‘説’、‘樂’皆由中,然‘説’是獨得於中者,‘樂’是宣著於外者,故曰樂主發散在外。饒説以樂字對説字之故而謂之‘發散在外’云云,未知何謂。
‘人不知而不愠’云云。○按:如或以善及人,而人不信從,則是亦人不知也。如此,則心雖未樂,而亦無愠意。未樂者何?以其不能同其所同也。不愠者何?以其不私一己也。朱子所謂至公而不私者,此也。
程子曰‘雖樂於及人’云云。○按:不知不愠,雖稱成德之君子,而亦學者之事耳。或問云‘自是日進’,而‘不怨不尤’、‘至於聖人’云云,則亦可見下聖人一等也。易文言‘不見是而無悶’,亦聖人之德,而程子引之,何也?蓋借彼説以明不愠之義而已,非以此直許於聖人地位也。且聖人之事亦有可以引用於學者之事,而但范氏引中庸‘遯世不見知〔而〕不悔’之文,而直曰‘惟聖者能之’云云,則失之過高,故或問斥之。
小注雙峯饒氏曰云云。○按:説、樂、不愠,固有工夫淺深之不同。然事件各異,時節不同,雖説之深,而非朋來,則無可以樂;雖樂之深,而非人不見知,則無可以不愠。不可道説深便能樂,樂深便能不愠也。若改之曰非説不足以語樂,非樂不足以語不愠,則此乃以地位言也,似無病痛。若程子所云‘樂由説而後得’云云,則與饒説有異。蓋言朋來之樂由於學習之説而得之云爾,非謂説後便樂也。
‘愚謂及人’云云。○按:及人之樂,雖非為己而樂,然終是人與我,故其事順,而樂之也易。人之知不知,固於我無干,而終是人不與我,故其事逆,而不愠也難。
‘然德之所以成’云云。○按:‘不已’二字,非但指説之不已,恐是並包學正、習熟而言。如‘日知其所亡’,是學之不已;‘月無忘其所能’,是習之不已。蓋‘學’、‘習’、‘説’三者,乃學者終身事。不成今年學,明年習,又明年説,而習後不復學,説後不復習也,故‘不已’字當兼三者看。若只屬於‘説’,則卻少意味。
【第二章】
‘少好犯上,必不好作亂’云云。○按:經文‘犯上者鮮、作亂者未有’,則言犯上作亂之人少且無也;此云‘少好犯上,不好作亂’,則言孝弟之人少犯上之事,及無作亂之事也。然只是一意。
‘仁者,愛之理’,小注朱子曰云云。○按:既曰‘仁者,愛之理’,而又曰‘愛之理自仁出’,則是理自理出也,有未敢曉。至於以周子説‘愛曰仁’比之‘惻隱之心,仁之端’,亦恐偶失照勘。惻隱,仁之端,是説仁之發處,故程子嘗云‘既曰仁之端,則不可便謂之仁’。若周子‘愛曰仁’,則是因用以著本體,猶曰愛底是仁也。兩説自不同,何可混論?孟子又有曰‘惻隱之心,仁也’,此亦因用而著體。以此比之,‘愛曰仁’則似通。抑朱子之意本如此,而記録者誤歟?
