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紫之奪朱章】
紫奪朱止覆邦家。
或問 ‘謝氏“覆冒”之説鑿矣,謝氏曰:覆猶覆冒之覆,〔使人〕[1]恬然不知悟以自肆也。楊氏則尤不可曉也。蓋凡物之類,有邪有正,邪之與正不同而必相害,此必然之理也。然其顯然不同者,雖相害而易見,惟其實不同而名相似者,則〔相〕[2]害而難知。易見之害,衆人所能知而避之;難知之害,則非聖智不能察也。今楊氏乃於三者之中,無故各分為二等,以為有不能為害者,有能為害者,於文義、事理有所未協’云云。
語類 問‘紫之奪朱’。曰:‘不但是易於惑人。蓋不正底物事,自常易得勝那正底物事。且如以朱染紫,一染了便退不得,朱卻不能變得紫也。【眉批】 不正止紫也。見小注。紫本亦不是易惑人底,只為他力勢大了,便易得勝。又如孔子云“惡莠之亂苗”,莠安能惑人?但其力勢易惑,故苗不能勝之耳。且一邦一家,力勢也甚大。然被利口之人説一兩句,便有傾覆之(慮)〔患〕[3],此豈不可畏哉!’時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