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子第十八】
魯之權柄盡繫季氏,受之者君受之,不朝者君不朝,而都是桓子使之然也,故只舉桓子。
當時魯地盡入三家,其君拱手而已。夫子為政,所猷為何事?或者三家亦不無悦慕之意,而任其施設歟?若三家不肯,則雖聖人,亦無奈彼何耳。所謂少正卯,雖有可誅之罪,國之削也滋甚,渠安有權力可以亂其政也?亦必與三桓株連,倚以為重,而蠧國病政,故為時之聞人。不然,渠一小豎耳,何能與數於其間而必誅之耶?夫子雖數‘言僞、記醜’等罪目,而當時如此多語者,凡世之失辭可駭者亦舉以歸之。其實不然,而久益增添之。此章之旨恐亦如是也。紂本不善,如見於經傳信筆者固無可疑,當時游士雜説,必將有不可勝記者矣。雖聖賢表出之行,如齊東之説者,輒加誣罔,況居下流而不足惜者哉?此子貢所以發此言也,非以六經所見者為不信也。