‘若上文’云云,小注(雙)〔雲〕峯[1]胡氏曰云云。○按:‘汎言為仁’之仁字,似是人字之誤。
‘德有本’云云。○按:此德字雖承上文‘順德’而言,然實汎言凡所謂德皆有本,而下文方説仁愛之德本於孝弟之意也。
‘仁愛及於物’云云。○按:程子此説内屢舉仁字,而各有攸當。仁愛、仁民、為仁、行仁、仁之一事、仁主於愛,仁字皆就用上説;以仁為孝弟之本、可以至仁、仁之本、仁是性也,仁字皆就體上説。
‘曷嘗有孝弟來’云云。○按:來字,恐是語辭。
小注朱子曰‘為仁以孝弟’云云。○按:此以為‘“以仁為孝弟之本”,仁字,〔是〕[2]指其本體發用處’,‘發用處’三字恐衍。
‘問孝弟是為仁’云云。○按:此云‘知事親從兄所以然者,智之本’,智字上恐脱‘為’字。或問曰‘其知此者,則為智之本’,當以此為正。
‘孝弟固具於仁’云云。○按:心之發本無次第,何云孝弟先發耶?下段亦云首先發出為愛,併是可疑。
‘問子於有子’云云。○按:仁只是愛之理。愛之理流通貫澈於一心之中,無些空隙,故曰愛之理所以為心之德。
【第三章】
‘聖人辭不迫切’云云。○按:前章集注言‘學者務此,則仁道自此而生’,此章集注言‘學者所當深戒也’。其每舉‘學者’為説者,實承首章學字,而明‘為仁戒不仁’皆學者之事也。
小注‘只争一個’云云。○按:勿論為己、為人,君子之動容貌、正顔色,小人之巧言令色,其當下氣象判異,不可混論。然恐人只以巧令為戒,專務直言正色,而無温恭和順之容,故特揭‘為己、為人’四字,欲學者之反省也。此下‘容貌辭氣之間’云云一段亦此意。
‘只是心在時’云云。○按:‘只是心在時便是仁’者,非謂纔一番存此心,便許以仁。蓋全得此心在這裏,方可謂之仁。‘心在’二字當着眼看。
【第四章】
‘盡己之謂忠’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云云。○按:忠信都是實底道理,以其内外之分而有二名,盡其心而無一毫之不實是忠,見於事而無一毫之不實是信。程伯子之言非不渾圓,而實底意似不足。必合叔子之説而觀之,其義乃備。或問雖以伯子之言為加密,然又嘗曰:伊川見明道語尚晦,故更云‘盡己之忠,以實之信’,便更穩當。勿齋説似本於此。
‘問曾子忠信’云云。○按:易乾卦本義曰:‘忠信主於心,修辭見於事。’而於此卻引修辭以明忠信之非外而理會,何也?蓋以忠信與修辭對言,則固有内外之分。然所謂立誠即是忠信,則忠信、立誠本非二事。而所謂修辭雖曰見於外,其實從内而理會,故答説如此。
曾子曰‘吾日三省’云云。○按:集注謂傳者,受之於師,則即首章所謂學也;習者,熟之於己,則即首章所謂時習也。而傳、習二字,又皆兼知行言。聖賢之言,此可見其一致矣。
‘忠信為傳習之本’云云。○按:忠信、傳習,互相資益。傳習則忠信之德進,忠信則傳習之功著矣。然此云‘忠信為傳習之本’者,蓋言先以忠信為質,而後致傳習之功也。記曰‘忠信之人可以學禮’,亦言忠信之為質也。
‘獨曾子之學’云云,小注‘問三省忠信’云云。○按:曾子一‘唯’、‘三省’之先後,固不可知,而亦不須問。胡陳之説恐皆落於一偏,必如朱子之説乃可也。蓋曾子忠信,是平日工夫無時間斷者,夫以為早悟一貫,晚加三省,固非識聖賢者,而一貫之後,曾子忠恕或未及乎?動以天爾,則又何可以人力已盡,而不加省察乎?
【第五章】
子曰‘道千乘’云云。○按:夫子此言,雖萬乘之國可以行之矣。而特曰千乘之國者,蓋當時諸侯皆千乘之國,而夫子歷聘諸侯,志在行道,故姑以千乘言之歟。
‘敬者,主一無適’云云。○按:程子云,‘主一之謂敬,無適之謂一。’是以‘主一’解敬字,而又以‘無適’解‘主一’也。朱子嘗曰‘“主一”是心在此,不二不三;“無適”是心在此,不東不西’,是分解‘主一無適’之意也。然‘主一、無適’只是一事,其所以用工又只是一處,則程朱所言非有二致也。
‘時,農隙’云云。○按:此章‘本’字之説非一端,其曰五者為治國之本,是大綱説也。胡氏曰‘凡此數者,皆以敬為主’,則是敬為四者之本也;朱子曰‘下面三事,須以敬信為主’,則是敬信為三者之本也;勉齋曰‘敬與信對,儉與慈對’,則是敬為信之本,節用為愛人之本也。章下朱子説以為五者反復相因,則是五者又各相為本也。合諸説而觀之,務本之義乃盡。
‘當時諸侯’云云。○按:此云上下,猶言徹上徹下也,非指堯舜與當時諸侯之為上世、下代也。
‘愚謂五者’云云,小注潛室陳氏曰云云。○按:陳説乃是推明朱子之意,甚有功。其云自上而下相因,即朱子所謂下因乎上也;自下而上相因,即朱子所謂上因乎下也,其實只是一意。
【第六章】
子曰‘弟子’云云。○按:孝弟皆子弟之事,而孝屬入、弟屬出,何也?蓋孝字只屬父母,弟字所包甚廣,而一家之長少,天下之長衆,故舉外以該内。○‘行有餘力,則以學文’兩句,味其語意,則固以學文後於德行。然若遂以學文為小底事,則未可也。夫學文,正所以窮知孝弟、謹信、愛衆、親仁之道也,其可忽之哉?夫子之言,蓋曰既務德行又不可不學文之意也。然當時及門諸子已不能盡識聖人之意,觀於子夏‘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子路‘何必讀書,然後為學’之語,可知其不屑於學文。至於兩程,亦微有小之之意。必如朱子以力行、學文相對而言其不可偏廢,然後乃可也。
‘親,近也’云云,小注‘問而親仁’云云。○按:本末是非,即義理之本末是非也。
程子曰云云,小注雲峯胡氏曰云云。○按:此云‘六事之中,每行一事’云云,亦恐偏了。蓋一日之間,或有盡行六事之時,或有只行一二事之時,或有全然無事之時。只當隨其有暇便去學文,何必道每行一事耶?
