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及之章】
仁能守之。
語類 ‘知及之’止‘敖惰而辟’之類。以上見小注。到仁處,大本已好,但小節略略有些未善。如一個好物,只是安頓得略略傾側,少正之則好矣,不大(段)〔故〕[1]費力也。夔孫。
存疑 不曰行,而曰守者,守比行尤深也,故中庸只説‘擇守’。
莊以涖之。
存疑 知及仁守,則德成於己而足以治民。然於臨民之時不能莊以涖之,則衣冠不整、瞻視不尊而民不見其可畏,是亦氣質學問之小疵,於道未備也。
動之不以禮。
語類 問:‘動之以禮,是使他做事,要他做得來合節拍否?’曰:‘然。’又問:‘是合禮底事,便以使之;不合禮底事,便不以使之?’曰‘然。看那“動之”字,便是指那民説。使他向善,便是“以禮”;不使他向善,便是“不以禮”。如“蒐田”’云云。以下見小注。○燾。
增訂 按:動之不以禮,朱子謂禮字歸在民身上,蓋謂使民做事要他做得來合節拍,此即所謂‘齊之以禮’也。存疑謂禮字就君子自身説,禮是天理之當然。以理之當然者,使民如‘蒐苗獮狩’,‘為靈臺沼’之類,是動之以禮;不以當然者,使民如‘殷作九成宫楚作章華臺’,春秋‘三築臺’之類,是動之不以禮。愚謂知及仁守之後即有些子未盡善,只是小疵,何至有不以當然者,使民如所云云乎?至其以‘為靈臺沼’為使民以禮,恐與鼓舞作興四字未切。語類之舉‘蒐苗’為説,乃是謂就其中教之有禮,不重在使民‘蒐苗稱狩’,是理所當然意也。翼注云:‘動民主化民説。凡化民者,條教歸令皆有大中至正之則,是之謂禮。禮字要看得細,如一條教也,張弛寬猛之合節;一號令也,緩急輕重之得宜。無往非禮,禮字屬我不屬民,不是依民循禮,只是我循禮以動民。不以禮只是小小舛錯,當急略緩,當緩略急,亦無大害,但終是未全善。’愚玩此説,雖與朱子不同,然較存疑看得精細,似可兼採。蓋惟我之使民者,緩急張弛不免少有舛錯,故民未能。蓋皆向善,事事合於節拍,則其於朱子之説非相反也,而相成也。
【通 論】
精義 伊川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無得也。仁能守之,有諸己也。莊以涖之,行己也。動之以禮,在彼而應也。有始有卒者,先後之序也。’又曰云云。見小注。周孚先問:‘知及之者,見得到也;仁能守之者,孳孳於此也;莊以涖之者,外設藩垣以遠暴慢也;動之以禮,觀時應用,皆欲中節也。或者謂此事君,如何?’先生曰:‘臨政處已,莫不皆然。所謂“孳孳於此”,此言未能體仁,且宜致思,仁則安矣,所以云守也。’
或問 ‘程子備矣。’曰:‘周氏之問,程子但以為未能體仁,而不及乎他,豈皆以當於禮乎?’曰:‘周氏所謂莊涖者,不知其為敬心之發,而以為外設藩垣,不考曾子之意,而誤用其語;所謂動之以禮者,又不深考於此文之本旨,而誤以動為己之作為也,亦不但未知體仁而已。然程子之不辨者,蓋姑指其大失,而未暇悉及其小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