【第七章】
子夏曰‘賢賢’云云。○按:賢賢之先於事親、事君,正以知事親、事君之道由於親賢之故也。中庸曰‘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而章句以為欲盡親親之仁,必由尊賢之義。九經之序,又以尊賢弁於親親之上。而程子以為,道孰先於親親,而不能尊賢則不知親親之義,此義甚明。而或問乃曰:‘子夏之言未必有此意。’又曰:‘必若其言,則上章所言之序,又何説以通之乎?’此恐未然。聖賢之言,各有攸當。論實行之次第,則必自家而推,如上章孝弟而後親仁之類是也;論為學之大方,則必知然後行,如此章賢賢先於孝忠之類是也,何可執一而廢一乎?
‘故子夏言有能’云云。○按:子夏之意,非直謂徒有生質之美,而未嘗為學也;亦非直謂已學,而曰未學也。特一時有激之言,而其意未有所定,故集注以‘生質’與‘務學’兩下設辭。覧者只當以意會之,不可徒拘於文辭之間也。
【第八章】
子曰‘君子不重’云云。○按:‘不重’之重字兼内外言之,而内之意為多。‘不威’二字則專以外言,蓋内重則外自嚴,表裏自然之符也。游楊諸説釋‘重’字專以外言,恐非也。人固有外面矜持,而内面躁擾者。‘正衣冠、尊瞻視、人望而畏之’云云,説‘威’字意則足矣,而説‘重’字意則未足矣。或問無所辨,可疑。
‘重,厚重’云云。○按:輕乎外,以不威而言;不堅乎内,以不固而言。上面須著重字意方得,故既以外内分言不威不固,而其下又曰‘不厚重則’云云以申結之。
程子曰‘人道惟在忠信’云云。○按:‘誠、忠、信’三字,同實而異名。蓋以誠與忠信對言,則誠者以理言,忠信者以德行言。誠者,聖人之事;忠信者,學者之事也。以‘誠、忠、信’三字滚説,則都是實底道理。誠即是忠信,忠信即是誠也,故程子於此合而言之。○‘出入無時’,考之孟子集注程子只以操捨看,故於此亦引以為説。蓋言人心得失之易而保守之難,如此則操存之道惟在忠信而已耳。
‘無友不如己’云云。○按:所謂‘不如己’,亦有許多般:有天姿固好,學力未至而不如我者;有這處不如我,而那處勝我者。如此者,恐不可一例不友。然則此所謂不如己者,蓋指尋常流俗、不志於學者。而若合志同方、營道同術,則雖差勝差不及,皆可以友之也。
小注‘大凡師則’云云。○按:賢於己者是十分勝己,勝者是稍勝己,所以有别。
游氏曰‘學以成之’,小注龜山楊氏曰云云。○按:‘合志同方’之説,或問論之曰‘蓋不欲自謂人不如己,而生自滿之心。且慮夫必勝己〔者〕而後友之,則勝己者又將視我(謂)〔為〕不勝己(者)而不吾友耳[3]’,是‘考之不詳’、‘慮之或過’云云。竊謂朱子此論,非斥其‘合志同方’一語也。有問於龜山者曰‘欲與勝己者處,而我之不賢,人將拒我,如之何其友也’云云,而龜山不能辨之。如朱子之説,或問云:不如己者,亦當矜容勉進,未嘗輕絶。彼賢於我者,視我亦若是耳。而只將‘合志同方’一語去答他問,故朱子非之。若其以合志同方為如己之友者,則其説甚善,又何可病之耶?讀者若不察乎楊説之所以為病,與朱子之所以病之者,而併與‘合志同方’一語而棄之,便以為此章所謂‘毋友不如己者’,只使之求勝己者友,而如己以下,則卑之不足友也云爾,則其為弊又豈可勝言哉?此不可不辨。
【第九章】
‘慎終者’云云,小注龜山楊氏曰‘孟子’云云。○按:一物不具,非但棺椁、衣衾之未備而已。凡於心未恔、於禮未合者,皆未具也。如士喪用大夫禮,大夫喪用士禮,皆可以未具言。
雲峯胡氏曰‘古注’云云。○按:伊川之説所以勝於古注者,禮字包哀,誠字包敬。蓋易過於戚,非禮也;敬不足於慕,非誠也。未有盡禮而不在於哀,盡誠而不在於敬者。
【第十章】
‘子禽問於子貢’云云。○按:是邦,即所至之邦,蓋汎言耳,亦非指一國而言之也。
子貢曰‘夫子’云云。○按:集注訓五德,良以易直言,恭以莊敬言,儉以節制言,則五德不專是巽順和樂底氣象,而整肅謹嚴之意略具於其中。但中和全體不如‘温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之云,故朱子言之。
‘聖人過化存神’云云。○按:‘德盛’字、‘禮恭’字,各包五德而言。以其有諸内而謂之德,以其見於外而謂之禮,禮即接人之體也。○‘亦可見’亦字,可見五德之非中和全體。
謝氏曰‘學者’,小注雲峯胡氏曰‘温而’云云。○按:謝説三‘亦’字,雖皆寓抑揚之意,而亦非指五德之非中和氣象也。‘亦可以進德’,言學者進德非但此事,而此事亦為一端云爾。‘亦可謂善觀’,‘亦可謂善言’,言子貢雖未必盡知聖人之全體,而五德之稱亦足為善觀、善言云爾也。饒氏固失本旨,而胡氏亦不能辨之,只斥其前後説之相反,恐亦未盡。
【第十一章】
尹氏曰‘如其道’云云。○按:尹氏説出孝子之心,而得經文之正義;游氏説出事理甚密,而推廣經文言外之意。故尹説居先,游説居後。
小注延平李氏曰云云。○按:‘道者,猶可以通行’,此説恐有病。蓋道者,尊父之辭,於此見其非大故悖亂之事則或可矣,而若以為可以通行,則正尹氏所謂‘如其道,終身無改’者也。延平之意本非如此,而偶不免於命辭之差耳。
【第十二章】
有子曰‘禮之用’云云。○按:有子只言用之和,集注則以體嚴、用和對言,章下‘愚謂’云云又兼言體用之嚴和。三説不同,而意實相通。蓋體嚴而用和者,正義也;體用各兼嚴和者,推説也。既識其正義,而又知其推説,然後方備。
‘禮者,天理之節文’云云。○按:天理節文、人事儀則,只是一事。但天理節文,是據體而言用;人事儀則,是因用而著體。‘節文’二字,固亦有以物言者,而此則係於天理之下,則乃以理言者也;‘儀則’二字,雖係於人事之下,而猶曰規矩,猶曰法度,則亦以理言者也。小注諸説多以‘節文’之文、‘儀則’之儀專作物之儀文看,恐非也。其他晦雜穿鑿,反失本旨者多,記疑已辨之。
‘和者,從容不迫’云云。○按:自然之理是體,從容不迫是用。自體而觀之,則所謂從容不迫已包在自然之理之内;即用而觀之,則所謂自然之理者流行於從容不迫之中。
‘而小事大事’云云。○按:大事,如冠婚喪祭、朝覲會同之類;小事,如進退周旋、升降揖遜之類。
‘有所不行’云云。○按:‘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云云,驟看卻似禮外有和,和外有禮。然禮之體本主於嚴,故凡言樽節處以禮字當之,不可以文害辭也。
‘愚謂嚴而泰’云云,小注雲峯胡氏曰云云。○按:集注兼言嚴和之體用,然後承之以‘禮之全體’四字,其意深矣。而胡説‘全體嚴,全體和’云云,恐非文義。
【第十三章】
‘義者,事之宜’云云,小注雲峯胡氏曰云云。○按:義字之獨曰事之宜,禮字之獨曰節文者,蓋此章‘義、禮’字姑就行事上言,而初非論性之説。故集注訓釋亦只就行事上言,以從省文之例也,然所謂本體者亦未嘗不在其中矣。胡氏以‘信、恭’字例之者,恐未穩。
‘致恭而中其節’云云。○按:‘約信’之信,不足以盡義;‘致恭’之恭,不足以盡禮,故有子則只下近字。若復就其事而言,則亦各得義禮之一端,故集注則直曰‘合宜’,曰‘中節’。言各有攸當也。朱子所謂‘雖未盡合禮義,亦已近禮義’者,正得有子之意。雙峯饒氏以為有子‘辭不迫切’云云,恐未必然。
‘所依者’云云,小注‘因,如徐辟’云云。○按:集注以依字訓因,此卻云‘因,猶傍也’。蓋依之、傍之,即一意也。
【第十四章】
子曰‘君子食無求飽’云云。○按:此章緊要專在學字,而所謂學者,亦不過‘敏、慎’二者而已。無求安飽,是志在於敏慎;就正有道,是欲敏慎之無差也。○‘就有道’有字,恐當作‘有之’之有。蓋道者,事物當然之理,而人所共由者也。以此而有之於己者,是謂之有道之人。不如是看,則‘有’字卻汎而不切,與濂溪所云‘治天下有道’之‘有道’字無所分别矣。
【第十五章】
子貢曰‘貧而無諂’云云。○按:此段問答,言與意差異,當先識其言,而後會其意也。當初子貢之問,未必説道自家無諂、無驕,卻是汎説道有一般人無諂、無驕也。然其意,則蓋以其志之所存、學之所至,質之師席,而審其淺深也。夫子之答,亦未必説道你之無諂、無驕不及於樂與好禮,卻是汎説道這一般人無諂、無驕,未若那一般人樂與好禮也。然其意,則蓋在於許其所已能,而勉其所未至耳。集注‘子貢貨殖’以下,特據其意而言。
‘諂,卑屈’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云云。○按:卑屈即諂字之訓,矜肆即驕字之訓。而今曰‘卑屈故諂,矜肆故驕’,則是諂與卑屈、驕與矜肆各為兩事矣,恐未安。
‘常人溺於貧富’云云。○按:貧而樂,即樂其道也,此與‘樂循理’之樂似無分别。然樂道之樂,充然舒泰底氣象,正與卑屈相反,而無諂有不足言矣;循理之樂,是日用謹密之實事,正與矜肆相反,而無驕有不足言矣。集注一以氣象言,一以實事言,而各自照應‘無諂’、‘無驕’兩句,其實所樂之道即所循之理也。道與理非有二致,而樂字意味自不同耳。○所樂之道以全體渾然者而言,其意較闊;所循之理以日用精細者而言,其意較密。
‘而勉其所未至’,小注龜山楊氏曰云云。○按:‘貧不至於濫’,濫字似本於‘窮斯濫’之説,而釋諂字意,無當。
厚齋馮氏曰云云。○按:‘無事於人事’之説有病,其餘則記疑已辨之。
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云云。○按:子貢此説,其所指而言者,則在於義理之無窮;其所為而發者,則在於即事之問答。論義理之無窮,而謂切磋琢磨之在無諂無驕、樂與好禮之外,可也;舉即事之問答,而謂切磋琢磨之為無諂無驕、樂與好禮之喻,亦可也。但當以前説為主,而以後説推看耳。故集注曰:‘子貢自以無諂、無驕為至矣。聞夫子之言,(而)〔又〕知義理之無窮,雖有得焉,而未可遽自足也。’此實兼兩説言之。而小注上段説‘不是説樂與好禮’云云者,即前説也;下段説‘子貢所以有切磋琢磨之譬’云云者,即後説也。如是推説其義方盡。
‘愚按此章問答’云云。○按:不切,則磋無所施;不琢,則磨無所措,兩句蓋汎論學者用工之方。而若以處貧富一事論之,則未能無諂、無驕,而便要到樂與好禮者,亦所謂不切琢則磋磨無所施者也。雲峯胡氏亦言此意。
小注新安陳氏曰云云。○按:‘切必貴磋,琢必貴磨’,當改以‘既切又須磋,既琢又須磨’也。正意、餘意,似指經文與章下注。而若就章下注而言,則下説當為正意。
【第十六章】
尹氏曰‘君子’云云。○按:在我者,即我之所當為者也。‘求’字兼知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